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请示【通用5篇】》
财政预算请示(精选5篇)
财政预算请示 篇1
县人民政府:
县驻长办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现有工作人员4名。一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驻长办在政务联络,招商引资,接待服务,接访劝访等方面长期担负着重要职责。20xx年驻长办将主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努力探寻新形势下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式,扎扎实实抓基础、树形象,严格队伍管理,提高内部素质,在部门协调、服务上创新方式方法,力求新的突破。由于驻长办的机构特性和地域差异,各项工作的开展涉及面广、任务繁杂、导致行政运营成本较高,经费严重不足。为理顺单位职能,更好地为各部门服务、为本县的经济发展服务,特请求县政府每年拨款25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
特此请示,恳请批准!
附:经费预算表
通道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
X年XX月XX日
财政预算请示 篇2
XX县人民政府:
县驻长办属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4名。一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驻长办在政务联络,招商引资,接待服务,接访劝访等方面长期担负着重要职责。20xx年驻长办将主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努力探寻新形势下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式,扎扎实实抓基础、树形象,严格队伍管理,提高内部素质,在部门协调、服务上创新方式方法,力求新的突破。由于驻长办的机构特性和地域差异,各项工作的开展涉及面广、任务繁杂、导致行政运营成本较高,经费严重不足。为理顺单位职能,更好地为各部门服务、为本县的经济发展服务,特请求县政府每年拨款25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
特此请示,恳请批准!
通道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财政预算请示 篇3
XX县政府:
近年来,我局根据上级水利建设投资政策,结合我县水利实际,认真编制全县水利建设规划,积极向上争取水利项目资金。先后启动实施了灌区节水改造、白马湖宝应湖地区洼地治理、太平排涝站等重点项目工程。目前水利建设投资一般采用中央、省、市补助,地方按一定比例配套的形式。
20xx年度实施的水利项目总投资2694.79万元,需县级配套经费612.91万元。其中:洪金灌区节水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在我县投资1189万元,其中市级以上补助经费950万元,县级配套239万元;白马湖宝应湖地区洼地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865.67万元,其中市级以上补助经费558.18万元,县级配套307.49万元;太平排涝站工程总投资640.12万元,市级以上补助经费573.7万元,县级配套66.42万元。
20xx年争取实施的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费用共需75万元,其中:黎农河整治工程规划、设计25万元,西海水库规划、设计20万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30万元。
20xx年城区防洪排涝“两河”涵闸、泵站共需维修运行经费122万元,其中:运行费用24万元,人员工资(39人)98万元。
以上工程共需县级配套及安排经费809.91万元。为确保工程如期实施,圆满完成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请求县政府将上述配套资金、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费和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以上请示,请予批示。
附件:地方配套资金及运行管理费用表。
金湖县水务局
二○XX年三月二十三日
财政预算请示 篇4
县人民政府:
我县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防治任务繁重。经排查,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79处(滑坡396处、崩塌22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54处),其中桐木湖塘、长平狮形、桐木焦源为重要隐患区,涉及面积达24.5平方公里,有7处已列入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4处、滑坡3处)。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总人数达4734人,威胁财产约1679万,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
20xx年4月1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上,姚木根副省长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他要求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发[20xx]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xx]8号)文件要求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并给予监测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
20xx年,我县被评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有县”,现已基本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其中共有157个村级组织专、兼职地质灾害监测人员233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监测员每年所需财政补助27.96万元。为应对我县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需添置定位仪、报警器、监测仪等必要设备和地灾巡查、应急调查、警示牌、明白卡等地灾防治费用30万元,今特呈文申请拨付20xx年度地灾防治专项经费57.96万元,并将每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57.96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以上报告,敬请批准!
X年XX月XX日
财政预算请示 篇5
万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发布取消20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赣财综[20xx]5号)要求,决定从20xx年2月1日起取消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该项收费取消后,我局按20xx、20xx、20xx年三年补助的办案经费平均数测算,我局每年减少资金约50万元,而每年的开支则逐年增加,造成经费严重短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重点工程项目的开支,如我局20xx年承担12个工程项目,按《万年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万府办[20xx]19号)文件规定,由县财政拨付工程项目资金26万元,这项费用全部由我局垫付;二是退休老干部开支,在20xx年原建设局一分为三时,离退休老干部全部留在我局,其各项开支均由我局承担,16名离退休老干部的各项费用开支10万元;三是迎接上级单位来我县的接待费用及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费用开支16万元。建管费是我局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而城市配套费在其他县市均由建设局收取,故收费取消后,将导致我局开展建筑市场监管和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经费无法得到保障。为此,特请求县政府将取消建管费后造成我局短缺的50万元行政运行成本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以弥补工作经费的不足。
特此请示,敬请批准!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