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出售合同(汇编3篇)》
锅炉出售合同(精选3篇)
锅炉出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手续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 的转让费。
2、自法人过户之日起乙方承担此公司一切业务及所有债权债务,此公司发生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全权处理。
五、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乙方负责,于5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锅炉出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1、乙方向甲方供应锅炉及相关配件,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2、乙方负责对所供应锅炉进行安装、调试。
3、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4、付款时甲方扣总价款5%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做一次回访,如无质量问题,按合同要求将保修金退回乙方。
二、锅炉及相关配件供货安装期限、交货地点和运输
1、乙方应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如逾期供货或逾期完工,乙方除应承担违约金外,另外还得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损失金额以甲方核定为准。以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2、交货地点:____县____镇平川水利管理所水利调度自动化中心施工现场。
3、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产品性能、质量和完好性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验收之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三、锅炉及配件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乙方应保证货物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2、乙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1.3乙方须随材料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2、包装标准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应附有产品的标签、质量保证书原件。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3、验收方法
1、乙方供应的锅炉及相关配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应通知甲方,以便安排验收,甲方检验时若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应在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____日内补足或更换,由此造成延期交货或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延期交货应承担责任的规定处理。
2、甲方对送货单或收货单上签字盖章,并不表明对送货单或收货单上的39“单价”、金额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确认,仅是对数量、外观的确认。乙方不得将送货单或收货单作为向甲方结算货款和确认产品合格的依据,也不得将送货单或收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主张其它权利的依据。
3、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问题,乙方应负责及时更换,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能因此影响交付与使用时间。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的订金,锅炉出厂前甲方再次支付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锅炉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后支付人民币大写:伍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一个采暖周期后如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的保修金,计人民币大写:肆仟贰佰伍拾元整。
五、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致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保修期限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锅炉及配件保修期限为锅炉安装调试正常之日起一个供暖周期,在保修期内,如锅炉及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更换配件及运费、人工费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锅炉及配件乙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时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得收取差旅费及人工费。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出售合同 篇3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产及院落一事达成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林西县大井镇中兴村四组房屋及院落一处,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 ,土地使用面积约为 平方米左右,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左右, 双方约定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叁万 元整。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的出售而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及院落没有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与大经政府纠纷由大井信用社负责协调),此房屋院落内的树木由甲方负责采伐;房屋由甲方负责拆迁;采伐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在房屋拆迁及采伐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如由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纠纷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全部款项(人民币叁万元整);届时该房产必须无任何担保、无抵押、无房产瑕疵,无产权纠纷、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甲方应自付款之日起五天内将房屋及院落拆迁完毕后交付给乙方。如自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甲方没有将房屋及院落拆迁完毕,则甲方双倍返还合同款项。
第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