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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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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精选3篇)

卫生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篇1

一、全科人员务必按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及其他学习。

二、参加学习须签到,带笔记本并认真做好记录,写出。

三、晨间读片对疑难病例认真讨论记录,并及时进行随访。

四、业务讲座,事先应认真写出讲稿,应备好相应的教具(包括CT、MR、X光片、投影仪幻类等)。

五、政治学习应按院的配档表进行。

六、每次学习均应认真回顾前一周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的'执行状况。

七、每周二、四、六晨读片评片会,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

卫生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篇2

一、病历记录应该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切、不得刮擦涂改,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文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

1、接诊医师应写明就诊时间(具体到分钟)、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病历内容,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初步诊断和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并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同初诊病员一样的格式书写。

3、请求他科会诊,应将本科初步诊治意见及请求会诊目的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4、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病历上认真记录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5、门诊病员需要住院诊治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初步诊断。

6、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对新入院病员接诊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入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女病人月经婚育史、男病人婚姻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等。首次病程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病史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鉴别诊断、诊疗计划。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等签字。

2、住院病历书写力求内容真实、准确、详尽,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危病人要求立刻完成。

3、病历可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负责书写并签字。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可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完成病历书写,由执业医师审查修改并签字。

4、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记录。

5、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分析、检查所见及提示的意义、诊断与鉴别诊断、诊疗措施及处理后病情的变化。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认真记录施行方法和时间,处理当时及处理后病人的一般情况。病程记录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

Ⅰ级护理的患者应每天记录一次

Ⅱ级护理的患者每周记录两次

Ⅲ级护理的患者每周记录一次。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上级医师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师病历记录内容、确保记录质量的责任义务,审查修改后签字。

6、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由主管医师做详细记录,科间会诊由被邀医师书写会诊记录并签字。

7、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记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

8、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做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9、凡决定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科或转院记录,上级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0、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和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1、出院小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小结的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治疗过程及病情转变、效果及出院时情况、出院后注意事项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死亡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12、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卫生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篇3

为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当前和今后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文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促进安全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

各部门、科室是安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要结合本部门、科室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文体局相关部门、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安全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科室开展安全治理行动;

2、区文化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各类文化演出中安全防范工作;

3、区博物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行工作,并做好我区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4、区图书馆: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图书阅览室等开放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5、区少体校: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游泳池开放、运动员训练等安全防范工作;

6、文体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举办的各类文化演出、体育比赛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7、文化市场管理科: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严格把握公共娱乐经营场所、演出经营单位审批的安全关,并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8、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做好本科室的安全治理工作,做好对我区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印刷企业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治理工作是长效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各部门、科室要结合实际,制订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的管理;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治理工作要突出文物保护、歌舞厅、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演出市场的检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治理工作,努力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治理,提高安全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制度

1、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必须至少开展一次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存底,追踪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隐患问题,遏制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歌舞厅、网吧、KTV、电子游戏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联合检查制度。每季度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科室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责任部门、科室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每次检查情况应形成检查记录、检查台帐,并形成工作简报。

3、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科室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每季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内容包括本季度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检查情况统计,发现的新情况、新动态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区安办报告,对有重要情况不报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予以批评、通报。

六、奖励和处罚

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优异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奖励形式:通报表扬、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等。

2、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的,被省、市、区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为:警告、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