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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保证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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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保证合同(通用3篇)

装修保证合同 篇1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一、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保、维修时限:

1.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现场。

2.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漆面因外力受损。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消费者注意事项

1.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客户姓名:联系电话:

保修地址: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装修保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栋单元室(业主、装修使用人)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统一规范小区的管理行为,特制定装修保证协议书。一、在本物业范围内要求遵守以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装修及设备安装对出现噪音或安全防盗的事件发生施工只允许在8:_________________00-18:_________________00装修人员进入小区需交押金换证进入;送货车辆需换证进入。

2、所用装饰材料需打包进入,装修使用砂子、水泥等土建材料必须装袋进入小区;装修中所剩垃圾必须装袋封口(垃圾袋可向物业公司购买)后放到规定位置垛好并及时将楼道清拖干净。

3、装修施工时必须关闭自家楼道门,不准施工中的粉末尘土飘洒在楼道内;同时对非装修所拆下的砖瓦瓷砖泥块等装修施工人员要在当日即组织清运出小区。4、所有进入小区业主、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公示栏明确规定)并按《房屋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行。

二、在本物业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

3、装修不得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所等。

4、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不得占用楼梯下空间和公用空间,不得在楼梯道内堆放杂物,如有堆放,物业公司将预清除并停止相应服务项目。

5、不得外加窗外防护栏,

6、装修前需在物业登记办理施工单位准入手续。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20__元,装修垃圾外运费300元;装修结束后由业主提出申请,经物业检查,房屋结构及外观等未遭到破坏,符合协议规定,即退还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外运费300元由物业公司代付给垃圾环卫站作为外运费用使用不再退回。对未按上述要求者,施工环境遭到破坏的施工队押金不予退还;业主未按要求执行的每违反一项,扣押金50%,对装修中造成较大损失的,将不退还装修保证金,损失特别严重的,将按《齐家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扣罚与赔偿。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待装修保证金退还后自然终结。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装修保证合同 篇3

(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