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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炉货品买卖合同(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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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炉货品买卖合同(精选3篇)

电炉货品买卖合同 篇1

变卖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的证明下,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愿将#公司的集资房(90平米)的房号卖给乙方。(甲方所转让的购房指标所指向的房屋位于西矿街198号和218号实施#工程有限公司职工高层住宅楼。)

二、上述房号双方协定替换人民币捌万元整,由甲方自愿出售给乙方。(后期无论行情涨跌甲乙双方都不得要求加价或者差额补偿,除此指标转让费,甲方不能以办理手续等任何理由再收取乙方费用,即合同买断价)。

三、房号价款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房号款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其余房屋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将本房交付使用后,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手续费由乙方承担。房产证过户及费用特别说明:_________________1、在办理房产证时如单位同意让甲方在房产证上更改所有者的名字,甲方应向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及房产证名字更改的委托书,将房屋所有权直接更改到乙方名下。2、若单位不同意,则先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证,但是房产证由乙方保存,直至按国家法律符合的情况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应提供一切房产证过户相关的资料,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号,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变卖或其他纠纷。

七、本协议签订后,该房号买卖合同生效,如乙方违约,向甲方赔付人民币捌万元整违约金,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退还房号款和该房产生的所有费用,并付人民币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证明人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证并摁手印)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证并摁手印)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签证并摁手印)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电炉货品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电炉合格料规格:外型尺寸: 厚度:重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及收货人:汽运到站:买受人指定货场。

第四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人按合同规定对相关品种按照《废钢验收标准(试行)》现场验收,同时出具验质结果。

第五条:若出现质量异议,按相关《质量异议处理办法》协商解决。违禁物品每件罚款 元,可从货款中扣除或按价折吨扣除。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24小时内完成卸车。

第六条、结算及资金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根据财务挂帐额度分期支付现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炉货品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供方:

需方: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1.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等详如附表: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其他

2.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检验时间:检验地点:检验方式:

3.产品价格规定单价:总价:本条款的总价款包含了产品和产品附属物价款,还包含了所需的税金、运输费、保管费、保险费以及供方应计取的其他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需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价款。当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供、需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合同金额并重新洽谈合同。

调整后的价格以《价格确认函》的方式确认。

4.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1)供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的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应保证货物在完好状态下运送至目的地。

(2)供方对包装箱内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还需注明“备件”和“工具”字样。

(3)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合同号,目的站/码头,收货人,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箱号/件号,毛重/净重(公斤),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收货人,目的地,唛头标记,毛重/净重(公斤),箱号/件号,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导致货物损害或丢失的,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天内到达现场调查。

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及时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充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5.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交货时间:供方应于需方付款后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交货费用:由方承担

6.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7.补充条款。

8.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还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的违约金。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对于供方少交货物的,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供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如果供方多交货物的,需方可以接受,如其接受的,照数交付货款,若其不接受的,应及时通知供方取回货物。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

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的违约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违约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违约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违约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9.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解决争议:_可向法院提出诉讼;_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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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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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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