《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汇编5篇)》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通用5篇)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县政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我局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标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使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逐步规范化,促进了科学治水,依法治水,提高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为我县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近几年水利工程建设成效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启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城区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应急度汛工程等8类,解决了8.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蛤蟆河灌区末级渠系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积2.8万亩,完成辉发河城区段堤防加固及护岸5.8公里,迁建排涝站1座,完成蛤蟆河堤防加固及护岸4.4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平方公里,完成8处堤防、5座中小型灌区、3座水库、5座塘坝水毁修复工程,完成2处重点险工段治理及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下达资金21493万元,已完成投资12821万元。
20xx年正在或继续实施的项目有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黑土地坦平河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城区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投资4654万元。
今后两年,我县将陆续启动实施3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条1中小河流治理、辉发河重点段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县防洪、灌溉、引水、国家粮食安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水利工程建设依法管理情况
1、主要依据
水利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计划下达、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各个阶段,我部门均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满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要求,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要求。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技术依据,法律法规包括《招投标法》、《合同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技术依据包括《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造价管理文件等。
2、“四制”执行情况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上,始终坚持“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根据我县水利工程特点,项目法人仅限于工程实施管理,工程结束后交付运行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解散。项目法人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组织形式相对独立,按工程管理要求设置内部机构、配备人员,工程资金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对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依法进行了招投标,招标方式须报省厅批准,20xx年5月开始,水利工程实行网上招标,使招标工作更加透明。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制,监理单位选择方式依据工程规模、监理资金规模确定。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水利工程实行合同管理,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等均签订书面合同,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项目审批管理
涉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规划、设计、招标、开工审批等。
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实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按审批权限,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对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合规性审查,对重点项目还进行现场勘察论证,以避免决策失误。我县在建的各类水利工程设计审批手续完备,设计单位资质符合要
求,建设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及强制性标准;
水利工程招标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由省厅对招标方式,评标方法、招标结果等以审批表的形式进行备案。我县水利工程均严格按省厅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了公开或邀请招标,应急度汛项目经省厅批准不予招标。
建设工程履行开工审批手续,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项目法人办理开工审批手续,行政主管部门以审批表的形式进行审批备案。
4、招投标情况
施工招标:我县在建的水利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有14项,邀请招标的有23项,直接委托的有2项。
监理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有2项,即城区防洪工程。其他均为直接委托。
设计招标:均采取直接委托方式。
大宗材料采购招标: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招标信息发布方式、媒介符合规定,招标文件编制、招投标时限、资质审查、评标办法、评标专家抽取及组成,均满足现行法律及文件规定,招标过程由监察部门派员监督,招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后能及时签订合同。
5、合同管理
合同方式: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以书面形式签订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同时了签订廉政合同。设计合同一般采取总价方式,监理合同一般采用按比例计价方式,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
合同变更:无擅自变更现象,对重大设计变更,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实施,一般性变更由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同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合同履约情况: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按合同约定派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单元工程质量核定、计量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单位能按合同约定的人员、设备、时间进场组织施工,无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设计单位能按时提交施工图,进行设计交底,进行现场服务,对设计变更进行处理。
价款结算:项目建设单位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拖欠、截留、挪用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前期工作协调不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的现象。
2、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3、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少,技术力量匮乏,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4、工程建设工期控制存在偏差。由于部分百姓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难度大,致使部分工程不能按期完工。
四、整改措施
1、完善项目立项审查。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和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减少决策的随意性。
2、完善农民投劳承诺及一事一议制度,减少争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加强运行管护,建一处成一处,避免重建轻管现象,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4、完善水利建设诚信体系,及时公布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对违反水利建设市场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的依据。
5、加强水利系统内部网络化管理和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行政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等,增加工程建设管理行政活动的透明度。
6、加强法制学习,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行政行为都要符合法律规范,做到依法行政。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篇2
省水利厅:
按浙水财[20xx]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浙财农字[20xx]17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小型水库安全巡测检查,省补资金安排我市7.84万元,实际到位数7.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数8.24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到各有关水库。
2、浙财农字[20xx]199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60万元。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739万,按工程进度全部由财政直拨支付给各有关建设单位。
3、浙财农字[20xx]20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第二批千库保安工程项目,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岭口水库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654万元;安排三联水库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81万元;省补资金共计82万元。目前岭口水库、三联水库都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资料不够完善,工程款未予全部支付。根据工程进度,财政已直拨支付岭口水库省补资金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7万元;支付三联水库省补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余款。
4、浙财农字[20xx]263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第一批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后宅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25万元。按工程进度20xx年市财政已直拨支付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街道支付配套资金199万元。该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省补资金尚存市财政局,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余款一起支付。
5、浙财农字[20xx]348号文件通知,奖励我市第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金10万元。因发放奖金需经市纪委批准,所以省补资金暂存市财政局,待市纪委批复下达后,我们将按照348号文件通知精神,8万元用于补助半月湾水轮泵站拦污栅工程,2万元拨入我局用于奖励。
6、浙财农字[20xx]147号文件通知,20xx年水资源管理及装备省补资金安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编制等”10万元。20xx年我市已着手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资金即可到位,现暂存我市财政局。
7、浙财农字[20xx]248号文件通知,20xx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保洁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10万元。我市财政20xx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0万元。待该项目完成,以上资金即可到位,现省以奖代补资金暂存我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上,配备财会人员,设置帐册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补助款按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市级及以上公开招投标。确实因故不能实现招投标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书面证明。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事项,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项目决算以稽核中心的报告为准。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街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招标,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及项目决算等事项经水务局初审后,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价。
列入工程补助款财政直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10日内,须将工程招投标细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总额拨至80%,余款待审查、稽核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申请预拨工程补助款时,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和我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申请工程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验收材料和审价报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率补助的项目,送市基本建设,资金稽核中心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在结算拨款时,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在结算拨款时,经我局初审后,送中介机构审价。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中价机构提供的决算审价报告必须按规范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结算审查,二是项目财务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将缓拨或停拨水利建设专项奖金:不按要求上报本办法规定报送资料的工程;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工程;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未处理完毕的工程;资金使用有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未处理完毕的工程。
财政局和我局负责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关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不但要追缴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20xx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管理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价费[20xx]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圆满完成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4.20xx万元,其中地表水72.6195万元,地下水1.5880万元。
(一)征收情况
我局在20xx年水资源费征收前按规定到义乌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在征收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实际取水量,并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对20xx年全年和20xx年1-6月份地下水水资源费进行了全面征收,其中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的水资源费是严格按照调整前的价格进行征收,20xx年7月1日-12月31日的水资源费和20xx年元月1日-6月31日地下水资源费是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征收(除地表水自来水制水企业外)。
(二)使用管理情况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分成,地表水水资源费总额:72.6195万元,上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4.5230万元,上交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12万元。我市财政已将上交金额直接上划省、金华市财政,其余留我市。地下水水资源费1.5880万元按规定留我市,留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已全部纳入我市财政专户储存。收取水资源费的专用票据,使用、结报、核销都经我市财政局备案审核。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建[200947]号)和市委、市政府《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水利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认真组织,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本次专项治理是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的,各县(市、区)及有关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收看国家、省、市等各级组织召开的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并将会议内容、精神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局也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议,就下一步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部署。
(二)精心安排,做好机构组建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嘉市水利[20xx]151号),明确由徐关明局长任组长、陆佳荣副局长
1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积极组织人员编制了《嘉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各地。各县(市、区)也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编制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周密计划,做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根据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安排,目前,我局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组主要对全市20xx年以来扩大内需及省以上重点水利项目进行自查和调查摸底。
二、20xx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主要项目
(一)扩大内需项目
我局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部署和“快、重、准、实”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措施和安排,积极争取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资金,200
8、20xx年全市共申请中央资金的水利项目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总投资1860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975万元。
嘉兴市第一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及嘉善县干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两个。
嘉兴市亭子桥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108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33万元;
嘉善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总投资38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39万元,地方配套3305万元。干窑镇、天凝镇饮水安全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和20xx年7月开工建设,合计建设管网573公里,工程发挥效益后实际新增供水能力4.04万吨/年,受益人口3.32万人。
嘉兴市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为: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嘉善县魏塘镇饮水安全工程及南湖区凤桥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三个。
海盐县标准海塘加固工程由其境内长山、澉浦、武原等三段海塘的加高加固工程组成,设计海塘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重大水利项目20xx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xx]191号),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加固海塘7.07公里,项目总投资为7263万元,20xx年度下达加固标准海塘2.5公里,计划投资24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600万元;
魏塘镇(南片)饮水安全项目,解决枫南、网埭港、亭桥、马家桥、三里桥、长秀等6个村1.6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管网总长度DN150以上球墨管23公里,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地方配套1140万元;
南湖区凤桥镇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30公里,工程实施后凤桥镇全镇受益,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8万人,总投资为158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2万元,地方配套1290万元。
嘉兴市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为: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及嘉善县大云镇饮用水工程等三个。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3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96万元,解决4.52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平湖市当湖街道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新建管网239.7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万人,总投资为11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4万元,地方配套866万元。
秀洲区王店镇饮用水工程计划新建管网16.5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1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875万元。
嘉善县大云镇计划新建管网234.36公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51万人,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5万元,地方配套955万元。
(二)重点政府投资项目
一是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该工程的建设目的是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和航运条件等综合功能。工程由独山排涝闸及其上游排涝干河等组
成。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独山排涝应急工程于20xx年12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开应急段2.9公里独山干河、净宽39米(3孔×13米)排涝闸一座、干河两侧7座节制闸及堤防护岸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3.86亿元,其中省补1.3亿元,其余由嘉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配套。
二是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第一期工程。工程主要建设目的是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市区河道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第一期主要是太平桥港、真合里港、竹桥港、陆家桥港和明月河等5条河道,工程量包括房屋拆迁1.26万平方米、护岸建设1.28公里、河道清淤除障4.51万立方米、造绿美景2.3万平方米,以及墙面和围墙改造4100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491.48万元。
三、自查情况
根据《嘉兴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分解及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其中涉及我局的责任任务主要为: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规划审批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二是招标投标活动方面。着重自查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虚假合同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三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环境评价、开工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着重自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
五是查办案件力度方面。着重自查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划审批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五方面专项治理重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组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对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了梳理,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检查:一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踏看现场,查阅台账,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三是分析问题存在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的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四是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项治理检查组分别于11月26、27日及12月16、17、18日对上述项目进行检查。全市扩大内需第一、二、三批共8个项目,从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招标投标、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等,总体情况较好。8个项目均按各自行业的具体要求进行了项目审批工作,并按规定进入政府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配套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到位,同时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工程质量管理及进度控制方面,除第三批平湖当湖街道农饮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进展缓慢,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外,其他项目都基本符合上级要求。
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是省级重点项目,检查情况总体较好。在项目建设依据方面,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及《杭嘉湖地区防洪规划》;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项目立项、工可、初设、施工等完全按规定程序操作;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按规定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等“四制”管理。另外,市区二环内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项目代建制,项目建设程序履行较好。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篇4
按照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XX年11月至XX年1月,我局组织本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对全市XX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的206个水利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并及时进行纠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合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了市、县各级水利部门和局有关科室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主要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各县水利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订了实施方案,为作好自查自纠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为积极推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XX年11月4日我局召开了有各县水利局长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这一基础性工作,XX年12月24日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方式以及排查的主要环节,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同时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除对局直属夏埠圩堤工程建设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外,同时还督促指导县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三、严查基建程序与工程质量,提出整改意见,为自查自纠指明方向。
为规范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我市制订了《XX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程序。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查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市水利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做到每月2次逐座现场检查在建工程建设,严格设计变更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有批准权限的主管部门进行批复。同时加强工程项目部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查人员到岗到位,制订项目建设人员到岗到位考勤和处罚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XX年1月初将省厅下发的验收程序和标准等有关文件转发到工程建设项目部,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并计划组织各项目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程序等知识进行培训。在XX年11月-XX年2月,市水利局以农建、质量监督等检查、巡查方式共对在建25个项目提出自纠整改意见60余条。
四、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发现问题的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一是加大了巡查力度。每月2次由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对前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条进行落实。对余江县黄庄水库灌溉隧洞进口衬砌不合格的48米进行拆除重衬,对贵溪东山垅水库大坝右段反滤层进行返工,对余江硝坊水库副坝灌溉涵管出口消力池进行拆除重建,要求永修天成水建公司、金溪县水建公司、萍乡市水建公司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中标承诺到岗到位,确保自身中标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进行通报批评。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引起地方政府领导重视,共编发通报文件三期。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消极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在本辖区水利工程投标资格。对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罚款5万元,对金溪水建公司罚款1万元,并取消其一年内在贵溪市境内水利的投资资格。
五、齐抓共管,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全市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排查XX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206个,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投资10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12个,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193个。从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查处力度等各个环节进行自查自纠。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规范,程序合法,未发现违规变更规划问题;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公正公开公平;未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未发现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事件;施工监理到岗到位,未发生大的质量事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会计全部实行财政委派会计制度;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建立了招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落实了举报电话;有关投诉和举报能得到及时受理,并及时答复,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能及时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我市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了《XX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XX年12月初我市又开通了XX市水利局互联网站,通过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发布和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加大质量监督力度,逐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抓组织领导,增强廉政责任。一是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及惩防体系建设等廉政建设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每项工作责任和任务;二是年初印发了《县水利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意见及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廉政责任;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局各分管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体系;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2、抓学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年初召开水利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及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重要部署;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融入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三是抓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干部职工每月读一本廉政书刊,写一篇廉政心得。
3、抓制度建设,增强自律意识。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在全力抓好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时,认真组织研究和参加分管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反腐倡廉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自己的家属子女,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三是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范围的重大事项均都按照要求执行,坚持集体决策,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4、抓预防监督,正确行使职权。一是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建优质工程,育优秀干部”的水利廉政工作目标。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健全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对上级投资建设项目建立了台账(工程项目名称、标的额、建设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企业五大员的姓名等基本情况),明确了工作流程和防范措施。四是严格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制度;完善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工作流程。均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抓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按照《廉政准则》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节约型机关的要求,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流程,严格管理,严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规范机关内部管理,节约三公开支;三是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从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及资金使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工作特点和取得的成效
(一)廉政教育突出“五个一”活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住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为契机,在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廉政专题辅导、接受一次警示、开展一次廉政知识竞赛、写一篇学习廉政教育心得体会和举办一期廉政专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从思想上行动上牢固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
(二)风险防控抓住“五个关键”
一是抓住梳理职权关键,对股室站队职能进行全面梳理;二是抓住风险点查找关键,通过深入查找、反复查找,在查准、查透,查深上下功夫;三是抓住梳理工作流程关键,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征收、行政检查、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梳理流程;四是抓住建立防控措施关键,对查找出廉政风险及梳理工作流程的关键节点建立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五是抓住建立工作机制关键,建立健全《县水利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使水利系统长期以来形成的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得到改变。
(三)重点工程落实“六个一”措施
强化监督是抓好工作落实的必要手段,也是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对全县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强化“六个一”廉政措施,(即建立一本廉政台账、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制作一个廉政公示栏、作出一个廉政承诺、聘请一名廉政监督员、确定一名廉政联络员),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四)作风建设抓好“四个结合”
将作风建设与行风评议工作相结合、与特邀监察员定点联系水利系统工作相结合、与效能建设工作相结合、与软环境整治相结合,围绕建设服务型水行政主管部门目标,从履职、服务、效率、公开、廉政五个方面开展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还不够强,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
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不够到位;
三是对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度机制制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四是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力度不够大,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