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自查报告精选5篇》
法院的自查报告(精选5篇)
法院的自查报告 篇1
我院在接到政办发文件通知后,对档案执法工作检查非常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开展档案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我院的档案工作由院长x直接分管,办公室主任x主管,x到x乡挂职后,又由院志办主任x主管,档案员负责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我院一直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始终。做到了年头布置时有任务,大小会议上经常讲,检查工作中对照查,年底总结时谈利弊。通过这一系列途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增强了全体干警的法制观念、档案工作观念、保密观念,使我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年x月x日经考评验收已达省级标准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展。
(二)增加经费投入,抓紧系统化的档案管理
我院于年月就设置了机关综合档案室,专职档案员在原有一人的基础上,于x年又增加了一人。现有的两人中,其中一人已于x年参加了云南省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专业资格证书,改变了我院过去一直没有合格的专业人员管理档案的历史。我院现有各类库存档案近万卷,每年又新增近千卷。原有的库房和阅卷室只有平方米,已不能适应年年大量新增档案的发展要求。根据实际情况,x年我院在经费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又投入了五万余元的经费,将新大楼二楼小法庭改扩建为新的档案室,总面积达平方米,比原来的档案室扩大了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平方米,阅卷室平方米;新购置密集架列组,加上原来的列组,现有密集架列组;标准档案柜组个、灭火器个、电风扇一台、型电子计算机一台,改善了依法管理档案的条件。
经过不懈的努力,完成了年至x年的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司法鉴定档案、声像档案、科技档案、实物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所有各种档案归档均符合要求,查找方便,利用效果好。x年至x年两年间各档案借阅卷次,利用档案卷次。档案更好地为各类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工作提供了利用服务。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和审判理论研究。我院制定了《x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x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x市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归档制度》、《档案员职责》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同时建立了各种检索体系,编制了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专题目录等。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归档制度、借阅制度、鉴定及销毁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工作
做到归档时间早知道,每年月底前办公室就以文件通知的形式下达各庭、室、处、局、队告知归档的时间、顺序、要求等,使其做好归档的准备工作。截止x年月底止,综合档案室共收集整理保管各类档案卷、册。其中,诉讼档案卷,册;行政文书档案卷;会计档案卷;司法鉴定档案卷;资料档案卷;科技档案卷;声像档案卷;实物档案件,归档后的档案门类齐全,库藏丰富,结构合理,为我院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归档工作中重视诉讼档案、司法鉴定档案的归档,对行政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实物、资料等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
(二)没有过细地深入到各庭室检查、落实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因此出现诉讼档案有空号、重号及装订不太标准的情况;有的部门还存在不认真按时按质量归档的情况,特别是在行政文书、声像、科技档案归档工作上有不足。
(三)按档案管理正轨化、信息化的要求,该更换的设备没有更换,该配备安装的设备一直没有安装。如型电子计算机维修未跟上,因此档案管理处于手工操作的管理状态;库房的温控设备也没有配备。因此库房的温度大部分时间是处于正常温度(℃——℃)以上,但有时也超过度以下,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档案库房尽管加设防盗钢条,但保卫人员看不到其外围,保卫视角差,存在着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院领导要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云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依法开展档案管理。
(三)加强全院干警的档案意识,以及业务学习和培训,特别是文秘人员、档案人员、内勤人员、书记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四)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五)抓好档案管理的工作指导,坚持落实好已经建立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把问题解决在档案归档入库之前,保证每年归档工作按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六)做好档案管理开展利用工作,使档案资料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
法院的自查报告 篇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双台子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为切入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抓手,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狠查“四风”问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现将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法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出台后,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细化了具体措施,查找出了一些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有的班子成员认为大政方针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可能违反政治纪律,思想上轻视、态度上忽视,缺乏惊醒的自觉。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执行中还存在形式主义。有些同志把厉行节约、改变文风仅仅理解为压缩会议文件和材料,简单地取消例会;监管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比如公车私用现象还没有从跟本上杜绝;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未能严格文件审批,有时随意扩大发文范围,文件多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精简会议方面。不能完全做到开短会、讲短话。
(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班子成员对当事人说空话,导致诚信缺失,影响法院形象。比如,在接待当事人时,当着当事人的面承诺的很好,但是没有实际进行解决,引起了群众的反感,甚至导致当事人上访;二是个别同志缺乏“规矩意识”,存在着忽视、轻视、漠视规矩的现象,直至规矩丢失,有的不懂规矩,想事情干工作缺少“规矩”这根弦,虑事简单,有的不用规矩,不把规矩当规矩,仅仅把规矩挂在嘴边,留在纸上,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有时凭个人感情办事;三是个别班子成员不守纪律,既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的表现,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和权力观畸形扭曲的结果。
(四)“遵守党的纪律、规范党内生活”方面的问题
法院领导班子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员培养和干部选拔方面,严格坚持“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标准;在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严格坚持按党章办事,严格遵守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准则,但有的班子成员还抱有暂时观望心态。执行规定不到位,比如仍然存在依赖开会、发文推动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的具体表现
1、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现象,执行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的班子成员对工作的开展偶有抱怨;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全院一盘棋思想,各分管工作之间相互配合协助不力,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个别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敢大胆管、大胆干,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在其位不能全力谋其政,放不下私心杂念,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
2、工作作风不实。班子对工作开展还停留在老一套上,讲成绩多,谈问题少;个别班子成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转变,作风浮漂,思想懒惰,工作说的多、干得少、布置多、落实少、不深入、不扎实,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拈轻怕重,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领导艺术不佳。个别班子成员工作方法简单,组织协调能力还有所欠缺,有时抓工作过于具体,忙于事务多,被动应付多,自己干得多。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不够,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
4、队伍带的不好。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没有充分落实到位,对中层干部这一关键环节的教育管理不力,出现了个别中层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反内部纪律和禁令的现象。如有的中层干部不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开会迟到,或不坚持挂牌上岗。
5、 “三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已成为来自法院内部的困扰审判工作公正与效率的毒瘤。在根治“三案”问题上,个别班子成员监管下属不利,对一些问题没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以致发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问题,致使分管庭室的干警还不能严格做到坚持法律原则至上,不能排除人情、关系的困扰,在个案上还存在接受说情、收受贿赂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官僚主义方面的具体体现
1、工作中缺少亲和力。缺乏耐心态度,在案件审判上偏重法律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孤立办案、机械执法;
2、敬业精神不足。不能够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甚至无故旷工现象;
3、偏重业务知识学习。忽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4、个别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有官僚主义倾向,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不能作到,致使一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从源头上得到解决。如: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有时紧时松甚至班子成员带头违规现象,在干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三)享乐主义方面的具体表现
1、工作状态不佳。个别班子成员缺乏进取心,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中存在庸、懒、散现象。比如,有的班子成员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对上埋怨领导、对下抱怨群众。
2、缺乏创新意识。学风不勤,安于现状,不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存在“吃老本”、凭老经验办事的现象,创新工作办法不多,工作天天一个样,没有起色和进步。
3、个别班子成员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世界观改造不彻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四)奢靡之风方面的具体表现
1、执行规定不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前我们偶有超标准接待的情况,但在规定出台后无论是哪一级别的领导来院检查,一律食堂就餐。
2、存在迎来送往现象。班子成员有接受朋友、同事、同学等赠送礼品的情况,比如,为了工作更好地开展也曾到省新闻单位送过河蟹大米等土特产。
3、超面积办公。按照中央及地方新的办公用房配备标准,个别办公用房存在超标准现象,原为人均35平,现在为人均面积17平方米。
(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贴近群众、贴近一线做的不够,没有真正做到接地气、知民情、找问题、了解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诉求不能及时解决,有时存在“躲、绕、推”想象,比如,个别班子成员明知法官裁判正确,但是工作方法简单,不愿意多做释法析理,造成当事人不理解、不服判,到处上访。
三、“四风”问题存在的原因
随着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对班子“四风”问题的梳理,我们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其存在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理论素养有待提高。一是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缺乏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二是没有科学合理地运用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来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理论素养,在日常工作中,还不能完全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和观点来分析、解决我院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司法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主要原因是对坚持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从而导致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
(三)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有待提高。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应付多、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
(四)制度订的多,抓落实不够。督查工作不到位,停留在口头上,致使个别人员办案重视法律效果多,社会效果少,在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方面做的还不够。
四、解决“四风”问题的措施
“四风”违背党的性质宗旨,与党的群众路线格格不入,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如果任其蔓延,后果不堪设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履行者,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如果不有效遏制“四风”,任其肆虐,必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司法权威,进而影响到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自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重点整改“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庸懒散奢”等问题。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价值观教育;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禁止“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转变“庸懒散奢”等不良恶习,一旦发现问题,绝不姑息,以“零容隐”的态度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坚持守土就该尽责,违纪必须追责,在群众的满意中树立司法公信。具体要做到:
(一)拓宽内外监督渠道。首先,要加强纪检监督工作,随时严格审查班子成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班子成员队伍纯洁。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的现象,真正加大惩处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其次,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系统全面的监督网络。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等机关的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重大案件的庭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等。要完善特邀法律咨询员制度,更好地为我区社会各业发展服务。
(二)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一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为困难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二是打造综合服务大厅,完善便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在搭建网络便民平台的同时,我们把立案大厅改造成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便民措施向综合化发展。三是深入开展 “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及为审判服务的会见室、羁押室,让他们亲临庭审现场,以“以案讲法,庭审课堂”的方式让学生远离犯罪。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激发班子成员的工作热情,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是新形势下法院面临的新课题。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的精神,我们推出了《队伍建设考评》及《审判质效考评》新举措,创新法官业绩评价方式。通过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发回、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再审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责任,明确法官责任,对各项工作职责制定了细化、量化标准。
(四)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班子成员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五) 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必须大力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这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根本之策。坚持不懈的加强教育工作,使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民法院做为审判机关,是公正和权力的象征,人民法院的根基应深扎于人民,动力应源自于人民,价值应归宿于人民,人民法官应该自觉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要常存爱民之心,常怀为民之情,常行惠民之举,常解众民之忧,常思贪欲之害。
(六)加强领导作风建设。领导作风是队伍作风建设的关键,在新的形势下要转变领导作风、提高领导水平、工作能力。领导作风要正,为人正派、公道处事;作风要实,体察实情,真抓实干;作风要细,抓住细节,落实细节;作风要硬,自身硬朗,敢作表率;作风要严,严于律己,政令畅通。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局面打不开不放松。同时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
法院的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市档案执法检查通知精神,我院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自查活动,现将档案执法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档案基本情况:
1、基础设施情况。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我院档案室现有专用库房五间,面积131平方米,另设有办公室、阅文室、微机室等。密集架2台9列36节,配备了空调机、微机、打印机、复印机、录像机等设备,前后门窗均安装了防尘、防光窗帘、防光日光灯以及防盗铁门铁窗。
2、档案资料情况。档案室现有藏档72215卷,其中诉讼档案53361卷,文书档案482卷,会计档案263卷,声像档案4卷,法医档案18092卷,科技档案13卷,资料80册。
3、档案管理情况。建立了分管院领导督促抓,调研室主任亲自抓,专职档案员具体抓,兼职档案员(专职档案1人,兼职档案员15人)协助抓的档案管理网络。有档案目标管理规划,有档案管理机构体系,有档案专用库房和现代化装备,有档案规章制度,有适用的检索工具,能较好提供服务与利用。
4、对库存档案基本上录入微机,实行了微机管理。
二、主要作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抓好档案管理工作是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审判的具体措施,也是一项实现现代化管理的百年大计。特别是我院档案管理晋升为省特级后,院领导十分重视档案工作,及时成立了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档案工作专班,制订了档案管理目标,落实具体工作,听取调研室对档案工作的汇报,千方百计地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在经费十分困难下挤出一定资金购买档案管理设备,并于今年3月28日举行了一次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由专职档案员讲解业务知识。同时,专职档案员参加了市档案局专业培训。分管院领导深入档案室,指导档案专班的整档工作,切切实实为档案工作办实事,使档案工作成了法院对外形象的一个窗口。
2、严格制度,强化管理。
近年来,通过开展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档案优质服务、档案复查核实等一系列的活动,我院档案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是完善了各项制度,修订了《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规划办法》、《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借阅制度》、《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三合一制度》等,使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狠抓了整理案卷,把住了质量评查关、移交签字关、档案验收关。不合格的案卷予以退回,从而保证了归档质量。
3、改善条件,提高水平。
在硬件设施上,我院配备了二台9列36节密集架、一台录像机,用于改善档案的装备。配备了二台微机,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三台空调机,用于档案工作,建立了微机室、荣誉室、声像室,大大改善了档案管理条件。在软件设施上,我院购买了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管理软件,并派送档案管理人员到省高院参加学习培训,基本掌握了微机的操作要领,进行了档案检索、统计、编目等工作,提高了档案技术的现代化水平。
4、组织编研、提供服务。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审判工作,法院建设、市场经济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一是制作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便于快速查询。二是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等,把档案资料用活。三是在保证档案安全不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对外充分提供利用。据统计,近3年来,我院共借阅档案1347人次,借阅利用各种档案1679卷。利用档案、打击犯罪、证明婚姻、解决争议、确定债权、寻找亲人,使法律得以正确实施,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档案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小部分卷内文件排列不够规范;二是微机管理中的全文输入工作尚需继续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我院打算,一是进一步投入资金,添置现代化设备;二是对档案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档案的编研工作,拓宽服务领域。
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在上级法院与档案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使档案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迈进。经我院自查评定,基本合格,请检查验收。
法院的自查报告 篇4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下,我院开展了法官队伍集中视频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某些干警司法贪腐。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让人民放心的好法官。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2、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执行公正。完善和落实执行权“三权分立”、《执行工作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执行款、物、扣押物管理的规定》、《关于委托拍卖、变卖的规定》以及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款物分配公开、执行听证等制度和规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规范执行。严格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的逐级审批制度,慎重使用强制措施,防止错拘、错罚、以罚代执等事件的发生。加强“三类”案件(中止、债权凭证、申请执行权登记)的管理和恢复执行工作
3、强化廉政监督。建立了法庭内部廉政赏金制度,通过廉政赏金,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纪检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法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听取干警们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建立了法官八小时外监督制度,邀请法官所在乡镇的干部协助监督法官八小时外廉政情况。
4、审判工作方面。加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在对个别案件的处理中,对于如何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上加强,防止出现案件合法不合理的现象;有些案件在具体审理中,因为鉴定、公告、取证等原因的存在,需要较长的办案时间,不能及时结案,对此干警更要向相关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不能导致群众误认为法院的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不公正。
5、司法作风方面。注重法官的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在办案工作中作风尚要深入细致,要尽心尽力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更要做认真的解释工作。我们法官在庭审中一定遵守审判纪律,驾驭庭审的能力要强,在庭审中不能有小动作和随意走动的现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我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
法院的自查报告 篇5
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在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市中院专项会议的要求,我院立即组织开展对最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市中院召开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会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部署。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院长主抓专项检查的全程活动。
为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拓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我院组织干警对最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重温相关制度,干警们在进一步明确各项廉政规定的同时,又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言行作风进行了一次对照检查,切实增强了干警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了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一)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省高院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颁布实施后,为深入推进该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群众监督,鼓励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进行举报,我院制定了《执行“五个严禁”实施细则》,并制发了“五个严禁”监督卡。监督卡随案件向当事人发放,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院在监督卡上公布了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举报,并保证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高院出台“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后,院又将该规定充实到监督卡中,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法院的监督。此外,我院在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建立了举报栏,并设置了电子信箱,还将“五个严禁”规定和处理办法制作成牌匾、桌牌、胸卡,分别挂置上墙,摆放于办公桌和由干警随身携带,形成了处处有监督,时时受监督的良好监督氛围。自“五个严禁”规定和“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院没有群众举报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贯彻执行《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情况
最高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后,我院把廉政监察员和特邀监督员制度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制定了《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暂行规定》和《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我院聘请4名人大、政协代表为特邀监督员,并任命本院4名干警为廉政监察员,不断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将我院各项工作置于内外界的监督之下。通过廉政监察员制度、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形成了一套“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自律惩戒和防范机制,确保了公正司法长效机制的运行。
(三)贯彻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况
最高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和《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下发后,按照市中的工作部署,我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以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颁布施行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上,从而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对我院干警,特别是本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的全面调查和了解,我院干警的配偶、子女均没有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四)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员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和省高院《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试行)》情况
为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职务行为,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保证法官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规定本院领导干部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批转涉案材料。全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不得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我院确定立案庭为负责归口管理涉案材料的部门,立案庭收到本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送交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在诉讼程序之外递交、邮寄的涉案材料,应当在登记时注明来源,并分别不同情况转案件承办部门或监察部门处理。
我院规定,本院工作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遇有4种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的情形,应当在七日内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涉廉事项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两份,报主管领导或者廉政监察员签字后,一份存入案件副卷,一份送交本院监察部门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备查。
自制度实施以来,我院没有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形发生。
(五)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条例》情况
最高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我院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要求开展工作。今年7月,我院政工科长参加了省高院法官学院在牡丹江分院举办的审务督察员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取了审务督察员资格,至此,我院现配备兼职审务督察员1人。现我院已开展日常督察2次,没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六)贯彻执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情况
因受机构、人员编制所限,我院尚未设立纪检组和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政工科负责,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运行。
(七)贯彻执行省高院《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试行)》情况
按照省高院《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试行)》的规定,我院于今年4月在第一、第二审判庭建立了电子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听证等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形成后刻成光盘,一式两份,一份随案卷卷宗保存,另一份备存于档案室,用于辅助监督检查。
以上是我院开展专项自查的具体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在实践中予以充实、完善和改进,继续发挥廉政制度在我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