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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终端销售协议(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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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终端销售协议(精选3篇)

药品终端销售协议 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为了更好满足顾客的需求,在合情、合理、合法地经营,增加更多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保健堂的品牌;经双方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经营一楼二楼全层主要于休闲养生保健为主:★电能循经通络疗法★药物苗药熏蒸疗法★五行梅花灸疗法★群罐排毒疗法★风湿关节★经络全息刮痧疗法★经络独穴、双穴调理法★经络洗髓功调理法★全身推拿理疗保健★内功点穴理疗法★背部经络宫廷熏蒸★心灵减压治疗调理★龙派传人整脊理疗★泥疗★中医全身经络调理★针灸火罐刮痧放血★足手面疗★去痘、斑、点穴减肥疗法★慢性病调理等

二、合作权力与义务: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公司的统一收费和监督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守则及服务标准;依法开展保健养生的业务;甲方负责人有权检查、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甲方协助乙方的项目开展经营、协助做好广告宣传工作;并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可以再有同类型的产品及项目出现;确保乙方的利益经营。

(2)、甲方负责提供营业场地、房租、水、电费及现有设备配套实施;甲方在一层国医馆内原有科室及原有的设备和床位提供给乙方使用,缺少的医疗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根据乙方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内自行安排装修设置,如有整体大的装修改进;并经甲方协商同意才可以进行整体装修。

(3)、乙方投资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装修期间免一切费用;

(4)、第2个月试业期间免分成的;第个月起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按营业额税前《见附件价目表》国医馆按30、养生馆按20提交给甲方作为管理、房租、水电费等开支。

(5)、甲方担保乙方能正常经营,如果乙方在正常经营中遇到相关政府部门干涉不许经营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费,包括装修、遣散工人等及其它的费用。如果能重新营业乙方把还是交给乙方经营。在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名义进行其他违法业务活动也不得以甲方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不得有影响甲方名誉和利益以及欺诈的言行。

(6)、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按照国医馆、养生馆的规章制度,统一收费、严格执行、并服从公司工作人员管理。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是否有违法相关的项目和营业内容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如有发生医疗事故,由乙方自己负全部责任;。

三、利润分配:

乙方不得私自设立药房,如有病人需要开处方;须到甲方旗舰店购买中药。其它收入属于甲、乙双方拥有,为了方便管理,甲方收费处有,每月结算时,双方凭票据核对后,甲方将收入按分成结算给乙方,月结月清,每月日前结算。按照甲方的财务规定三联单进行结算;注:乙方在《见附件价目表》;

四合作经营期间下列情况可以退出:

有违反双方协议约定的;有违法行为的有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的如自行退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

甲方:_____乙方:_____签订时间:_____

药品终端销售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零售甲方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一、年度销售目标及费用投入;

1.1销售目标

乙方在本零售药店内销售甲方产品_____年度销量目标为__________万元,甲方提供费用支持按年度销售目标的_____%计算,低于年度销量目标_____%,甲方不再支付第二次费用。

1.3费用支付方式:甲方于每月与乙方进行沟通,按实际购进进度及合作项目执行情况确认实际费用支付,并于年内通过领用同等价值甲方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须提供相关销售单据供甲方作报销凭证。低于年度销量目标_____%,甲方不再支付第二次费用。陈列费用共计 元,甲方分次支付。具体如下:

1.4购进渠道。双方约定乙方进货渠道为 _______________,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从其它渠道进货,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所有支持费用。

1.5双方现有合作产品及价格体系:

作为合作伙伴,乙方须遵守甲方约定的最低零售价(包括会员价),如果低于约定零售价,则甲方有权扣除所有支持费用。

二、门店摆放约定:

2.1 基础摆放:在乙方门店内,应将与甲方合作产品摆放在该产品所属品类货架的第 1-2 层以上(自上而下),每个产品须达到横向_____个摆放面。主要产品库存不少_____ 袋/包,并切实有效执行到位。

2.2 特殊摆放:乙方在下属门店内向甲方提供以下特殊摆放:

甲方可根据每季度广告计划、消费者活动等需要调整摆放的产品和确定摆放的门店。

2.3乙方允许甲方在货架上放置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物品进行终端生动化布置。

2.4乙方于每月_____号之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甲方产品真实有效的购进单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当月的支持费用并追究乙方责任。

三、违约责任:

3.1.陈列期间,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门店,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若任意一个季度内乙方违反上述条款达两次者,甲方有权扣除第二次费用的30%,三次以上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所有未付款项。

四、其它约定事项:配合甲方公司新品上市活动和所有市场促销活动

五、特别约定:

1.本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号止。

2.所有费用支付后,乙方须提供盖有效章的收据或者发票。

3.保密原则:甲、乙双方必需对本协议所发生的内容严格保密,若有一方未遵守协议保密规定,擅自将本协议条款内容泄露到第三方,或一方相关人员异动而导致本协议内容外泄,对方有权起诉泄露方,并保留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

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__________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上共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药品终端销售协议 篇3

为落实《_________》,加强_________区域内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协查联动,加大对跨省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_________区域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本着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宗旨,开展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并就有关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在本协议框架内,_________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都是合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都有落实本协议所列各条款及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条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共同组成_________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所在省区自动成为值勤省区。确定主任委员原则上与承办当年_________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议的省(区)同步,其余_________省区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副主任委员,_________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机构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建立委员会联络员制度。_________省区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分别指定1名总联络员并组成总联络员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的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省(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稽查机构负责人自动成为联络员并实行本辖区负责制,由总联络员负责_________省(区)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省区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由总联络员负责,主要包括:及时通报联络员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通报本区域的稽查执法情况;及时协调跨省区的稽查执法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事项等。为提____区域稽查合作的效能,除跨省区查办案件需向_________省(区)的总联络员局面备案外,各省区联络员之间可以直接沟通交流,及时核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建立_________省区案件协查联动机制。_________省区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和转办制度,对于_________省区内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把案件转交给有关省区处理。对跨省区的案件协查,无论电函委托或直接派员调查等方式,有关省区均应给予密切配合、优先安排,协查结果各自送上级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一)对电函委托协查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二)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跨省区办案的,经向其上级和调查对象所在地的总联络员备案后,可以向调查对象所在地的联络员提出协助,联络员所在稽查机构应予以密切配合,优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三)对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协查方应当积极联系并给予支持;

(四)对邻近省边界接壤的县市之间的稽查执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界追踪并要求当选联络员联动协查;但查处案件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一并向双方总联络员书面备案。

(五)____区域内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之间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工作,被委托方必须按委托方要求及时送达,并按时将回执和结果反馈给委托方。

第六条建立_________省区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对在_________区域内涉及到跨省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需要紧急控制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应当立即启动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首发省区应当及时知会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涉案省区的总联络员应当立即通知各自的联络员展开调查,并应当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区域内予以通报。

第七条建立_________省区信息沟通机制。建立_________省区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数据库,形____区域内协调、统一、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储存系统,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以下信息:

(一)各省区出台的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各省区稽查动态以及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重大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情况和质量公告等;

(四)其他有关信息。

第八条委员会每年

第四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负责召集、接待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当年药品监督稽查合作的情况;交流各自辖区的有关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动向;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下年度合作计划、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及实施细节等。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前,接任主任委员的单位的总联络员应当召集各省区总联络员,提前商讨和确定全体会议的主题及相关事项,协调组织筹备和接待工作。委员会首次全体会议由_________省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承办。

第九条全体会议及日常工作有关的经费安排,按《_________》确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条在_________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内,本协议如需修改或增加内容,由各省区总联络员收集意见、综合协调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后,送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本协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签署。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各方代表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