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制度【3篇】》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或者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
经销商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为贯彻xx年营销策略,促使福易门业经销体系不断规范化,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畅通与经销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2.经销商管理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应力求详尽、全面而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对经销商必须分清主次,实施严格的分级管理与扶持。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公司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二。经销商的选择
福易门业选择经销商,主要考虑其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地点及客流量、从业经验与价格规范性等,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拟选择的目标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整体市场运作,应有清晰运作思路,且与福易门业发展思路高度一致。凡开设专卖店的经销商,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企业同类产品。
三。经销商资料的完善
对重要经销商档案内容要求如下:
(1)经销商基本资料
包括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规模、建立时间、对本公司的忠诚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
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与方向、内部管理和经营历史等。
(3)经销商经营状况资料
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人员及导购员的素质品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经销商个性资料
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处事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管理办法
1.遵循守区销售
经销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只在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福易门业产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区销售应提前告知福易门业,予以备案并征得当地经销商同意。
2.做好价格管理
经销商必须按照福易门业的价格体系做好价格管理,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产品价格,维护价格体系的稳定性,以利于长期经营。
3.品牌维护得当
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有赖于各级经销商的积极维护。对福易门业的品牌形象、专卖形象、产品展示形象、人员形象等均应按照福易门业相关规定认真维护。
4.完成约定任务
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确定的销售任务,经销商应与公司积极配合规划并经营区域市场,保证将任务的完成落到实处。
5.信息沟通到位
为了保证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各项配套措施的适合性,经销商应定期向福易门业反映市场情况与所存在问题。(经销商应反馈信息见下表:)
反馈项目月度反馈内容
市场与竞争对手情况
1.月度同类产品大致销量;
2.竞争对手有无新产品上市,促销活动?活动规模及影响?
3、竞争对手与福易产品比较有哪些优势及劣势(价格/款式/配置/质量/服务/货期等)。
产品建议用户对福易门业产品配置、货期和质量有何新要求。
质量反馈福易门业月度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
推广反馈对在当地投入的媒体广告及促销活动的建议。
服务反馈月度自身销售服务情况,用户特殊服务要求。
管理反馈公司营销管理上的不当之处,如何改进。
6.协作配合积极
福易门业将根据区域销售增长的实际需要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物料与促销支持,经销商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协调。
7.提高销售能力
区域经销商应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销售能力,通过配合福易门业的导购培训、通过学习福易门业市场操作手册与导购培训手册内容,通过对店面销售的准确分析,通过定期评估考核店面销售人员销售业绩等方式,努力提高销售能力,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区域销售业绩。
8.定期准确评估
对于双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福易门业将定期进行评估,经销商同样应对福易门业的市场操作进行评估,明确市场推广状况、双方配合中的问题与改善对策。
9.保守商业秘密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产品、品牌、经销模式、经销政策、促销政策、品牌操作手册等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福易门业的市场支持
公司为协助经销商拓展和维护市场,提供系统的销售支持措施,包括:
(1)价格支持:公司根据区域销售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为经销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价格。
(2)促销活动:公司根据市场拓展需要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促销活动,扩大企业和产品在各区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销商也可根据市场竞争状况,向公司申请促销活动支援。
(3)门头费用核销:各经销商使用公司全国统一标识作为店面广告牌的,公司依据市场推广支持政策核销其相关费用。
(4)宣传物料:经销商可向公司申请发放宣传材料,公司依据其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放适当数量的宣传材料。
(5)人员支持:必要时公司可选派具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的区域经理协助和指导经销商拓展市场。
(6)专卖支持:公司高度重视对专卖的支持与提升。对于设立或拟设立专卖店的经销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六。经销商的维护与考核
(1)区域经理应定期对重要经销商进行回访,了解经销商市场开发状况和需求,并协助其解决。重要级别以上经销商,每月应回访一次。回访客户应填写详细的《经销商回访记录》,呈报营销中心。
(2)营销部应定期对公司各级经销商实施电话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经销/经销商对于公司产品、价格、货期、包装、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公司为各级经销商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提供销售解决方案;接受电话咨询与技术指导。
(4)公司定期向各级经销商提供最新产品信息和行业资汛,以帮助各级经销商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动态。
(5)必要时公司将对重要经销商提供产品技术知识和销售技能的培训,协助其建立和培养销售队伍,提高对市场的掌控与引导能力。
(6)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实施定期考核,考核项目参照《福易门业经销商考核表》进行。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销商管理制度 2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章关天代理的约定
第2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1)代理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
(2)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
(3)在某种情况下,企业必须估计此代理商与其他代理商的竞争情况,对此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才认可。
第3条经营产品: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本公司生产、附有air商标的产品。
第4条销售责任额
(1)代理商的每月销售责任额为万元以上,但此责任额必须是第3条规定的产品的总额。
(2)代理商需于每月25日之前,向企业提出下个月的销售预定额。
第5条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下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
第6条销售价格
(1)本企业批发给代理商的产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价格,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来进行。
(2)前项的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经双方协议,后者须经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交易保证金:代理商须根据交易额,事前缴付万元给本企业,作为交易保证金,从第一次提货开始作为货款逐步冲减保证金。
第8条相关资料的提出:代理商需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录、预计客户名录、销售计划等)给企业
第9条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代理商交货的地点,如代理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2)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运费由代理商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企业与代理商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10条退货:只有当货品与代理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才接受代理商的退货。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无损坏,包装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1条付款条件:
第12条暂停现货: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13条对代理商的支持措施: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与本企业各代理商之间的互助关系,本制度别制定各种奖励及支持措施(略)。
第14条交易奖励措施
(1)销售额增进的奖金:代理商三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如超过全年任务三成以上,可享受下列回扣优待。
A、超过三成者:3%。
B、超过四成者:4%。
C、超过五成者:5%
D、超过六成者:7%。
以上计算是以三
第15条代理商的优惠条件:代理商加盟另外成立的代理商协会,将可享受代理商的经营及技术指导、产品知识的指导、配发宣传用品和竞争对手的经营资料及其他各特惠条件。
第16条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代理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擅自制造第3条中的产品或与其类似的产品,亦不得与其他竞争对手订立契约,进行买卖。
第3章关于进货流程的约定
第17条订货管理
(1)经销商必须填写艾尔标准经销商订单,经销商下单前需由负责此经销商的销售经理进行订单审核,销售经理确认订单准确无误后,经销商将订单签字盖章后,以扫描件或传真的形式传至公司总部。公司不接受任何口头订单。
(2)订货申请单:预订货品应填写《订单》,经销商订单如低于正常经销商价格需填写特价申请表,经销商价格8折以上需销售经理签字经理;预付款到帐后销售助理下订单给生产部,生产部下采购单给采购部。采购配件到工厂后,生产部根据订单要求对产品进行组装。如有特殊要求必须在下单前说明,否则生产部将按照艾尔产品标配组装(使用艾尔标准包装箱、包装箱内含有齐全有效的合格证、说明书及保修卡)。发货周期:标准系列100台以内30天,500台以上45天,非标系列50天以上。
(3)款到发货:代理商应在企业确认的发货日期之前将全部货款付至企业指定账户,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因货款未到导致的发货延误企业不负责任。
(4)订货汇总:渠道经理负责与所辖地区代理商确认订货,履行程序并汇总报告企业销售助理。
第18条付款管理
(1)全额汇款:企业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代理商为保证及时供货,应在确定供货时间之前,将应付货款全部汇至企业指定账户。
(2)汇款方式为银行汇票(自带或特快专递至企业财务部)或电汇。
(3)委托付款:如果代理商委托其他单位付款,代理商应在汇款底单传真上注明。
第19条发货管理
(1)发货申请。渠道经理根据代理商汇款情况,按代理商要求填写《发货申请单》,经财务部确认收款安排发货。
(2)提货单据。发货后将提货单据用特快专递寄给代理商。
(3)调整供货。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供货日期时,由渠道经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调供货办法和时间。
(4)取消订货。代理商逾期30天不能汇款,则取消代理商此次订货,定金不退。
第20条运输管理
(1)发货收货。代理商在《订货申请单》上注明发货方式和地址,发货前由企业进行确认。
(2)快件运输。企业一般采用德邦物流运输,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3)其他运输方式。如果代理商要求其他运输方式,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4)到站。到站后的提货费用及运输责任由代理商负担。
(5)货物损失。到站前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失,代理商应在提货三日内向渠道经理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渠道经理核实后报营销总监批准补发相应货物,并负责在代理商协助下处理索赔事务;逾期提出,渠道经理不予受理,损失由代理商负担。
第4章附则
第21条保密规定。代理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22条违反规章的处置方法。代理商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随时解除部分或全部的契约。
第23条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1)代理商须在指定区域内,以规定售价进行销售活动,禁止向其他区域扩张,以免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企业指示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2)若因前项行为,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企业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调停解决。
第24条指定法律机构。当发生相关纷争,由企业所在地的指定法律机构栽决。
(3)经销商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违反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策略,报价低于或高于统一报价,进行低价和高价销售的,对区域内恶性竞争,不利于“平方”产品销售的,公司将对其处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经销商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经销商发展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指已与xxx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关系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且须拥有与所经销区域相符的资金、车辆、人员及仓储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关系,有稳定的销售网络。
一、经销商发展规划:
1.每个区域市场(范围由公司考察后确定)只设立一个独家区域经销商。
2.经销商可以发展下级分销商,也可经本公司市场部批准向尚未有本公司产品经销商的区域发展分销商。
3.经销商的正式授权工作归本公司市场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或个人无权签署正式合同。
二、经销商发展程序
1.由营销人员负责考察申报,市场部审核、上报总经理签批、备案。
2.对于有意向成为我公司经销商的单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网站主页上填写《经销商申请表》,也可致电本公司市场部,并提交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资信调查,并给予明确答复。
三、合同时效
《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合同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三十天内续签下年度《经销合同》,否则该合同自动失效。若续签同等条件下该经销商有优先权。
四、经销商取消程序
1.对经销商在合同期内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关市场管理制度、不能执行协议等违规行为,我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2.由市场管理人员填写《经销商资格取消申请表》,向市场部申请取消该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3.市场部在审核通过后,向该经销商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通知书一式贰份,一份寄予经销商,一份市场部留底。
4.自动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自动终止:
a)经销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未在规定的时间里续签合同;
b)连续两个月未进货;
第二章经销商管理权限区划
1.由市场部统一对全国的经销商合同、档案进行管理。
2.各区域经理管理所辖区域的经销商,并每月向市场部汇报管理情况。
第三章企业支持政策
1.为鼓励经销商对区域县级市场的长期培育,授予本区域独家经销权;
2.视情况派驻业务人员协助拓展市场;
3.广告投入:根据区域市场战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广告支持,具体投入方式和数额由市场部调研后确定;同时鼓励经销商独立运作区域广告,公司根据业绩增长按比例予以产品支持;
4.终端促销:根据不同的区域市场和产品,给予相应数额的POP、DM、礼品、赠品、促销员、A类店面支持等;
5.业绩奖励:根据经销商业绩,评选年度优秀经销商,并给予奖励。优秀经销商的业绩资格为年度销售额前三名。对于优秀经销商的奖励将在每年的经销商年会上予以兑现;并对优秀经销商在本公司网站上加以介绍。
6.不定期举办经销商产品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技巧培训。
7.在各地举办的促销活动或有关重大的公关活动将邀请当地的经销商合作参与。
8.及时将公司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给各经销商。
9.经销商之间纠纷,本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章经销商应采取的配合措施
1.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区域经销规定,如发生未经批准任意改变进货渠道或经销商之间相互供货、或经销商未经许可发展所辖区域之外的分销商并为其供货的情况,经查证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取消经销资格(不予兑现任何奖励)等处罚,并以《违规处理意见书》形式告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经销商必须严格维护本公司价格体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议价格范围。如有必要调整价格,须提前五日书面报我公司市场部,经批准确认后方可调整。
3.经销商应积极拓展并维护本区域销售网络,并及时反馈市场开拓与销售业绩变化情况、已销售商品和库存成品情况、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产品的意见和反映,提出市场开发与市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定期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表》并回传。
4.经销商应积极维护本公司品牌形象,积极参与本公司的促销和公关活动,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经销商应积极接受本公司的各项业务指导及培训。
6.经销商应与我公司员工、尤其是市场部工作人员建立起健康的工作关系,不得向其赠送礼品、财物、借用车辆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得为其办理私人事务,不得与其酗酒、出入娱乐场所;并且如实向我公司市场部市场调研人员反映其情经销商有义务配合我公司进行新产品推广工作,我公司将根据新品推广业绩对经销商予以奖励。
7.经销商必须做好本公司产品的'终端管理维护工作,标准如下:
a)每个单品必须集中上架陈列,力求进入最佳陈列位置;
b)定期做好终端理货工作,保持所陈列产品清洁美观完整;
c)做到陈列生动化,正确展示产品,价格清晰准确,产品和促销品捆绑;
d)确保货架饱满,保持合理库存量;
e)必须按保质期做好先进先出工作;
f)对厂家提供的促销品不得截留,必须发至终端;
g)强化终端店面广告,增加可见度;
第五章窜货处理
1.市场发生窜货,第一时间抄产品的批次,填写窜货查证表,传真至市场部;
2.市场部检查所抄批次的真实性,清晰与否,如果真实、清晰将窜货查证表传真到市场部处,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确的要求市场重新提供需要查证的批次;
3.市场部根据窜货查证表提供的产品的批次进行查证,如果经过查证批次不正确的,通知经销商重新提供需查证的批次;如果没有其它原因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证的结果传真到市场部处;
4.市场部将窜货查证的结果传真到窜货方,通知被窜方,同时监督双方协商处理;
5.市场部监督双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窜货结案表格传真到市场部备案,如果双方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争议,市场部及时通知市场所属的大区经理进行协助处理,直到收到窜货结案表;
6.如果窜货发生在不同的省区,要求两个省区的大区经理进行沟通,保证窜货处理按时完毕,同时有必要时营销总监、市场部经理进行解决。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xxx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