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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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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1

1、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建立项目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负责。

2、负责优化施工组织工作,领导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实施本质量计划确保满足合同要求和实现质量目标。

3、分管本项目物资管理和机械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施工生产中的`人员、物资和设备的供给。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组织实施。

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2

项目部为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作出如下安排:

一、结合公司安字(20xx)014号文件,项目部在各人员岗位职责中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由主任经济师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

二、项目部投标工作及新接工程安排:

1、核算工程量:项目经理或主任经济师安排相关专业造价员提量,并形成投标预算;

投标预算书制作费用:‰,不能整套(算量、套定额子目、上机、出报表)完成的按‰支付。出现严重失误的按同比例扣还预算费。

造价员----项目部所有持造价员资格的人员。不能按时完成或接受任务都后续造价员继续教育等费用不再予以报销。

2、投标预算的汇总和递送由主任经济师(经营管理员)完成。

3、项目经理、主任经济师参与调标,主任经济师做好相关记录。

4、新工程:项目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经济师安排应该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主任工程师向分公司相关部门报送人员体系审批表。

5、项目负责人填写“开工报告”、“施工进度总计划”,主任工程师审核后交分公司审批后返主任经济师一份,工地留存一份。

6、主任经济师依据司字[20__]131号文件配合分公司经营科做“土建安装配合合同”、“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交总公司经营管理处、土建项目部、分公司经营科、安装项目部存档。

三、施工预算的编制:

1、工程中标后一个月内(且必须在产生人工工资前)由主任经济师安排专业人员结合投标清单、预算交底、调标记录、上缴管理费、土建安装配合费等因素编制施工预算(按20__年陕西价目表及配套费用表进行编制,人工单价一般不得超过陕建[20__]323号文件36元/工日。

2、由项目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一起确定施工预算总费用并报经营科审核。审批后的施工预算一份返项目部,一份留经营科,做为经营科对单位工程总费用进行控制的依据。

3、由项目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一起确定单位工程目标完成成本分析、盈亏统计表、单位工程费用构成表。由主任经济师报经营科进行审核,总经济师审批。

4、项目经理签订安装承包合同,签审后留主任经济师存放。

5、主任经济师组织成本策划,由分司经营科、项目经理、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主任经济师一起确定各项人、材、机目标值。经营管理员将各目标值传递到各部门、人员及班组。

四、人工费、机械费的控制:

1、主任经济师、项目负责人安排该工程的相关专业工长签订“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经理(有特殊要求的按实际分包约定内容签订)审签。

2、分司经营科将投标状态下的目标值提供给劳资科,劳资科每月依据项目部所报人工工资递减。

3、劳资(记账)员进行人工、材料、机械的实时消耗量统计,每月10日交主任经济师处。主任经济师作成本统计及分析。

劳资员结合项目部实际人工工资,区分工程、班组、职工工资等,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资发放汇总情况交主任经济师一份(样表1附后)。

记账员结合实际项目部机械的实时消耗,区分采购费、维修保养费等,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机械费消耗汇总数据交主任经济师一份(样表记账员自制)。

(记帐员各类凭证等应区别各工地记录;以备结算及成本核算。)

4、工长(施工班组长)每月16日报实际完成工程量(样表2附后),经质检员、安全员、现场负责人确认质量、安全、是否为合格产品后,项目负责人将审核过的工程量报经营员,填写“月工资额”表(样表3附后)。

5、经营管理员依据进度计划,核算月完成工程量。于每月19日前交分司。

6、劳资员应严格以经营管理员提供的人工费为依据,编制工资发放凭单,项目经理审签后,将每月工资发放汇总情况交主任经济师一份,即本项第3条。

五、材料费的控制:

1、物资需用总计划是现场工程实体消耗的预测成本,是工程物资控制的总目标。物资需用总计划由项目部自主编制、审核及控制。项目部在报销发票时,经营科依据物资需用总计划中的数量依次递减,并在材料总费用中递减。

2、现场负责人开工前组织各工长编制物资需用总计划,由主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返现场负责人,一份交主任经济师备案作为材料费控制的依据。

3、在月材料采购过程中,由现场负责人依据物资需用总计划,审核专项工长提出的月材料计划,并核对库房材料节余量后,分阶段、分系统编制月采购计划一式三分。经主任经济师审核后,交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工地、材料员、主任经济师各留一份。材料员负责采购。

4、现场负责人建立物资采购计划台账(样表4附后)交主任经济师,主任经济师在物资需用总计划中逐次递减。分析原因,及时纠偏催促变更。

5、物资供货合同的评审,经材料员确认、签字,主任经济师审核,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报经营科。经营科组织评审后,与供货商签订物资供货合同。记账员、主任经济师、经营科各留一份。

6、材料到达现场验证后,库管员应严格按照物资管理办法,检查物资的数量是否与购料合同及物资采购计划相符,规格、型号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填写《物资验收单》、《物资进场验收记录》;

对于甲供的材料,库管员视同采购填写《物资验收单》、《顾客提供物资清单》。现场负责人(技校员)及时将甲供材清单递送主任经济师留存。

7、库管员应将材料账按十大类分开,依据材料验收单登记明细账、将分步工序实际工程量作为各项材料用量的控制目标,严格按照限额领料进行控制,每月现场负责人核对库房材料节余量前,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对下次物资入库量进行登记分类。库管员负责建立日、月入库、出库台账每日进行盘点,并将月入库、出库台账(样表5附后)于当月16日前交主任经济师一份。

8、经营管理员每月将物资月计划与实际消耗进行对比分析(样表6附后)报主任经济师,现场管理人员要对操作人员使用的材料量进行监督,主任经济师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措施避免材料浪费。

9、工程收尾期间,现场负责人对材料进行清查,对于剩余材料及多次使用性材料进行回收入库,并编制回收入库单(样表7附后)交材料员、主任经济师各一份。

10、工程项目物资报销单据由材料员(样表8附后)、项目负责人签字,主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主任经济师将物资报销费

用计入成本。记账员(样表8附后)到经营科输发票报销手续,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发票后附的入库单、验收单、材料清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必须填写清楚,与发票一致。材料员及记账员协同进行材料的实时消耗量统计,每月10日前将上月统计数据交主任经济师一份作成本统计及分析。

六、成本管理:

1、项目部经营人员:

主任 经济 师:---

经 营 员:---,兼电气专业造价员

暖通专业造价员:---

专业造价员优先执行项目部经营工作,配合主任经济师每月完成成本数据的收集、整理、核算、分析统计工作。

七、变更签证:

1、变更时间要求:随时变更,随时签证。各工地出现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主任经济师安排签证,超过一个星期的现场负责人自负。并在一个星期内将变更通知单、签证单等交主任经济师一份留存。每个工地现场应设专用变更签证档案盒。

2、工作安排:

①、凡是投标中没有认价的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与项目副经理、主任经济师协商后制定出需再次认价的材料明细,报甲方认价。甲方供材需做好签收记录,及时报主任经济师。

②、现场负责人协同主任经济师分析对比投标预算和施工预算在项目上的出入情况,核对投标量是否有漏项、少量等情况并编制出量差、价差分析表,必要的填写签证单。

③、工程新增变更类: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根据变更单情况,及时计算出工程量。做好无法描绘于竣工图的签证单工作,不得出现口头变更情况,且力求每份变更都能完整超额地反映在竣工图上。工作中要坚持先做变更签证再施工的原则,避免出现工作干完了没人签字的情况。

④、现场签证要注意区分清单工程和20__定额工程的签证方式。

⑤、所以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找甲方、监理签字盖章,尽量在一星期内完成。完备后原件交经主任经济师,复印件存放于工地专用变更签证盒内以备结算。

3、培训工作:结合工程实际,不定期召开经营培训。

八、竣工结算书:

工程竣工后,经营员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三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竣工成本分析对比表(样表9附后)交主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经营科备案。

工程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好坏与最后阶段的工程结算编制完整、正确与否息息相关,特别是完整性。

1、工程初验前一个月经营员将所有结算资料(招标文件、合同、答疑记要、变更签证、实际出库统计量等)整理汇总交主任经济师,项目经理与主任经济师安排各专业人员编制预结算书。竣工验收合格23天内,将首次报送甲方的结算书(附各种依据资料)送交分公司经营管理科审核。

2、项目负责人安排完成竣工图的制作,资料员及时整编装订(有时变更签证合理反映到竣工图上才会被确认,注意无法措绘于竣工图上的签证单)。

3、主任工程师填写“安装工程竣工报告”。项目副经理配合、指导主任工程师填写“安装工程竣工档案”,其中需指明区别于其它工地的一些特点、难点。附工程整体外观效果彩图,文明工地证书彩页,获奖证书、奖杯类,体显该工程工艺特点的图片3~4张及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等。

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反馈,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系指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所对外进行的营销、合作、审核、荣誉、资金、资质、政策等申报。

第二章申报职责范围

第一条行政副总经理负责项目申报信息的筛选。公司总经理负责申报项目的确定,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前期申报的部门协调,并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内容和附件进行审核。

1、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有关公司基本情况、部分产品及公司形象等方面项目;负责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文字方面进行审核。

2、市场营销部归口管理有关展会、市场规划、销售等方面项目。

3、加工事业管理部归口管理加工产品、项目。

4、财务部归口管理有关资金、财政补贴及国家、省、市政策等方面项目。

5、研发中心归口管理有关科技、生产等专业、技术项目。

第三条财务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项目编制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

第四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实施具体项目文字材料准备工作,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申报材料的适宜性,并对所涉及的申报项目进行信息记录,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并定期向办公室提供信息。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掌握申报结果,并将信息进行网上录入和维护;对申报成功的项目要进行对外宣传,以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

第三章项目申报流程

(见附表)

第四章相关文件

1、《年申报项目记录》(公司网站内及申报单位存)

2、《公司项目申报总目录》(公司网站内)

第五章其它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申报。

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xx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

从项目建设意图的酝酿开始,调查研究、编写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方面的论证都属于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

二、建设工程管理的任务内容

建设工程管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

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三、建设工程管理措施

1、完善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在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首先国家应该给予积极的响应和支持,积极商讨和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实施和落实,为工程管理质量的提高提供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

同时,各个地区政府也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专业工程项目管理,硬性规定管理范围,严格项目管理企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从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2、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员工培训,积极的开展继续教育,全面地将员工素质提高。

此外,还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分项工程每一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及时地参与到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中去,对图纸设计、施工程序及成品保护、程序的交叉配合,都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质量标准、施工方案、规范要求、技术安全措施等,使全体施工人员均可以掌握与了解相关要求和技术,同时做好交底记录。

3、完善进度协调工作

也就是说要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或团体进行协调,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彼此加以协调与搭接,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要进行协调配合,因为所有这些都已经成为非常关键的因素,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一定要加强对所有单个项目工程内部的施工关系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持工程建设顺序,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验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5、完善招投标办法

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建筑法》对将要投票的项目从立项、投标至开工、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严格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

6、重视建筑工程的核算

建立科学的核算管理体系;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将财务管理的位置前移;对于已竣工的工程,要及时办理工程(预)转资。只有对工程核算进行完善和创新,形成系统严密并且符合企业实际的工程管理核算体系,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7、重视现场签证

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8、加强安全管理

在施工场地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确保现场的作业程序稳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在日程管理中建章立制,完善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综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

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建筑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7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二、材料的防火处理

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三、施工现场防火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四、电气防火

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五、消防设施的保护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