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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整治方案范文(推荐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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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整治方案范文(精选34篇)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

根据xx县委、县政府“双创”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局卫生工作,一改我局卫生面貌,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xx县“双创”工作要求,紧密联系我局治黄工作方针,充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把全局卫生整治工作作为提高我局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的主要途径,作为改善办公环境、锻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力手段,作为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强大动力。

二、目前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卫生工作较以前有所改善,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xx县委双创指挥部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一切要正确认识,认真对待,加强整改。

1、分包责任路段卫生打扫不及时、不彻底,留有死角。

2、后院卫生较差,杂草清除不及时。

3、机关餐厅卫生条件差,消毒不到位。

4、楼内各科室垃圾清倒不及时。

5、车辆摆放不到位,存在乱停乱放现象。

三、整治时间安排

从9月6日至9月2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各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此段时间内县委督查组将对各单位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查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做好、做实。

四、责任分工

全局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本部门、本辖区的健康宣传及卫生整治工作。

“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各部门卫生整治及健康宣传工作。

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布置的“五包”方针(包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周边秩序、清理小广告、摆放车辆)的要求,做好所分责任路段的卫生清理工作。

党群科要按照县委文明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安排,加大我局职工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办公室做好局院内绿化管理工作,对机关餐厅进行进一步的清理改善。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将责任分确到人,切实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做到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对边缘性、交叉性的问题要主动解决,主动承担责任,绝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强化督查,严格追究。

我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局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部门责任路段及室内卫生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及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同时实行综合工作问责制,对工作不力、不到位的部门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我局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巩固第一、二阶段的整治成绩,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为公司生产作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已到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为更好地做好第三阶段的整治工作,公司针对前两个阶段的整治情况,对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阶段分类整治工作,各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分类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检查、整治,真正实现作业现场无隐患、安全管理无漏洞、作业程序规范化、员工操作标准化,达到消除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民爆管理使用、矿井通风、掘进面通风管理、电气设备、提升运输、采掘、回收、防火排水及尾矿库等进行分类专项检查整治,复查已整改的隐患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务必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

三、工作步骤

1、5-6月份各分公司要对前一阶段的自查自改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分类复查,防止隐患反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重新整治。公司相关部室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指导整改。

2、7-8月份公司要组织有关部室进行分类安全检查整治。

(1)生产部负责矿山通风、采掘、回收、防水防火、地表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2)技术部负责选场、尾矿库的机械设备、设施、防护及尾矿库排放、检测、防洪等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3)资产部负责矿山重点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4)保卫部负责民爆器材管理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及总库安全专项整治。

(5)工程部负责工程部管辖的外委工程队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6)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专项安全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组织生产、技术、保卫、工程等部门对各公司进行综合专项安全检查。

(7)各分公司要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要分类指导、专项检查、综合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9-10月份公司要有关部室和单位分类专项安全检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各单位也要对前阶段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类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达到巩固,保障安全生产。

四、总结汇总

在开展安全生产分类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及时对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定出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整改,并加以落实整改。对于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报公司有关部门,由公司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各到位每月必须将各种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报公司安全部。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各分公司为做好第三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取得好的整治效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排查,要亲自抓亲自排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排查行动具体落实到生产单位的每个人和每个作业岗位,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要根据各单位的生产作业情况,对危险作业场所和岗位要重点进行排查,对通风、民爆、天井、放料漏斗等存在危险的生产系统进行重点排查。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重点危险场所的预防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同时要对重点危险场所加大检查,强化督促排查工作,做到现场无隐患、岗位无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掌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每月底同排查情况汇总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部。

20xx年5月20日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标签标示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在食品标签标识上标注虚假、夸大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如实标注、规范标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整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对照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对标签标识逐一进行自查,确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标签标识内容真实、合法,如实反映产品属性、原辅料使用情况等,标注形式规范、符合要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所用的标签标识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清理库存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签和包装材料,防止继续投入生产使用;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要立即主动开展召回工作,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汇总,填写《食品标签专项整治企业自查汇总表》(附件2),并书面报告企业所在地质监局。

(二)严格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过程中,要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性、规范性为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等为监管依据,严格按照《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项目表》要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召回问题产品,并主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结合企业自查报告情况,对重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核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重点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及见证材料,并实地核查确认,巩固整治排查工作成效。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4

为切实加强市区建筑渣土管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改善市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步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以规范市区建筑渣土处置行为为重点,实行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核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公司化专业营运,密闭化运输。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建筑渣土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申报审批,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盖、统一颜色编号,登记备案,规定建筑渣土的运输路线、时间和倾倒地点,督促市区拟在建工地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对飞扬撒漏车辆的管理执法;

市公安局负责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车况检测,核验行车证,对无牌套牌、牌照不清、对无建筑渣土准运证,不按规定密闭和路线、时间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交通局负责对市区现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超载现象管理执法,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

市建委负责加强对市区建筑工地、搅拌站和沙石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将建筑渣土交由具备资质运输公司承运,做到超载车、不冲洗干净车辆不出工地;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建筑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选定一座30亩左右的消纳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结合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车辆现状,提供车辆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对参与改装企业的安装工作进行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市物价局负责对安装机械密闭的装置统一评估定价,同时会同建委、城管对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成本进行综合测算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定期调整发布;

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营运市场管理,避免无序竞争;

市河道局负责加强河道河堤乱倒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的监管,控制对汉江污染现象;

市财政局负责市区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企业安装机械密闭装置的适当财政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筹集建筑渣土消纳场必需的 建设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进,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传和资质审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闻媒体以市政府发文发布整治通告,刊登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服务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登记。

结合市区建筑渣土运输现状,市区首批从事渣土和运输服务企业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运输车辆总量暂控制在200台左右。

第二阶段(20xx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工作。各运输企业根据不同车型制定机械密封盖装置,确定运输车辆,录入相关信息,首批获得渣土和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必须按进度按规定标准统一进行改装。

第三阶段(20xx年6-8月)。主要是搞好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首批获得渣土和散体物质运输资质企业,所属车辆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完成改装任务的,应按照整治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地点倾倒。暂时没有完成改装任务的,一律不得在市区长虹路、大庆路、长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园路、解放路、东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运输建筑渣土和散体物质。其它未获得运输经营服务资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从事市区建筑渣土经营行为。

第四阶段(20xx年8-xx月)。主要是进行集中联合整 治。市整治领导小组组建稽查专班,从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抽调xx0名精兵强将,下设襄城、樊城、高新三个稽查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采取市区巡查和定点检查等方式,对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对证件不齐的车辆一律实行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渣土准运证、行车证、驾驶证),净化运输市场。邀请市直五家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宣传,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不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和车辆,实施公众监督,对举报、制止有功者,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五阶段(20xx年-xx月)。主要是搞好巩固提高和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治理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复杂、涉及面广焦点多、难度较大,权限跨行业跨部门,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宇华同志任组长,叶传辉、邓卓海、何传虎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贤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资质核准、指导协调、督办落实、检查 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督办协调例会,对整治工作按进度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要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市区建设、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市直5家新闻媒体要对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协调执法机制,打击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合力推进建筑渣土运输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尽责尽职的部门,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对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现象的工作人员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在该项工作中出现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优秀执法人员要大力褒扬。对屡次违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相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二〇xx年四月十九日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5

为整顿全县河道管理秩序,规范采砂经营活动,确保我县境内河道采砂秩序正常和河道环境优美,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实施,整改完善,严格监管,保持稳定”的基本原则,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安全渡汛的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使河道砂石开采规范有序,无偷采、乱采行为。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范围是:县境内涪江干流。第一期为古城境内。

四、整治内容

(一)河道内采砂:砂石开采许可情况、采挖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浑水入江、是否有偷洗沙金现象等。

(二)河道内乱堆乱放,对河道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

五、具体办法

此次河道环境整治采取部门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政策、巡查、检查、处罚等办法,部门与乡镇通力合作。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委派同志参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责任。所涉及的水务、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河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定监管责任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七、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起,用15天时间对古城境内河道进行全面宣传、巡查、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宣传车、宣传单及组织村社干部或群众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联合执法,强行整治阶段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业主,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检查,保持河道正常的采砂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由县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河道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6

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镇实际,为切实改善我镇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整治范围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三)村家村貌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

1、城中村和省、市、县公路沿线村、县城周边村、村庄四周及村内主道、胡同、房前屋后,村道路两侧的排水沟、积存的秸杆、垃圾、杂草、建筑废料全部彻底清运,建立垃圾固定存放点和垃圾池。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工作。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7

为了做好新学期的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做优初中、做强高中”,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把我校打成为省重点中学这一中心工作,学校决定在开学初进行为期一周的学风整治工作,特制订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高中)、z(初中)

副组长:各驻级校领导

成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全体班主任

二、具体内容:

1、各班主任要严格抓好学生的考勤,对于迟到的学生应该问清原因,对于缺席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能按时到校学习。

2、抓好新学期“七个一”:

①停好第一次自行车(通学生),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课教育学生把自行车停本班所在位置,保卫处应安排保卫人员协助自行车管理人员做好自行车停放工作;

②升好第一次旗,要求全体学生在正月十六早上七点到校,做好升旗准备工作;

③上好第一节课,每一位任课老师要将试卷发放到学生手上,做好试卷的讲评工作;

④上好第一节早晚自习,下班辅导老师应及时到校,做好学生的早晚自习辅导工作;

⑤开好第一次班会,班主任应认真备好班会课,对学生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和纪律要求;

⑥吃好在校的第一餐饭(住校生),总务处的相关人员应对食堂的准备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住校生的吃上满意饭;

⑦睡好在校的第一次觉(住校生),班主任应到寝室对学生的住宿情况进行了解,保证每一位校生都能睡上安稳觉。

3、做好寒假学习任务布置的检查工作。各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应当对学生的寒假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于未及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应当督促其继续完成。

4、在开学第一周对全体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检查(含备课、上课、作业的布置及批改)。

5、加强对早晚自习纪律及“三个提前”读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班主任应当坚持做好“三个提前”到岗工作,对学生的上课、自习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让学生从“过年”的状态进入到正常的学习状态。

6、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学生上课和自习提出相应的学习要求。

三、补充说明:

1、各年级管理小组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年级的检查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在整治期间进行检查评比。

2、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年级进行检查评比,并设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0分、15分、10分列入当月年级考核评估。

3、对整治不到位,级风、班风、学风、教风较差的年级、班级、教师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年级班级考核分20至30分。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20xx〕11号)、《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xx〕22号)、《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石办〔20xx〕14号)和楚江镇中心学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确保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虚报、冒领教育公用经费,虚报学生人数,冒领、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等问题。

2.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3.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教材及教辅材料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问题。

4.领导干部在教师招聘、教师调动、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安排、学生择校方面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5.学校违规招生、违规补课、滥订教辅资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问题。

6.在职教师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擅自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问题。

7.在职教师介绍、推荐、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生活用品问题。

8.在职教师买卖生源问题。

9.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10.学校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和补助资金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阳洁英

组员:杨南平 傅雪媒 赵霞 孔英

2.制定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学校通过教师会、教师群、校园网进行宣传,让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

(二)清理核查(5月6日前)

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和学生资助资金大清理、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学校各处室全面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套取、骗取、冒领资金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违规办学和违规收费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行为。全体教工自清自查是否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擅自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是否介绍、推荐、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生活用品,是否参与买卖生源, 是否违规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

2、问题核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处室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并根据问题性质、发生时间、严重程度等,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时间和责任人。

(三)督查问责(5月下旬一11月)

1.重点核查。5月下旬开始,学校对此次整治活动中的重点突出的腐败问题进行查办。

2.实地抽查。学校对各部门和个人出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处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评估(11月一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学校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处室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中心校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相关处室在整治工作中各负其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学校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监督执纪作用,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健全完善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做到件件有回音;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学校将整合工作力量,通过自办、督办、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先关腐败问题案件做到快查快结。

(四)严格责任追究。学校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将严肃追究责任。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9

为贯彻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学校实际,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手续,保证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对排查出存在问题校舍,制定“一栋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鉴定整改,建设手续完善,抗震验算鉴定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务。根据目标,9月24日前完成学校每栋校舍详细整治方案。学校用地xx平方米,土地手续情况,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

三、整治措施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抓落实,是第一责任人,安排等具体负责整改工作。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完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二是按程序推进,保存好、保存全整改档案(纸质和电子)。

3、有序推进。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估评定,能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和抗震评估鉴定权限范围,并能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估、鉴定,特别是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预案,确保整改质量和安全。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盛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年12月11日-~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1

各乡镇卫生院、卧龙、靳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卧龙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7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2

一、整治行动范围

城镇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奶站。

二、整治行动内容

(一)坚决取缔散养奶牛。《条例》规定:“设立奶牛养殖场应当符合所在地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牛养殖规模。”按照政府[20xx]91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行为。目前在居民生活区存在流动摊点零售生鲜乳的现象,经初步调查了解,这些流动摊点零售的生鲜乳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属于非法经营。

(三)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现有奶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完善奶站的“三项记录”、做好乳品企业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收购生鲜乳,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内的奶农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生鲜乳,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整治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7月5日始,至7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5日-10日):各乡、镇(区)及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所有城镇居民生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散养奶牛以及零售生鲜乳流动摊贩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0日-15日):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在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和奶站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零售生鲜乳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乳品消费观念。

(三)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7月16日-30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坚决引导散养奶牛(无论产奶还是不产奶的),进入奶牛养殖小区饲养;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在居民生活区零售生鲜乳的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行为;深化奶站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合格奶站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工作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在活动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四)加强信息沟通。活动期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本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畜牧局(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办公室)。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3

为深入推进我镇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巩固“五乱”治理成果,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五月三十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牛皮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对“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巩固“五乱”治理成果。

二、组织实施

集中整治“牛皮癣”专项行动由镇整治指挥部牵头,各村镇属各部门各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治理,并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报镇整治指挥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及镇属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牛皮癣”治理工作,及时研究专项行动措施办法,解决必要经费。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认真治理,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地面,墙体,楼道及设施上的“牛皮癣”。清除要彻底,要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清除方法不得用油漆涂抹的办法。坚决杜绝“牛皮癣”覆盖“牛皮癣”。重点清除已旧广告牌、标语牌、小广告等。

(三)强化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化对乱喷涂、乱张贴广告等制造“牛皮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城管、街道、社区等要把规范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户外广告牌不得乱置、必须规范大小适宜。

(四)健全机制。“牛皮癣”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反复的工程。各责任单位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抓起,从巩固治理成果入手,防止反弹回潮。

(五)严格督查。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镇整治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专项检查,对检查不落实治理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部门,将严格按要求进行曝光和问责。

四、责任范围分工

(一)各村责任范围、辖区内所有责任区域。

(二)镇属部门、单位责任范围,本单位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围墙内外。

(三)规划区公共区域管理责任范围。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4

一、审验时间

20xx年11月28日——12月7 日

二、审验对象

区属所有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6 日)

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幼儿园具体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8日—12月7日)

区教文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园所,本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审验内容”与“审验评估细则”,采取看、听、问、评等方法进行综合审验评估。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0日—12日)

全面总结审验情况,依据综合审验评估对全区幼儿园进行排序、重新验证定级,对幼儿园实施动态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各街道幼教专干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复合审验:

1、贯彻幼教法规不力,不用正规省编教材,违背幼儿教育规律,进行早期定向培养,小学化倾向严重的;

2、全园幼儿和教师未按时体检,幼儿贫血人数超过总人数的8%;无食谱代量册的、无专兼职保健医的;

3、存在严重违规办园行为,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严重责任事故或家长投诉责任方在幼儿园的;

5、未经许可,违规启动园车的

教文体局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5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荣巷街道的实际情况,对公益新村、上里东新村、陆丼新村进行老新村改造,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老新村改造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荣巷街道决定成立规范老新村改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工作重点及工作目标

(一)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老新村住宅区内各类占道搭建和侵占绿地的所有违章建筑,拆除影响小区安全的临时建筑;堵封破墙开店、开门的各类违章,拆除居民院落内乱搭乱建,将老新村住宅区整治拆违工作与区拆违拆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改善基础设施。对老新村住宅区内所有下水管道进行整修和疏通,保证排水畅通,汛期不积水;增设路侧石,新修、翻建严重损坏的道路,保证道路平整;实行雨污分流,确保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将老新村住宅区整治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

(三)整治环卫设施。所有化粪池都彻底清坑出脚,对破损的全面整修,缺少化粪池的要增建,生活废水、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

(四)文明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高品位、高质量的橱窗、栏、牌等宣传教育阵地;建立必要的居民活动场所和体育活动设施。

(五)停车位建设。通过拓宽路面、拆除违章建筑、调整绿化结构铺设草坪砖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停车位,缓解老新村住宅区停车难矛盾。

(六)推进长效管理。要着力解决好小区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整治好的小区,必须落实管理机制,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物业管理;无条件的要落实自治管理,实行谁整治谁管理,以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

各成员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标语、横副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老新村专项治理工作及其重要意义。

2、组织实施和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9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经各部门部门统一行动,围绕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互配合。

3、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0月)。

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部门和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逐项落实,切实达到整改规范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成员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街道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6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㈠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㈠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㈡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㈢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㈣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7

实施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是遏制扬尘污染,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水平,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行动,取得扬尘防治工作实效,成立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扬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过伟忠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吕中良副主任、区建设局方煜文局长为副组长,区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交巡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郁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

区范围内所有区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等工地,以及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处置全过程。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建设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文明施工行为全面实现六个100%(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非爆破拆除工地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且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达到20%。同时,形成建设工地扬尘长效管控机制。

四、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总平面布局整齐分类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等按规定覆盖堆放;工地主要通道、进出口通道、办公区和居住区地面实行硬化,并配备保洁人员经常清扫、洒水,防治扬尘;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及重要产尘点设置视频监控,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对单独发包的挖土、基础工程,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并制定防止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在施工中落实到位,文明施工标准不低于主体施工阶段。

20xx年3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二)交通、水利工程项目扬尘整治标准

工程施工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流体材料,清运余土和建筑垃圾,做到捆扎封闭、覆盖严密,防止遗洒飞扬;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并尽量缩短起沉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不得组织施工;施工时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主体施工、模板拆除后,应及时将楼面清理干净,洒水除尘;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场,并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整治标准

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或实施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房屋拆除委托合同时,应将扬尘防治纳入合同管理;拆除工地应设置围档,配备必要的防尘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措施,抑制扬尘产生。拆房工程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禁止带泥上路;爆破作业应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房屋或其它建(构)筑物爆破或拆除。拆除工程完毕后不能在15日内开工建设的,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铺装。

(四)工程渣土运输与建筑垃圾处置扬尘整治标准

运输企业资质审批和车辆营运证、准运证及通行证核发和建筑渣土处置许可制度全面落实,涉及专项许可的,应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的冲洗条件完善到位并先取得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措施有效,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和卫星定位系统(GPS)监管到位,无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偷倒乱倒等现象,无农用低速货车从事运输和无证运输行为。规划建设的建筑渣土处置场所满足需要,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得到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中旬)。区级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区级动员部署会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施整治(3-5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职责,做好扬尘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三)完善提升(6-8月)。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和区域开展“回头看”。区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并通报情况,同时做好省、市验收的迎检工作。

六、工作分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按照统一的整治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房屋建筑工地和房屋拆除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进一步强化前期挖土、基础工程阶段和后期收尾阶段的文明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标准不得低于主体施工阶段。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工地出入口安全监管工作。对执行不到位的工地严格执法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加大违反《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行政处罚力度。

(二)区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负责牵头实施交通、水利工地的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手续不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不得开工。

(三)区环保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管工作,定期向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空气质量状况。

(四)区城管局负责区管市政基础设施大中修、道路开挖和园林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大中修工程开挖阶段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确保无扬尘防治方案不审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负责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确认工地围档和出入口冲洗条件等完善后再发渣土处置证;负责对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运输车辆加强密闭运输。

(五)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加强工程车辆运输管理,开展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将核查工程车辆GPS运行是否正常作为核发工程车辆《核准标志》和《准行证》的内容,定期检查。

(六)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统筹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的工地整治。

(七)城投公司、城开公司、都市公司、商旅公司、金源公司和建屋公司等建设单位分别负责落实各自工程项目的扬尘专项整治,将扬尘控制和文明施工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进一步强化前期开挖阶段和收尾阶段的扬尘整治工作。

(八)各施工(拆房)企业要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落实扬尘整治工作的目标、制度。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各监理单位按照“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将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理。

七、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作为城市环境整治年度行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区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汇总整治情况,必要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推动阶段性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三)建立区级情况通报制度,及时评估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扬尘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四)广泛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宣传活动。通过市民体验、志愿服务等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五)贯彻标本兼治的要求,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长效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落实省、市工地整治工作要求,改善大气环境。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8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扮靓美丽家园,实现源头护水,根据市水城办关于《“勠力同心、五水共治”全民护水月活动方案》(x市水城〔20xx〕x号)和市建设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集中整治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主要开展“六大”集中整治行动,具体为: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加大道路保洁力度,清除小区、绿地、市场周边、城郊结合部、农村等处卫生死角、卫生盲区,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洁。

(二)开展垃圾房(池)集中整治,取消露天垃圾池、垃圾房,采用垃圾桶收纳,做到垃圾不落地。

(三)开展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淘汰滴、洒、漏等不符合垃圾清运要求的车辆,更换成密闭垃圾专用清运车辆。

(四)开展乱贴乱画小广告集中整治,清除城乡各种小广告。

(五)开展空置土地堆积物集中整治,清除收储土地、尚未建设土地等空置土地内各种堆积物、垃圾、杂草、农作物,清理违法建筑拆除的建筑垃圾,做到即拆即清。

(六)开展城区种植蔬菜集中整治,消除城区内乱种植蔬菜现象。

二、组织方式

活动由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专业部门负责督查验收、属地负责落实方式进行,其中区社事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区公事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整治、垃圾房(池)集中整治、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执法分局负责乱贴乱画小广告集中整治、城区种植蔬菜集中整治以及违法建筑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的督查验收;国土分局负责空置土地堆积物集中整治督查验收。“六大”集中整治的具体工作由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10月份全月,具体时间节点要求为:

(一)10月9日前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完成“六大”集中整治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报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

(二)10月24日前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完成“六大”集中整治问题整改,整改情况于10月28日前报区城乡面貌大整治办公室

(三)10月26日-31日,迎接市级有关部门来区开展督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制订方案,组织开展好相关集中整治的督查验收,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科室,制定工作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各项整治工作落实,确保“清洁家园”集中整治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农村党员、村干部以及各级群团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支持清洁家园活动,切实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要素保障。三镇和区相关责任局(办)、单位要加大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资金投入,简化审批流程,特事特办,保障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桶采购投用到位。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19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6个省批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见附件1),并达到省市考评验收要求,其中省建设点5个,市县自建点1个。

2.抓好福村村和谐秀美乡村示范中心村、下坑村竹林和谐秀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1.基础村点:

(1)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着力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六大关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户100%覆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主推具有客家风格坡屋顶或马头墙的新房型,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积极推广集沼气池、化粪池、有机垃圾发酵池于一体的“三池合一”型沼气池,实现改厕、改能与垃圾处理同步推进。

(4)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普及使用太阳能。

(5)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抓好村庄出入道路绿化、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6)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7)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确保省批建设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8)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9)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建设。

2.村落连片点:

(1)对连片村点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建设,全面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任务。

(2)整合资源,充分发掘当地自然景点、古迹保护、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民俗等元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

(3)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

(4)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

(5)完善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

3.村镇联动点:

(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村镇联动点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

(2)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要求,全面加快圩镇整治建设。

(3)按照省批建设点要求,把圩镇周边村庄作为城中村、郊区村进行整治打造,一并纳入村镇联动点范围,重点解决水、电、路、厕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改善圩镇周边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4)把圩镇社会事业设施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集镇和周边村庄综合配套、联动建设、同步推进。

(二)市县自建点。

(1)围绕“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重点抓好“路、水、厕、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

(3)鼓励推广“三池合一”沼气池。

(4)大力推进村庄关键区域绿化。

(5)全面建立“1+3+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6)大力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7)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图、管线图、说明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凡涉及到建设用地行为的建设点(含拆旧建新和新址扩建)必须分户书面申请、以点为单位集中向国土、城乡规划部门申报,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根据村庄产业基础,编制村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好每户致富增收项目,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乡村联动、村落联片整治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突破村组区域界限,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农村社区。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村要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加快建设进度。根据省批复村点类型要求,结合《县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点操作流程》(具体见附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必须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经县、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工期倒排,加紧、加快新村点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建设点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

(三)同步规范台账。把建设点作为一个项目来抓,根据建设进展,同步完善一系列内业基础资料。特别是对“一点一档”和“资金管理台账”的规范建立,做到数据详实、逻辑吻合。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点“一点一档”基础材料(含电子档案)并报送1份材料至乡新村办。做好建设点重要议事会议记录、新村点规划文本、资金到账通知单、资金收支凭证、报账正式发票、项目建设预(结)算合同、农村清洁工程规范运作等相应资料的收集和完备。

(四)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村庄规模和建设进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年终结算制度。省建设点,省市县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市县自建点,市县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对照20xx年度奖扶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实行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不搞平均摊派。加大新农村建设集成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整合以工代赈、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村沼气、安全饮水、一大四小、土地综合治理、一村一品、交通公路项目、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项目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集成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围绕省批建设点进行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并将集成资金衔接情况每季度报乡新村办。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0

为严厉打击全镇违章违规电焊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电焊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依法整治、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化基础、加强监管,促进全镇电焊作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镇电焊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电焊作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动火证制度、应急预案、金属焊接切割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对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处理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6、生产经营单位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是否完备。

7、生产经营单位切割焊接使用的氧气、乙炔等气体来源是否合法,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否有效。

8、现场作业人员是否了解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知识。

9、从事电焊作业的社会自然人的排查、清理、培训等。

四、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电焊作业安全生产措施。达到安全管理、规范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和减少电焊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时间安排

全镇电焊作业实行分步实施、全面整治、逐项规范,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5月16至5月26日为宣传教育发动阶段。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6月至10月底为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各村(居)要督促本辖区内所属企业或个人按照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排查电焊作业切割、焊接各环节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月至12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镇成立检查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电焊作业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以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把开展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到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有计划地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

二是细致排查,务求实效。各村(居)要对本辖区和本单位电焊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大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要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村(居)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推进电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并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各村(居)请于5月23日前将本辖区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登记表上报至镇安全办。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1

为进一步推动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决定重点实施甘临线、马横线、周胡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打造精品,以线带面,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一、指导思想

围绕通过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全镇建设成为富有特色、设施配套、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重点整治,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级生态镇的建设成果,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镇决定选取5个以上行政村进行示范建设,通过重点整治示范,在农村“六位一体”长效管护体制建设、投入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经验,为整个面上起示范作用。

二、总体要求

1、总体目标。到20xx年底,甘临线、马横线、周胡线“三线”整治率达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业生产垃圾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综合利用率达到60%,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2、示范范围。甘临线、马横线、周胡线沿线所有行政村,重点是沿线两侧道路、河塘、村庄的整治和管护。

甘临线:涉及永丰村、三郎庙村、镇北村、水产村,共计5各行政村。自然村庄9个,人口6500人,市级河道8公里、乡级河道26公里、村组河塘31公里,市级公路9公里、乡级公路18公里、村组道路16公里。

马横线:涉及温姚村、中兴村、三郎庙村三个行政村,自然村庄7个,人口6800人,市级河道13公里、乡级河道16公里、村组河塘20公里,市级公路8公里、乡级公路16公里、村组道路12公里。

周胡线:银河村、三联村、长街村、中兴村、沿荡村共5个行政村,自然村庄6个,人口6200人,市级河道4公里、乡级河道16公里、村组河塘26公里,市级公路3公里、乡级公路26公里、村组道路18公里。

3、树立样板。在“三线”沿线范围内,各村要按照抓典型、塑精品的要求,打造一条样板路,整治两条精品河,“六位一体”全运行,努力形成有看点、有亮点、有特色的农村环境清洁带。

三、工作重点

“三线”环境整治示范工程实施重点是“三清”(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八无”(无杂物堆放、无违章建筑、无露天粪便、无杂乱圈舍、无杂草丛生、无暴露垃圾、无臭水沟塘、无环境污染)。即:以保护农村水源、水质为重点的“清洁河道”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清洁村庄”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清洁田园”示范工程。其中整治村口、路口、家门口的脏、乱、差现象,清除各类死角垃圾、杂物和杂草,庭院四周植花草树木。

四、示范效果

一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六位一体”长效管护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带动镇财政资金投入,以镇、村投入为主,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环境状况,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三是推广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沼气、秸秆综合利用等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保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把“三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落实到实处,确保效果,镇管护办对“三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总牵头,负责示范工程的具体指导,示范线区所在行政村负责“三线”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程的实施,并把“三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

2、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推进。“三线”示范区行政村对本辖区整治项目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并组织实施;镇管护办负责示范工程的日常工作,指导推动“清洁村庄”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垃圾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负责指导推动“清洁田园”示范工程,负责对村庄绿化、农村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气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镇环保所要积极向上争取环境整治示范区的项目资金,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技术指导;镇水利站负责河道保洁的督查,指导推动镇“清洁河道”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公路站负责乡级以上公路的路面、路肩、边坡及绿化管护、保养、指导村做好乡级以下道路的路面、路肩、边坡及绿化管护、保养。

3、加强管理,监督考核。“三线”范围内各行政村要把实施示范工程作为更高水平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与“三个发展、五个高邮”的战略目标相结合,与今年农村工作“四个年”相结合,从工程启动起,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目标和任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实行每月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年终将对沿线行政村进行考评,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专项奖励。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委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各领域安全意识,狠抓隐患排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湖管委会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辖区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统一领导

为使此次安全大检查落实到实处,杜绝走过场,走形式,我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活动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时间从6月10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至7月20日)。由辖区各社区、各领域、各重点行业自行进行检查,并根据自身情况的自查结果详细做好记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二)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至9月1日)。湖管委会根据辖区各个领域、行业上报的隐患整改问题安排各部门根据行业对口,分别对辖区船舶、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烟花爆竹、农户用电等领域进行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三)抽查督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湖管委将集中对此次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将对检查出的隐患点整改情况作为重点抽查项目。对检查中出现隐患不到位和出现检查死角的要严格问责。

三、具体检查安排

(一)水上安全

由船管站负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船舶是否接受当年年检,是否参加规定保险项目;

2、船舶驾长、船员是否参加今年各项培训;

3、船舶航行是否坚持“六不发航”及救生衣“双百”行动;

4、船舶依靠是否按规定依靠,是否按规定配备各类消防设施;

5、船舶航行是否违反当地政府制定的其它相关规定。

(二)道路交通安全

由农交办负责检查,派出所协同配合,主要检查内容: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的;

3、有严重不良纪录、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驾驶客货车辆的;

4、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

由安监所负责检查,派出所、农业技术推广站协同配合,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辖区内学校、宾馆、加工点等场所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2、检查各社区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3、检查各社区防汛值班情况及学生暑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四)食品安全

由城治办负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并督促农家乐业主完善相关经营手续;

2、检查从事食品加工人员的从业资料及健康证明情况;

3、对食品进口渠道和对食品防腐变质工作进行督查。

4、对行业周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5、对农村家宴申报情况进行督查。

(五)烟花爆竹安全

由派出所负责检查,安监所协同会合,主要检查内容:

1、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2、配送点、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3、零售点消防设施是否规定配备,设备是否有效;

4、零售点仓库是否按规定堆码,库存量是否超出规定范围,是否经营a类产品。

(六)农户用电安全

由安监所负责检查,派出所、各社区协同配合,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农家乐经营场所用电情况。重点对电线私拉乱接、电线不穿管、插头裸露及消防进行检查;

2、由社区带队,走进农户,对当地辖区居民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农户更换老化、陈旧电线。

3、检查各社区对本辖区居民宣传用电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各领域行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迅速组织,制定方案,立即开展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行业责任人要针对自身行业特点,开展深入一线抓的检查,抓整改,促进工作的落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注重实效,狠抓隐患整改。对各行业隐患排查结果,行业内要建档立册,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有领导、责任、措施、投入、时限“五落实”。严防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真正把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问责制度,狠抓工作作风。各单位、部门、社区要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不得将工作流于表面,更不得敷衍,要真真正正俯下身去排查隐患,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增强各行各业的安全操作性。如不按要求执行,将对各行业责任人严格按“一岗双责”制度直接问责。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3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教体局部署要求,确定在全镇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临教函[20xx]3,11号文件、蒙教字[20xx]9号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总体要求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目标,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镇小学党员干部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廉洁勤政,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内容为:全镇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存在的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重点整治教师以在家、租房、利用学校资源等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办辅导班;与他人合作在外租房办辅导班、托管班;以亲属名义办辅导班‘托管班;在社会培训机构’他人举办的辅导班、托管中心等校外机构兼课。

(二)学校或在职教师违规乱订教辅资料。重点整治学校在规定范围外统一征订或引发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书店与教师联合,由教师统一向学生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教师向

学生推荐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书目。

(三)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重点整治教师直接伤害学生身体;讽刺、嘲笑、谩骂、威胁等侮辱学生人格;罚作业、罚劳动、放学不准回家等变相体罚行为。

四、方法步骤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自20xx年2月中旬开始,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改处理、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旬—2月28日)

1、宣传发动。成立全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在中心小学设立活动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班子会、校委会、全体教师会,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意义,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学习。以各村小为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规定。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认识到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是违规违纪行为,损害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形象,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从而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并自觉参与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每一名教师都要写出承诺书,表明在整改活动中的态度。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听取意见。以各村小为单位,结合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召开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采取群众提、集体议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诉求,听取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中心小学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公开举报电话(4558898),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办学行为逐一核实。

2、自查自纠。各村小、幼儿园是整治活动的直接责任单位,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每位教师认真对照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乱订教辅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进行自查。针对整治重点,不藏不掖,敢于揭短亮丑,校长不护短,彻底托清学校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查摆问题。各村小引导组织教师摆问题、析原因,从细、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教师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如实亮明本人及亲属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行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中心小学将撰写学校集体对照检查材料,形成自查报告报教体育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整改处理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1、集中整改。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每位教师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人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查改结合。每名教师要与学校签订责任状,承诺本人及亲属不参与违规办学行为。

2、责任追究。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明知故犯、顶风而上、拒不整改的,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拔资格,认定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较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对主动改正、消除不良影响的,主动退还违反规定收取的财物的,积极配合调查,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对顶风而上,拒不承认错误;提供虚假证据,推卸、转嫁责任,干扰调查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调查人的';违规办班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等情节较严重的,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从重或加重处理。对村小校长、部门负责人,对开展自查不到位,督查中发现所属教师中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升资格,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提供场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3月—9月)

1、全面总结。20xx年3月,中心小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与全镇教师签订责任书,保证不再出现违规办学行为。此后,面上整治活动结束后,专人日常性工作,检查常年抓,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2、建章立制。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认真分析规范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规范办学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统一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深入各村小帮助查找问题,并对各村小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二)明确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的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加强配合。中心小学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县教体局的要求,研究提出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各村小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具体指导,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中心小学工会、教研室、德育处将监督检查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调查核实和处理违规办学行为。校委会、党支部依法依纪处理调查核实的违规教师。办公室、财务室依法依纪落实对违规教师的处理意见。

(三)强化督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期间,加强对各村小、负责人和教师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负责人,对从教行为不规范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附件:1、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配档表

附件1

桃墟镇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乃昌

副组长:李守江高克和公新华

成 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李守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指导小组。

督查指导小组:

组长:李守江

副组长:公新华

成员:赵 盟肖圣梅李孝强石运英朱兆鹏石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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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4

为进一步做好茨营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决定对茨营乡境内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进行综合整治,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管理。现结合茨营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境内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茨营乡境内的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既承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乡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工程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河道综合整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低,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茨营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各村委会、站(所)必须充分认清河道综合整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促进全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坚持建管并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河道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展示茨营“山青、水秀、菜绿、情浓、人杰地灵”宜人居住的生活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

(一)20xx年7月前全乡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二)20xx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制定下发《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河道综合整治专题工作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安排部署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宣传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段长、点长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二)实施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同步启动乡、村二级“段长、点长制”管理,各级点长履行所负责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创造性地开展“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做到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成立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自正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熊立斌乡党委副书记

顾红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茨营派出所所长

徐绍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尹红兵乡党政办主任

丁木利乡水务所所长

朱光辉茨营国土资源所所长

唐晓武乡村建所副所长

李志勇乡财政所所长

杨国相乡公路站站长

赵锐茨营派出所副所长

刘洪昌杨家村委会主任

夏成名蔡家村委会主任

代波飞整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新良吴官村委会主任

李宫坤茨营村委会主任

王永飞团结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付友小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水务所,由丁木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日常事宜。

(二)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河道卫生保洁及管护实行属地村委会负责制。全乡境内的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责。乡人民政府把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乡、村、组三级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乡级各职能部门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参与乡人民政府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三)明确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河道的疏浚整治;二是河道、河坡、河岸的卫生保洁;三是清理河道的违章搭建;四是河道的生态绿化;五是河道的非法排污口封堵。

(四)建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河道的段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段长,涉及村委会主任担任点长,实行分级挂钩管理。河道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乡以及各村委会作为“段长、点长制”管理责任单位的责任,履行各自相关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五)全面落实段长、点长责任。全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

段长:负责全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落实保洁经费和考核问题,检查督促点长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所做工作向河长负责。

点长:负责所在村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河道保洁达到“河道内无阻水障碍物、河面基本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标准,落实河道保洁员,开展河道垃圾处理、对非法排污及破坏河道的行为及时制止、报告等工作,所做工作向段长负责。

(六)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管理维护。乡人民政府根据工程分布和特点,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着眼杜绝污染、提升水质,延长工程使用年限,采取不同的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有效发挥。按照责任地段,采取专人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确立岗位职责,签订目标责任,实现综合整治工作无盲区。落实日常综合整治制度,各类综合整治人员必须上岗到位,切实履行综合整治职责,坚持开展河道的巡逻检查,做好工程维护和水面保洁工作。

(七)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推进,必须依靠全乡各相关部门及村委会的通力协作。各村委会、站(所)要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协同配合,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工作信息上及时沟通,形成强大的河道综合整治合力。

乡党政办:正确把握全乡“段长、点长制”管理工作宣传导向,及时正确传递“段长、点长制”管理的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新闻报道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负责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

乡水务所:承担检查考核小组的牵头和日常工作,负责对各村委会实行“段长、点长制”管理工作和乡直有关站(所)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做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反河道管理办法的行为。

乡村建所:负责加强辖区内河道环境管理及相应的综合治理工作,做好集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以及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根据河道保护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规划服务工作。

乡国土所:负责做好河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权属调查,协调办理综合整治项目用地,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沿河道无证堆场及收旧收废点取缔工作。

乡公路站:负责河道桥梁的监督和管理。

茨营派出所:配合做好沿河道无证堆场及违章建筑的取缔工作。

各村委会在乡人民政府及直相关站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所管辖区范围内河道的综合整治任务的组织实施、协调配合、督促检查,并负责所辖村河道“段长、点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八)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各村委会、站(所)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涉水工程项目依法审批工作,从源头上加大河道保护力度。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理顺管理关系,严格依法治理河道,严格执行河道综合整治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着力纠正在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开垦、乱占乱建等与水争地及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处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污染企业和其他污染源排放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果,促进水资源、水环境的良性循环。对河道重大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九)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治理难度大但推进速度快、措施扎实有力的村委会、站(所),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要进行曝光,形成舆论压力,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管理的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段长、点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段长、点长制”管理,在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保洁管理中投工投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创新河道管护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村庄等自主管理环境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水护水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一)考核工作机制。乡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小组,将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各村委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财政所、水务所、村建所、国土所、公路站、派出所等站(所)领导为成员,在乡考核组的统一组织下,以消减水体污染物负荷为重点,提升水质、改善水环境为总体目标,采取审核资料,对全乡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原则上明查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暗查。各河道的考核排名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以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水体净化、河面洁化、河岸绿化”的要求,按照《茨营乡河道“段长、点长制”管理考核标准》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领导。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施工计划和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并落实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2、宣传发动。主要考核各河道责任单位实施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管理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情况,动员基层部门、沿河各企事业单位、家庭等参与河道管理的程度。

3、落实投入。主要考核各河道责任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河道卫生保洁工作制度,人员是否落实,经费是否保障。

4、社会效益。主要考核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过程中的社会反响情况、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等。

5、管理成效。主要考核“段长、点长制”管理责任河道的疏浚整治、卫生保洁、生态绿化、违章搭建、排污口的排污等内容是否达到规定标准,长效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5

一、专项整治内容

1、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及宣传情况。

2、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3、对群众反映违规教育收费整改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29日-4月2日)。

(二)学校自查阶段(4月6日-4月9日)。各校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并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县级抽查阶段(4月12日-4月16日)。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影响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的,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处理。

(四)整改规范阶段(4月19日-4月23日)。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网络途径和召开家长会、设置收费公示牌(栏)、公示咨询电话等方式宣传收费政策,使用收费政策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学校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传导到每校的每位教师,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6

一、主题:

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督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卫生安全。

二、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和《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根据山东省卫生厅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今年山东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全面掌握水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检查范围

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开展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卫生管理情况、饮用水净化、消毒措施配备和使用情况、开展水质检测以及饮用水水质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其中,饮用水水质情况的检测指标应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

(二)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部分指标可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3月)。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培训,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4-6月)。各县区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在去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去年未检查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对无或未健全分户档案的摸清底数,建立、健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完成汇总表。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落实整改。

对农村公共供水单位各采集出厂水和1处末梢水(村级供水单位仅采出厂水)进行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

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1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和汇总表及时报市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

(三)整改审核阶段(7-9月)。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山东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许可条件且提出卫生许可申请的供水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或要求不予发证的,书面说明理由。对供水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或者不予发证的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水行政部门。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各县区要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公共卫生科。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有效推进。各县区要对照全市生活饮用水安全推进工程的“三年”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去年农村公共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差距,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监督覆盖率和建档率,达到100%;针对供水单位“消毒”和“检测”两大薄弱环节,认真研究部署措施,努力提高消毒率和检测率,突破监督瓶颈,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卫生许可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监测,务求实效。各县区通过积极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对供水单位进行一次消毒措施配备使用和水质微生物指标合格率的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当地农村饮用水水质微生物指标合格情况。根据水质检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新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市容大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措施,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市容环境整治,加强长效管理,实现市容市貌进一步改观、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进一步提高,促使城市净化、亮化、绿化和美化,塑造“现代、文明、整洁、生态、和谐”的城市形象。

三、综合整治

具体实施好12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占道经营、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全面清理违章占道经营、店外维修、清洗等作业活动,重点整治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的无证流动商贩以及污染环境的露天烧烤、夜市小吃等,对群众反映的扰民问题予以坚决取缔。

1.规范摊点设置。整治要求: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方便群众、服务于民的报刊亭、家家乐早餐、自行车维修等便民摊点,根据道路功能、交通状况和街容街景的实际,合理布点、规范管理。严查擅自扩大经营规模、移位挤占人行道、盲道和公共用地等违章行为。整治时间:报刊亭重新布局、设置或更新于年底前完成。

2.整治门店占道经营。整治要求:对占道洗车、维修、销售、加工的门店进行彻底清查,根据退路进店、还路于民的要求进行治理;对侵占道路,破坏、损毁市政设施的,依法予以查处并整改。

3.整治无证流动摊点。整治要求:坚决取缔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各类流动摊点,特别是加强校园、农贸市场周边及夜市露天烧烤、小吃整治。

4.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整治要求:市场管理规范、整洁有序,摊位摆放整齐,无溢摊现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提高场内清扫保洁的标准;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收运符合卫生要求;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

(二)店招牌匾、户外广告、灯光亮化专项整治

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店招牌匾、户外广告、标志标牌,更换、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面装潢,拆除违章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匾,拆除店招下方的乱吊挂及乱披挂。

1.店招牌匾。按照有关规定达到以下要求:店招牌匾设置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做到内容健康、造型美观、用字规范、安全牢固,不影响交通视线及建筑物自身的容貌;不得出现一店多招牌、多灯箱或多牌匾现象。整治时间:主大街、重要场所门店招牌、灯箱,陈旧、破损、废弃的年底前完成。

2.户外广告。整治要求:在户外设置落地广告、车体车载广告、墙体楼顶广告、杆线广告等,经行政许可,按规定、标准设置。不按标准设置或没有经过审批自行设置的广告牌匾,一律予以拆除。整治时间:完成主干道、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场所陈旧、破损、无画面的户外广告整治;年底前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严格规范设置行为。

3.灯光亮化。整治要求:加强景观灯光的规划、设计、建设、维修和管理,确保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不断亮、不缺损。临街和主干道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为美化环境、扮靓城市,积极开展景观灯光建设工作,市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工作方面把好关,并做好服务工作。春节、元旦、国庆节、周末等重要时段和全市重要活动期间,景观灯光要全部开启。整治时间:主次干道及两侧建筑物,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场所的景观灯光;全市的灯光亮化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分三年实施;已确定的23家单位的灯光亮化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空调室外机、遮阳雨蓬专项整治

1.空调室外机。整治要求:依据《省城市容貌标准》规定,临街建筑物外墙的空调室外机(窗机)等设施应统一确定位置进行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立面,空调室外机支架应采用防腐蚀材料并作防锈处理,保证牢固安全,外机支架底部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米。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段应按街景要求统一设置空调室外机外罩或挡板,保持其外观整洁,空调冷凝水应接入排水管道,不得排放到建筑物外墙面和室外地面。破损或已丧失功能的空调室外机要及时修复或拆除。整治时间:主街道两侧的空调室外机;其他区域的,于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2.遮阳雨蓬。整治要求:依据《省城市容貌标准》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段临街建筑物一层不得设置遮阳(雨)蓬。二层以上确需设置遮阳(雨)蓬的,应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并按路段统一式样、规格和安装位置,外挑长度不得超过1.8米,外端不得越出人行道;陈旧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或拆除。整治时间:主街道两侧的遮阳蓬其他区域的,于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四)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

1.加强城市道路、桥梁路面管理。整治要求:城市主次干道、桥梁、街巷路面、人行步道,要确保平整、完好、畅通、安全。对路面塌陷、坑糟,路牙、树圈、窨井盖、道路桥梁设施损坏等问题,要及时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对道路路牙边私建的坡道要清理。整治时间:主次干道、桥梁、公共场所等重要区域的市政道路,年内修复到位。

2.加强各类公共设施管建。整治要求:道路排水、排污设施保持畅通,无堵塞现象;路灯、供电、邮政、通讯、交通、人防、健身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设置牢固安全,定时对各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出新;清除废弃杆线,对跨街线缆拖挂无序现状进行整治;公交站台、候车亭、调度站等设施整洁、完好,按规定标准配备环卫等设施,并定期清洗;对市区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时查漏补缺,公厕、果壳箱等设施保持整洁,并逐步改造升级。整治时间:各类公共设施陈旧、破损的;废弃杆线清除,跨街线缆拖挂的清理,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布点、提档升级工作分三年实施。

(五)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专项整治

按照“谁所有、谁治理”的要求,对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玻璃幕墙不整洁的,有明显污迹或残损、装饰材料剥落的,拆迁地块、待建地块、在建地块等区域围护不到位、墙面剥落、墙体损坏的,要及时清洗、修复、出新到位。

1.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实体或透景围墙陈旧、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出新;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单位是实体围墙的,应将实体墙改建成透景墙,不够透景条件的应进行覆绿。整治要求定整改方案,并有计划的组织实施;主干道两侧,临街单位实体围墙改建工作,年底前完成。

2.收储地块、拆迁地块、待建地块及在建地块等应采用景观围护,并及时对破损、陈旧的围挡进行修复出新。整治要求年底前完成景观围护。

责任单位:收储地块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拆迁地块由市重大办负责;待建、在建地块由市住建委负责。

(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规范公交、出租车管理。整治要求:依法规范管理公交车和城市出租车,做到证件齐全、遵守交通规则,车体、车内整洁,待客文明礼貌,杜绝私自营运、乱停乱靠等现象的发生。

2.治理交通违章。整治要求:加大交通违章治理力度,对机动车超限超载、机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电动车上快车道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以及车辆乱停放等现象进行整治。

3.规范交通标志。整治要求:对交通指挥亭、标线、示牌、交通隔离栏等交通设施陈旧、损坏的,及时进行油漆、补线、整饰和清洗;在城区主要道路及入城口安装美观齐全的交通标志。整治时间:交通岗亭年底前全部更新。

(七)园林绿化专项整治

抓好各项在建绿化工程,并做好绿化管护工作。绿化管护标准及要求:树木绿地要达到无杂草、垃圾,无缺株、死株,植物生长良好;造型植物、攀援植物和绿篱保持整洁美观、完整,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保持整洁完好;及时实施绿化补植,消除缺苗、断垄等问题。于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的居民小区内绿化工作由溧城镇政府负责;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内绿化工作由市住建委负责;各单位责任区内绿化由所属单位负责;城区街道、街景、公园内绿化由市城管局负责。

(八)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1.依法查处影响城市环境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音、油烟、烟尘、粉尘等污染排放行为。

2.城区燃煤锅炉和茶水炉整治。整治要求:推动禁燃区建设,对我市城区(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进行取缔。整治时间:年底完成整治任务。

(九)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居民小区。整治要求:对乱堆乱放、乱披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进行清除;对毁坏花草树木、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

2.城中村、城郊村。整治要求: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对村民屋前屋后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河塘沟渠内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消除城郊村的露天化粪池;加大对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力度;全面清理乱张贴、乱涂写;提升村庄环境卫生保洁水平。

3.城乡结合部。整治要求: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等现象进行彻底清理,并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十)破墙开店专项整治

对主街道两侧住户擅自将住宅楼改为商业门店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整改;同时,坚决杜绝新的违章现象。

(十一)老居民小区及城区危旧房改造专项整治

制订出台实施方案,抓紧实施。

(十二)旅游景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解决好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等问题;市旅游局对全市所有旅游标志、标牌进行整治,做到规范、有序、美观。

四、长效管理

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坚持责任单位牵头,配合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努力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

(一)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加强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内部责任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点评制度。市政府将定期召开点评会议,对各部门和单位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点评,总结经验,及时指出问题、责令整改。

(三)制定完善城市长效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细则。由市监察局牵头,按照考核要求,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机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四)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市管理信息监督员、广大市民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征求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监管合力。

(五)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办法,细化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使城市管理达到精细化目标。

(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完善城市规划,实现主城区控规单元全覆盖;深化城市设计、老城区改造和城市景观规划研究;严格规划管理,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科学确定西片区发展定位、用地布局和功能框架,完善设施,促进西片区开发进一步加快;精心设计、精心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地段、重点片区和重点部位,彰显城市特色,提升景观效果。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由市城管局负责对市容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同时,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职能,对自身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排查梳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整改内容。要通过调查摸底,全面、准确、详细反映出我市城市管理存在的各类问题,为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打好基础。

(二)专项整治阶段。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按照12个方面整治要求,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整治。要通过40天的专项整治,使市容市貌有明显改观。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市政府将对各责任单位专项整治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未按标准和要求整治的,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巩固提高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任务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集中时间、精力和人员,精心组织实施。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配合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积极主动做好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办,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市政府对城市管理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落实资金,全力保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专项整治和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步伐。市政府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素养和参与意识,形成“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城市形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提高学生公民道德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电视台、报纸要开辟专栏,对先进典型以及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对问题突出、群众反响强烈、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曝光,并予以跟踪报道。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8

为快速推进规范发展煤炭经营市场工作,集中规范管理煤炭经营企业,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发展煤炭市场的意见》和《大武口区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分局规范发展煤炭市场整治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发展煤炭市场的意见》和《大武口区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实施方案》的精神,以规范、提高、发展煤炭经营市场为目标,强化煤炭经营企业集中管理,有序发展,着力构建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市场和谐的煤炭市场经营体系。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以副局长黄建宏为组长,注册科科长吴光宇副组长,办公室、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负责人以及各所抽调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注册科,负责协调、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具体组织整治工作的实施。宣传报道工作由分局办公室负责。

三、 工作目标

按照大武口区规范发展煤炭市场领导小组的要求,在20xx年内彻底取缔长胜煤炭加工区内92家无照从事煤炭洗选、配煤、浮选、存储,加工等与煤炭有关的违法企业(个人)的经营活动。

四、具体措施

1、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煤炭市场整治工作的政策及推进力度。

2、依法推进整治工作,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的同时,对重大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3、整治工作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承包制、采取分户到人,工期倒排的方式,力争完成任务。

4、加强与管委会联系,采取取缔一个,巩固一个,上报一个,验收一个。

五、几点要求

1、经检队、经济开发区工商所要把媒体市场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处理好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2、整治领导办公室要设立专门的“煤炭市场整治简报”将收集、整理信息以简报形式,上报市工商局、大武口区煤炭整治领导小组。

3、参加整治单位、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依据工商法规,加大查处力度。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29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盛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XX年3月1日至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年3月1日—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XX年3月21日-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XX年4月11日—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孝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XX年4月21日—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30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及府办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土地开发、避险搬迁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20xx、20xx年中涉到我局的土地开发、避险搬迁,拨付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公平合理、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成立涉农资金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涉农资金的问题,并及时向涉农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对我局涉及到的涉资金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好县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四)整改完善阶段。对此项行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五)全面总结阶段。于8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涉农资金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程,抓紧抓实抓好。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协调,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清理工作力度。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检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31

为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全面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六有”: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二)重点企业: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至6月15日)

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否则将依法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责任分工

镇、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整治期间,镇、镇切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掌握情况,及时反馈。专项整治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整治情况向整治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将每一阶段的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32

为认真贯彻晋中市建设局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开展好介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总公司规定,针对介休市绵山墅住宅小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专项整治领导组,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

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2、我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汇报交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同时安排整改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制

1、项目总监

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项目安全监理直接责任人。

2)、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要与公司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并按照监理部成员安全责任分工,与监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责任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强制性标准。

4)、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做好事故的记录。

5)、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填写有关监理资料。

6)、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资质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应急救援予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7)、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实施办法。在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时,要检查安全验算结果,并予签字。

2、监理工程师

1)、在总监领导和安排下,承担本工程安全监理具体工作。

2)、在编制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措施,并认真实施。

3)、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报告,同时对施工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检查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安全资格,巡查施工安全情况、安全监理资料,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总监。

3、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及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行为、设施、人员、作业过程等实施监理检查和记录;

4)、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监理日记中的安全检查记录和有关的安全监理记录。

确定监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同时,与各相关责任人分专业签署《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书》,见附页。如人员进行调整将与新进人员重新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以明确有关责任。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33

为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xx]24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 5-6月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8月,对不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要求的,根据专项检查结果,依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将有关监督信息、检验报告等存入档案。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内容,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对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前,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有关整治方案范文 篇34

为有效减少和避免因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和房屋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村〔20xx〕7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xx〕119号)以及《关于下达汕尾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任务的通知》(汕建城〔20xx〕54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以“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防治并举、分类指导、先急后缓、削坡减载、治理搬迁、降低风险”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在已全面排查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基础上,开展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中农村削坡建房是指农村地区村民在以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来的土地及其周边区域自行建设的住宅房屋。

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是指在农村削坡建房点及其周边区域,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可能造成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

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的范围是经风险排查后认定为需要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整治和简易整治等措施整治的农民自建住宅房屋。

三、整治任务及重点

通过开展全面调查,陆河县农村削坡建房中、低风险点共有111处(225户)(详见附件1)。20xx年12月底前需完成111处(225户)农村削坡建房中、低风险点整治任务。任务分配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镇要遏制违规建房和农村削坡建房行为,严格控制削坡建房增量;落实责任区域,建立以镇村干部与农村削坡建房户主联动的削坡建房隐患防控体系。通过多措并举、专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消除存在中、低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扭转农村削坡建房风险隐患突发多发势头,夯实防控基础,建立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陆河县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各镇开展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农村削坡建房整治的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伟东同志兼任。

五、职责分工

根据“省指导、市统筹、县主体、镇落实”的原则,地方政府是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的责任主体。各镇要切实加强风险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削坡建房风险整治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实施工作。开展农村削坡建房防治知识“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和防灾告知书,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户主参与”,“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建立起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实行分区域“网格化一对一”的防灾网络,做到巡查监测、预警告知、监控撤离和灾后复查的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隐患点和削坡建房户在强降雨期间“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等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引导、发动削坡建房户进行边坡整治。按照整治任务的安排,落实责任,把任务落实到镇村包户干部,明确整治削坡建房对象,制订年度详细计划,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同时,落实“堵源头、控增量”措施,严禁村民违规削坡建房,坚决从源头上遏止增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牵头部门,按相关规定、行业规范,落实削坡建房整治工作制度。从建筑领域提出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或指导性意见,指导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建筑边坡治理的规范实施。印制和发放农村削坡建房防控宣传资料、明白卡、公示牌等;对排查出来的削坡建房点和风险点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醒各镇、相关部门和受威胁群众做好相关防御和撤离避险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我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编制农村削坡建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指引;明确削坡建房用地和规划管理方面的规定或指导性意见,严禁违规削坡建房,坚决堵住随意削坡建房形成新的地质隐患;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负责牵头建立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防控网络。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预置好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资金筹措、拨付、监管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优先推进农村削坡建房避险搬迁工作;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

县林业局:负责林地监管职责,加强林地保护宣传,协助各镇(场)和县有关单位开展削坡建房边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及时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六、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强化管理,严控增量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土地供应、城乡规划、农村房屋建设特别是建筑边坡安全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针对规范削坡建房的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房屋建设方面的管理规定或指导性意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新增势头得到全面遏止。

(二)落实责任,分类管理

各镇要对削坡建房户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网格化防控,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定责任区。根据削坡建房安全风险等级,落实应急措施。帮助削坡建房户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灾知识。发布强降雨预警或地质灾害预警时,责任人要及时逐户通知到位,及时转移人员。加快偏远村庄规划,规范房屋规划选址,加强地质灾害的防范,加强削坡工程监管,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三)多措并举,有序整治

1.分类处理。中、低风险等级整治,重点采取以镇政府为整治主体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或简易治理,消除或降低削坡建房风险,但须在按图施工的原则下进行科学治理。

2.精准施策。

(1)采取避险搬迁。对于边坡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治理费用大于避险搬迁投入,受威胁群众有搬迁意愿和合适搬迁安置用地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建议实施避险搬迁。

(2)实施工程治理。对于通过实施边坡防护能消除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的,须在镇、村委干部监督、指导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实施边坡工程治理,并组织施工验收。

(四)验收销户

各镇被列入的农村削坡建房户在完成工程整治后由村委报各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验收组验收。县验收组由县府办、应急、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第三方技术机构、人员组成,根据各镇削坡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有关表格和照片,现场核实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验收合格的,由县验收组将验收意见及资金拨付情况书面报县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中、低风险点111处(225户)整治资金30382230.97元已由县财政审核完成(详见附件2),其中县财政负责筹措70%治理资金,各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30%治理资金,各镇要加大社会化筹资力度,引导和动员群众自筹资金开展农村削坡建房治理。

(二)技术支持

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发挥行业优势,在专业技术和人才队伍上给予支持,形成各部门工作合力。各镇、村委会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合作,加强对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结合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要求,对既有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提出综合治理措施,并明确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要充分认识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对待,严格履职,确保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协调配合,认真研究整治过程中碰到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大家齐防灾,防灾为大家”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扶持,加强指导。要加大对农村削坡建房搬迁或整治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发动挂钩帮扶单位、热心企业家和外出乡贤等捐赠资金的支持,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在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中,必须确保人员、责任、措施到位,由于工作不落实,造成削坡建房整治工作目标未按时完成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削坡建房整治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不配合或者推诿扯皮的镇村、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