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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制度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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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制度(通用30篇)

奖励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我校对外宣传报道及对上级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对从事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给予奖励。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经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采用,学校给予其作者(本校师生员工)一定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1、供稿人在区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10元。

2、供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30元。

3、供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7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4、供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报送信息被采用每篇奖励50元。

凡在头版、头条、要闻版、要闻栏目发表或加编者按等具有重大社会反响的新闻稿件,及在各级新闻媒体评奖中获奖的稿件,在上述条件奖励的基础上,再酌情破格重奖。

三、奖励实施

1、稿件撰写或摄制后,供稿人应将稿件送本单位领导审阅把关,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确保稿件准确可靠。

2、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后,请供稿人携带刊登的报刊、简报或电台、电视台采用通知单及其原件,及时到学校政务处办理核实、登记及领奖手续。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内、校外均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4、同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可分别得奖,但只限一人。

四、组织领导

1、学校宣传部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学校重点报道,采写重头文章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力争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2、各学区、各科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要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各学区、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奖励制度 篇2

一、奖励:全园奖励设先进奖、学术成果奖、活动奖、超员奖。

1、先进奖: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在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一学期无事故、无家长投诉、无迟到早退、无私自倒班、出满勤者获园内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园内不再嘉奖)。

2、学术成果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撰写论文或教育笔记发表、评比获奖者;学习进修成绩显着(取得学历证书)者,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3、活动奖: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获奖者,如:观摩教学、竞赛活动、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

4、超员奖: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大、中、小班人数,学期末视情予以奖励。

二、惩处:

1、上班、开会、学习、备课等活动迟到或退,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含)扣除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上班串岗者扣除当日工资50%;私自倒班者(两人)扣除当日工资。

2、凡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开会、学习、备课等),每项活动凡第一次请假时,扣除当日工资的50%;从第二次起每次扣除当日工资;上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园门的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满45周岁(含)的教养员技能考核,按保育员技能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教学活动除外),满45周岁(含)保育员不再参加技能考核,未满45周岁的’保教人员如不参加技能考核,应提前递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参加园内外评优和职称晋级;扣除开展此项活动当月工资的50%,调整工资时推迟半年。

4、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语言或行为不符合师德行为要求的,家长投诉属实,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发生责任事故的,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的50%,并扣除班长岗位津贴的50%;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承担二分之一。

6、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长期影响者,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发1个月工资。如发生事故隐情不报、责任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私自倒班、擅自离岗或串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倒班者、顶班者、串班者和擅自离岗者承担100%责任及费用外,停职反省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一经查实,当事人除承担相应有的责任外,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纪问题:

(1)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洗涤私人物品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2)工作不负责任,下班后未关灯、水管、门窗者及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及事故不汇报、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故拖延、隐瞒包庇的,无故不进行教育活动的(不出操、不带操、不组织户外活动),不按时备课,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不能按规定完成的,财产物品丢失的,扣除当日工资的30%。

(3)无理取闹、吵嘴打架扰乱园内秩序的,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打击报复、诬陷他人或造谣生事,盗窃、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等,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反省,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扣除停职期间的工资。

8、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并在全园大会上作检查;旷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脱离工作关系。

9、请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专业班费。

奖励制度 篇3

关于广告有限公司营销部人员薪酬和奖励政策如下:

1、营销人员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工资底薪—由公司根据每位销售员的工作资历、学历等综合因素制定;

b)佣金收入—收入的增长将来源于销售业绩的增长;

c)特别奖励销售业绩制度—达到公司制定的季度、年度目标将体现超额奖励制度。

销售部全体员工的收入需按照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2、佣金操作细则

a)计算基数的定义:销售人员佣金计算过程中提到的“净收款额”是指扣除税费,代理媒体成本的费用后的公司收款额。

b)佣金按月进行结算和提取,本月佣金于下月支付。

c)佣金计算公式:佣金=净收款额x相应佣金百分比

d)“销售业绩”定义:销售业绩=收款额(制作费除外)x相应计入销售业绩比例

e)年销售业绩从销售人员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3、自有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自有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税费

税费=收款额×税率(8.5%)

(调研费指为签署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调研费、监测费等)。

b)销售人员按不同的媒体提取相应的佣金(详见附表一)。销售经理DM按广告净收款额计提3.5%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8.5%,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附表一: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净收款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底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4、代理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代理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净收款额=已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费-调研费

税费=(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率(8.5%)

b )销售人员提取本月净收款额的15%作为佣金,销售经理提取7.5%。(销售经理试用期间提6%)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18%,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d)代理媒体单笔合同签约,发布毛利率应不低于15%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代理媒体成本-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发布毛利率=[总和同额中的发布费—发布成本—调研费—税费—(制作费的亏损部分)]÷总合同额的发布费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利润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定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5、制作费收入及制作成本:

a)制作收入不提取任何佣金,原则上制作成本不扣除,若客户要求将制作费全额列入发布费,要求公司开具全额广告发票,公司应在计提佣金时划分广告费及制作费,并按划分的广告费收入计算佣金。

b)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营业税

(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合同总额—制作费)

6、媒体置换:凡以实物(含媒体)折抵广告发布费的销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现对此类型销售业绩及佣金计算作以下规定:

a)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核算的全部销售合同

b)折抵类型:不论合同是全部折抵或部份折抵,亦或是折抵发布费或折抵制作费。

c)销售员以实物折抵广告发布费方式签回销售合同,销售业绩及销售佣金的收入计算标准均按合同总额的50%计算。

备注:销售过程中如遇特殊个案,需请示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约。

7、营销一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42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22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1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自有媒体:8万/年

代理媒体:8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二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28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36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营销二部职位业绩: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9万/年(净收款额)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0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12万/年(净收款额)

销售定义为自有媒体的以收款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销售定义为代理媒体的以利润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人员编制:每组含经理不超过4人

备注:净利润额=净收款额-佣金

8、特别奖励

季度达标奖定义:季度收款额达到年度销售指标的25%。

B、年度达标

注:一、销售主任、客户经理按个人达标计算奖金;

二、销售经理按团体达标计算奖金,超出部分按个人计提比率的1/4提取。

三、季度指标可累计,即如第一季度未完成但第二季度能完成并追补回第一季度差额,公司补发第一季度奖金,如此类推。若季度暂末达标,年度达标,补发季度奖金;

四、所有奖励于下季第二个月随工资发放。

(上述年度达标中的计提比率奖励百分比,是指在原销售提成比例基础上,加上对应计提比率进行计提)

9、收款

a)应收款超过90天未收回,销售经理有权扣该销售人员此部分佣金一半并以书面报送总经理及财务部。

b)公司请律师追讨或通过打官司追回的收款,或由销售部移交给财务部门追讨的`合同款,皆不再计发佣金。

10、最低要求

a)销售人员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额的50%(不含50%)者,原则上公司将解除其合同。

b)销售人员连续两个季度都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业绩的80%(不含80%)的,勒令其自动离职。

c) (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无加班费。

11、报销

a)销售人员每月手机费用、交通费用和招待费用的报销津贴按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销售人员的支出须经销售经理审批,销售经理的支出须经总经理审批。

b)销售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与无佣金员工相同。

c)于额定范围之外的报销,须先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12、其他

a)销售人员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辞职,公司将佣金的提取计算至其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未履行完的合同由其经理负责跟进。

b)销售人员职务变动后:

ⅰ)在销售部内部职务变动,佣金提成系数不变的,可以继续提取由其签约的并发布的合同净收款额的佣金。

ⅱ)晋升为销售经理的,其职务变动生效日之前由其本人签约并发布的合同,在其本人继续跟进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在这种情况下,不可将该些合同分配给手下销售员跟进。

ⅲ)内部应聘、调离或提升到无佣金岗位的,若公司要求其员工直接跟进的,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否则佣金计算到新岗位到职日前一天为止。

iv)招聘的新销售经理到职后,只能提取到职后该团队签约并发布的合同佣金。

c)遇以下情况,销售人员的佣金提取计算至其岗位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

i)合同到期公司不续聘的销售人员。

ii)由于销售业绩差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

iii)销售部门因销售人员业绩表现差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情况,

公司方面暂不能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暂时安排其工作岗位的销售人员。

13、补充

a)营销人员媒体业绩换算比例

营销人员每年的销售任务分自有媒体及代理媒体两部分,如其中一部分的业绩未达标,另一部分已经达标并超出,自有媒体超出部分可按50%换算至代理媒体;代理媒体超出部分可按70%换算成自有媒体业绩。

b)媒体价格统一折扣

营销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各类型媒体的价格及折扣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低价格或折扣,如有特殊情况需先与部门经理沟通,再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与客户达成交易,否则公司有权不批准该交易。

c)试行新的奖惩制度

试行奖惩此制度是鼓励能者和激励营销部的全体成员,具体制度如下:

i)营销部按每个营销人员季度业绩的情况,评选季度最佳销售,获公司额外奖励:800元。

ii)销售人员每周应开拓五个以上新客户;

iii)部门经理必须在每一个季度对部门营销人员进行季度评核;

iv)如营销人员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不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则根据部门经理对其个人的季度评核情况进行处理;

v)如营销部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可在这一季度的总销售净收款额内提出2%作为营销人员的应酬经费,具体费用分配和使用由营销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掌控。

l公司保留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此政策的权利及最终解释权。

本试行文件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奖励制度 篇4

一、学时奖励类型

学时奖励是对优秀教师、优质培训项目、优秀校本培训学校的一种激励。学时奖励分三种类型,一是对承担本校校本培训主备、主讲或主评教师的一种学时奖励;二是辐射培训项目的学时奖励;三是对校本培训评估优秀学校的学时奖励。

二、奖励学时计算方法

一.关于餐饮店员工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企业职工奖励制度如何设立才比较能激励员工

三.有关企业奖励制度全文内容

四.企业奖励制度的好处有哪些公司奖励机制包括哪些

五.怎么样巧用公司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六.关于公司奖励制度怎样能激励员工

七.关于公司奖励的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

八.公司员工奖励制度方案有哪些

九.一般公司奖励制度怎样能激励员工

十.一般公司给员工的奖励制度有哪些

1.教师承担本校校本培训主备、主讲、主评及相关项目获奖的可计算奖励学时,计算标准见附件1。每位教师承担校本培训任务每学年获得的奖励学时不超过12学时。

2.辐射培训项目由学区或直属学校组织。辐射培训项目活动开展前两周,学区(学校)须向县教师进修学校提出项目申请(见附件2),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辐射培训项目学区(学校)要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材料整理。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学区(学校)向县教师进修学校递交办班文件、考勤表和活动记录表(见附件3),并将《学分公示表》(见附件4,Excel格式)上传到永嘉县教师研修网。

3.校本培训评估优秀学校的学时奖励是对校本培训优秀学校的一种激励措施。县教师进修学校每年对全县校本培训基地学校进行校本培训工作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可根据教师参与校本培训情况给予教师6学时及以下的学时奖励。

三、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温教师﹝20xx﹞76号)中关于奖励学时的规定从20xx学年开始不再执行。

四、学校已经以辐射培训项目申报的培训活动,不再计入校本培训项目。

奖励制度 篇5

为了拓宽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员工内部推荐的积极性,快速高效的获得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也为了加强团队凝聚力,公司特制定此奖励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但以下人员除外:

1、人力资源部人员以及与招聘相关的人员;

2. 一般情况下,推荐人为招聘岗位的直属上级时,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二、内部员工推荐原则:

1、无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2、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3、推荐人不得隐瞒被推荐人的个人真实情况;

4、所有进入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

三、内部推荐人才标准:

1、被推荐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单位对人员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

2、被推荐人人员的个人简历、学历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和伪造;

3、被推荐人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四、内部推荐流程:

1. 员工在推荐简历前,推荐人需事先了解公司招聘岗位需求;

2. 如候选人适合本岗位人员招聘需求,请推荐人将其简历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并在邮件中标明推荐人、推荐岗位并附上候选人电子版简历;

3.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推荐简历后,将候选人纳入正常招聘流程,即简历筛选、预约、面试、定薪等环节;

4. 在候选人通过公司面试、正式入职且试用期考核结束并顺利转正后,则视为基本推荐成功,推荐人可向人力资源部部招聘组申请“内部推荐奖金”;

5. 公司在推荐人推荐成功并审核通过奖励申请后,给予推荐人每人/次150-5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作为奖励。

奖励制度 篇6

1、鼓励教师进行本科学历的自我培训学习,凡在现任园长任职期间,完成本科学业的教师,可报销学费:全额1/3。

2、在区级、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交流的经验论文、教学活动设计、教育教学案例的,给予1篇10分奖励,以此类推。

3、园内大活动:实行自行申报和级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实行,计划实施的加5分,由园内推出计划实施的再加5分。

4、大教研实践活动:主动代表级组加10分、级组推荐加5分。

5、教学评比活动:级组推荐园内评比加10分;园内推荐支部评比加15分;园内推荐区里评比加20分。获得名次: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6、接受园级对外展示工作、汇报工作、交流工作按照工作量、强度、性质加5分、10分、15分、20分。

奖励制度 篇7

1.适用范围:本单位内部各科室人员。

2.职责:

2.1人事科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2.2财务科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2.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3.要求:

3.1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

职级分类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元)

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200元

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100元

初级职称技术人员 50元

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3.2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被荐人员通过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付。

3.3内部推荐流程:

3.3.1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科。

3.3.2.1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通过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通过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领导和正院长,二次面试通过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3.3.2.2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试工两周,试工通过以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3.3.3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通过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推荐人。

3.4内部推荐奖励的规定: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3.4.1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3.4.2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3.4.3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3.4.4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单位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等要求);

3.4.5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3.4.6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3.4.7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3.5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财务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推荐奖励费用总额。

奖励制度 篇8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奖励制度 篇9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直接目的:为确定销售人员的提成与奖金提供依据与标准。

2、间接目的:促进员工成长与公司的发展。

3、最终目的: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帮助公司完成既定目标。

第二条:原则

1、责任原则:谁执行,考核谁;谁负责,谁考核。

2、有效原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员工自我能力,同时有效提高公司业绩。

3、实用原则: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4、科学原则:有科学依据,形成体系。

5、"三公"原则:自我公平、内部公平、外部公平(有竞争性)。

6、目标导向原则:以公司下达的目标/指标为考量依据,而不是依某人的偏好为依据。

7、全面原则: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权重对绩效进行导向。

8、共赢原则:通过考核与激励,使客户、公司与员工几方面达到共赢。

9、反馈原则:考核是绩效管理循环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终点,考评者要及时向被考评者反馈。找出销售上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

10、延续原则:此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到20xx年及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考核与奖励政策,不能完全推倒重来,特别是销售人员的收入结构与水平不能有太大的变动,以免引起人心不稳或士气低落,轻者影响业绩,重者会导致大量人才流失。

第三条:对象

本政策涉及的考核对象: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分公司经理。

第四条:组织与实施

1、组织:公司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总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政策的制定、考核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与办理等。

2、实施:具体业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组织实施。被考核者自评,直接上级考评、间接上级批准。

销售业务人员的`直接上级为销售主管,间接上级为分公司经理;

销售主管的直接上级为分公司经理,间接上级为公司营销副总;

分公司经理的直接上级为公司营销副总,间接上级为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根据销售产品的销售条件,确定其方式。例如对于销售业务代表破碎锤销售可按分离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挖掘机销售可按累积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或根据公司销售策略重点按分离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

按照销售人员考核指标内容确定考核周期。

a)公司对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的绩效考核时间以季度为单位,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即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至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核周期。一季度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季度考核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季度考核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

四季度考核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b)公司对分公司经理的绩效考核时间以半年为单位,全年分两个阶段进行,即考核期第一个工作日至考核期末最后一个工作日。

上半年考核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半年考核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细则

第六条:销售业务人员考核与提成奖励方案

1、销售业务人员的考核要点

说明:①销售业务人员的定性指标考核按季度评价(详见《销售业务人员定性考核要素及标准》),在年度奖金"全面发展奖"中计核。

②对销售人员"个人销售费用率"指标的考核方式为:每月按公司制度和标准报销列支,超标准部分,根据季度考核"个人销售费用率"指标情况,在%以下,并经批准后,凭票报销;超出部分不与报销,可以累积到年终。同时"个人销售费用比率"全年累积指标同时做为年度奖金计核销售费用考核奖依据。

②除了上表中的考核指标外,还有两项统计指标:平均日拜访客户量和平均拜访成功率。这两项指标不作为今年的考核指标,但作为日常工作要求统计的工作内容,目的是为了明年目标的确定、员工培训与考核等积累经验数据。

2、销售业务人员考核指标计核标准

(1)实际销售量(台)的计核标准:

签定销售合同

首付款已入公司财务帐户

设备已交付客户

以上三项标准均达到,可计核销售台数。

(2)已收货款金额的计核标准:

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以公司财务帐户实际进帐时间为计核时间;

现金:以公司财务部收到货款开具收款单时间为计核时间。

(3)个人实际销售费用计核标准:

销售业务人员个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手机话费、燃料费等(暂不包括销售人员收入和产品成本)。

3、销售业务人员提成奖励细则

(1)收入结构=基本工资+驻外补贴+个人销售提成+奖金

(2)收入比例:

基本工资+驻外补贴应占到总收入的45%,按月发放

现为57.37%,其中补贴比例过高,达16.01%(实际数据远远超过此数据,因为把没有拿补贴的业务人员也作为分母统计了,实际数据超过20%)业务人员是否有必要"驻外"(青岛数据)?如有必要,是否需这么高?其比例是三类人员中最高的,显然不合理。

个人销售提成+奖金应占到总收入的55%(现只有42.63%)

个人销售提成是指根据销售量提取的佣金,按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奖金是指超额完成目标后的金钱奖励,没有达成目标者没有奖金,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

理想工资结构目标:固定部分占40%,浮动部分占60%

(3)销售业务人员的个人销售提成计提办法

个人销售提成收入=提成激励奖+货款结算提成奖

提成激励奖=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提成激励奖结算奖

提成激励奖

①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

计提条件:a)销售实现,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制定限价标准(如遇市场竞争需经公司批准低于限价销售的,按标准基数扣减%计提);b)首付款到帐,根据销售条件客户首付款比例,确定提成比例标准;

c)单项产品季度累计销售目标达成率≥60%,若<60%,不计提成激励奖;

d)季度累计回款率≥50%,若<50%,不计提成激励奖。(到期款:0

3、0

4、05年分期付款、垫付头期款,不含银行按揭未放款和已经移交债权部的欠款)

计算公式:销售目标达成率=总计当量/总计目标

1)公司将产品指标分为考核指标和激励指标两大类,即必须完成的指标为考核指标,其他指标为激励指标;其中,考核指标为否决指标,激励指标为非否决指标。

2)对于列入考核指标的产品种类,公司将以合肥机为基准当量数(即当量数为"1"),根据产品销售难易程度和产品重要程度确定其当量数。

3)当量数仅用于计算销售目标达成率,计算提成时仍以产品实际销量为准。

4)在计算销售目标达成率时,公司不再细分列入考核指标的每一种产品销量,而是将这些产品的实际销量按照相应当量数换算成当量进行统计,以总当量与总目标之比作为销售目标达成率。

5)在计算提成时,无论是列入考核指标的产品,还是列入激励指标的产品,公司均将按照实际产品销量和相应提成基数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提成激励奖=〔∑单项产品(实际销售台数×提成基数×提成比例)〕-罚息

提成基数:每销售一台机器的提成金额。

计算公式:

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应发提成激励奖-已发提成激励奖-罚息

应发提成激励奖=∑累计实销台数×提成基数×提成比例

说明:

a)季度累计目标提成奖是根据季度考核周期,按销售目标累计完成率和回款率累计达成率指标,计算提成奖金。

b)考核当期完成目标达成率指标(60%以上),按提成激励公式计算。如果某季度考核当期没有完成目标,下一个季度考核期超额完成了目标,且累计达到或超过目标,可提此奖。

c)年终时依据累计的全年销售目标达成率,分阶梯,重新核定相应提成基数标准进行一次性追补。

d)罚息:按每月月末应收帐款到期款未收回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在当季度提成奖金中扣除。

需讨论的问题:如果公司销售政策要重点保证每季度目标达成率,则可采用方案二:把每季度做为独立的考核期,根据每季度目标达成率≥60%,计提成激励奖,并分阶梯确定提成基数;<60%,不计提成激励奖,也不在下季度累积追补。

②提成激励奖结算奖

计提时间:

合同执行完成,进行提成激励奖结算。

计算公式:

提成激励奖结算奖=提成基数×(1-提成比例)

货款结算提成奖

计提条件:

a)合同执行完成,进行总结算;

b)设备销售价格高于公司限价部分;

c)收取的手续费净额;

计提时间:

当合同执行完成后,一次进行结算(公司自行办理按揭的,可在银行按揭下来时,先按70%比例结算一次)。

a)一次结算

①全款

②按揭(其他按揭公司办理按揭)

③货款结清当月结算

b)分二次结算

第一次结算:客户按揭首付款结清,银行按揭款划入公司帐户。

①按揭(公司自行办理按揭)

②按揭垫付(客户首付款不足,公司先垫付,1-3个月还清公司垫款部分)

③分期转按揭(客户首付款不足,先按分期合同执行,再转为银行按揭)

第二次结算:合同执行完成货款付清时结算。

①提前还清

②客户向银行还清按揭款

③分期还款还清

计算公式:

提成结算奖=〔设备实际售价-(设备限价+配置增加额)-运费-折让总额+手续费净额〕×15%

分二次计算时:

第一次应发提成结算奖=提成结算奖×70%

第二次应发提成结算奖=提成结算奖-第一次已发提成结算奖

(4)销售业务人员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项目

年度销售状元奖:在全年中,所销售的产品为公司带来的销售额在所有销售人员中名列第一,且回款率达到100%。

年度达标奖:凡是全年销售目标与回款目标全部达标的销售人员均可获得此奖。

新市场开拓奖:为公司开拓新市场贡献最大的销售人员

新产品开拓奖:为推销公司新产品做出贡献的销售人员

特殊贡献奖:为公司的营业指标完成做出特殊贡献的销售人员

全面发展奖:全面完成个人销售指标与回款指标,并在定性考核方面被评为优秀的销售人员考核频度:一年一次

说明:1)全面发展奖与其他奖励重叠时,以奖金高的奖项为发放奖金,不重复计发。

2)对于没有获得上述奖励的销售业务人员,如果个人费用率超过0.35%,则应当从累计提成奖中扣除部分费用。

个人费用率为0.28%以下时,提成奖金增加3%-5%(根据具体比率确定);

个人费用率为0.36%-0.4%,提成奖金扣减5%;

个人费用率为0.41%-0.45%,提成奖金扣减10%;

个人费用率为0.46%-0.5%,提成奖金扣减15%;

个人费用率为0.51%-0.6%,提成奖金扣减30%;

个人费用率为0.61%以上,扣减当年没有支付的全部提成奖金,没有提成奖金者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数额。

奖励制度 篇10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原则,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方法》

3、奖励原则

3.1本企业应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报酬,并由本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对该项发明创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3.3本制依据发明创造的数量给予奖励、报酬。同一项发明创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按照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奖励、报酬;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3.4本制度规定的奖励,报酬以现金给付为原则,本企业同时有权决定以股份、股份或等价值的其他形式给付。

3.5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发放。

3.6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向继承人发放。

4.奖励、报酬标准

一次性奖金

4.1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XX元;外观设计每项1000元。

专利实施后的报酬

4.2对形成独立产品的发明创造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除获得上述4.1条的奖励外,每年从实施专利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其中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按5%,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按1%

4.3一项发明创造形成的多种独立产品的,按照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多项专利形成一种独立产品的,基本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依存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业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从收取的转让费或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3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5本企业无偿或低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参照其转让或者许可使用的市场价格的税后收益,按照本制度向发明人或

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或者协商委托评估确定。

获得侵权赔偿后的报酬

4.6本企业从侵犯专利纠纷的调解、诉讼、仲裁中获得的侵权赔偿或者补偿费,扣除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应成本后的部分,视为许可他人实施其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本企业按本制度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

采纳建议

4.7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企业采纳而完成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权的,企业将参照第4.1条标准的10%-50%给予一次性奖金,不享有第4.2-4.6条所规定的报酬。

5、奖励支付

5.1第4.1条和第4.7条规定的一次性奖金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向行政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定,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人事部门发放,每半年办理一次.

5.2第4.2条、第4.3条规定本年度的报酬,本企业将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办理,由主管部评审,并经财务部门审计,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5.3第4.4-4.6条规定的报酬,本企业取得费用或协商确定后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6、附则

6、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濮阳市东昊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本企业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制定人:有限公司(盖章)

批准人: (签字)

奖励制度 篇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奖励制度 篇12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

奖励制度 篇13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各村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当地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条:各辖区群众发现其所在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英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四条:事故隐患或者安去哪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

(一)工矿企业、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运输中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及铁路等重大事故隐患;

(四)建筑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消防及火灾重大事故隐患;

(六)学校、医院、旅游及公共娱乐场所重大事故隐患;

(七)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重大事故隐患;

(八)无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

(九)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十)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五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六条:镇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门,街道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核查处理;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

第七条: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按照隶属关系实行分级处理。

第八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经查实,未列入政府部门监控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受理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奖励资金由县财政预算或其他资金中落实。

第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正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1000~10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镇财政所确定。

第十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奖励保密制度和有关部门建立保密制度和配备相关设备,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奖励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了多渠道选聘到与公司匹配的优秀人才,鼓励在职员工积极主动的推荐各类人才,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除人力资源部员工以外的公司其他员工,但各部门负责人推荐本部门人才不在此列。

3.职责

空缺职位时,可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公司公告栏向员工发布招聘通知。

4.规程

4.1.推荐方法

员工根据招聘通知所列的主要工作职责及规定的任职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资料提交给招聘专员,同时做好相关登记。

4.2推荐原则

1、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需在推荐时申明;

2、被推荐人员不能从事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利益关系的岗位;

3、推荐人提供的被推荐人简历应该准确真实,不能有协助被推荐人做任何隐瞒和伪造,否则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均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终止合同处理;

4、如被推荐人员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推荐人需如实向公司申明,不可故意隐瞒;

5、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不限于学历、经验、技能、职业素养等要求);

6、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7、被推荐人员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及经济纠纷。

4.3.招聘流程

人力资源部按照人员招聘工作流程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甄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推荐人。

4.4.奖励标准

层级

P1

M1/P2

M2/P3

M3/P4

M4/P5

奖励标准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4.5奖励发放

推荐的候选人被公司录用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成为正式员工后发60%,入职满六个月后发余下40%。

5.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6.引用文件

《公司招聘工作流程》

END

奖励制度 篇15

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与日益增长的人员需求,避免由于个别员工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为了营造更好的`工作氛围及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

二、管理办法

1、新员工在进入公司后,由部门负责人对该员工进行职业评定,根据新员工能力及自身职业方向,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

2、公司派遣所在部门老员工,帮助新进员工熟悉公司业务流程及企业文化,使其能尽快投入工作。

3、每月最后一周,公司所在部门下发《新员工考核表》,新员工须通过规定的考核内容,由所在部门领导进行考核评定,考核通过后方可转正。

4、每月底,新员工须填写《新员工培训期反馈表》,对公司培训制度给予反馈和建议,对老员工在该月内的辅导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5、公司根据新员工意见反馈表和部分领导的建议,对老员工进行培训工作的考核,依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度进行评定,给予相应奖惩。

6、未尽事宜,由员工和部门领导进行协商。

奖励制度 篇16

第一部分 销售人员奖惩规定

一、 奖励

(一)奖励标准

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条例、规定、文件等。

2. 行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强,专业技巧高。

3. 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4. 服务态度优秀、服务水准高、并受客户表扬。

5. 团结互助、乐于助人。

6. 个人素质高,职业形象佳。

7. 钻研业务,参加并通过相关考试。

8. 月、季、年等阶段销售业绩名列前茅或个人业务发展快。

9. 对项目、部门、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二)奖励类型

1. 提前转正、试用人员提前转正。

2. 专业奖项

月、季、年销售冠军,根据销售业绩颁发月、季、年销售冠军奖。完成并超额完成任务,定性、定量考核分数第一名。

(按照销售总额1%给予奖励)

(1) 三好销售员(30-50元)

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

(2) 专业服务大使(30-50元)

服务态度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等。

(3) 最佳职业形象(30-50元)

形象好、气质佳、素质高、技术强。

(4) 合理化建议奖(30-50元)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设立合理化建议奖。

(5) 特别奖(30-50元)

对重要阶段、重要活动作出较大贡献者设立特别奖。

二、 处罚

公司视情节对员工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批评、罚款、降级、辞退等处罚。其中口头批评、书面批评形式同上“表扬”,其它处罚如下:

(一)罚款

1. 行政违规罚款

(1) 考勤以具体项目作息时间,公司规定为标准,从工资体现。

(2) 未按规定着装,每次罚款10元。

(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散布不利于公司的信息,罚30—50元。

(4) 无故未参加相关例会,每次罚30元。

(5) 违犯以下任一项,每次罚款10-30元。

A、 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章等;

B、 未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如台面零乱、地面脏乱等;

2. 业务违规处罚

①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30元。

⑦透露客户、员工资料(薪金、佣金等)、项目及公司其它秘密,罚款50-10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薪金并辞退。

(四)辞退并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辞退,并可同时罚款。

1. 严重违反公司、部门、项目组规章制度、条例、规定、文件等。

2. 无故矿工三日者。

3. 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者。

4. 服务态度端正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5. 与同事之间争斗,对同事恶意攻击,制造事端者。

6. 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7. 利用工作职权收授别人财物、款项,谋取私利者。

8. 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9. 传播不利公司的谣言者。

10. 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者。

11. 连续三月未完成定额者。

奖励制度 篇17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能源、消防等部门(以下统称有关部门)举报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第三条对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分档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50万、3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具体奖励情形见附件。

举报并经核查属实,不属于本条前款规定的奖励情形的,其中一般事故隐患奖励500元至5000元;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最低奖励5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火灾隐患奖励不适用本款。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以及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或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一线的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五条举报人可以采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部门网站、手机客户端、书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第六条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实名举报,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举报内容应包括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第七条举报人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属地原则实行逐级举报制度。县(市、区)、设区的市有关部门无法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举报人可以向省级有关部门举报。

第八条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事项,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告知举报人向有权处理部门举报,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权处理部门调查处理,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

第九条各级有关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执法检查等工作职责,本人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不在奖励之列,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将追回奖励并严肃追责问责。执法检查中聘请的专家或其他有关人员参照执行。

第十条负责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举报奖励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受理部门应于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奖励金额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级举报奖金可以由受理部门自行组织发放,也可以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申报,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发放。受理部门发放奖金通过部门预算统筹解决,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放奖金通过省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资金列支。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申报和发放的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第十二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奖励发放单位应及时通知其领取奖金。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还应提供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等可以证明其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身份的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家属举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家属关系的材料,方可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领取奖金。

第十三条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其他联名举报人的有效委托文书和有效证件领取奖金。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应急厅、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市有关部门和财政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列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形之外的行业或领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__年3月17日。原省应急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__〕44号)同时废止。

奖励制度 篇18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三条:勤学守纪奖。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前10名,奖学金100元。二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第11名至30名,奖学金20元,。三等奖为抽考成绩年级第31名至50名,奖学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绩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该年级设有中班则中班只取3名),奖学金2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六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及学生会评选产生,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选先进团支部奖给奖状一张,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七条:先进班级奖。按先进班级条件,即班风好,有健全的班级组织,班干能起带头作用。民主作风好,不良现象少,同学之间互相协作,互相帮助,全班同学思想要求上进,学习风气浓。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讲文明礼貌。热爱祖国,尊敬师生。积极锻炼身体和开展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班集体,学生自治、自理、自学能力不断提高。保持环境室内卫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整齐清洁。各种宣传版报内容健康,文字规范,整齐美观。完成劳动任务好。一学期获得流动红旗居全校前列,每学期评选三个班级。奖励奖状一张,奖学金100元。

奖励制度 篇19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状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荐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状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职责,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潜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潜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奖励制度 篇20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我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电站安全生产领导举报电话: ,手机: )。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七、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八、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奖励制度 篇21

为了实行公司的总体销售目标,激励员工全身心地投入销售工作,规范公司各项制度:公司执行以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一般奖励:

1、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者,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2、销售总额达到2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2%。

3、年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者,奖励销售额的5%。

(二)特别奖励:

1、一等奖设1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一名者:

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10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0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

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 元的物品。

2、二等奖设2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二第三名者:且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以上,奖励现金5万元或价值相当于5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上,奖励现金2万元或价值相当于2万元的物品。或且销售总额达到50万以下,奖励现金1万元或价值相当于1万元的物品。

3、三等奖设3名,名列公司全年个人或部门销售总额排名为第

四、第五名、第六者:且年销售总额达到10万以上,奖励出国旅游一次。

二、处罚制度

1、个人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下岗,发生活费350元。

2、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部门内取缔1个人的浮动工资。

3、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5万元的, 取消年终奖金。

4、半年考核一次,个人或部门完不成基本任务2.5万元的,7 月份起发生活费350元,部门取消1个人的浮动工资,到12月底完成基本任务5万元后,年底再补发半年扣发的部份工资。

三、考核方式:

1、以销售公司每位销售员、公司有任务的部门和各代销点、经销点、办事处、团购单位、金卡持有者为个体考核业绩。

2、由销售公司在每月30日公布一次当月销售业绩和累计销售业绩。

3、以实际回收货款进行统计考核。

奖励制度 篇22

为激励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研发人员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保障组织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绩效考核范围

研发中心研发人员(进入中心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月度、年终考核)。

二、 考核原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

三、 考核公式及其换算比例:

1. 绩效考核计算公式=KPI绩效(70%)+个人行为鉴定30%。

2. 绩效换算比例:KPI绩效总计100分占70%;个人行为鉴定总计100分占30%。

四、 绩效考核相关名词解释:

1. 绩效考核: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品性、业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2. KPI(Keyperformanceindex):即关键业绩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3. 个人行为鉴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违反研发中心

相关考勤、培训、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而被处罚分数或者有建议性提议、突出性表现而被奖励行为的结果。

五、 绩效考核细则

1. KPI绩效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制订,每个被考核人有6项考核

内容,总分为100分,根据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流程、规范符合度、设计的可生产性、设计成本降低率等分别计分。占绩效考核总分的比例为70﹪。

1) KPI考核总分为100分。

2) 接到中心下达的研发项目,无特殊原因而推迟执行,每天扣除具体执行人3分。

3) 对于可行性研发项目在设计、操作方面无创新能力的,每次扣除5分。

4) 研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合理化建议的,及时上报中心,经共同研究认可的才能执行,否则每次扣除3分。

5) 不按研发方案执行的,每次扣除5分。

6) 因设备、操作等原因而影响项目质量的,视损失的多少扣除10~50分。

7) 研发项目的工作进度未协调好,而影响计划完成的,每天扣除5分。

2. 个人行为鉴定考核。

1) 个人行为鉴定考核总分为100分。

2) 工作的主动性、服从性、责任心、协作精神、工作合理性综合考核,一项不合格扣3分。

3) 迟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4) 旷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5) 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每次分别扣除5分、10分、20分。

6) 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每次分别奖励10分、20分、40分。

7) 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中心采纳并经实践证明确实有益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8) 无故不参加中心举行的会议、活动、培训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类推。

六、 考核时间: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个星期考核,14个工作日内结束。

七、 考核等级/比例:

1. 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

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

甲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00﹪;

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90﹪;

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80﹪;

丁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70﹪;

2.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优等:当月绩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当月绩效考核80─90分;

乙等:当月绩效考核70─79分;

丙等:当月绩效考核60─69分;

丁等:当月绩效考核59分以下;

八、 年度考核规定及标准:

年度考核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 记功及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优等:授予“科技创新标兵”称号。

甲等:授予“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称号。

丁等:调换工作岗位。

九、 研发人员奖励制度

1. 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等单个项目,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奖励1

万元。通过省部级验收的奖励5千元。通过地市级验收的奖励2千元。

2. 软件著作权奖励:每项奖励2千元。

3. 发表论文给予奖励,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500元。在

二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200元。获奖论文另行奖励1千元。

4. 个人承担的项目,奖励金发给个人。集体承担的项目,主要承

担人所得的奖励金,不低于奖励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由研发中心会同主要承担人按参加人员贡献大小分配。

5. 开发的新产品,按投产一年内的产值提成1‰奖励有关人员。

奖励制度 篇23

1.0目的

为了拓宽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员工内部推荐的积极性,快速高效的获得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及时快速公司特制定此制度奖励为企业

2. 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3.0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3为贯彻落实制度到位,总经理再授权1人同时行使总经理权力,对本程序全面监督。

4.0内容

4.1内部员工推荐原则

4.1.1无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4.1.2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4.1.3员工不得推荐亲属应聘公司各个岗位(生产车间除外);

4.1.4推荐人不得隐瞒被推荐人的个人真实情况;

4.1.5所有进入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

4.2内部推荐人才标准

4.2.1被推荐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单位对人员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

4.2.2被推荐人人员的个人简历、学历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和伪造;

4.2.3被推荐人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3内部推荐人才公示方式和奖励标准

4.3.1公示方式

1)以公告方式张贴到行政大楼、车间通知栏;

2)公司以电子邮件或下发文件送达。

4.3.1 A类部门经理、研发人员:奖励1500元/人。

4.3.2 B类专业、技术人员:奖励800元/人

4.3.3 C类特殊岗位:奖励200元

4.3.4奖励具体情况,根据招聘人员岗位决定奖励,以当次公布招聘信息为准。

4.4内部推荐流程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报名表》――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筛选――人力资源部通知报名人员到公司面试――

各部门负责人统一面试――通过面试后,开始试用。4.5推荐资料的投递方式和建档

4.5.1公司内部意见箱投递地点:①行政一楼东②生产车间内③车棚内

4.5.2邮寄电子信箱:;

4.5.3直接送交到人力资源部;

4.5.4详细标明作者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等资料。

4.5.5人力资源部将报名应聘者资料注明应聘岗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编号、归档。

4.6奖励方式

4.6.1部门经理引进优秀人才,不享受内部员工推荐奖励。

4.6.2人力资源部本身负有向公司引进优秀人才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故不享受内部员工推荐奖励。

4.7奖励发布流程

人力资源部统计符合发布标准推荐奖励的员工――通过《信息传递单》将受奖励员工上报财务部――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行政记过或罚款30―300元;

4.8.2以上罚款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处罚单,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0附则

5.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凡与本制度相悖的有关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奖励制度 篇24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奖励制度 篇25

1.目的

为启发全体员工之想象力,以集结个人之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管理、生产改善及业务发展的方案,以期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品质、增进公司营运以及激励员工士气等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提案内容以及对本公司生产、营运范围、作业方式等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之改善方法。

2.1.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行政效率之改善;

2.1.2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之改善;

2.1.3有关提高原材料之使用效率或改用代替原物料而达到节约能源之目的等;

2.1.4废弃能源/废料之回收利用;

2.1.5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2.1.6其他有助提高运营绩效或降低营运成本等。

2.2提高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均列为不适当之提案不予受理:

2.2.1攻击团体或个人之提案;

2.2.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2.2.3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之提案,其内容相同者;

2.2.4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者。

3、提案

3.1提案人或部门车间,应填写“提案表”(见附件一),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后交行

政部审核。

3.2经理级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办法之提案。

4、审查

4.1审查组织: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部门经理担任成员,行政部经理担任召

集人(并协助主席召开会议),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席;

4.2审查程序:“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看提案需要,召开一次或多次的委员会议,审查

所交的提案表,并以“评分表”(见附件二)核定,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5、处理

5.1被采用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同志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稽查;

5.2被采用提案:将原件发还提案人;

5.3成果检讨:

5.3.1实施之提案,各部门应认真执行,并每月填写“成果报告表”(见附件三),经过三个月的实施后,再转呈“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5.3.2“提案审查委员会”依成果报告表做审查,并以“实施成果评分表”(见附件四)详作核定。

6、奖励

6.1提案奖励:改善提案由“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50~200的提案奖金;未被采用者发给10元的奖金,以资鼓励;

6.2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发给100~500的奖金;

6.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至少6个月)追踪效益,如确实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准核发500~20xx元的奖金;

6.4团体特别奖:以部门为单位,半年统计一次,发给人均提案最好、最多的部门(至少需提案二件)奖金500~1000元,以激励士气。

附则:

1、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合法者,其权益属于本公司所有;

2、公司职工如有好的创意或改善方案,可到行政部索取“提案表”将其填写好后交至行政部,本部会尽快处理;

3、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奖励制度 篇26

(一)教学奖。每个教职工都应为教育教学作无私奉献,成绩显著者除精祌奖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艺体方面在全县以上〔含县)比赛中,获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发给辅导教师40元、30元、20元奖金。学生个人获第一、二、三名的按每人30元、20元、10元计算。累计发给辅导教师奖金。

(三)担任本校、城关镇、县教研室指定专题研究的公开课教学,教一课时酬金分别为10元、20元、30元。

(四)在县以上(含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学经验文章,省、市、县教学论文一、二、三等奖:省90,80,70;市:60,50,40;县:30,20,10。学校发给同稿费等额的奖金;在《潜川报》《巢湖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报到学校的新闻稿件,学校奖励一倍稿酬;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习作,奖励辅导教师10元;学生在镇以上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给予辅导教师30元、20元、10元奖励,在校知识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辅导教师15元、10元、5元奖励。

(五)县级学生质量统一检测(包括毕业班统考)中,成绩优异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1—3名为一等奖500元,4—6名为二等奖400元,7—10名为三等奖300元。

(六)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评优活动中,在省、市、,县获得一等奖的,奖金分别300元、200元、100元;在省、市、县获得二等奖的,奖金分别为200元、150元、80元;在省、市、县获得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150元、100元、50元;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在县、市、省获奖的分别为10元、20元、40元奖励。

奖励制度 篇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最大限度激励员工发挥个人潜能,提高员工工作绩效,进而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效益,为员工薪酬、职务调整及能力开发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处负责集团公司在岗员工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二章 员工绩效考评内容

第四条 员工绩效考评原则

员工绩效考评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考评的内容、时间、标准和程序公开;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记录,对员工的综合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考评评分差距适当、实事求是的公平原则。

第五条 员工绩效考评内容

员工绩效考评依考评的目的分为两类:

考评种类 考评目的 考评内容 考评频次

年度考评 职务调整能力开发 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1次/年

月份考评 奖金评定 工作成绩+工作态度 1次/月

一、 中层领导干部

中层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中经济指标考核按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

核办法的规定执行,作为兑现月份基本收入和年度风险收入的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按本制度执行,作为中层干部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二、 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

主要根据集团公司“岗位(职务)说明书”中主要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务量、完成质量、任务难度、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贡献精神、协作服务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十项。

三、工人

主要依据“岗位规范”中工作任务、任职能力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六项。

第六条考核办法

一、 考试

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测试员工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考试的内容结合“职务说明书”和“岗位规范”中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及任职条件、任职能力等要求制定,考试的结果是评价员工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的重要依据。

二、日常考核

(一)对管理人员的考核

1、 被考核者每月5日前填好《管理人员月考核表》(附件一)中工作计划与进度项,送交执考者(直接上级)。执考者根据具体情况对计划进行修订并明确提出“怎么做”与“结果要求”,双方达成共识后共同确定工作计划。

2、 在考核期内,执考者有责任不断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被考核者,增强其对工作计划的预见性,改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促进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在次月3日前,被考核者将考核表中计划完成情况填好,并写出下月需要改进的地方交执考者。执考者根据对被考核者月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其行为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交上一级领导审核。

4、 执考者在年底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到《员工日常考核年度汇总表》(附件三)中,交上一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5、 中层领导干部在聘期内的年度考核,要写出年度述职报告,交主管领导审阅。考核工作组还要按《中层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测评表》(附件四)的要求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工作组根据民主测评、日常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向厂级有关领导汇报。然后由主管领导或考核工作组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

(二)对工人的考核

1、 日常考核要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由执考者(班组长)填写《工人月考核评分表》(附件二),评价打分后交上一级领导进行审阅,班组长的考核由上一级领导负责。

2、 执考者在年底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到《员工日常考核年度汇总表》中,交上一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 考核结果

一、各部门于次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日常考核年度汇总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处。

二、人事(组织)部门将年度考核材料存档。

三、各类人员的考试和日常考核结果都要作为工资分配、晋职晋级、上岗聘任、在职培训和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各部门要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部门内各岗位实际情况的日常考核办法,经人力资源处批复备案后实施。

第九条 考核工作是企业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式,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管理者必须坚持原则,做到评分有据、结果公开。

第十条 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人力资源处有权进行复查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主要责任者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考评管理

1、绩效考评委员会:

为员工考评最高管理机构(非常设机构),由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有1人,后勤部人员1~2人。

2、后勤部:

1)在绩效考评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并下达相关的考评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2)协助、指导各部门实施考评;

3)考评结果汇总、分析;

4)建立考评管理数据库和员工考评档案。

奖励制度 篇28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进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镇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师工作奖惩制度:

一、教学质量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对语数英三门学科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制。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积极性,每一学科以班级为单位(剔除市教育局认可的弱智儿童,对于外来子女的处理办法是一年级入学的按本地学生对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处理办法做),根据期末考试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标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1、两率和奖:

(1)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奖200元。

(2)以最高两率和为基准递减,以10个百分点为一档,每档奖金在200元基础上递减50元(两率和高于平均最少奖50元,低于平均不得奖。)

2、合格率奖:

(1)及格率100%(英语98%),奖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语98%)但达98%(英语95%),奖50元。

(3)每减少一名不及格学生奖50元。

3、惩:

及格率不到该年级该学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线以下5个百分点(英语10个百分点)的基础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50元。

4、市统考:

市教育局期末统考的年级,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同时超过市平均的,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奖1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奖3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后20%的,每人扣50元。

二、竞赛奖

A.学生类竞赛奖励标准

奖级

奖金别 镇 吴江市 苏州市 江苏省 全国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发表 10 40

注:1、学生竞赛必须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且列入学校考核。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虽系教育部门组织但学校考核时不加分的,或按参赛人数分配奖励名额的,均按镇级奖发放。

2、学生在现场竞赛的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参赛的按以上50%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类竞赛不重复计奖,同一竞赛设团体奖的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多人参与辅导的按责任比分配。

4、市级以上竞赛级别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认定(根据20xx年学校工作考核方案规定,赛区获奖按该赛区级别论处)

5、镇级比赛按参与人数不超过60%评奖。

6、有关竞赛级别的未尽事宜,由校行政决定。

B.教师类竞赛奖励标准

(一)竞赛类

级别

奖等 镇级 吴江市级 苏州市级 省 级 国家级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基本功

评优课 40 30 20 480 380 280 680 480 380 880 680 480 1080 880 680

论文获奖 15 10 5 80 60 40 120 80 60 240 160 120 400 320 240

公开课

班集体 30 80 160

注:1、基本功、评优课必须是教师现场参加的比赛。非现场赛参照学生类按50%奖励。

2、论文(含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参赛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即市局及下属单位发文到学校的),才能享受此奖励。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经学校同意后参加的市级以上各类评奖活动均按吴江市级奖论处,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参赛获奖的不享受此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一评比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

4、市级以上优秀奖、大会交流、论文汇编等,一律给予每篇20元的奖励。

(二)论文发表

校级 县市级 苏州市级 省级 全国级

1500字以上 20 50 100 200 400

1500字以下 10 30 50 100 200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复计奖。

2、同一材料既发表,又获奖,可重复计奖。

3、简讯、报道、言论摘录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给予每则20元的奖励。

4、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少先队》、《吴江教工》、《吴江行知报》等本市条线刊物,奖励20元。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教育》、《苏州教育》、《苏州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教育研究》这些刊物的给以2倍奖励。

5、获奖或发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则按篇计算发放奖金,根据合作人数按比例分配。

6、集体出版面费的文章,学校不予奖励。

7、文章应是涉及教育教学方面(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随笔、心得、教学设计、活动方案等)。非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不列入奖励范围。

8、发表(或录用)文章必须提供原件,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保留复印件。

三、教师继续教育奖励

教委奖励(到帐即发),学校奖励与教委相同(见证即发)。

四、奖惩金额到位方法

奖:学期结束时,奖金发放到个人。

惩:先在个人成果奖金中扣除,不够则在岗位奖中扣除。

五、本制度解释权

横扇中心小学校长室。

六、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本制度以外各种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奖励制度 篇29

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本单位人才引进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1.适用范围:本单位内部各科室人员。

2.职责:

3.1人事科负责内部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3.2财务科负责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统计工作;

3.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协助人事科做好内荐人员的筛选工作。

4.要求:

4.1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

职级分类 内部推荐费奖励标准(元)

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200元

中级职称技术人员 100元

初级职称技术人员 50元

一般员工(工勤、保安、门卫、护工、护理员等) 20元

4.2内部推荐费发放时间:被荐人员通过2周试用期,正式上班一个月后支付。

4.3内部推荐流程:

4.3.1员工依据公示栏内《招聘申请表》的内容和要求,推荐人选给人事科。

4.3.2.1技术人员、行政人员:人事科与医务科、护理部一起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通过后试工两周,第一周试工通过后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考官为主管领导和正院长,二次面试通过后,再进行第二周试工,两周的试工通过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2.2护工、护理员、工勤人员:人事科与用人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再试工两周,试工通过以后再进行体检,体检及格为最终确认录取人选。

4.3.3内部员工推荐人才,通过试用期成功录用,人事科按内部推荐奖励标准发放内荐奖金以现金形式发给推荐人。

4.4内部推荐奖励的规定: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4.1被推荐人员为推荐人的直系亲属,不能领奖;

4.4.2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为上下级关系的,不能领奖;

4.4.3被推荐人员与推荐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制约的关系,不能领奖;

4.4.4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单位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经验、技能等要求);

4.4.5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4.6被推荐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4.4.7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5内部推荐奖励费用的管理:由人事科、财务科每半年统计一次各个科室的内部推荐奖励费用总额。

奖励制度 篇30

一、岗位工资:x元

二、效益工资:x元

1、每周五下午点之前交下周教案,认真制定周计划、月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必须的知识和潜力,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教师要熟悉教学资料及目标。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得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位幼儿。

3、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4、带班教师要负责每一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得擅自脱岗,每一天早上,教师带幼儿随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作用物品。

5、每月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记录和家长联系手册。语言建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与幼儿出勤率统一。

6、幼儿进、离园时,当班教师务必轮流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状况。幼儿在上学和放学时,老师应当和幼儿用礼貌用语。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及时主动的沟通。

7、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礼貌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反穿鞋,不流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8、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喂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状况。

9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持续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点准时起床。

10、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里健康发展。

注:以上条例为扣分式工资,每出现一次错误扣分,总分为分。

三、奖金:x元

A、职业道德奖x元(1、2、3、4)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要有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影响园里声誉。

3、杜绝侵占幼儿的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用心的进去精神,团结协作。

注:违反上述规定,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给予处分。扣---xx元。

5、每月按月安全奖励xx元,全勤奖励xx元。

6、班级幼儿按园里规定的人数,(大班30人,中班25人),每期每班多一人发给班主任奖金xx元。

7、每月务必要在月底前评出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包括课间活动,活动组织,上课期间卫生清洁)组织奖,每学期奖给每人xx元。

8、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奖x元。

9、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用心为幼儿和家长服务,做出必须成绩和贡献,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长表扬的可奖100元。

10、幼儿大小便的脏衣服要及时清洗干净交给家长。组织工作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的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可奖x元。

11、按时陪伴校车接送是每一位老师务必要做的,每月奖x元。

12、每月月底教师务必家访每一位幼儿家长的,奖x元。

注:以上奖金条例为每一位幼儿老师所必备的,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四、工龄工资

凡是在本幼儿园工作一年以上者,每月加工资x元。

五、惩罚

1、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x元。

2、教师在学校是务必将普通话,违者一次扣工资xx元。

3、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xx元-----x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一次的扣xx元。

4、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xx元。

5、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x元。并写检查向全园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6、教师务必依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按质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x元。

7、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等。一次扣每人工资x元。造成违法现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班级卫生不干净,有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xx元。

9、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口工资xx元。

10、事假一天扣xx元。

11、病假每一天扣工资xx元,有医院证明和医保中心报账材料的,每一天口工资xx元。请假长的按以上制度进行扣除。

12、旷工一次扣x元。

13、在校的老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干对幼儿园没有好处的事情,如干私活等发现一次扣xx元。

注:以上条例是我园的规章制度,目的为了维持我园的正常工作运营,也是对每一位家长信任负责。

以上条例是我金阳光幼儿园对每一位职工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让我园能够长期健康的发展,让每一位幼儿家长能够更放心的将宝宝送到我园。受到早期的教育,能够快乐的在本园成长,请每一位家长监督我园的工作,并及时反馈您的意见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