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委托加工合同(合集3篇)》
羽绒服委托加工合同(精选3篇)
羽绒服委托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羽绒服委托加工合同 篇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一、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二:交提货方式:乙方自提,生产完成后交至甲方指定仓库三:产品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样衣,生产工艺单,修改意见进行生产。
三、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跟单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管理。如乙方不能达到甲方生产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生产。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责任:提供所有面辅料
五、乙方责任: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核定的面辅料单耗生产,发现面辅料质量问题及时同甲方联系。
如未经甲方同意,自作主张造成甲方面辅料遗失或超用,按实际造成损失数量以及金额,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乙方负有保管甲方提供面料,辅料,包装材料,样衣,样板,生产资料等责任,如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
甲方,甲方因生产需要提供多余的原材料以及样衣样板在完成生产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退回甲方。
如乙方遗失上述货物,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合同约定交货期不可更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期延误所造成的空运费,客户索赔,拒收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六:验收结款方式:。
七:生产方式:乙方在产品投产前,必须制作产前样交由甲方确认,经甲方出具书面确认函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如乙方未经甲方确认,擅自生产,所造成的责任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
该合同下所有产品必须由乙方自行生产,如需转发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答复。
如乙方擅自转发,甲方有权拒收,并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保密条款:乙方负该合同下产品样衣,样板,商标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泄密责任。
九:其他附加条款:在出货时如乙方提出带款提货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出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货时请仔细清点面辅料数量,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仔细阅读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单以及修改意见,以免做错。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因本合同所造成的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羽绒服委托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