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委托招聘协议书(合集3篇)》
家政服务委托招聘协议书(精选3篇)
家政服务委托招聘协议书 篇1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培育和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受理乙方提出的委托人才招聘的申请。
第二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公司的详细书面资料,包括公司业务介绍、工作环境、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等,并提供委托招聘岗位的岗位描述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后的_____天内向甲方支付手续费人民币_____元整(三个岗位)。
乙方如拖欠手续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高效地完成乙方委托的招聘申请,自协议生效起_____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职位初选人才信息。
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委托招聘延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因甲方的原因而未及时办理委托招聘服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赔偿的损失,在委托费中扣除。
第五条本协议委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乙方如在委托周期内录用甲方推荐的初选人才,应在录用成功_____日内按职位收费分类标准(见附件)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
第七条乙方如在委托周期(______天)内未成功录用甲方推荐的初选人才,需再次申请招聘,可适当减手续费。
第八条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交有关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式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家政服务委托招聘协议书 篇2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招收家政服务人员事宜(以下简称输送),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付款方式
1.甲方输送人员到_____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输送费____%,全部人员体检合格后,余款_____天之内付清。
2.输送费用:____元/人。
第二条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输送的人员必须证件齐全、无犯罪迹象、身体健康、有工作能力,年龄不超过45岁(限女性);
2.甲方输送的人员必须事先通过当地县级(包括县级)以上正规医院体检,同时提供体检单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3.甲方输送的服务人员须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接受公司培训、听从安排工作,如家政人员拒绝上岗或工作不满一个月擅自逃离工作,乙方不支付输送费用;
4.甲方应对所输送的人员负一切安全责任,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有偷窃、诈骗现象,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给甲方提供输送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2.经双方协商后,乙方保证甲方所送来的服务人员随到随收,数量不限;
3.乙方保证为甲方送来的人员培训期间提供食宿,费用自理,乙方负责培训员工并推荐工作,保证初级家政服务员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月,中级家政服务员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月,高级家政服务员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减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输送费用,则按日万分之____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____%;
2.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2.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3.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政服务委托招聘协议书 篇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搜寻(猎聘)各类中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高级人才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甲方委托乙方招聘各类中高级人才,甲方对招聘岗位的职位描述、任职条件,及薪资 福利等承诺见《委托招聘登记表》。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的经营概况,人员配备,发展前景 及资质等情况,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乙方正确理解甲方的实际情况及委托招聘要求,客观负责地向候选人介绍甲方情况。
2、 甲方必须详尽填写《委托招聘登记表》,所提要求及待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3、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委托招聘登记表》,通过各种渠道为甲方搜寻所需 人才。《委托招聘登记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乙方负责对应聘人才的性格,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与技能等综合能力进行测评;力 求客观全面的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征得甲方和候选人的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面试。如未达成意向,则由乙方重新推荐合适人选。
5、 甲方应按照其规定的条件面试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并应于考核之日起10日内将是 否聘用(含试用)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视甲方意见为同意聘用。
6、 乙方在甲方确定试用人选后,协助双方签约,办理录用调动手续。
7、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选拔优秀人才,甲方有责任在决定留用(含试用)该人才的同时 将服务费用按时支付给乙方。
二、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猎头行规开展猎头业务;而甲方亦保证按照合同 的条款进行履约。
2、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推荐人才的同时,不猎走甲方正在使用的人才;而甲方亦保证在委 托乙方同时,不再委托第二方猎寻同职位的人才。
3、甲方一旦聘用乙方推荐的一位人才,乙方则不得猎走甲方的人才。
4、合同签订生效后,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 同,退还所有甲方已付费用。
5、人才寻访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三、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所签订合同内容应严格保密。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候选 人作任何资料审查及背景调查;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用人信息泄露出去。2、乙方应确保被猎候选人在到甲方工作前必须与原单位按照合法程序办好离职手续。而甲方不得利用被聘候选人盗取候选人原工作单位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一切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按推荐岗位年薪(年薪指转正后一年的总收入,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期权等)的 %收取人民币(大写)服务费。(按议定工资总额计算)
2、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寻访委托金(预付款)计人民币元。
3、甲方确认录用人选后,在被推荐人到岗之日起一周内,付清服务费全部余款,计人民 币(大写) 元;(按议定工资总额结算)
4、人才的保证期为到岗后的120天。在这期限内,甲方若辞退乙方提供的人才,甲方已支付的委托金和服务费不予退还,但乙方应免费按本合同规定继续为甲方推荐人才,如甲方正式录用乙方推荐人才,乙方本次服务完成,不再有保证期。
5、如果乙方介绍之候选人经甲方面试后决定不用,但在12个月内又被甲方录用,甲方需按协议支付乙方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规定的支付服务费用期限内,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则视为违约;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双倍服务费用。
2、乙方若将推荐给甲方已任职的人才再推荐他处,视为违约;乙方违约需向甲方赔偿双倍的委托费用(但和约解除者除外)。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