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文作文 > 作文体裁 > 读后感 >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11篇)正文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11篇)》

时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该小说讲述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长着少女似的清秀面孔,天资聪颖,记忆超群,有着非凡的意志力。

红与黑读后感 1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寒假读后感——读《红与黑》有感。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近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市长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 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读后感《寒假读后感——读《红与黑》有感》。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市长,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 2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 3

人来到世界上,没有不追求幸福的,贵为帝王,贱为囚徒,概莫能外。只是,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和看法有所不同。

于连,是这部名著的主人公,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唯一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爱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于连想到或感到幸福很少有物质的成份,多为贵妇的青睐,自尊心的满足,能力的实现甚至读书的自由,有时候哪怕远离男人的目光,也能让他有一种幸福之感。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却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来得准确。

斯丹达尔所说的“少数幸福的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侯爵之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少数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所有我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向幸福之路。

在我看来,平凡的幸福是最美好的,能够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的人,是最幸福的。想想孩提时,我们向往的是永远快乐。但是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可能暂时没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但是也有人生奋斗的目标。我们能随心所欲地从事自己所喜欢的事情,我们能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奋斗,而不是像于连那样不择手段。我们是幸福的,而于连却是一个悲剧。于连在野心勃勃的时候往往感受不到,包括很多人,在追求功利的过程中却忽略了身边平常的幸福。

幸福是一种心态。你感受到幸福,生活便幸福无比,你感受到痛苦,生活便痛苦不堪。一个人不论高尚还是低俗,只要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那他在这世界上就是无比幸福的。

幸福是一种感觉。当你能了解你生命中想要的是什么,幸福便会随之而来。能品尝生活的真正滋味,能享受人生的真正乐趣,能领悟生活的真正意义,能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才能够苦得其所,乐在其中。

不妨在读完这本书后问问自己:“我是少数幸福的人吗?”

第一次阅读,觉得《红与黑》的主题是人怎样才能幸福,如此感悟。

-->。

红与黑读后感 4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 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 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

-->

-->

-->

-->

-->

-->

红与黑读后感 5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 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红与黑读后感 6

我认为是在生活,其实只是在为生活做准备。现在我来到社会上,才明白了在我演的这场戏落幕之前,我身边到处都是敌人,每一分钟都是在伪装。

阶级壁垒,封建残余,家境上的差距,注定了很多像于连一样的人,从一出生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有才华,有野心,还很拼的于连不甘于被人蔑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利用女人上位,踩在她们的肩膀上迎来人生巅峰,到最后在死亡的忏悔面前才发现真爱,可为时已晚。

真正让人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追逐名利本身,而是你本性善良,却逼自己进入一个勾心斗角的世界。况且在自己不认可的游戏里追逐,无论结果成败与否,都是输家。

文档为doc格式。

-->

-->。

红与黑读后感 7

习爷爷是我们国家的主席,在他的童年,曾看过许许多多的好书,《红与黑》就是其中的一本。我也买了这本政客必备的名著—“现代小说之父”斯丹达尔的《红与黑》。

于连的一生,有过幸福,有过痛苦。幸福的时候不是衣食无忧的于连,而是在监狱里的于连,因为那时他悟得人生的真理。

中国从远古部落一直向前走,不断地发展,到了晚清时期,朝廷割土卖国,给钱卖命,大家好像过得丰衣足。但是没多久,战争就爆发了。晚清不堪一击,最后是中国共产党赶跑了侵略者,振兴了中华。于连的死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而晚清的灭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一步。我们只有不忘国耻,才能振兴中华,我们要吸取教训,才能追求卓越。习爷爷就是遵循这个道理,从基层开始,为人民服务,扶困济穷,加大生产,使中国的gdp稳高,人口稳增。环境更好了,生活更美,中国伟大的梦想也遥遥在望了。

我们只有在习爷爷的领导下,努力学习,知错就改,才能成就梦想。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齐心协力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红与黑读后感 8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 9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读后感 10

年幼时,便在家中发现了那本书,厚重,陈旧,纸章已泛黄,封面上一男一女相拥着。父亲说,我还没到能读懂它的年龄,不服气的自己抱起那本重重的书,翻开阅读,的确,对于才五年级的我而言,语言枯燥乏味,生奥难懂,但凭着一口气我还是坚持的读完了一半。

《红与黑》,这本世界级的名著,一开始我以为只是讲述一个家教和市长夫人的禁忌之恋,为他们那份执着的爱而感动。读到一半便索然无味。直到不久前整理书籍再次发现它,想起父亲的话,重新翻阅,我才渐渐明白,父亲所说的,没到读懂它的年龄是什么意思。书的男主人公只有一个:于连,一个农夫的小儿子,有着两个如同巨人般健硕的哥哥,对于他的父亲索雷尔而言,这个只会读书从不干活的儿子,从没称他心过。于连进入市长家中,担任市长儿子们的家庭教师,和仆人们一同用餐,对于于连而言,这是对他的侮辱。对于书中女主人公之一的德?雷纳尔夫人而言,这个长相清秀的家教,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对自己那个如同莽夫一般的丈夫毫无感情,只在乎自己的那三个孩子,但于连的出现让她那课沉寂已久的心又一次跳动。她爱上了他,不顾禁忌,不顾一切,但她的爱对于于连来说,不过是一场利用,没错,利用,在六年后重新阅读这本书的我终于明白了,当年在我看来那伟大的爱情,不过是一场欺骗。抱着复杂的心情,我继续阅读下去。这份爱情,终究纸包不住火,市长大人知道了自己妻子的背叛,但在看在遗产的份上饶过了她,而于连,则被神父保住,送去了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市长夫人对于连的思念,使她憔悴不堪,但对于于连却并没有什么影响,他依旧想着如何往上爬,没有了市长夫人,他需要更加努力,卑微,他野心勃勃,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因他惊人的记忆力,神学院长推荐 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他很快跻身为优秀,有着花花公子气质的青年。同样,她进入了木尔侯爵的女儿,玛特儿的眼中,这是一个美丽优秀的姑娘,她对于爱情的执着浓烈而深沉,。她读过家族史,自己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 也同样希望自己能得到这份爱情。

于连并不爱这位高傲的`贵族小姐,但她的身份给自己的收获是巨大的,于是他开始热烈追求这位木尔小姐,哪怕她要求自己在月夜下爬梯到她房间也照做。玛特儿被他的“深情”所感动,委身于他,并且有了身孕。木尔侯爵看看爱女,看看自己的得力手下,也认同了这门婚事。故事发展到这里,于连的人生都几乎是一帆风顺。但就在这个时候,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木尔侯爵震怒,不顾爱女的哀求将于连赶出。于连痛恨市长夫人,拿着枪来到教堂,朝着祷告的市长夫人射杀。自己以杀人罪进入监狱。枪杀处置。最后的最后,玛特儿进入监狱,将已死的于连的头颅取下,深夜亲自把它埋在山脚下,而市长夫人也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长眠于世。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不管是市长夫人那份深沉禁忌的爱,还是玛特儿浓烈执着的爱,在我看来,她们都是那样的可怜,她们的爱没有错,只是爱错了人。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是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不利用这些女人,他难道就不能走到人生的巅峰了吗?不一定,但他还是做了,口口声声说着要成为伟大的主教的男人,事实上他一直自卑着,因为他农夫之子的身份,他卑微,所以叫嚣,他不相信自己,所以依靠女人,依靠一切他能依靠的,这才是真正,让他走向死亡的原因,可悲而又可笑。

红与黑读后感 11

在拿破

他崇拜拿破仑,在他小时候,他曾憧憬投身军旅的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的'道路,而后来他身披黑袍去当了教士。

他憎恨贵族的傲慢,他厌恶自己和仆人一样被对待,所以他为了报复市长,征服了市长夫人。

他的野心一天一天的显现出来,他的欲望让他一味想要抓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无异于自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