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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范文(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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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范文 篇1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我镇中心学校根据教育局会议精神,从11月9日起对全镇幼儿园进行了为期一周“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现将排查情况予以总结如下:

一、中心学校领导思想高度注视,成立安全工作检查小组:

组长:王强副组长:张要晋

成员:王建李栓柱

二、对排查内容逐项进行排查。

1、幼儿园大门安全:我们对全镇11所幼儿园的大门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大门50公分以下有无较大空隙,经检查有4所园大门间隙较大立即责令其整改。

2、楼道和楼梯:各幼儿园能合理的安排教室,在幼儿进园和离园时,楼梯处都有教师负责看护幼儿上下楼梯,有的园还铺了地毡,所以幼儿上下楼梯不会发生拥挤现象。

3、教室: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防范制度,随时对各班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其中发现个别幼儿园把84消毒液没有放在高处;幼儿带来的药品放入药品袋内;小班的暖水瓶没有放在规定的位置;这些问题在检查中马上得到了解决。

4、食堂:严格实行饮食卫生“五四”制。成品实行“四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环境卫生实行“四定”;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并对所有餐料供货商索要产品合格证,确保了幼儿饮食安全。

5、活动场地:各幼儿园都能用室外地毯铺盖活动场地,按照规定每学期要对大型户外玩具进行维修,排查中没有发现安全隐患。

6、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各幼儿园的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运行正常,排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

7、校车管理:我镇共有标准化校车5辆,其余都是非标准化校车,但校车都能按时保养,并且和司机签定了租用合同书、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

8、消防设施:我镇每个幼儿园都有干粉灭火器,但个别幼儿园灭火器干粉压力不足,不能起到灭火作用,我们要求定时更换干粉,分别摆放在每个楼层和食堂。

9、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章违纪现象我们及时给涉及到的幼儿园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为了防范未然,我们做了以下预案

1、防火预案: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幼儿园灭火行动小组成员,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应急灯能正常使用。全体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要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幼儿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小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2、防食物中毒预案: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其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

幼儿入园、离园时,门卫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园长、保健大夫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

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范文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州委州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巩固交通脱贫成果和建州70周年营造安全、有序的客运市场,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5月至9月,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深化道路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彻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

一、加强组织重视,强化上下联动

本次专项行动自5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以及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为副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的县“打非治违”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公安、交通、交警、消防等部门开展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运营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动员部署,积极开展整治道路运输非法运营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在主要街道、客运站点以及卡点张贴宣传横幅20余幅、公告等宣传资料16张,积极引导群众搭乘客运公司客车,同时依托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在全县积极营造“拒乘黑车、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三、针对问题,重拳出击

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部门抽调高素质、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出动公安、交警、运管、消防等执法人员30余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一是对多次途径卡点的可疑车辆实施检查;二是对通过徽信“微帮”、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车找人"等行政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由公安部门、应急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进行处理;三是联合综合执法局以强有力的措施、手段对城区范围内的车辆乱停乱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压缩非法运营车辆生存空间;四是积极开展对正规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提升服务质量,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求进站停放。截止目前,共计检查车辆3500余台次,查获涉嫌非法运营车辆8台,依法依规处理8台。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应急、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扎实有效的举措,全县客运市场秩序已得到明显改善。一是路面“黑车”“野的”明显减少;二是广大干部群众拒乘黑车、安全出行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三是正规车辆特别是至客运班车上座率明显提升;四是城区道路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范文 篇3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产品生产、销售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平度市食药局在全市范围内生产、流通和餐饮领域开展为期2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在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过程中,市食药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多人次,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酒类经营者、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1100余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52项,责令改正52项。共开展酒类抽检20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均按照食安法进行了相关查处。下一步,平度市食药监管局将继续严格酒类经营管理,推动辖区酒品进货渠道规范管理;加大酒类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人民群体的法律意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酒类生产、批发、零售经营业户经营资格不合法、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今后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酒类商品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法规,树立严格管理的思想,切实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酒类商品市场秩序、保证酒类商品消费安全,促进酒类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全面掌握其内涵和要求,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学习贯彻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和商务局制定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实施办法》、《酒类流通随附单实施办法》、《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各酒类商品产销企业、酒类商品经营户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是要不断地学习酒类商品基本知识和真假酒鉴别知识。酒类商品造假方法层出不穷,不断变化,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来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管理的需要。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夯实管理基础。

信息资料建设是酒类商品管理的基础工作,是酒类商品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内容,酒类商品管理基础工作是全面落实法规、规章的有效途径,也是为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平台。目前,我们信息工作录入还不完整,向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的备案登记数量与实际登记的数量差别较大。今后要把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经营户摸底调查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对待,全面掌握生产企业、批发商、零售经营户的情况,为做好酒类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法规意识。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今后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印发宣传单、通告、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应,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通过印制《酒类商品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单行本、活页资料,上门发送;三是通过举办了经营者合法守信经营培训班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努力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零售)备案登记工作。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备案登记工作,今后继续以上门办理为主。在备案登记中,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进行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经营户取消其酒类商品经营资格;对个别经营户以各种理由拖延登记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经教育仍拒绝办理备案登记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法程序,营造良好环境。

严格执行《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坚持“人性化”管理,推进“一教育、二整改、三处罚”的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为酒类商品经营营造一个良好的营环境。对查处的违规案件,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做到公正、及时、准确,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坚决维护执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