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长期借款居间协议【汇总三篇】》
个人长期借款居间协议(精选3篇)
个人长期借款居间协议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1.甲方为完成 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借款,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借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因进行项目开发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贷款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贷款方,并尽可能促成贷款方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借款的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借款事由或者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存在虚假、欺骗等行为。甲方应专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居间服务,也不得不通过乙方直接与出借人洽谈、签约,否则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居间报酬和居间费用。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项目的相关情况。
4.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万元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个人长期借款居间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_____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长期借款居间协议 篇3
出借人(以下称甲方)[出借人姓名]
用户名
身份证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用户名: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见证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资金的投资需求;
3、甲方同意将资金借给乙方;
4、见证人同意为甲、乙双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见证及居间服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一事签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约定之条款与条件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二条 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从 起至 止。
第三条 鉴于甲、乙方双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经见证人撮合达成借贷交易,为保证资金安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由见证人账户支付借款并偿还借款本息。
第四条 为完成甲方出借款项及乙方偿还本息的划转,见证人在其账户下分别为甲方和乙方开立虚拟账户。甲方应在申请投资前将拟出借款项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向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汇入乙方在见证人处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将上述借款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见证人承诺在合同签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 ,以见证人将借款汇入乙方账户之日作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计息。
第七条 乙方的还款方式为:(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还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C:等额本息还款。
还款金额及时间参看本合同附件《还款计划表》
第八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将应还本息汇入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还款日期以见证人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准),见证人应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项后次日内将款项汇入甲方虚拟账户。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