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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通信产品经销合同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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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通信产品经销合同(通用3篇)

商务通信产品经销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产品的的总经销(代理)商。

第二条.合同标的及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

1.税金:以不含税价结算的,乙方承担甲方出具销售发票的全部税金;以含税价结算的,乙方承担甲方出具销售发票中超过供货价部分的价款税金,税款到开票。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乙方汇款后,需将汇款单用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备查验。

3.运输方式及运费:甲方代办一般铁路或公路运输,货物到达乙方所在城市货运站或客运站前的运杂费用由甲方承担,到站后的其他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加急快件,加急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直接将产品销入乙方地区或乙方直接将产品销往乙方代理区域之外(统称“冲货”)将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冲货的违约方按“冲一补二”的原则予以赔偿。

如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销售任务量,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销售区域或中止本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商务通信产品经销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产品事宜进行磋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1 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1.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 经销产品范畴、经销区域、经销期限、目标的约定

2.1 本合同中所称“产品”,系指本合同第6.1条中约定的甲方生产的 高邦 系列品牌避孕套产品。

2.2 甲方授权乙方为下述范围内的产品区域经销商:

2.3 非经甲方授权,由第三人私自销往该地区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调查和防范。

2.4 甲方授予乙方的经销资格的年限为 壹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5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完成销售回款目标(本合同中销售回款目标均按出厂价计),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本合同生效后半年内未完成当年销售回款目标的 %或全年内未完成当年销售回款目标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同时取消所有年终返利,具体如下:

2.6 甲方每季度就销售回款目标完成情况、促销组织实施情况、市场渠道管理情况、品牌形象维护情况等不同指标对乙方进行考评。乙方如连续两次(或累计 次)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经销资格。

2.7提出异议期限:凡属数量、质量异议须于30 天内提出,如属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需运作一段时间后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验收时间不受上述期限约束。

提出异议的方式:信函、电报、传真、E-mail、QQ等书面或电子媒介方式。

第三条 双方保证

3.1 甲方保证,该方是有权生产和销售 高邦 品牌 避孕套 产品(下称“甲方产品”)并可授权乙方销售产品的法人组织;

3.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GB7544-20__ ,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3.3 乙方保证,该方是有权对外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的独立签约人;

3.4 甲乙双方互相保证,该方具有订立并履行本合同的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查权,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产品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经销区域内供货经销商及终端名录,以备抽查考核。

4.3 对乙方经销区域内,由于乙方原因无法进场销售的终端,甲方有经销权。

4.4 甲方保证给予促销、广告及品牌宣传方面的支持;

4.5 甲方有按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经销权益的义务;

4.6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价格等支持及为产品上市提供相关资料的服务。

4.7 甲方有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和提供甲方可以提供的经营信息的义务。

4.8 甲方应承担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原因引发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应给予消费者的经济赔偿。甲方应承担其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

4.9 合同期满若双方未能续约合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回全部甲方所提供资料、文件和图纸等。

4.10 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 万元及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促销、广告及品牌宣传方面的支持;

5.2 如因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在不超过产品保质期范围内,可随时退货,并有要求原价退货的权力。

5.3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4 合同期内乙方全面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情况,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5.5 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确认的产品销售结算价。

5.6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开展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或在其它区域进行不正当竞争,对区域内的信誉、服务、形象及稳定性负责。乙方需要扩大经销区域的应提前通知甲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出具授权书给予乙方。

5.7 乙方有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及产品品牌形象的义务,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及其它知识产权。经甲方另行单独书面授权,在部分地区可以甲方办事处名义与客户签约,管理市场。

5.8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反馈销量、库存、流向和渠道、终端状况等市场动态。

5.9 乙方承担因乙方仓储条件、运输条件不符合技术要求、国家标准 GB7544-20__或其他无法证明为甲方责任的原因导致的消费者诉讼赔偿和其他损失。

5.10 乙方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违者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5.11 乙方对乙方所开出的法人委托书及证明、合同、投标文件等应负法律责任。

5.12 如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价格支持和广告支持

6.1 乙方享受甲方给予的统一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为下列表格中 出厂价 :

高邦系列价格体系

品 名包装规格(每小盒)出厂价批发价批发价零售价体积重量

(元/盒)(商超、元/盒)(OTC、元/盒)(元/盒)(立方毫米)(公斤)

6.2 乙方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产品获得甲方投入的营销广告支持如下:

6.2.1 甲方提供总体媒体组合广告支持方案,乙方也可在乙方年度销售回款目标 %的总体额度下,根据市场具体情况拟定宣传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费用纳入甲方对乙方总体促销支持费用预算内。

6.2.2 合同期内,乙方按本合同第6.1条约定的结算价回款,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促销费和广告费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 供货付款、交货、铺货、退换货

7.1 供货付款方式

7.1.1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结算价格计算供货价款支付给甲方。产品结算价可以因市场变化而更新,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如补充合同、调价通知等)通知乙方。存在多份补充合同的,应以最新协商确定的合同为准。

7.1.2 除铺底货外,甲方向乙方供货统一采取款到发货方式,货款直接汇入甲方以下账户:

7.1.3 乙方所需产品以传真订单的方式通知甲方排产,甲方在收到乙方传真订单,并确认货款到账(铺底货除外)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发货(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7.1.4甲方在执行合同时已委托运输公司办理托运产品的运输保险,若发生货物短少或破损,乙方能及时获得赔付。甲方将产品交付于运输商即完成交付,产品损坏和灭失风险在交付后(无论是否验收完毕)转移给购方。收货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在到货后三日内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完好。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按照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1.5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短少或破损,而乙方不能获得运输方的合理赔付时,由甲方代为协商直至完成赔付,协商不成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1.6 若甲方无法按约定时间向乙方供货,应按该批订货总金额 ‰/日补偿乙方,即延期供货补偿金=订货金额× ‰×延期日数。

7.1.7其他:

7.2 交货地点

7.2.1 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火车站、汽车站,采用本合同第7.4.3条约定的特殊运输方式时的交货地点为承运人在乙方所在地的办事处。

7.2.2 甲方负责办理有关运输手续,以火车运输集装箱或汽车零担方式运送到乙方指定经销区域内的交货火车站或物流汽车站,甲方须于发货的次日将领货凭证及时寄给乙方。

7.3 铺底货

7.3.1铺底额度为甲方支持乙方开拓市场渠道并保证乙方必要的库存周转。

首次发货: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按本合同第6.1条中约定的结算价格计算的价值 万元的铺底货,具体发货时间由乙方确定,原则上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在 天之内完成额定铺底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铺底供货,其后一律现款现货。

7.3.2 乙方需于铺底货到达目的地后 / 日内达到 / %的连锁药店及大卖场。

7.3.3 铺货款项的收回: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的铺底货款。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将本合同保证金转付铺底货款。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的,铺货款项必须按年结清,具体为每年的 月 日前结清。

7.3.4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铺底货货款必须在合同期满时结清。若乙方在合同期满时不能结清铺底货款,应每日按未结清的铺底货总金额 ‰补偿甲方,即延期付款补偿金=到期未结清铺货金额× ‰×延期日数。

7.4 运费

7.4.1 从甲方火车运输集装箱或汽车零担方式发货地到乙方指定提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7.4.2 从乙方提货地点开始到其它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卸车费及仓储费等费用。

7.4.3 如乙方需采用其他运输方式或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运输、快件、特快专递等,应在要货订单中提出,与火车运输集装箱或汽车零担运费差价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 退货

7.5.1 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后 日内,如经检验发现产品出现包装破损、数量缺少、商品内在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后可以进行退货或补偿,甲方于收到退货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发。在销售过程中,若经销商发现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经核实后由甲方负责。除乙方能证明残次产品是由甲方造成的外,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产品,甲方不予调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5.2 在甲方发往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过程中如出现产品缺损,由乙方提供有效证明,须甲方确认后给予退换。到货即损的产品,由乙方提供有效证明,甲方确认后发回予以调换。

7.5.3 如因上述甲方原因造成的退货,所发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7.5.4 如因乙方仓储条件、运输条件不符合技术要求或其他无法证明为甲方责任的原因导致的产品破损或质量问题,损失由乙方承担。

7.5.5对乙方不适销的甲方新产品或双方第一年合作,自发货日起 个月内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换或退货,票据手续同时办理,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市场保护

8.1 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产品,禁止跨区域销售。

8.2 甲方在供给乙方的产品出厂前,可视情形决定是否在产品外包装上设置当地市级经销商信息,使产品区别于其它区域销售的产品。

8.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私自向乙方经销区域内的经销商、终端商直接供货,如有违反,甲方在 日内按 所私自供货总额(以乙方结算价格计算)的双倍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4 乙方不能向经销区域外经销商或终端商供货;同时乙方不能低于最低批发价或高出合同建议批发价 %批发,并控制其零售商不能低于建议零售价或高于建议零售价 %销售(参见价格表)。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必须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并向甲方 支付双倍于违规供货金额 的违约金,且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的区域经销资格,同时取消所有年终返利。

8.5 为确保市场促销力度,乙方必须将本合同第6.2条约定的促销费用全部用于甲方产品促销,如未按要求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按 甲方支持促销费用金额的双倍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现并给予乙方发出警告三次(含三次)以上,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的区域经销资格,同时取消所有年终返利。

8.6 举报

8.6.1 乙方如发现其经销区域内有甲方授权的其他区域经销商在本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应在三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举报。

8.6.2 甲方接到乙方书面举报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派人到当地核实情况。

8.6.3 甲方授权的其他区域经销商在本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的情况一经核实,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与该区域经销商所签订的经销合同规定作出处理, 日内向违规方收取约定的违约金,并在收取的违约金中给予乙方不超过违规供货金额双倍的补偿金。

第九条 返利政策

9.1 年终返利前提条件:本合同生效后半年内完成当年销售回款目标的 %或全年内完成当年销售回款目标的 %;

9.1 双方约定,每年年终根据乙方的销售货款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返点(均按乙方结算价格补货),具体如下:

9.1.1 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回款(按每一结算时间段内甲方实际收款总额计算)按以下标准进行返利.

①高邦合同任务的签订不得低于上年高邦回款的 %,根据客户实际完成的销售回款(返利起点回款 万元,按每一结款时间段内实际收款总额计算),按以下标准进行返利:

销售回款(万元)(区间)(区间)(区间)(区间)(区间)

返利比例(%)

9.1.2 返利主要采取 形式实施。

第十条 市场、合同保证措施

10.1 市场保证措施可以有以下几种:

10.1.1市场保证金是甲方要求乙方享受签约经销商权益的同时,须承担对甲方品牌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予以维护的相应责任;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日内,向甲方支付市场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10.1.2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法人代表、乙方、甲方三方共同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作为合同执行的保证,本合同编号惯用语关键词应出现在此保证书中。本合同附件:《保证担保合同》

10.1.3其它方式: _____

本合同将选择:□合同10.1.1条、□合同10.1.2条、□合同10.1.3条作为本合同的执行保证。

10.2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视情形可直接在市场保证金扣除有关违约金(或损失),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补足市场保证金的数额。

10.3合同履行期满或本合同被提前终止或解除后,双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量和本合同6.1结算价结算货款,乙方按本合同11.6条清货,并向甲方付清货款、退还剩余货物及其它费用(含违约金、损失),否则,甲方可直接在市场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或乙方应付款项;甲方在确认乙方履行上述义务后,将市场保证金(不含利息)余款如数退还乙方。

10.4 其他保证措施:

第十一条 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和终止

11.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违反,不得擅自解除,否则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确认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3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可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销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11.4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合同,则本合同可依合同提前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1.5 本合同执行完毕,甲乙双方应进行核账,并签署对账协议书,待铺底货款全部支付给甲方后,方能续签次年经销合同。

11.6 如本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签合同,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后 日内清货并通知甲方。在清货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的库存产品(生产日期距开始清货日期 个月以内的产品,包装完好无损)由甲方检验合格后按原结算价格回收,其余产品由乙方处理,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 日内结清双方往来货款及账目。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与新经销商之间的交接工作。

11.7 属于续约的,进入续约年度时乙方还没有将上一期合同铺底资金结清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同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用以抵偿合同铺底资金,抵偿金额限于未结清的铺底资金金额。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禁止商业贿赂反腐败承诺

12.1 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结算价格、返利政策等,甲乙方双方均有义务保密,无论合同是否终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同业、同行泄密,否则视作违约,有权公布的一方对外公布的除外。

甲方

联 系 人:

收件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 系 人:

收件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商务通信产品经销合同 篇3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_______

销售代理人: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合作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商务通信产品如下;

i)授权代理产品:_______;

ii)授权区域包括:_______。

1、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

2、2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年月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0合作原则及规定

3、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的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0销售行为规定

6、1产品价格

6、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定货流程

6、2、1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个月的保质期。

6、5、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zooskoolvideos马在线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7、0商标使用

未经飞利浦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飞利浦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0保密责任

8、1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8、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

8、6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0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4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5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10、0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0通知地址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2、0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3、0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0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价格规定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