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吉祥号码用户办理合同3篇》
个人吉祥号码用户办理合同(精选3篇)
个人吉祥号码用户办理合同 篇1
尊敬的客户您好,欢迎您访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在您注册成为网站会员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网站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所有的条款。您须完全同意协议中所有的条款,才可以注册成为本网站的会员,使用里面的服务。您在网站的注册和操作均将被视为是您对协议所有条款及内容的自愿接受。
一、声明
(一)网站内在线产品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您在网站进行注册时,一旦点击“我接受”按钮,即表示为您已自愿接受协议中所有的条款和内容。
(三)协议条款的效力范围仅限于本网站,您在网站的行为均受协议的约束。
(四)您使用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被视为您已知悉本网站的相关公告并同意。
(五)本网站有权在未提前通知您的情况下修改协议的条款,您每次进入网站在使用服务前,都应先查阅一遍协议。
(六)本网站有权在未提前通知您的情况下修改、暂停网站部分或全部的服务,且不承担由此产生来自您和第三方的任何责任。
(八)您注册成为会员后账户和密码如有灭失,不会影响到您已办理成功业务的效力,本网站可恢复您的注册账户及相关信息但不承担除此以外的其它任何责任。
二、用户管理
(一)您在本网站的所有行为都须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您不得利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_____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_____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破坏_____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____和封建_____的;
6、_____、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_____内容或者_____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您在本网站的行为,还必须符合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三)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资源;
2、未经允许,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未经允许,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故意传播计算机_____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四)遵守本网站其他规定和程序:
1、您对自己在本网站中的行为和操作承担全部责任;
2、您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在本网站首先承担了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本网站的等额赔偿;
3、如果本网站发现您传输的信息含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本网站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仅限于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保存有关记录、删除该内容及链接地址、关闭服务器、暂停您账号的操作权限、停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
三、注册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注册会员有权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功能。
(二)注册会员同意遵守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
(三)您注册时有义务提供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四)您成为注册会员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用户登录后进行的一切活动均视为是您本人的行为和意愿,您负全部责任。
(五)您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同意且接受本网站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六)您使用本网站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1、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等(下同);
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_____或者_____的资料;
3、冒充任何个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误导他人以为其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4、通过本网站干扰、破坏或限制他人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行为;
5、通过本网站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四、用户隐私
我们承诺,对您个人的信息和隐私的安全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您授权或同意,本网站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且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政府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统称“法律法规”),要求本网站提供的。
(二)由于您将用户和密码告知或泄露给他人,由此导致的个人资料泄露。
(三)包括但不仅限于黑客攻击、计算机_____侵入或发作、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用户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四)为免除他人正在遭受_____到其生命、身体或财产等方面的危险,所采取的措施。
(五)本网站会与其他网站链接,但不对其他网站的隐私政策及内容负责。
(六)此外,您若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您的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本网站。
(七)由于您自身的疏忽、大意等过错所导致的。
(八)您在本网站的有关记录有可能成为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证据。
五、知识产权
本网站所有的域名、商号、_____、文字、视像及声音内容、图形及图像均受有关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本网站事先以书面明确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均不得进行复制和使用。
六、法律适用
(一)协议由本网站的所有人负责修订,并通过本网站公布,您的注册行为即被视为您自愿接受协议的全部条款,受其约束。
(二)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您使用网站提供的服务如产生争议,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构申请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的条款如与法律相抵触,本网站可进行重新解析,而其他条款则保持对您产生法律效力和约束。
个人吉祥号码用户办理合同 篇2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系号码: 住址:
乙方: 地址: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保障使用吉祥号码客户的权益而约定。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现就吉祥号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A类吉祥号码办理入网
(一)甲方同意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 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梦网结算类等业务费用)、消费标准期限 年的约定使用A类吉祥号码 ,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为该号码预存 元话费。若甲方每月话费消费不满
元,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予以补收。如甲方所选其它业务亦设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则按照其中最高的额度标准执行。
(二)甲方承诺:本协议所涉A类吉祥号码在消费标准期限内不得修改、中止或取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若甲方自行通过除上述方式外的其它渠道或方式对该吉祥号码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进行修改、中止或取消的,该类操作无效,乙方可自行恢复,甲方对此无异议。
二、吉祥号码办理资料更改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密码修改、重置及其他资料变更业务等,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乙方营业厅通过人工视频审核办理。
(二)为保障甲方利益和信息安全,密码修改、重置业务在补卡业务办理完成一周后方可办理。
三、吉祥号码办理补卡
如需办理补卡,需甲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乙方营业厅办理,同时,乙方有权按照业务规定对服务密码或系统内记录的其他信息进行校验,未能通过校验的,乙方有权不予办理。
四、吉祥号码办理挂失停机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对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可以办理挂失停机业务,在消费标准期限内不允许办理停机保号业务。
五、吉祥号码办理拆机复装
甲方对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进行销户后,甲方与乙方即已终止服务协议,乙方有权收回号码重新启用。在乙方完成号码回收流程以前(即乙方系统中仍可查询甲方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甲方仍可对该号码申请拆机复装(注:拆机复装期间暂停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将在复装后恢复执行并按月份顺延,顺延月份个数为拆机复装期间暂停收取每月话费消费标准的月份个数)。甲方需在乙方营业厅按照乙方关于拆机复装业务的管理规定申请办理。
六、吉祥号码办理过户
(一)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 年后方可办理过户业务,每次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年,甲方对此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甲方将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给第三方(即新机主)时,需与乙方共同签署三方过户协议。办理过户时,甲方及第三方(即新机主)本人均需到场,乙方对过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服务密码进行双重校验。具体细则按照乙方关于过户业务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除过户协议外,新机主需与乙方新签署入网协议,协议中所涉吉祥号码的预存话费和每月话费消费标准按照乙方关于吉祥号码业务的目录价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四)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在新机主与乙方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生效当日起自动终止,不再履行。
注: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过户、客户信息变更、拆机复装、销户、分合户、补卡业务的,需由甲方本人持有效证件原件至广西区内乙方营业厅通过人工视频审核办理。
七、吉祥号码办理携号转网业务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对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在消费标准期限内不允许办理携号转网业务。
八、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回收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索欠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的;
(二)甲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前,通过违规手段或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方式修改、中止或取消号码每月话费消费标准、或办理过户业务的;
(三)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四)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的;
(五)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的;
(六)甲方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后,号码保留期届满,甲方仍未办理恢复使用手续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九、投诉争议解决
乙方咨询投诉热线为10086。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
(一)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有权回收号码重新启用。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十五年。除消费标准期限外,其他业务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签字或印鉴,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个人吉祥号码用户办理合同 篇3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系号码: 住址:
乙方: 分公司 地址: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保障使用吉祥号码客户的权益而约定。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现就吉祥号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B类吉祥号码办理入网
(一)甲方同意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 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梦网结算类等业务费用)、消费标准期限 年的约定使用B类吉祥号码 ,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为该号码预存 元话费。若甲方每月话费消费不满
元,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予以补收。如甲方所选其它业务亦设有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则按照其中最高的额度标准执行。
(二)甲方承诺:本协议所涉B类吉祥号码在消费标准期限内不得修改、中止或取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若甲方自行通过除上述方式外的其它渠道或方式对该吉祥号码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进行修改、中止或取消的,该类操作无效,乙方可自行恢复,甲方对此无异议。
二、吉祥号码办理资料更改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密码修改、重置及其他资料变更业务等,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乙方营业厅通过人工视频审核办理。
(二)为保障甲方利益和信息安全,密码修改、重置业务在补卡业务办理完成一周后方可办理。
三、吉祥号码办理补卡
如需办理补卡,需甲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乙方营业厅办理,同时,乙方有权按照业务规定对服务密码或系统内记录的其他信息进行校验,未能通过校验的,乙方有权不予办理。
四、吉祥号码办理挂失停机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对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可以办理挂失停机业务。
五、吉祥号码办理拆机复装
甲方对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进行销户后,甲方与乙方即已终止服务协议,乙方有权收回号码重新启用。在乙方完成号码回收流程以前(即乙方系统中仍可查询甲方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甲方仍可对该号码申请拆机复装(注:拆机复装期间暂停的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将在复装后恢复执行并按月份顺延,顺延月份个数为拆机复装期间暂停收取每月话费消费标准的月份个数)。甲方需在乙方营业厅按照乙方关于拆机复装业务的管理规定申请办理。
六、吉祥号码办理过户
(一)甲方将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给第三方(即新机主)时,需与乙方共同签署三方过户协议。办理过户时,甲方及第三方(即新机主)本人均需到场,乙方对过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服务密码进行双重校验。具体细则按照乙方关于过户业务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除过户协议外,新机主需与乙方新签署入网协议,协议中所涉吉祥号码的预存话费和每月话费消费标准按照乙方关于吉祥号码业务的目录价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协议在新机主与乙方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生效当日起自动终止,不再履行。
七、吉祥号码办理携号转网业务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对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在消费标准期限内需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
(二)对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未按约定在消费标准期限内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未履行期限(按自然月计算,当月未收取话费消费标准的,计入未履行期限)*每月话费消费标准(元)*30%。
八、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回收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索欠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的;
(二)甲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前,通过违规手段或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方式修改、中止或取消号码每月话费消费标准、或办理过户业务的;
(三)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四)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的;
(五)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的;
(六)甲方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后,号码保留期届满,甲方仍未办理恢复使用手续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九、投诉争议解决
乙方咨询投诉热线为10086。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
(一)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有权回收号码重新启用。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十五年。除消费标准期限外,其他业务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签字或印鉴,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