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实用三篇)》
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精选3篇)
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施工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范本确定的价格按实结算。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如第三条所列之项目的整体制作、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范本总费用(含税)¥:元,大写:元整。进入合同范本期后,在本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2、甲方在本合同范本签订后且双方确定大样稿喷画的第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30%,即: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范本规定的验收标准后的26个工作日内付款65%,即元,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2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的方式支付,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
三、制作材料及要求、费用预算
备注:甲方视实际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须根据甲方签章确认的《项目增减委托书》上所列明的增减项目开展工作,合同范本总金额按照实际工程量作出调整,合同范本单价不变。
四、制作安装时间:
具体参考第三条完成时间。
五、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范本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有关项目的资料(画面设计效果图),并对所确定的资料负责;
2.甲方按本合同范本的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范本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安装制作工程,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范本要求完成各项制作、安装工程,则根据每项工程的总费用,每超时一天(未够24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则按未完成工程1%的违约金扣罚。如果材料或者是在工艺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4.保修期详见第三点,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现象的,必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工作,每超时一天按照质量保证金(总金额的5%)的5%对乙方进行扣罚,甲方还有权视情况自行维修,所需款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双倍扣除;
5.在履行合同范本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出现直接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范本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付的,乙方有权追讨所欠费用。
2.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合同范本各项条款,并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况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各项制作、安装工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超时5天内(包括5天)完成,甲方可据第六项第3点向乙方追讨赔偿,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范本且可以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范本总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3.合同范本生效后,甲方无正当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付款项和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所完成的本合同范本规定的委托项目,否则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范本或与本合同范本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若终止合同范本,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范本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范本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范本的职责后,本合同范本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范本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范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
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标通知书》,以及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采购安装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甲、乙双方商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开工。
工程期限:从开工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系统集成和竣工验收,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5天内交付使用。
三、人员派出
(一)甲方派出项目负责人 1 人,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的施工、验收及其它相关性事项。
(二)乙方派出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施工技术人员详见乙方投标文件;乙方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变更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
(三)乙方施工人员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履行必要的手续,保守甲方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工程情况。
(四)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及时清理各类施工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以下简称工程设计与计划)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设计与计划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相符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二)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开工,只要未收到甲方调整通知,则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个工作日内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开工通知书要求的开工日期前48小时,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延期开工请求后,48小时内答复乙方。如48小时内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延期要求。不经甲方同意,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甲方应在开工前2天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
(三)暂停施工
乙方因故需要暂停施工3天(含3天)以上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原因、处置办法,征得对方同意,方可暂停施工。如不经过甲方同意私自暂停施工,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在开工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系统集成和竣工验收,并在系统验收合格后5天内交付使用。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需提前竣工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全部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并经甲方查验和确认。双方签署提前竣工协议,方可提前竣工。
4. 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免费对甲方各层次使用人员进行系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直至甲方各层次使用人员熟练掌握为止。
五、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确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确定的质量标准,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对隐蔽工程,乙方应在进行施工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对照有关技术规范派员进行施工跟踪、完工检查、竣工验收。
4.正式开工时,乙方应提供整套设计图及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现场监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检查和返工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去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六、采购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
七、材料设备供应
(一)乙方负责的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照乙方报价方案承诺的品牌、型号、产地、数量及设计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所有材料设备需为全新原厂正品。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或非全新原厂正品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二)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协商采购各种材料。
(四)乙方应在交货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所采购货物、配套设备、配套设施、附属装置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出厂标准的质量检验证明。
(五)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要安装投标书未列出的或与投标书描述不符(品种、型号、规格、参数、性能等,下同)的设备,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安装数量超出投标书约定数量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设备(材料)需要变更设备型号的,变更后的设备参数、性能须高于原设备参数、性能,所需数量及价格不变。
八、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本合同总金额为包干价,乙方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给乙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5天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整个项目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进行审定后。审定完成后,发包人在收到审价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书、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双方签订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向乙方支付至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95%的工程验收款(含已支付的合同金额70%的工程款)。
(4)甲方按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 5%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经双方实地检查合格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所有余款(无息)。
九、工程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总金额的增减,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
(二)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与竣工报告。
(二)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15天内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负责人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的验收报告或提出具体意见。
(三)甲方提出具体意见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在10天内对工程进行调整,直到完全符合甲方要求。
(四)如甲方接到竣工报告后20天内不组织验收,或30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五)具体验收以甲方招标文件、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具体方案约定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作为依据。
十一、保修
(一)乙方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进行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无意见验收报告之日算起。设备质保期3年(设备厂家或代理商规定质保期3年以上的除外)、线材质保期5年(设备厂家或代理商规定质保期5年以上的除外),上述质保期均从项目终验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实行‘三包’, 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
(二)厂家承诺(具体根据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十二、违约、争议和索赔
(一)违约
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则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
2.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停工3天(含3天)以上的,每多停工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停工超过10天仍不复工的,甲方可解除采购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则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竣工的,甲方可解除采购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 由于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限期要求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二)争议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索赔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保证质量、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1)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
(3)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该索赔已经批准。
十三、其他
(一)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工程保密承诺书》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3
乙方承接甲方 (工程名称)的施工及建设,根据相关规定,(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
工程名称:__________ 。
地点:__________ 。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学校安装。
二、乙方要在确保施工地点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施工地点所在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安装。安装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干扰施工地点所在人员的作息;不得破坏树木;严格按程序操作。
三、乙方不准随便到施工地点的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安装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乙方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施工地点所地人员发生冲突。
四、乙方要对乙方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乙方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地点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施工地点的安全秩序。
五、施工地点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在安装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施工地点所在人员远离安装危险区域,并提醒施工地点所在人员不要在安装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安装项目,要做封闭处理,乙方应在安装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安装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乙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甲方保持密切工作联系,签定《工程安装安全责任协议书》。乙方安装前,必须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七、安装车辆进出施工地点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施工地点管理员协商,避开施工地点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安装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八、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安装方案,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危害施工地点人身安全的安装安全事故。
九、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安装队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安装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安装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安装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安装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十、乙方要保证安装设备的牢固和安全性,由于设备脱落等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如违反本规定,甲方可通过建设单位或直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如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或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与安装相关的一切危害施工地点人身安全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