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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制度探讨会议纪要(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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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制度探讨会议纪要(通用3篇)

城市规划制度探讨会议纪要 篇1

第一条 目的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三条 归口部门

行政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会,会务人员提前连好投影设备,准备好相关数据文件。

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3、员工大会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半个工作日在行政部备案,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4、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5、发言人在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发言简明扼要。不准跑题。遵守发言时间。

6、提意见和建议要先征得主持人许可,不需七嘴八舌、污言秽语、泄私愤、恶意攻击。

7、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8、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9、开会时参会人员应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0、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11、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12、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乐捐处理(见附表)。

第五条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备注:捐款时限一周7天,提前主动交清的额度减半,到期交的保持原额度不变,不缴的从工资扣的在原值基础上翻倍。

城市规划制度探讨会议纪要 篇2

20xx年3月11日下午,县长江涛在县检察院六楼小会议室主持召开大足县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讨论会。县委副书记裴智,县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杨烈、县政府副县长胡华超,县建委主任胡可、副主任黎俊、规划科科长金正和、副科长龙洪,县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龙飞,县交通局副局长王安全,棠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德刚、副书记李福明,龙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颜强、副书记李渝生,龙水镇副镇长赵学荣,自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张逊、总规划师刘亮晖、设计二室主任周恒参加了会议。

为体现大足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超前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参会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设计单位介绍的规划方案编制情况和文本图说,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结合市规划局有关专家提出的意见,会议确定了以下修改意见:

一、规划编制涉及如人口、GDP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应以20xx年的统计数据作为计算基数。

二、对大龙工业规划大道编制两个方案,一是沿登云军用机场用地边界布置,用虚线表示;二是在大邮公路左面,与大邮公路平行且相距1公里左右布置,以实线表示。

三、将规划的龙水入城口的交通形式由立交改成一般错接。

四、适当调整龙水组团的用地布局,将重庆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龙水储备的20xx亩土地(位置详见定点地形图),纳入规划区内。

五、在确保现有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减少龙水组团商住用地的办法来适当增加工业用地面积。

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规划编制的有关规范标准。

城市规划制度探讨会议纪要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中会议指的是,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因纵向、横向协调沟通的需要,或者是针对公司运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而召开的各种会议。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会议和专项会议,如公司领导工作例会、总经理办公会、公司产销计划会、部门例会、各种专项会议等。

第三条、制订本制度的目的是指导和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会议的运作,目的在于改进公司会风,提高会议质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和决策委员会等的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和单项有关制度或条例执行。

第二章、召开会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会议的召开须遵循下面几个基本原则:

1、一致性原则。公司的经营管理会议讨论的原则或议题须同公司现行制度保持一致性,遵循制度所规定的准则或者同制度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它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的考评制度、公司的报酬制度、公司的业务运作流程、公司的工作报告制度等以及其它制度和规章。

2、流程化原则。对于特定的会议类型,制定相应的运作流程,按照一定的模式进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便总经理对所有公司内部所召开的经营管理会议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控制。

3、有效性原则。每一次所召开的公司经营管理会议都应该达到的预定的效果,绝对不能“会而不议,议而不果”。在召集会议前,应通知与会者有关会议的议题、是否要求其发言等。每次会议只通知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人员出席。

4、节约性原则。会议的召开应该遵循节约性原则,时间要安排得恰当有效。会议的主持人根据会议的内容以及重要程度将有关事项在会议召开之前界定好。主持人和发言人的时间也应有所限定。

5、求同存异原则。会议上应该允许不同意见的出现,要让持有不同意见的人畅所欲言。关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于事关重大或比较严肃的议题,则应采纳智者的意见。

6、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讨论议题,应本着集思广益的原则,鼓励与会者充分参与讨论,由会议主持人将集体的意见集中在一起,形成会议共识。

7、会议备档原则。对于会议过程中所出现的所有重要事情,特别是经营管理的一些原则问题的讨论,都应该记录下来,以备查阅,作为公司日后工作的参考资料。

第三章、会前准备

第五条、公司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应向办公室书面提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第六条、会议召集人在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的主题、地点、时间和对与会者的要求等下发或通知所有与会者。

第七条、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记录人根据会议通知和与会者的会前准备资料在会议召开2日前拟定《会议议程》交会议召集人审核。

第八条、所有与会者都应该遵守公司的会议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完整地参加会议的与会者,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说明情况,并且将自己的观点尽量用书面的形式转达给会议召集人,由会议召集人代为表达。

第九条、会议的基本人员应该包括:召集人,与会者,记录员。会议原则上应由召集人主持,也可由召集人指定他人代为主持。

第四章、会议组织及要求

第十条、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第十一条、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第十二条、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准确、充分地表达自己的立场,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会议讨论过程中,与会者应注意文明用语。

4、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5、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6、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7、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第五章、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记录员应署名;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会议后2个工作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负责会议考勤记录,并报会议主持人核准;

6、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第十四条、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发放、传阅、归档:

1、公司级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并由办公室存档备查,按年度移交公司档案室。

2、各部门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

3、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照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会议精神的督办及执行

第十五条、会议跟进

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主办部门跟进落实,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2、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原始记录为准;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定期检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将督办和催办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并将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4、部门会议的跟进落实、督促检查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七章、会议纪律和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级会议的保密

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的有关情况向外泄露。

2、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需要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3、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作出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管理权责和处罚

1、办公室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2、会议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3、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参会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第十八条、处罚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10元的罚款;

2、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4、以上处罚由会议记录人将召集人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出勤记录交人力资源部从工资扣除。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