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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条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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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下文是最新党支部工作条例,欢迎阅读!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以下是爱岗的小编给家人们整编的党支部工作条例(8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 篇1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过个人自学,我对《条例》的印发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每名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的工作落实必须要落实到每个支、每名党员。《条例》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建设的突出位置,对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有重要意义。

二、对我们工作的帮助。《条例》详细介绍了党支部设置标准、成立要求、换届程序等,规定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任务,明确了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会议要求,以及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的主要内容等,对日后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并引导党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增强下属支部党员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篇2

党支部工作条例(8篇)

党支部工作条例(8篇)

设计规范,要求严格。《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并针对不同类别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在工作机制方面做了详实规定,用以推动形成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新引领,全国各级各类人事档案管理政策融通、机构联通、流转畅通的新模式;对于近年发现的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条例》从制度建设入手,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树立档案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存在的条件和土壤;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为全面规范档案“建、管、用”进行了制度规范。

《条例》的出台,为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标准规范,将有力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篇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对党支部的工作方式以及工作内容进行了说明,细化了工作分工和责任,有利于从严治党的实际践行,有助于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支部工作条例(8篇)

章党支部的设置 篇4

第四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即可建立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篇5

党支部工作条例(8篇)

党支部工作条例(8篇)

加强培训教育,使党员能力“强”起来。《条例》指出: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因此要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多措并举,着力做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聚焦问题整改,使战斗堡垒“固”起来。《条例》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应该聚焦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纠正党员自身的问题、切实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提高自我净化、自我提高意识,对照《条例》逐条查不足,逐项定措施,确保整改及时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让基层战斗堡垒牢固起来。

我坚信,《条例》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必将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在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进程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谱写出浓墨重彩的党建工作新篇章。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篇6

作为一名国企基层生产一线的党务工作者,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我总的感受是:它是对《党章》的细化和延伸,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部纲领性文件,彰显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决心和信心,对于基层党组织强基固本抓好党建,增强党员职工的企业归属感、荣誉感以及推动企业的生产经营都有着重大意义。

一、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也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党支部是党组织的肌体,只有肌体健康,身体才会健康。《条例》对党支部的设置方式、调整或是撤销的程序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召开的频次、任务、程序等都作出了规定。对于基层党支部来讲,这些规范标准,对于基层怎么抓党建、怎么去开展支部生活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东西南北中,党是管一切的”。对于国企来讲,必须坚持党管一切的方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必须坚持党组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核心地位。《条例》的出台,有助于厘清国企一些模糊认识,对于国企基层党务工作者在解决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抓好生产经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目标任务明确后,落实是关键

《条例》明确了党支部工作职责是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绿色作文网、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从八个方面细化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除此之外,还就群众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工作职责、任务、原则的明确,对于国企基层党务工作者来讲,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目标更加清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于提高支部工作质量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将带领车间全体支委成员原原本本学《条例》,理直气壮大张旗鼓抓好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每月“报账”,季度“盘点”,年度述职“回头看”,真正走心不走样,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增强党员职工归属感、荣誉感,要拿出看家本领

《条例》进一步明确要坚持开展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内容。对于基层党务工作者来讲,保证队伍稳定、凝聚思想合力是我们的基本功,是我们的看家本领,必须要坚持一以贯之、不折不扣、常抓不懈,这是组织赋予我们圣神的职责,党支部书记干的就是“灵魂工程”,做的就是人的工作。我们将在发扬传统工作做法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实际,创新思想工作方法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主题党日,增强党员职工的企业归属感、荣誉感,在运输服务主战场创造一流业绩,彰显组织合力,展示组织作为。

章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篇7

第十七条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党员自觉改造世界观,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上真正入党,努力成为合格党员。

第十八条党员教育可采取上党课、组织党员进党校学习、个别谈心、组织党员自学以及多种多样的形象化教学等形式。

第十九条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划分党小组,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组织关系,搞好党员统计等。

第二十条健全党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组织生活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党支部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做好收缴党费工作。党支部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并专立帐目,严格管理,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二条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工作者”)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党员要定期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支部应把组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

最新党支部工作条例全文 篇8

一、总则

第一条 党支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的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支部的年度和学期计划,或短期工作要点,并负责实施。

第三条 领导和组织所在部门的教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与部门行政领导一起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 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党员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三、制度建设

第五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作好准备;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会议台帐。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至2次,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支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每次会议都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讨论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每月一次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党小组长要认真准备,组织开好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纲、督促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活动,也可单独组织党课教育。

第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七条 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认真做好党小组 每月一次 和党支部 每季一次 检查考核工作,使党员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 报告工作和请示汇报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

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总是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校党委。支部还必须按年度向党委汇报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党员要有确定的联系对象,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帐。

四、组织建设

第十条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培养、教育、发展规划,指定专人作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台帐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台帐。

第十一条 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责任制。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员要各司其责,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1、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组织委员会职责:

(1)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委教育。负责支部的纪检工作。

3、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2)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

(3)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4)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小组长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

(4)协助支部做好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五、其它

第十二条 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督促党员用好《党员手册》。

第十三条 坚持支部工作月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