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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钢管租赁协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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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钢管租赁协议(精选3篇)

工程施工钢管租赁协议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承建的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经济民法典》、《建筑法》、《劳动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分项工程承包内容

本分项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梁、柱、内墙体以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所有内墙抹灰的施工,其具体内容是:

1、抹灰砂浆除搅拌外所有的筛砂上料、材料水平及垂直运输等由乙方自行负责,钢管架料等在抹灰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库房或指定地点堆放,并对砂石场地,水泥库房进行清理,以及材料的及时收回,水泥口袋回收堆码整齐,并对楼层、搅拌站周边进行清理,保证文明施工现场等。

2、抹灰施工中除搅拌机、龙门吊、水泥、沙以外所有的材料、机械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砂板、抹子、铁滑板、斗车、灰盒、砂筛、铁钉、铝方、广线、钉锤、电锤、灰桶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采购铁钉等的质量、价格。搅拌机操作由乙方负责。

4、所有操作人员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带、安全帽的购置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抹灰过程中,抹灰脚手架搭拆由乙方自行解决,且材料必须由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7、墙、板、梁、柱上所有的线槽管洞(包括主体支模的拉杆洞)的清补、且配合其它工种的预留、补抹、均乙方负责。如铝塑窗、电箱、盒、门、窗洞口边、烟道孔的吊装等所有其他工序完成后的工作

8、外墙、保温收边收口,门窗安装的拉片洞口的修补。

9、抹灰后的空鼓、开裂的检查以及成品保护。

10、主体产生的踢打以及楼层的清扫。(上道工序交接前的效果)

11、每天应通过自检实体后如实填写自检表,并上报抹灰工长。

二、承包材料损耗

三、分包方式:人工费分包。

四、分包单价:

承包单价为 元/m2。其中:基价为 元/ m2;施工安全奖为 元/ m2;质量奖为 元/ m2;工期奖为 元/ m2;文明施工奖为 元/ m2。

五、价款的结算(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1、如工程质量未达优良,只按基价的 80 %结算,并不能获得优良奖;如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按基价的100%结算,并全额获得优良奖。

2、凡施工期间无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可全额获得安全奖;反之,不能获得安全奖。

3、凡基础、主体工期能按项目要求总工期完成时,可获得进度奖;反之不能获得进度奖。

4、凡标准化文明施工能通过验收可全额获得文明施工奖;反之不能获得文明施工奖。

六、价款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一次,并按完成额的 70 %支付。剩余25%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两个月内支付,预留的人工费待所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经业主验收合格,乙方又未在合同期内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余款待后 壹 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进场施工前先对上道工序进行详细检查,作好记录,对于需要项目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否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抹灰前,砖、砼等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等应清除干净,然后洒水润湿,砼的光滑表面应打毛或刮界面剂、材料中砂子应过筛网。

3、梁、柱与墙体连接处应铺打钢丝网,并紧绷牢固,钢丝网与各墙体的搭接宽度每边不应小于200mm。

4、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并角尺打巴、出柱。

5、抹灰应分底、中、面层三次成活,基层应充分润湿,底层灰抹完后,为避免干缩裂缝,须隔夜方可抹中层灰,当中层灰六、七成干时,再罩面灰。

6、抹灰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接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缺楞掉角缺陷,表面应光滑,阴阳角应顺直、方正,表面平整度、垂直度不得大于2mm,阴阳角方正不得大于2mm。

7、砂浆搅拌要求不能超过四小时,落地灰必须当场收捡重复利用。

8、凡每道墙、梁、板、柱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每项目规定罚款。

9、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如果达不到二级以上,或未达到90分以上,只按基价结算,按最后监理甲方、质检站、公司评定为准。

10、必须达到样板间要求,如果未达到此要求,按基价结算。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技术交底与本合同等效。

八、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的每天工作任务必须按时合格完成,未完成时按3000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九、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作好记录。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20__元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30元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全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7、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凡工伤事故造成经济损失 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负,超过 万的由保险公司和甲方协商解决。

十、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堆码整齐。

2、凡乙方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50元/次处罚乙方。

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地清。

4、当甲方项目需要统一服装时,乙方承担80%费用,甲方项目部补助20%费用。

5、工人住宿由乙方自己负责。

6、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条件,乙方自备生活费,甲方工长可以视工程量完成情况酌情借给饭菜票,其费用在乙方人工费结算中扣出。

3、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4、甲方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5、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此合同方能生效。

6、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100元,迟到每次50元处罚乙方。

7、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8、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100元处罚乙方。

9、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10、乙方所有提供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11、乙方的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自行解决。

12、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工长、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200元处罚乙方。

13、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乙方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14、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5、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

16、乙方必须按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规定,为乙方现场所有人员购买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17、甲方提供的乙方的住宿应按要求住满人员,每间8人,如未住满按每人200元计算房租。(如甲方生活区房屋不能提供时,工人住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十三、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五、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施工钢管租赁协议 篇2

出租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地方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及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使用地点:

二、租赁物品的数量:

钢管约:米,扣件约:只,顶丝约:套;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租方如需续租必须再另签合同,出租物在归还完毕后租金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四、租赁价格

钢管租赁以每天元/米,扣件租赁以每天元/只,顶丝租赁以每天元/套;

租赁物质量标准,承租方在提货时应自行检查和验收租赁物的质量与数量,在提货验收后出租方不承担在租赁期间的任何事故责任。

五、租赁物的损坏、丢失、赔偿、维修

承租方归还时不得任意串换钢管,弯钢管无法调直的出租方可以拒收,扣件在归还时生锈转不动的按少丝处理,少丝每套元,扣件每只清理上油费元,顶丝清理上油费元,所有丢失物品全部按在回货时市场价格的100%赔偿或钢管每米扣件每只顶丝每套经双方确认后,丢失物品款项应在五天内及时赔偿到位,否则仍继续计算租金。

六、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承租方应缴纳

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月结算单后由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应配合签单手续,如有异议,可在月结算单送达5日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累计三个月未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押金在最末次结算时,冲抵应付款、多退少补。

七、租赁物的运输及堆放

租赁物往返运输及装卸,堆放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理。

工程结束后,承租方应及时把所租赁的规格、数量组织退货。

租赁物归还出租方仓库时,承租方应堆放整齐,以便验收,否则出租方有权拒收。

八、承租方委托下列担保人提货、验收、送货、签单。

如需换人由承租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九、违约责任

承租方应按合同规格及时付款,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按每天违约部分3%承担违约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之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执一份,租金及其他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十、不详之处,另签条款。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钢管租赁协议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人行道________㎡、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M、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甲方工程

2.1 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 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 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 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 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 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 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 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4.5 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 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