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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版购销合同(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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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版购销合同(精选3篇)

简版购销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地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 物资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二、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2.1 交(提)货时间:与甲方工期同步,甲方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

2.2 交(提)货地点:民邦•槐荫东岸施工现场。

2.3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 2.3.1 项执行:

2.3.1 乙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民邦•槐荫东岸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2.3.2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三、 运输费用承担:

3.1 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乙方 承担

3.2 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 乙方 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 乙方 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 乙方 承担。

四、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4.1.1 项执行:

4.1.1 乙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乙方企业标准执行。

4.1.2 按国家标准执行

a. 砂满足GB/T 14684-20xx标准要求;

b. 碎石满足GB/T14685-20xx标准要求;

c. 检验方法满足《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xx)要求;

4.1.3 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按如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

4.2 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4.2.1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2.2 双方约定质量保质期为竣工验收。

4.3 本合同货物总额的 5 %为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量保质期满 45 日内退还给乙方(无息)。

4.4. 乙方供货时还应该提供如下货物质量证明文件: 材质报告、合格证明 。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 验收标准:

5.2 验收人员:甲方委派 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给乙方,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5.3 验收方法: 现场验收、点数、尺量、过磅 。

5.4 甲方经验收对乙方货物质量有异议时,可在货物质量保质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可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做出退货、降级接收直至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5其他约定: 。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按以下方式执行:

6.1 双方每月 25 日办理当月用量结算,按甲方与业主合同同步向乙方支付货款。

6.2 乙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45 日内,甲方支付 95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 1 年内付清,甲方不接收乙方任何付款委托。

6.3 乙方指定 为合同收款业务办理人,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为 , 甲方不接收乙方的任何形式的付款委托。

七、 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7.1因供方责任货物每延迟一天,乙方按当次供货价值的 5 %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超过 2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甲方按设计及施工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的规格、数量和用料计划;

7.3甲方负责对砂石料质量进行抽检,并做好使用前的试验工作,以确保其符合本项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7.4当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产量、运输供应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将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得存在异议;

⑴对已进拌和场的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其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⑵甲方重新外购材料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材料到场单价高出乙方供应综合单价的部分从乙方材料款中扣除,以补偿甲方损失;

⑶中止合同执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7.5随时按向乙方提供的备料计划和供料计划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如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即时整改或终止合同;

7.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此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选用备用供应商完成该项目砂石料供应的,乙方不得阻挠;

7.7按合同要求进行对帐、确认数量、支付材料款;

(二)乙方责任

7.8 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货源地范围,以及乙方投标报价选择的砂石料场内组织货源,将材料运至(或加工后运至)甲方指定的搅拌站堆料场;

7.9 按照甲方提出的供料计划进行各种规格材料的供应,以满足甲方施工的用料需求;

7.10 严格按砂石料的质量要求和施工要求确保材料的质量,备料数量符合甲方计划要求,确保并满足甲方施工需要。

7.11 接受项目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检人员对砂、石料质量的监督与检查,保证材料质量满足规范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甲方的备料场;

7.12 当砂、石料的质量或乙方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时,除按本条

(一)款的规定处理外,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业主罚款、误工等)均由乙方承担;

7.13 乙方运输车经过地方道路、桥梁、村庄、水利设施、河堤、路堤等,应注意加强环保措施,定期派人清理,如造成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如遇有关单位提出赔偿时,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14乙方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运输安全,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伤亡事故,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15乙方运输时与地方发生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需自行解决;

7.16 乙方运输车进入甲方工地范围内时,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指挥,注意安全、不损坏甲方项目内设施,自觉控制运输车辆的速度与噪声。如果乙方原因引起设施损坏、安全等故事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7.17 乙方提供的砂石料须明确来源,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私自更改砂石料产地,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改产地的,必须提前告知甲方,经同意后再行更改;

7.18在运卸料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位臵卸料并保持料场的整洁,不可任意乱倒乱卸;

7.19 由于乙方的责任,被有关部门查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8.1 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制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行政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2 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定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

九、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1 强制性要求乙方制订现场负责人,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以及负责所有协 调工作,如有人阻挠工程的顺利施工,乙方必须全权负责处理,若因协调不到位,导致的一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

9.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 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3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符合计划或合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9.4 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简版购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xx 年 07 月 5 日 签订地点: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三、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货送至绵阳工地 。 四、交货及费用承担

4.1 交货时间: 预付款到账后7日内分批交货 。 4.2 交货地点为: 绵阳。

4.3 交货方式为:绵阳地区卖方送货。

4.4 卸车及费用:甲方负责卸车并承担卸车费用。

4.5甲、乙双方应该办理货物的交接手续,并在相关的货物凭证上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是甲方授权委托书指定人员,如甲方变更收货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甲方指定收货人姓名: ,身份证: ,手机: 。 4.6 包装及回收,包装物为线盘,电缆线盘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产品到达甲方交货地点后,甲方按运单对产品质量、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验收期限为货到交货地点当日内,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三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乙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5.2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甲方不正确敷设、安装、使用(过流)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可以给予协助,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4 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和相关的技术资料,保证为甲方提供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满足甲方的要求。

5.5 甲方在正确敷设、安装及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反馈信息后,相关技术人员在承诺时间内(绵阳市区3小时内;郊县10小时内;四川省24小时内;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产品质量确认处理,做到问题不处理人员不撤离,保证甲方满意。 5.6 凡经乙方授权人员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产品完全履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六、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6.1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到账后合同生效,甲方付清全款后下货。 6.2 甲方同意甲方未能付清所有货款之前,产品的所有权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另行处理 七、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逐日累计支付违约金,直至合同失效。

7.2 乙方供应的本合同产品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的,乙方自愿负责维修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八、商业秘密

8.1 甲、乙双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对方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双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双方不得使用、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8.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被损害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向对方通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且甲方预付款到账后生效,预付款未支付前为无效合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1.1 分批交货的,除最后一批货物外,每批交货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

11.2 甲方须保证交货地现场运输道路畅通,若因道路不畅通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11.3 甲方若不按约定期限付款或接收货物、提货,超过 日,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但不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

11.4 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确认,甲方对乙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11.5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在甲方通知到乙方前,乙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甲方联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6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单位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乙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地址: 开户行:

帐 号:

以上简版购销合同范本只写出了购销合同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具体合同的拟定要根据实际情况,以事实为依据来拟定。如果您需要律师代拟定或审查合同,可以直接拨打服务热线。

简版购销合同 篇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采购清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

五、每个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 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办公耗材采购合同范本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

联系人:?

电话: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200 年 月?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

负 责 人: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