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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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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精选3篇)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篇1

20xx年,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大检查活动,继续从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钢铁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污染减排等方面,强化大局服务意识,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1-9月份,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全县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敖江流域(罗源段)干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交界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达95%以上;近岸海域水质、重点流域水质有明显改善。根据XX市每月《关于20xx年XX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20xx年1-9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综合指数达3.56,居全市中上水平。

(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矿山、石材加工业、在用、废弃渣场日常监管,增加不定时夜间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在用渣场坝体及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20xx年1-9月花园溪、兰水溪水质达标率为40.5%、60%。

一是矿山环境整治。继续加强矿山排污管控,督促企业重修“两池”、截洪沟,扩充容量,做到雨污分流,加快推动矿山下游应急池“二道防线”建设,有效收集生产污水,确保矿山污水不外流。二是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重点加强8个石材加工集中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石材加工企业环保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干渣清运制度,及时修补破损环保设施。三是石渣堆放场整合整治。加强在用渣场治理,全面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等措施,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固加宽坝体,防止渗漏、垮坝,完善沟渠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全面排查废弃渣场,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措施。四是道路运输综合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净车出厂、出矿设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湿渣违规清运。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XX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要求,20xx年8月,我局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印发提升XX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罗政办〔20xx〕148号),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有序开展。20xx年1-9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一级达标天数98天,二级达标天数159天,达标率95.5%。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是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目前,宝钢共23套除尘设施须改造,目前已完成5套,18套正在进行;亿鑫3套除尘设施均在改造中;新增高炉矿槽布袋除尘已签合同;新增转炉煤气电除尘正在建设中;闽光公司除球团直供高炉系统配套除尘设施正在进行外,其余都已完成;二是开展水泥行业粉尘治理。督促源鑫混凝土等水泥企业完成粉磨站、水泥仓配套除尘设施的改造,提高除尘效率,并要求企业必须做到原材料、产品密闭贮存,装车、卸料采取压尘措施,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三是强化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闽环总量〔20xx〕28号)要求,督促宝钢德盛、亿鑫钢铁、闽光钢铁三家钢铁企业进一步加强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日常管理,规范脱硫设施、在线监测设备、中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烧结(球团)机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0%以上。

2.继续开展禁煤工作。我局严格按照禁煤区(建成区)要求,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建成区锅炉整治工作。目前,我县5家燃煤锅炉企业,共计6台锅炉。2家企业的锅炉已停用,待拆。其余3家企业,2家企业的锅炉正在改造,1家将在10月底前完成锅炉的拆除工作。

3.扎实开展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港区及企业露天堆煤场、堆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粉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场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防尘网等防风抑尘设施,港口、钢铁企业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我局的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4.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继续加大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加强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避免闲置。目前,我县14家加油站,已完成7家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5、提高大气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20xx年7月,在滨海新城新建了一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扩大了我县空气质量的监测区域;金港工业区也将建设一座空气站对工业区进行实时监测,在网络中实时发布我县空气质量。强化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在仪器设备、业务用房、人员配备上予以保障,进一步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根据XX市下达的减排工作目标和我县《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落实减排单位和项目,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确保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多次配合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跟踪、督促企业完成整改。至20xx年上半年,我县cod指标已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nox指标因我县目前无具体项目,该项指标未超出要求值。

1.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加强对亿鑫钢铁、宝钢德盛及闽光钢铁三家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减排台账,规范减排设备运行记录及故障性情况报告制度。亿鑫钢铁和闽光钢铁拆除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旁路,有效提高了脱硫设施投运率和综合脱硫效率。今年1-9月份,亿鑫钢铁烧结(球团)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以上;闽光公司两台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

2.污水处理厂减排方面。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确保产生新增cod和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城区污水厂有效运行266.3天,日均处理水量约2.37万吨。

(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

20xx年8月,福建省环保厅共排查XX县钢铁企业环境问题111项。经过两年的监督整改,目前已完成103项环境问题整改,还剩8项因技术工程原因正在继续整改当中。

经过整治,金港工业区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功能区划要求。一是金港工业区大气环境状况。根据近段时间监测情况分析,该区域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so2、no2、pm10等主要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二是周边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我局每年3次对罗源湾湾内海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从监测情况看,目前湾内海水水质现状总体较好,除活性磷酸盐指标超标,其它指标均符合功能区划要求。超标主要原因是附近村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湾内以及养殖污染,造成水体中氮磷含量超标,水体呈现一定程度富营养化。海洋沉积物中总铬、铜、铅、隔、汞、砷等6项指标均能达到海洋沉积物第二类质量标准限值的要求。三是金港工业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3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现状良好,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五)生态县创建工作

1.生态细胞创建。目前,我县省级生态县内业材料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全县有10个乡镇通过省级以上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其中凤山、松山、飞竹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碧里、鉴江、中房、霍口、白塔、起步通过国家级验收;全县有167个村通过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生态细胞创建已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要求。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xx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4个乡镇(白塔、起步、西兰、洪洋)项目总投资643.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0万元,省级配套27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43.67万元。完成时限20xx年底。截止5月份4个乡镇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6月8日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目前已拨付专项资金约300万元,剩余资金待工程决算完拨付。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罗政综〔20xx〕148号)按照“分年消减”和“水源地、城区先拆,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对我县9个乡镇涉及禁养区、重点水源地及项目建设区的生猪养殖场进行退养拆除。截止目前已拆除46家(拆除任务数为87家),拆除面积为27994.72平方米。

(六)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20xx年我局组织编制了《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4本应急预案,并在上级环保部门备案;同时,组织协调辖区内9家企业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2.强化环境应急培训。20xx年我局组织人员多次参加省市环保部门举办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于7月份召集辖区内重大风险源企业共14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学习,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工作。

3.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我局共出动了72人次对辖区内环境安全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要求企业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粉尘爆炸隐患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6家企业,就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环境监管

1.开展环境大检查专项行动。提请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XX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xx〕60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截止10月15日,已对9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存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要求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立即整改。对违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的已批未验收的24个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验收4个)。增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频次,确保对发现在饮用水源地牲畜散养及林木砍伐问题立即制止并通报属地政府管理部门,确保饮用水安全。对我县境内9家产废企业做到申报登记、转移报批、转移现场监督等全过程进行管理。

2.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及石材企业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截止10月份15日,全县共下达限改通知书31份,立案38起,共计罚款金额159.5万元。移送两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配合当地政府拆除一家非法炼油厂,关停5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钢渣处理企业。

3.完善监控体系建设。目前我局共完成4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其中县环保局与县医院点位在XX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实时公布。完成28座水质浊度自动监测站招投标工作,其中9座乡镇断面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19个工业园区及渣场断面目前已完成16个点位建设,其余点位也在加紧建设中。已建成的点位均通过省市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4.严格环境准入。一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二是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三是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项目环评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制定了《XX县环保局环评文件审查专家库的`设立及管理办法》,建立了环评评审专家库,邀请专家严格按随机抽号软件随机抽取专家。有效落实了国家和省、市有关“总量控制”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要求。

5.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排污费征收工作突出依法、稳步、全面的特点,认真履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充分挖掘潜力,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促进了排污费征收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排污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对亿鑫钢铁、闽光钢铁、宝钢德盛等重点污染物排污量进行动态跟踪,强化排污费征收。截止20xx年10月15日,我县排污费征收入库1417万元,共完成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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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提升服务

1.创新环评审批。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狠抓服务承诺、切实首问责任制、落实一次性告知、按时办结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20xx年至今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0个,其中上报市环保局2个,县批28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个;办理排污许可审批6项;危险废物移出许可8项。

2.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排污权核定工作是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各交易的重要基础。为服务企业,我局优化调整计划,倒计时安排每月任务,目前,已完成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永荣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新上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交易工作;完成了对XX县南洋中汇纸业有限公司和罗源景源纸业有限公司的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工作;上报了18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的核定材料。

3.认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完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了石材行业、畜禽养殖、临港企业、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城区环境、饮用水源污染等六个专项小组,专门处理群众关心的投诉问题。同时安排专人24小时随身携带12369投诉热线手机,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9月30日共受理污染投诉件210件,查处210件,办结率达100%。

(三)统一思想,强化环保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对照县委《关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为重点,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切入点,解决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机关作风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效能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由局领导牵头,对考勤、公出、工作纪律等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审批制度,积极推动办公室整改、公车改革等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打造一支敢担当,能作为的环保力量。

三、存在问题

综上分析,我局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一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关注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一是石材行业综合整治成效与省市要求还有差距。个别石材乡镇薄弱环节、公共环境部分面源污染、难点部位尚未整治到位,导致流域水质不稳定。对石材行业整治过程及成果宣传不够,治理成果未得到体现。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滨海新城建筑施工扬尘、垃圾焚烧、城区燃放烟花炮竹、烧烤与餐饮等流动小摊贩燃煤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污染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难度大。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宝钢德盛烧结机脱硫塔设计工艺不合理,处理能力不足,脱硫系统投运率偏低,新建的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闽光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能力偏低,相关运行管理台账不完善。四是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问题突出。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仍有8项问题未整改到位。五是省级生态县未验收。约束性指标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两项超标严重,影响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总之,我们一定认真抓好环保工作,本着对罗源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美丽罗源、实力罗源、幸福罗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局将继续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夯基础、攻重点、抓长效,全面推进环保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石材行业综合治理,提高流域水质达标率

按照政府办《进一步加强石材行业环保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罗政办〔20xx〕153号)、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河长制”等有关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文件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石材企业、矿山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大在用渣场环保执法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有效推进流域治理工作,巩固流域整治成效,提升流域水质达标率。同时加强流域治理成果宣传,突出整治成效,有效提升我县环境整体形象。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提升空气质量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钢铁企业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确保设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到颗粒物排放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督促金港工业区内港口企业加强对露天堆煤场、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场所扬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督促临港企业和石材企业正常运行“净车出厂”设施,规范内部管理。推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春节期间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联合开展“黄标车”分批淘汰工作,全面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摊点,加强对城区流动摊贩监管,有效提升我县空气质量。

三、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进度,落实年度减排目标

加强亿鑫钢铁、三金钢铁、宝钢德盛等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巡查监管频次,实行动态跟踪监管,督促钢铁企业正常稳定运行脱硫设施,完善在线监控,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和投运率。

四、落实金港工业区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改善周边环境

继续配合省、市环保部门进一步督促企业将雨污分流系统建设、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等8项问题整改到位,特别是要督促宝钢德盛公司严格按照省环保厅批复的《三年行动规划》进行整改。创新环境监管方式,通过组织钢铁企业间相互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等方式,完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水平;通过学习交流方式,提高执法人员钢铁行业业务能力,帮助指导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同时利用好脱硫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

五、持续推动生态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督促4个乡镇尽快完成生活污水厂建设,并投入运行,积极推进省、国家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突出抓好已创建单位的长效维护管理机制。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尝试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六、深化环保宣传教育,转变环保观念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群众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基础知识宣传,深入了解环保工作,强化公众环保意识。邀请人大、政协以及群众代表参与环保工作,形成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特别要抓好企业法人的环保法制培训,宣传环保投入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化解厂群关系矛盾的有效有段,增强企业环保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篇2

一、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1.查处了供热站扬尘污染环境案件。3月中旬我局接到两起投诉旗内供热站扬尘污染环境案件,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两家供热站的大量燃煤及炉渣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督察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整改。

2.开展了汽车修理行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以及废旧机油随意倾倒,污染环境严重的现象,从5月份开始对旗内20余家汽车修理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对无审批手续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标识不清、废物去向不明、无污染防治措施和未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求各汽车修理企业按照通知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发现有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改合格的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

3.开展了整顿洗煤行业专项工作。根据旗政府出台的《阿巴嘎旗集中治理整顿洗煤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作为整顿洗煤企业牵头单位,积极筹划,周密部署。一是5月7日召集整顿洗煤企业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与旗内八家洗煤企业就规范我旗洗煤行业经营秩序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传达了旗政府关于集中治理整顿洗煤企业的有关要求和决心,指出了当前各个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方案整改;二是由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玛尼图煤矿对几家洗煤厂进行了摸底、检查。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发放了《阿巴嘎旗集中治理整顿洗煤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没有手续和厂区建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下达了《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通知》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此项工作按计划进行中。

4.对我旗部分矿山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从5月上旬开始,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深入南部三镇,对矿山企业及选厂进行环保工作检查。一是对未按环评要求履行建设项目 三同时 制度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的环保设施建设工程;二是对环评手续不齐全或没有在旗环保局登记备案的企业,按照规定补齐相应手续;三是对已投产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此次检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环保设施运营、手续完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

5.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督察大队向辖区内所有建筑单位下发通告,要求未办理环评手续的,到我局补齐相关手续;施工车辆要加盖苫布,严禁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焚烧掩埋;严格执行夜间施工时间的规定。

二、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环境宣教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的 六五 宣传活动。一是在第42个 6.5世界环境日 到来前夕,我局与团委、教育科技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 点废成绿,环保创意作品展 宣传活动,广大青少年通过把生活中的废品进行再利用,创作手工制品的形式,宣传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活动吸引了很多青少年的关注,众多学生及家长前来参观,我局为前来参观的学生播放了环保宣传片,发放了环保宣传手册;二是开展了 同呼吸、共奋斗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呼吁人们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履行呵护环境的责任,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创建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而努力。政府分管旗长及相关部门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并向现场群众发放了环保袋、环保手册等宣传资料。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1.上半年为新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和百吉乐民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了污染源减排示范工程项目。目前材料已上报至自治区待审。

2.加强涉重企业和减排项目的监管。全面完善涉重企业和自治区重点减排企业污水处理厂的档案资料,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数据,要求企业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督促其按要求完成工程进度。

3. 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并将各类数据汇总后上报盟局。

4.我局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自20xx年实施以来,领导班子加大各方面的协调力度,促进项目建设的进度。今年4月初开始着手准备开工前期的各项事宜,并于4月12日开始复工。

5.委托锡盟环境监测站对我旗三处污染点的空气质量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监测,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提供有效数据。

根据《关于开展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旗饮用水水质进行了检测。

四、其他工作

1.认真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机关内部认真查找各类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此来提高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工作上都形成认真负责、服务到位、遵守纪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活动,采取相互授课、讨论、撰写心得的方式进行,每日由两名业务人员为大家授课,课程内容包括公文写作、环境监督监察要点、《环境影响登记表》制作流程、涉及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等,通过几日的学习,使大家不仅对旗委、政府的大政方针有了深一步的了解,而且增长了业务知识,理顺了工作思路,工作上更得心应手。

2.组织开展了火灾救援工作。在4月2日、24日的灭火工作中,我局做到全员出动,动作迅速,配合旗政府开展了救援工作。之后,到联系点伊和乌苏嘎查牧户家开展了防扑火宣传工作,会同伊和高勒苏木对嘎查两委成员、嘎查人大代表进行了走访,研究制定了防扑火措施;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号召大家做好身边人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防火意识。

3.加强了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从6月初开始对考场周边的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噪声进行了全面排查,发放了《关于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通告》,要求各单位在中高考期间严禁进行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商业促销活动。考试期间,还安排执法人员在考点周边进行巡回检查。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篇3

20xx年以来,县农业局切实贯彻环保基本国策,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节能减排为中心,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为环保”的大局观,全面开展农业环保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县社会主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宣传氛围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及时成立了县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日常工作。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制定。

2、强化宣传,普及生态农业知识。 20xx年充分利用“6·5”环境宣传日、“科普”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宣传生态农业建设知识及环境保护法规,全县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典型经验及外地生态农业发展的先进事例。20xx年我局举办与农业环境保护有关的培训2期等活动发放相关技术资料达 500余份。

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1、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测方面。一是加大对全县推行绿色食品红枣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力度,20xx年8月15日县农业局与河北农业大学枣研究所联合开展我县红枣的叶片、果实及土壤的养分测定工作。县农业局负责检测样品采集和预处理工作,由河北农业大学枣研究所进行样品化验检测工作。通过3-5年对样品检测数据分析,找出适合我县红枣最佳施肥比例,从而获得最优红枣品质、最高单产量。二是对全县农田残膜进行调查。我县农作物全膜覆盖面积达到7.01万亩,其中棉花2.79万亩、甜瓜4.01万亩、蔬菜0.21万亩。通过普查每平方米残膜量5.3785克,折合3.02公斤/亩,平均使用地膜达10年以上。三是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目前共检测样品1058个,合格率99.6%。

2、生态农业示范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发展生态农业过程中,始终把“抓点示范,辐射带动”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使全县生态农业亮点纷呈。在吾塔木乡、铁干里克乡、瓦石峡乡的10个村确定了10000亩的综合利用示范推广任务,其中:红枣花期喷施沼气6000亩,红枣施沼肥20xx亩,棉花施沼肥20xx亩。为每个村配备技术人员一名,全程指导综合利用技术。

3、推广0.008mm厚度农膜。推广较厚的农膜有利于农作物收获后,进行残膜的收集,从而减少残膜对土壤的污染。今年我县地膜覆盖面积7.01亩(其中棉花2.79万亩、西甜瓜4.01万亩、蔬菜0.21万亩)。全部使用0.008mm厚度农膜。

4、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化学肥料污染是在农业生产中因施用大量化学肥料而引起水体、土壤和大气的污染。任何种类和形态的化肥,施用到农田后,都不可能全部被植物吸收和利用。化肥用量过大,使用化肥不当,或施用化肥后作物利用率不高,导致化肥大量流失,都会造成污染。为此在我县大力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xx年实施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4.3万亩,创建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村3个。完成红枣 “3414”试验、氮肥总量控制试验、配方肥验证试验等田间肥效试验和校正试验各8个。采集土样320个,分析化验检测土样320个,化验以常规五项和10%微量元素为主,化验2560项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12期,培训1800人次,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2200张,开展技术员入户宣传指导农导500户。建立10个土壤长期定位监测点,其中5个为全国土壤监测点,5个为县级土壤长期定位监测点。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我县红枣产业累计总增产1.01万吨,亩均增产30.1公斤,增产率15.3%。

5、加强农作物的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为把农作物的病虫害的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在3-4月分别对影响我县红枣产业、棉花、甜瓜、设施农业、小麦的主要有害生物蚧壳虫、红蜘蛛、棉铃虫、地老虎、蚜虫、瓜列当等有害生物进行调查,及时做好预报、为及时统防统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不合理的使用农药对环境和农产品会造成污染,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20xx年发病虫测报16期,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切实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

6、开展甜菜线虫专项调查:根据新疆农业厅植保站下发了文件《关于开展甜菜线虫专项调查的通知》(新植检〔20xx〕21号)精神,深入农资店、各乡镇、村调查甜菜种子来源及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调查未发现甜菜线虫病害。

7、积极组织企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目前,全县红枣种植面积已达22余万亩,甜瓜种植面积4.01万亩,已成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品质,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开展“三品”认证, 20xx年完成绿色产品2个,有机1个,申报全国绿色生产(红枣)原材料基地10万亩。现已有2个企业正在申报绿色和有机产品证书,面积2354.8亩。我县申报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红枣)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万亩已通过农业部委托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我县绿色食品原材料基地通过验收,报请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批。

8 、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联合工商、公安、质监、安监、经贸、农机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20xx年,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3个乡镇31家农资经营店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执法车辆15次。共检查农药150余种。重点对我县销售经营影响农业生产、质量安全的高毒农药和影响红枣品质的激素类叶面肥进行了检查,并与各农资经营店法人鉴定责任书;我县未发现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等农业部全面禁止使用的23种农药。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发放宣传单500份,联合工商局销毁假劣农资6个品种2.8万元。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县农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