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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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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自查报告(精选5篇)

放管自查报告 篇1

质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 “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三是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放管自查报告 篇2

黔西南州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好新时期工商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我局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工商局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结束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在省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二是做好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年报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度年报公示工作任务。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结束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三、服务企业助发展

黔西南州工商局以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认真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在窗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服务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放管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放管自查报告 篇4

根据x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中心“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行网上政务超市建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初具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第八轮流程再造工作的意见,滁州市由市网信办牵头,于xx年启动实施“网上政务超市”项目,以信息化、大数据技术为支撑,通过补强实体大厅,优化虚拟大厅,建立“纵横衔接,上下联动,内外有别、服务社会”的网上政务超市,横向部门数据实时交换、纵向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实现申报全时空、运行全网络、行为全记录,监管全过程。我中心积极同市中心对接,积极推进我区网上政务超市建设。

积极探索示范点建设,在古道、卫民两个试点社区构建“一站通、一网清”信息平台,通过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由社区工作人员综合受理,并通过高拍仪将居民提供的纸质材料转换成电子附件,流转给相应部门进行网上审批办理,已上线审批服务事项36项、证明事项15项、咨询事项57项,正在做到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二、“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情况(一)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行政x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中心高度重视,首先建立了行政x度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对现行的项目,还结合各单位权利清单依据梳理,并在政务公开网上予以公布。结合区将全部项目进行x,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

行政x度改革以来,我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以抓好行政审批工作为切入口,狠抓窗口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工作秩序。我们在办理审批项目时,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实地踏勘或联审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处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窗口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三是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x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中心的廉政建设。 (三)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

为了方便群众,我中心尽力拓展服务内容。一是充分发挥窗口“全程服务”的功能。我中心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使申办人员办理行政许可项目时一目了然。该准备哪些材料、如何办理及需要多少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盹,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窗口和人员,让申办人满意;三是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要求相关窗口在承诺时限办结的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程序、前置条件进行认真清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我中心的x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还未推进;二是部门之间的交叉职能还没有理顺。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行政x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中心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x度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放管自查报告 篇5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安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权责事项清理、网上审批完善、审批时限压缩等一系列措施,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向纵深推进。

一、清理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情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行政审批的事项及审批事项的前置与后置项目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除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省上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都已予以取消或调整。

市安监局权责清单公布保留行政职权22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99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类9项。公共服务事项保留2项。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全面对外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别、法定期限、期限、权利来源、实施机关、责任科室、办事对象、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申报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图、收费情况、法定依据、责任事项等19项内容。

二、行政许可改革情况

1、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

根据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即日起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危化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

2、承接省局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省安监局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的意见》,宝鸡市安监局从8月1日起,受理宝鸡辖区一般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变更事项。

3、精简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根据《意见》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作为事中、事后和属地监管的内容,即日起暂不列为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压缩审批时限

市安监局认真落实《宝鸡市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要求,对我局担负的5个行政审批项目,9个其他许可项目从简化许可程序、规范内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入手,制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又切实可行的压缩行政审批时限10%的指标,安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累计减少了71个工作日。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市安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确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强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裁决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奖励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其他类其他审批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四、完善网上审批情况

市安监局充分发挥“三大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二大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系统)高效便捷的作用,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工作。从起市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划入行政审批科,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1、系统优化方便

针对法律法规修改变动情况,上报资料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情、审批过程出现的系统问题,我们总结了2类15条系统修改建议,实现了提交资料简化、审批流程快捷、许可通知规范。

2、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宝政办发〔〕54号),为了保证企业和群众在业务受理、审批、查询、监督等过程中与各部门所在信息共享,我们积极与陕西中爆安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网络信息识别上添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企业信息识别更为统一、规范,使用更加便捷。

五、规范审批制度情况

按照审批制度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力争用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

1、审批程序规范

市安监局重新审定了审批程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2、许可公告规范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审批时限内做到审批事项全程公开,全程通知,审批每一环节完成后均发出制式的加盖电子签章的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二

以来,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及区政府的领导下,xx区安监局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为促进xx区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将执行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部署,xx区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现行审批项目工作;接收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0项,最后经上级批准确认,本单位现有审批事项共21项,其中行政审批14项,非行政审批7项;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全区政务监察系统办理,没有“体外运行”或“两头受理”现象。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促进窗口管理规范化

xx区安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告知、统一发放所有申请表格、统一受理、统一初审。明确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驻xx区政务服务大厅,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对外业务办理,确保群众来见到人,办得了事,坚决把中心窗口建设成为为民办事的窗口、服务经济发展的窗口、树立安监部门形象的窗口,不断促进窗口的工作规范化。根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将有关办理事项、办事流程、相关材料要求等在服务窗口予以公开,使前来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同时通过港北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予以公开,公布、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事项、责任股室、联系电话等,确保审批项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xx区安监局服务窗口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本着“便民、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共253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18件,按时办结218件,非行政审批事项35件,即时办结35件,审批事项办结提速率85%,群众满意率100%。1--3月办理事项共61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3件,按时办结33件,非行政审批事项28件,即时办结28件,审批事项办结提速率94.92%,群众满意率100%。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强化和推行“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并联式”审批。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实行审批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