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协议书(推荐三篇)》
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协议书(通用3篇)
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协议书 篇1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车牌号: 联系方式: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__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驾驶员职责:
①严禁超员、超速(限速40公里/小时)、随意接听电话、酒后驾驶等违法规行为发生。
②监督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按时维修,不开带病车,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③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将市县出行或停运通知精神传达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乘车学生。教育监督校车驾驶员履行以下承诺,文明、诚信服务。
④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运营方案确定的线路、站点、离返校时间承运学生(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站点,不得无故漏送漏接,不得违背学生意愿提前让学生下车。因故不能正常接送时,应及时报告线路负责人和承运公司领导妥善处置,确保学生有车可乘。
⑤校车驾驶员必须按现行票价一次性收取学生周乘车费用,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在接送过程中,如果车辆发生故障,不得退费让学生另行乘车,更不能丢下学生不管,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安排其他校车承运,承运费用由故障车主负责。
⑥在承运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的学生给予关心和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严重者应立即向学校离返校负
责人报告。
⑦校车驾驶员如有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给予相应的停班和警告,违规记录达两次以上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该车的承运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校车业务。
⑧校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运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⑨接送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运输公司,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家和回校,更不准丢下学生中途不管。驾驶员有责任向学生宣传交通常识和乘车常识,遵守上、下秩序,特别告诫同学们在乘车时头臂不能伸出窗外,下车后不能从车头前面跑过和横穿公路,确保乘车学生的绝对安全。遇接送学生临时调度,应无条件服从。
二、家长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
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协议书 篇2
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这个作用是建立在一个先决条件之上的,那就是家庭教育与之相辅相成。为有效管理学生,确保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协议。本协议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益,各方必须依法履行协议的规定。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对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义务,确保学生接受法定的义务教育,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合适的教育教学条件,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老师及学校管理。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集体活动。学生必须努力学习,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准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或拉帮结伙,不准抽烟、喝酒、打架、闹事。
三、家长必须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保证配合学校和老师及时教育和管理学生,配合老师和学校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交通、食品、防雷电、防溺水等等)、心理健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教育工作。定期与班主任见面或电话联系,全面了解学生在校纪律、学习等情况,必要时家长必须到校配合校方管理学生。学生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家长应及时配合老师和学校教育学生。因严重违纪,经学校教育不改者,家长保证按学校要求及时到校将孩子带回家教育。学生在家教育期间一切安全等问题均有家长负责承担,与学校无关。教育好后达到学生能接受的条件,学生方可回校继续学习。
四、家长在学生每天上学前务必检查学生书包、衣兜是否带有危险品如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有危害身体的器具。家长每晚务必过问学生当天与同学交往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老师联系,必要时可直接到校参与教育。
五、为便于监护与管理学生,家长务必告诉学生每天上学按照学校规定的上学时间,不要提前到校。为防止学生在路途逗留、戏耍、或在学校无人处角落引发事端,同时教育学生每天放学后应按时回家,不得在校园或回家路上逗留、戏耍。
六、为了让学生专心学习,集中精力读书,不受网络影响,学校明确规定严禁学生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园。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七、学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想想工作,确保孩子安全上、下学。
八、学校四周校墙很高,请家长务必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不得翻爬围墙及校门,若擅自翻爬导致身体损伤一律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学校在协议中已履行告知义务并已对学生进行教育,学生因违纪和违反此条例规定导致身体伤害的一律与学校无关。
九、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必须请假。不能捎假的,家长电话联系学校。学生及家长不能遵守本协议导致学生旷课、逃学、离校离家出走以及发生人生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均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
本协从签字后至学生初中毕业前具有法律效力,毕业后法律效力自行结束。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八道河中学
20xx年6月
学校和家长之间的协议书 篇3
甲方(孩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重庆小记者活动培训中心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孩子)参加由乙方组织的20xx童军拓展夏令营/少儿魔术表演夏令营的事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夏令营行程
本期为20xx年____________________夏令营,营期_______天,出发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结束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
第二条夏令营开始与结束标志
1.甲方于规定时间和地点向乙方报到视为夏令营开始。
2.甲方家长与夏令营结束日持身份证亲自接甲方,并签字离开视为夏令营结束;如甲方家长未能按时到场,甲方将由乙方暂时看护,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夏令营和项目费用
本期特训营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含以下项目:
1. 往返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营养包桌餐费、夏令营服装费用、保险费用、基地娱乐项目以及培训项目费用等。
2. DVD光盘一套。
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须将费用通过现金、汇款等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食宿及接待标准
1. 交通:专业培训师接送,协议公司提供专业旅游大巴和驾龄20xx年以上经验丰富的老司机驾车全程护送。
2. 住宿:拓展基地宾馆,双人、三人标准间(24小时热水、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半封闭式管理;或者拓展基地野营双人帐篷。
3. 用餐:十人营养包桌,保证每位小营员饮食的营养与卫生。早餐有稀饭、包子、馒头、鸡蛋、咸菜,正餐八菜一汤,根据天气配送消暑水果。
4. 培训:30人一班,每班配两名培训师、两名生活老师,培训师及生活老师24小时全程跟踪,全面管理孩子的学习、训练、安全和起居饮食等。(魔术表演夏令营由魔术大师一对一指导、电视台主持人亲临授课、儿童拓展培训师全程管理,给每个孩子表演的机会。)
第五条出发时间和地点
甲方应于20xx年X月XX日X时到重庆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指定集合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按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视为甲方解除协议,乙方不退还费用。
第六条甲方义务
1. 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夏令营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协议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如甲方有传染性或突发性疾病(比如:肝病、心脏病、癫痫病、脑性疾病、呼吸道疾病、肺病、癌症、血液病、敏感性皮肤病、传染病等特殊疾病),甲方家长隐瞒不报者,所产生后果一律由甲方家长负责。
3. 甲方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笔记本电脑、首饰等,如有携带而又丢失的,由甲方自己负责;如果确实要带,就必须交给生活老师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物品,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乙方协助甲方寻找丢失的物品。
4. 甲方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安排,不得擅自脱离团队单独行动,如违反营规乙方有权取消违纪甲方参加夏令营活动资格。
5. 甲方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坚决杜绝骂人、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夜晚就寝后,不得随意离开宿舍,按时熄灯入睡。
6. 甲方必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夏令营,如未及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7. 甲方在夏令营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夏令营训练。
8. 甲方在活动期间若受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相关部门负责。
9. 甲方家长可在夏令营期间看望小营员或随团参观活动。但是,看望孩子或随营参观时,须遵守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干涉活动的正常组织和实施。
10. 甲方须带的自备用品:
a)、个人卫生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沐浴液、洗发液等);
b)、小水壶、小背包、服装(外衣、内衣、袜子、运动鞋等);
c)、本子、笔。
11. 甲方签署本协议后,须在三日内支付乙方夏令营全部费用。如甲方未能在三日内支付乙方费用,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第七条乙方义务
1. 乙方在夏令营期间有责任对甲方的人身安全承担监护责任。在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2. 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夏令营期间搭乘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索赔,确保甲方利益不受损伤。
3. 乙方应实行明码标价,并事前告知甲方及家长活动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
4. 乙方应在活动开始前两天左右,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甲方家长具体集合时间、地点。
5. 乙方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活动流程组织和实施活动,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天气等),乙方可对活动流程或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6. 乙方应为甲方投保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第八条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针对甲方在夏令营期间的安全问题约定如下:
1. 乙方有义务在设计行程、组织活动、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做具体安排,保护甲方安全。
2. 由于乙方工作失误,致使甲方发生安全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价值人民币55,000元整(保监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4. 甲方在夏令营期间如发生重大疾病,保险范畴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 乙方负责甲方的安全责任期限在本活动期限内,且从甲方家长送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报到签字开始,直到活动结束时,甲方家长领甲方离开乙方活动中心时为止。如逾期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安全责任。
第九条协议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1. 经甲方、甲方家长、乙方签字盖章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2. 乙方成功收到甲方夏令营费用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乙方(盖章):重庆小记者活动培训中心
甲方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