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请假制度(通用七篇)》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精选7篇)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1
一、值班时间:
10:00----22:00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交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桌面个人所属文件夹。
3.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课间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四、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管理老师处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天上完课10:00之前打扫本班教室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晚自习辅导结束后,打扫完教室。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月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月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生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单词背诵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五.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3)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家长打电话请假。
(4)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校领导配合解决。
(5)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前勤任课教师中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作好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6)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华晨教育培训中心
20xx年3月17日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2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正常开展,不断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三天。若当月请假超过两次,则从第三次起每节事假扣2分,并每一节课按16元扣。学期期末考试请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节课计。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科局批准。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
2.病假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病假从第三月起到第六个月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还将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病假从第七月起,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代课费按学校的平均课时量计)还将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除大病住院按国家政策执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取相应的金额支付给代课者。(除大病住院外)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必须在结婚期间(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准)前后一周或两周的特假,否则一律以事假计。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④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按相关文件文执行。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写请假条;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④批准后的请假条和课程表一并送教务处安排好课程及相关工作;⑤返校要及时销假;⑥相关资料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提前用电话通知相关组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若出现空课堂,按旷工处理。
3.所有的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准,一律由校长审批。
4.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计,见证件后再按规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课规定
1、教师尽量不调课,凡有事需调课的教师,必须在调课前的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双方签字,并经教务处同意为准,否则以私自调课论。不准随意调课(私自调课),违者扣当事人双方档次工资各20元。
2、每月调课不超过1次(1天),调课不许间隔周次调课。若遇调课当天有其它活动,不许调课。违者按相关规定执行,私自调课一节扣2分。
八、关于上课迟到、旷工、旷课、私自调课和上课接打手机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2、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课接打手机者一次扣20元,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4、无意旷课一节扣20元,有意旷课一节扣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旷会一次扣20元,会假一次扣10元。另:旷课一节扣10分,迟到、早退、旷会扣5分,升旗按一节课计。
5、课堂上不准吸烟、打手机,违者扣10分。
6、早晚自习,早自习是义务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1分,每个晚自习按一课时计。
7、故意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参加各种有益活动者扣20元。
8、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旷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3
一、大力开展“全员读书活动”,营造书香校园。
二、全体教师不仅要深入学习教育理论,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还要结合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阅读学习专业知识书籍,提高专业水平。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并及时撰写阅读心得和读后感,学校以此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每位教师每天自由读书学习不低于1课时的时间。
四、对上级下发的学习资料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除此之外,学校积极征订教育报刊,杂志,定期购买相应的理论书籍。
五、读书要和教学、教研有机结合起来。提倡发现式读书,即在读学习中要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在阅读的基础上结合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感悟与反思,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每位教师都要坚持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写教育日记、教学札记、教学故事等。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月2篇以上,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每月1篇以上。
六、每周五下午为教师集中读书时间,通过读书报告会、研究会、经验交流会、读书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教师交流读书经验、体会,促进读书学习活动不断深入持续的发展。
七、 每月的教学常规检查,都要检查教师的读书情况,量化打分,作为教师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4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领导,努力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者和传播者。
二、履行教师义务,发扬奉献精神,敬业乐业,坚守岗位,克己奉公,尽职尽责,不玩忽职守,不从事有违教师形象和职业道德的第二职业,不搞有偿家教。
三、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书育人,切实搞好思想、品德和政治教育;善于发掘任教学科的德育资源,充分发挥教学的德育功能。
四、善于学习,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善于总结,敢于探索,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五、树立正确教学思想,遵循教学原则,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灵活运用教学媒体,认真指导学习方法,注重基础,培养能力,开发智力,发展个性,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六、热爱、尊重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热情指导,关心每个学生成长;不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人格;不歧视生理心理有缺陷的学生,敢于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七、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领导,尊重同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谦虚谨慎,诚实正直,乐于助人,为集体争创荣誉;不损人利己,不骄傲自大,不搞自由主义。
八、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楷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录象;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参加低级、庸俗和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九、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衣着整洁大方,女教师不化妆,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胡子;不得携带移动电话或传呼机上课;不得在教育教学场所吸烟。
十、尊重家长、热情相待,定期家访,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不得向学生索取礼物,不得要求学生及其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教师敬业爱生公约
为加强本校师资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如下敬业爱生公约: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领导分配,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
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把集体工作放在第一位,确保每天有足够的工作时间。
四、认真学习大纲,钻研教材,精心备课,设计教案和作业。不断接收新的知识和教改信息,不断改革课堂教学,积极探索教法,培养学法。务求使每节课都受到学生的欢迎,确保45分钟的教学质量。
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投送有关学会和刊物。
六、布置作业要适量,试卷、作业的批改、讲评要认真及时,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对知识缺漏、差错问题应面批面改,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对完成作业质量较差和拖欠现象应找出原因,既严格要求又耐心教育、限期改正。
七、要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对优秀学生和双差生都要“一分为二”。要偏爱差生,激励优生。加强家校联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
八、要注意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重视对学生进行懂礼貌、守纪律、讲卫生、勤学习和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以及注意安全、遵守法纪和社会主义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品学兼优的合格人材。
一、教师工作制度
1.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并努力完成好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2.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认真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3.维护学校的良好声誉,为人师表、重师德、重公德、注意仪表、团结同事、爱护学生、互相帮助、发扬主人翁精神,以校为家。
4.认真学习专业认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完善创新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认真备课、检查学生作业、讲普通话授课、按时按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卫生工作及学生的思想工作。
5.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并有记录。
6.按课表上课,不缺课、误课或随便换课。
7.上课时衣着得体,不吸烟、不戴帽、不坐着讲课、不接打电话,不无故离开教室。
8.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和成长。
9.工作时间内,坚持在本办公室办公,不嬉笑、打闹、乱串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0.遵守学校的其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准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会等。
11.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思想品德、知识造诣、文化修养、言谈举止、生活作风、求知精神等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二、人事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市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年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存入教师档案;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8.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三、教职工聘任制度
1.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
2.校长聘任教职工应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总编制内进行。要注重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中年骨干教师的作用,又要注重培养青年教师,还要注重保护老年教师。
3.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4.聘任办法,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也可由校长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名,再由校长聘任。校长对聘任的教职员工发给聘书,并签订聘约。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聘连任。
5.对未被聘任的人员,本着立足校内,因人而异,发挥所长的原则,妥善予以安排。对老弱病残等丧失工作能力而未受聘的教职员工,应区别情况,妥善安置;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由组织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四、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与职称推荐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申报推荐资格
教师任现职年限、工作业绩等基本满足职称晋升条件后方有资格参加推荐申报职称评审。职称晋升条件按当年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及相关政策执行。
三、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填写《黄石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参加推荐。学校将申报参加推荐人员的基本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审核,按市教育局审核结果确认参加推荐人员。
2.公开述职。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职称推荐组召开测评会议,听取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述职。
3.成果展示。职称推荐组查阅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职称材料。
4.民主测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推荐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在公开述职和学生测评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候选人。民主测评中得票超过60%的参评人员,即成为推荐申报候选人。
5.量化考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黄石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细则》(量化评审细则.doc)对推荐候选人进行量化考核,形成量化考核结果。
6.择优推荐。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职称申报指标数,结合民主测评和量化考核结果,讨论确定最终推荐申报人选。
7.公示。在学校《公告栏》中张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主要情况公示表》,对所有推荐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报市教育局参评。
五、规范教师师德行为“十不准”规定
1.不准从事有偿家教;
2.不准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3.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粗暴对待学生家长;
5.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
6.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金及其他财物;
7.不准旷教或擅离教育教学岗位;
8.不准在上课时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
9.不准酒后进入课堂;
10.不准上班时间网络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1.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觉悟、师德修养及业务理论水平和能力。
2.教研处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到有目的、有检查、有收效、有总结。
3.教职工参加业务学习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学习时精力集中,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注重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
5.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理论水平的进修学习。
6.组织教师论坛,促进教师理论水平的提高。
7.认真组织继续教育及相关培训学习的考核验收,并将继续教育培训中学习态度及成效做为教职工岗位责任考核评估内容之一。
七、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1.开展“青蓝工程”活动,让老教师传帮带骨干教师,缩短骨干教师的成长过程,让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2.鼓励骨干教师进修学习,接受继续教育,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为骨干教师的学习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和时间支持。
3.组织骨干教师开展观摩课、研讨课等教学活动,通过自我说课、评课进一步提高骨干教师的业务水平。
4.创造机会让青年骨干教师承担市、区、学校的教研课、公开课,为骨干教师成才提供机会。
5.每年进行以优质课为主线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以及教案评比等活动。
6.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撰写教研论文,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7.通过培训,对骨干教师进行认定,并挂牌上岗。
八、青年教师培训制度
1.举办“青蓝工程”活动,以老带新,让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2.鼓励青年教师外出学习和深造,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
3.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区观摩课,使青年教师的讲课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4.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和课改实践,使青年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5.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使青年教师思想上进、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习、严谨治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6.加强对青年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极大提高了自身素质,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九、教师上课制度
1.教学目标明确。上课时应做到目标明确,内容适度,重点突出。教学目标是一节课的灵魂,教师要妥善安排教学的各个五一节,紧紧环绕扣住教学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教学,完成教学大纲对每节课的教学要求。
2.教学内容准确无误。教师传授给学生的知识信息,应该是科学的、准确无误的。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乃至上课引用的事例,都应是确切无疑的。教学中既要抓住重点和难点,又不违背科学的基本原理,保持科学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并挖掘教材内容的思想性,寓思想教育于教学之中,把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起来。
3.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恰当。教师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教学内容及学生的不同重点,选择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教师讲课注意精讲精练,讲练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地观察问题、思考问题、控求问题,促进智力发展,提高感知、记忆和思维能力。
4.掌握教学信息反馈,调控教学过程。课堂教学中的信息传递是双向的,教师要通过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敏锐观察获取反馈信息,及时调控教学过程,弥补知识、技能缺陷,上好每节课,教会每个学生,达到每党课质量过关,谋求最佳教学效果。
5.掌握教学艺术。教师要有语言、板书、实验、教态的艺术。教师的语言要清晰、规范、标准、精练、准确、鲜明、生动、形象、风趣,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要正确、清楚、工整、精练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讲课重点与发展过程;教态亲切、自然、文雅、大方,动作要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6.严格遵守教学常规。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走出教研室提前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走上讲台,举行上课礼,组织教学,开始授课;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擅自调课;教学要讲普通话,板书要有条理,书写认真,大小适当,不写错别字。
十、教师考核制度
1.教师从试用期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2.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业务考核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分教学计划制订、备课、听课评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书育人、命题与考试、课外活动、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工作态度、教学实验等诸项。
综合评定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完成学校交付任务、同事间的协作精神、考勤情况、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
3.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4.教师考核成绩与期未评比先进、奖金发放、职级确定等挂钩,并起主导作用。
十一、教师考勤制度
为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全体教职员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教师队伍的管理以端正教风,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本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教师每天上、下午上班签到时间分别为8:00和2:00,(值日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做好值日工作)实行签到制度(不得代签),教师上下班应自觉在办公室签名。
2、实行坐班制,教师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或行政部门请假,上班时间不得在校园特别是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工作。每天上、下午第三节后,非班主任、年级组长,在没有课、没有会议(活动)时,可以签名离校(值日领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规定时间前未经领导同意私自离校者以早退计。当午无课教师应到校办公,如无到校,以旷工计。
3、会议或业务活动按学校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凡超过规定时间到会(或活动地点)者,以迟到计,全体教师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课一节计、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第一次以旷工半天计。
4、健全请假制度。有事先请假后销假。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年级组批准,请假两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超过两天的由校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但回校后必须主动补填请假单并销假。病假者必须提供医生证明。未批准请假而又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销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5、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的老师,每月发全勤奖30元。凡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5元,第三次起除不发全勤奖外,按迟到或早退次数扣款。病假每天扣5元,事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期间,每缺一节课再扣3元;凡旷工者除不发全勤奖外,每天扣工资30元,旷工三天以内(含三天),期末奖金减半,三天以上者期末不发给奖金,连续旷工者,按上级人事管理条例处理。每位教师每学月可请机动假一天,不影响当月全勤奖,请机动假期间,缺课每节扣3元。
6、严禁教师未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私自调课双方所调节数均扣5元/节,因私自调课而造成无老师上课的扣发双方当月全部考勤奖并作旷工处理。
7、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十二、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领导小组:组长:彭凯胜组员:柯尊寅 汪昭水 陈绪海 袁新民及初一、二、三年级教师代表各一名。
教师考核以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出勤管理、教学效果为主体,基础分为50分。
一、师德(10分)
根据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由年级组教师互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值为教师个人得分。以下15款为教师评估时的参考要素。
1、有无污辱学生,歧视差生情况。
2、有无饮酒上课,酗酒闹事情形。
3、有无上班期间在校赌博,参与买码活动。
4、有无私自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情况;有无私自征订教辅资料情形。
5、有无参与不健康活动,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6、有无有意闹不团结,辱骂、诋毁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情形。
7、有无因教育方法不当或防范不及时,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8、有无涉及有损教师形象和有毁学校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
9、有无不听从领导,擅自主张情形。
10、有无随意停学生的课的情形。
11、有无教学态度不好或责任心不强,被学生强烈要求更换的教师情况。
12、有无教师不爱护校产情形。
13、有无教师不讲究个人及环境卫生,办公场所零乱不整洁情况。
14、有无不服从工作安排,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缺乏大局意识情况。
15、有无遇到紧急事故或需立即制止处理的事,不管不问,互相推诿情况。
二、履职(40分)
A、出勤(2.5分)
1、旷课、缺会每节扣0.5分。
2、病假、事假、迟到每节扣0.1分。
3、值日、值班缺勤一次扣0.2分,迟到或中途离岗一次扣0.1分。
B、工作量(15分)
根据学校岗位核算结果,接近、达到1个岗者得14分;超出1个岗者得分=14分+(岗位总值—1)*3。
C、教学过程(10分)
1、每月撰写一篇教学反思,一学期一案例一论文一总结,少一次扣1分(以单列出来上交教导处作学期论文、反思、案例、总结评比的资料为依据,下载抄袭的加倍扣分,获奖的加1分)。
2、教师备课须符合学校教学计划要求,否则每缺一个项目扣0.5分,每缺一个课时扣0.25分(每期按4个教学月计,须完成的课时量按月折算)。不按时上交本期备课本或无本期备课本接受学校检查者扣5分。
D、教学业绩(10分)
根据教师教育教学效果,业绩得分=7分+期中考试算奖得分*0.3+奖励得分(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教科研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分)。
E、专业发展(2.5分)
根据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情况计分,能积极参加教科研及继教培训者得2分,能按时上交培训笔记及相关资料者加0.5分。计算机、普通话考核合格,符合相应要求者分别加0.25分。
三、加分
1、当期在国家、省、市、县正式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4分、3分、2分、1分。
2、当期被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的,凭证每次加分,乡级0.5分,市级县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3、当期迎检受到上级表彰者加1分。
四、其他
1、师德考核得分未过半者,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学期总分不及格者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下期不予聘任。
2、工作量不足平均课时的教师不能评优(优秀班主任评选以班级量化为主要依据)。
3、在职在岗老师的绩效工资不得低于在职不岗老师的绩效工资。
4、其他未定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酌情处理。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5
一、十个必须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实验、辅导学生、检测学生。
2、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管理好课堂纪律、教室内不得起哄闹事。
3、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查课安排,服从年级组、教导处及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听取同事、年级、教导处、学校的意见建议。
4、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年级组、教导处、政教处、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敢说敢管遇见的、查实的、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或不良习俗。
6、教师必须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语言得体、以身作则,在学生面前作好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清洁等方面的表率,除测试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站着上课。
7、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倡导“勤奋、竞争、进步”的学风,重视优生、鼓励差生、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力求将学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营造康中学生“人人都努力、个个有进步”的学习氛围。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对来访或请来的家长,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师必须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自觉投身于“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之中。
10、教师必须遵守“全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接受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二、十不准
1、不准口中有酒气上课;
2、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手机;
4、不准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干别的事(生病和学校安排除外);
5、不准在上课期间(监考)看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书籍、做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事情;
6、不准在上课时间和学生做与学科无关的游戏;
7、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平等对待家庭经济有差异或学习基础有差异的学生;
8、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9、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
10、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
三、违纪处理办法
1、违反“十不准”之第1、2、3、4、5、10款,每查实一次,扣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2、违反“十不准”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课期间在教室内饮酒者,进行停课检查处理;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直接解聘。
3、违反“十不准”之第7、9款的,根据违纪情节、影响程度,进行个别教育、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扣发津贴、扣发工资、停课学习检查等处理。
4、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实一次,扣发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5、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课处理。
6、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款工作的,其处理办法由教导处另行规定。
7、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员聘用制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由教导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月执行。
五、本制度从20xx年3月19日起实施。
六、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议负责解释。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6
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家新一轮课程改革,达到海南省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目标要求,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所以必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为了进一步促进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现强调如下:
一、完善培训机制
1、建立以卢文科校长为组长,其他几位校级领导为副组长,教研室、教务科、政教科主要领导和各学科教研组长为成员的“海南实验中学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领导小组”, 规划和管理我校的教师培训工作,具体工作的实施由教研究室和教务科共同负责。
2、根据学校的规定,备课组每周集体备课一次,教研组两周开展教研活动一次。充分发挥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功能,有计划、分层次、按步骤地对全校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检查课堂教学中新理念贯彻的情况,审视课堂上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和合作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进行教学技能专项培训。
3、 建立完善教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评估措施、明确培训内容。
4、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以学习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坚持理论学习与课堂教学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
二、培训人员的管理
1、校领导每人做到有培训专题:有目的,有内容,有辅导材料。
2、教务教研线的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获取教学教研第一手材料,和教师切磋问题,解决问题。关心和指导年轻教师,指导骨干教师的帮扶工作,帮助年轻教师的快速成长,隔年一次“教坛新秀杯”和“创新奖”课堂教学评比和每年一次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
3、骨干教师有帮扶对象:有带徒计划、总结、有示范课、有帮扶教师上的汇报课。
4、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培训。各教师要有年度培训计划和总结。提倡教师阅读有关教育理论书籍,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每学期每位教师要撰写不少于一篇的教育教学论文。5、每位教师既是实践者、又是培训者。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双学位、高学历的进修学习。
三、培训过程的管理
1、分别制定各门课程的培训计划、确定骨干教师帮扶对象、签定带徒协议。
2、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以《学分登记册》为管理手段。
3、探索培训模式:专家引领、外派学习、以特级教师、省优专家、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研组长为培训主体、远程及现代媒体收看、自学、座谈交流、小规模参与体验式实践学习、专业互动研究式实践学习。
四、培训结果管理
1、培训评估考核、进行阶段性和终结性培训总结。
2、考核的结果与每月劳动补贴和年终考核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考虑减少授课任务或调整工作岗位。
3、充实教师个人档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业务存档。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则
1、为增强全体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教师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结合学校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值日管理
2、全体行政领导、教职工都有做好值日工作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值日工作。
3、值日教师如果因公、事、病、函授等原因无法履行值日职责的,应事先向值日组长请假,并自行与其它教师调换并交接好值日有关岗位和相关工作后,方可离岗,不得私自调换值日工作。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长期与其他教师调换值日工作的,必须本人申请,征得双方当事人与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报校长室同意。
4、每天值日教师共4人。值日组长1人,由行政(科室)领导和年级段长等轮流担任;教学楼值日1名,实验楼及流动值日1名,校门口值日一人。
5、值日时间:值日教师应于7:10之前到岗,下午5:15(夏、秋季5:30)方可离校。
6、值日老师应有一定的时间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意识。值日教师应佩带值日标志,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离校前,应将当天值日记录送交值日组长,以便于值日组长总结并填写《每日反馈》。
7、值日组长的岗位职责
(1)7:10前到校,负责落实好组内值日人员的分工,督促值日人员及时到岗并积极履行职责,负责值日教师检查及考勤工作;
(2)上午7:10-到早自修上课前、中、下午放学后,需在学校门口巡逻;午间要对整个校园进行巡视;及时处置偶发事件,排除安全隐患,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早自修时间,检查班主任及相应老师下班情况,同时巡视检查班级纪律,并做好监督和记录;
(3)中餐时间,负责对学生食堂进行巡视,检查值日教师是否到位,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到位,以及学生文明就餐情况;
(4)负责偶发事件的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
(5)做好一天内岗位值日工作情况总结,认真填写《值日反馈》二份,并在次日8:30前一份上交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粘贴在公示栏。
8、实验楼与流动值日教师岗位职责
(1)上午7:10-7:30、中、下午学生放学后,需在学校实验楼与操场附近巡逻,维持好学生的秩序;
(2)上午、下午对全校进行各1次巡视,并做好记录,尤其要加强实验楼、运动区和食堂区的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值日组长;
(3)协助维持广播操、晨会或其他大型活动的进出场秩序;
(4)午间应重点做好小卖部附近的巡逻,督促值日班学生做好小卖部附近区域的卫生清扫;
(5)协助值日组长处理临时性偶发事件。
9、教学楼值日教师岗位职责
(1)午自修时间,检查班主任及相应老师下班情况,同时巡视检查班级纪律,并做好监督和记录;课间操要到操场巡视检查班级纪律;
(2)做好食堂用餐的秩序管理和纪律维护工作;
(3)在课间,对各自年级区域进行巡视管理,督促学生文明休息;
(4)在指定岗位做好学生课间操、升旗仪式管理;
(5)午间管理期间,要在指定区域做好巡查工作,及时排除偶发事件;
(6)午间、下午放学后两次检查各班教室及公共场地的卫生情况,教室卫生包括门窗、黑板、讲台、地面、课桌椅摆放、卫生用具、饮水机、门口垃圾桶及周边卫生;
(7)遇学校大型活动,要协同有关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持工作;
(8)要做好偶发事件的处理工作,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日组长请示汇报。
10、学校门口值日教师岗位职责
(1)上午7:10-7:30、中午放学后的20分钟内,下午放学后到5:15(夏、秋季5:30)需在学校门口巡逻,维持好学生上下学的秩序;及时劝离无关人员入校或在学校附近逗留;
(2)课间操时间,检查班主任及相应老师下班情况(表格登记),同时巡视检查班级纪律,并做好监督和记录;
(3)遇学校大型活动,要协同有关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持工作;
(4)要做好偶发事件的处理工作,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日组长请示汇报。
第三章 值日管理责任事故
11、值日教师因未到岗位履行职责,其行为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为未到岗履行职责责任事故。
(1)在食堂管理岗位的值日老师,因未按时到岗或因早退而缺岗,导致管理岗位秩序混乱、拥挤、甚至出现伤害责任事故的;
(2)在规定值日工作时间内,因空岗、缺岗或其它因素未到岗位履行职责而致使该岗位学生出现混乱、拥挤、纠纷或造成伤害责任事故的;
(3)在课间操、晨间体育锻炼等管理岗位的值日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该岗位或提前离岗而造成该岗位学生出现的矛盾得不到化解、纠纷得不到平息、混乱和拥挤得不到制止,从而造成学生伤害问题或其它严重问题的;
(4)在午间、课间巡视管理岗位的值日教师,在规定的巡视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岗位或提前离岗致使该岗位学生出现混乱、拥挤、纠纷,从而造成伤害责任事故或其它严重问题的;
(5)在校门口管理岗位的值日教师,在规定的巡视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岗位或提前离岗而导致该岗位学生出现严重问题或伤害责任事故的;
(6)遇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时,轮到值日的教师应当到会议场所进行管理,组长根据学校领导或值日行政的要求,对具体的岗位作好分工安排,在会议期间,值日老师因离岗而致使会场秩序或进退场时学生拥挤、踩踏,造成学生伤害等责任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的;
(7)因当在岗而不在岗,致使学生出现的偶发事件得不到有限的辖制,从而酿成严重问题,对学生自身或学校荣誉造成损失的;
(8)因值日临时调换,造成值日岗位未衔接好,致使该岗位学生造成伤害责任事故的.;
(9)因忘记值日致使该岗位学生发生伤害责任事故或其它问题的;
(10)由于其它原因值日教师不到岗,导致值日岗位内学生伤害或其它严重责任事故的。
12、值日教师在规定时间、规定岗位上,因未履行值日岗位职责而致使该岗位学生出现集体乱起哄、纠纷等问题,造成学校秩序混乱,甚至出现其它严重问题的,为未完全履行职责责任事故;
13、值日教师在规定时间规定岗位上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发生较重大偶发事件或预见可能发生严重问题,应当立即向组长或有关领导汇报,组长或相关领导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解决,并设法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报告。
14、值日教师在规定时间、规定岗位履行职责期间。因不可预见或不可阻挡的原因,致使发生恶性 事件,造成一定损失的,则不追究责任事故。
15、值日教师、组长、行政值日人员没有履行签到、签离、记录、总结(值日小结)的,值日津贴不予计发。
第四章 值日管理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16、教师值日由于迟到或早退或私自调换值日岗位,处理办法如下:教师值日迟到或早退5分钟,尚未造成管理问题的,扣除当天值日津贴10元;迟到或早退20分钟内,尚未造成管理问题的,扣除20元;教师值日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或由于私自调换值日工作未交接妥当,上述情况且均未造成管理问题的,扣除当天值日津贴100元;旷缺半天以内扣除在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200元;旷缺一天扣除300元。(时间以考勤机为准)
17、值日教师出勤在岗不履行职责,从而造成秩序混乱、学生纠纷、甚至发生学生矛盾冲突或其它严重问题的,扣除全部值日津贴外,根据不同情况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18、教师值日缺岗或脱岗而造成管理问题的,其责任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1)由于缺岗或脱岗致使该岗位出现学生混乱、拥挤、纠纷,甚至踩踏的,扣除当天的全部值日津贴,同时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
(2)由于缺岗或脱岗致使该岗位学生出现混乱、拥挤、纠纷,甚至伤害事故的,扣除当天的全部值日津贴和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3)由于缺岗或脱岗致使该岗位学生出现混乱、拥挤、纠纷,甚至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除扣除的全部值日津贴、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追究相关的其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