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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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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1

医院设立由院领导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医疗器械临床病理学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添加机构编制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保障保证管理等相关警务人员组成,指导医疗器械临床病理学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一、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和采办管理制度,订货确保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临床需求;建立医疗器械供方资质审核及评价制度。

二、器械科负责医疗器械采购,医疗器械采办应当上述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障医疗器械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同时建立医疗器械验收制度,验收达标后方可临床应用于临床。

三、对医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纪录等文件,器械科或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时5年以上。

四、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或者医疗器械出现故障,也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器械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五、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各要素环节如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安全检查等的安全管理管理应符合要求。

六、相关科室加强医疗器械使用、保管等人员的培训课程。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2

一、氧气由采供中心负责全面管理,指定专人分管,做好收发、登记、储运等工作;

二、氧气库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库内禁止吸烟及火种带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禁止接触各种油类,及时做地高温降温、通风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电或其它破坏,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运安全,要轻卸、轻放、防震、防倒、防撞击、严禁抛、滑氧气瓶。禁止氧气瓶靠近火源。如发现漏氧、无帽、无安全圈应及时送采供中心有关人员检修,不得自行处理;

四、使用科室应有专人管理,按实际用量凭卡换气,不得随意借出院外,每天进行清点、核对,使用科室主任、护士长应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使用氧气的教育;

五、对违反安全用气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3

1、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医用氧气供应、使用及送氧设备的`维修、氧气使用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各种仪器设置维修档案和使用登记,各种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检验工作,设备维修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3、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在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4、认真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重点及要害部门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爆炸、的防范措施,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杜绝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灾害事故的发生。

5、认真做好医用氧房的管理,必须远离火源确保安全。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4

1.氧气站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实施取暖。

2.氧气站中的设备和附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

3.排放氧气时,严禁将氧气废气在氧站内,禁止将氧气作吹除气体氧气使用。

4.排除漏气、更换元件和气瓶之时,必须在管内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5.金属软管使用期为3~5年(弯曲次数小于1500次),解冻视情况更换软管。

6.根据氧气质量洁净情况,定期清洗过滤器。

7.氧气表在使用换用和校验中注意禁油。

8.氧气管道必须按图纸要求接好地线,无地线严禁使用。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瓶装医用氧气的使用,加强氧气瓶的管理,确保瓶装氧气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医用氧气管理规程》国家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为我院固定资产,由护理组统一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保管、登记并委托仁怀市黔瑞药械有限公司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科室护士长根据本科室的实际需要,申请购买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并加装满氧气在本科室以备病人使用,同时上报院领导和院务会备案。

三、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应高度重视氧气瓶的安全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检查钢瓶氧气使用情况,悬挂“有氧”“无氧”标识。发现无氧钢瓶应及时与仁怀市黔瑞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调换,确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够及时使用。

四、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五、氧气瓶为特殊设备,使用科室应妥善保存,严格管

理,钢瓶如丢失的,由保管科室负责赔付。

六、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救护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收费处理。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的,需经院长签字同意并预交1000元/只押金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充装其它气体、改变瓶体设置、颜色、用途等,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的氧气瓶一个月内必须归还,逾期不还或废瓶的`将扣除押金。

七、医院除固定一定数量的基数氧瓶外,如果有临时需要增加的,需电话请示院长并做好登记,由仁怀市黔瑞药械公司配送,交当班护士签字接收,护士长确认。

八、每月护理组对瓶装氧气购进量、使用量、进行登记清查。每月汇总瓶装氧气消耗报表经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核算。

九、护理组应加强对氧瓶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和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手续规范。不定期对全院氧瓶安全性进行检查,及时查找、发现、处理存在的隐患,确保氧气的安全使用。

十、本制度未完善相关规定,按我院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6

为了加强氧气和乙炔的存放和使用安全,规范危险品气瓶的使用,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气瓶储存场所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建筑Ⅱ级要求,且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仓库与周边建筑物要有安全距离(50m);

2、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3、相邻库室的隔绝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室内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

5、仓库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6、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7、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8、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9、室内不设电器装置,电灯排风必须选用防爆型,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

10、仓库要设有避雷装置,室内不得有接地线穿过;

11、仓库上下气瓶的平台应有缓冲设施(如橡胶垫等);

12、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13、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4、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5、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16、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二、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可卧放,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整齐排放头部要朝同一方面;

5、堆叠高度不超过3层,竖放一堆不超过9瓶;

6、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7、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8、乙炔存放场所严禁与***、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

9、乙炔瓶严禁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0、盛装容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必须规定存储期限(一般为三年);

11、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 m3(相当40瓶)。

三、气瓶运输安全管理

1、移动前要检查气瓶两个防震圈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2、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3、瓶阀不得对准人;

4、氧气不得用沾有油污的车辆运输气瓶,不得穿沾有油污的衣服、手套装卸气瓶,气瓶沾有油污可用四氯化碳揩拭干净;

5、不得同一车运送氧气、乙炔瓶,如作业中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6、禁止用不稳定车辆如自行车、吊车运送气瓶。

四、库管

1、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经常注意储存点空气中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超标,应强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3、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氧气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30℃,乙炔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40℃,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高温天气应进行洒水降温措施(不能溅到瓶体);

4、保证每个气瓶瓶帽齐全,安全附件齐全;

5、保证气瓶(包括空瓶)阀门紧闭,定期用肥皂水检测是否漏气。

五、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

1、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需要作业时必须得到责任人的确认,不得私自拉离气瓶房存放地;

2、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软管与焊接的连接处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破损,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 开启瓶阀要缓慢要用专用的开启工具,不得敲打、快速开启阀门;

4、严禁超压使用和人为加热气瓶,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开启氧气瓶阀门;

5、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6、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

7、不得将瓶内气体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0.2Mpa余压;

8、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10、夏季室外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11、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气瓶工作;

12、当氧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地点工作时,应在瓶底加垫绝缘物,防止被串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13、气瓶泄漏应搬到室外空地进行处理,处理现场周围严禁烟火,不懂处理可找焊工协助。

六、相关方安全管理

公司采购部门必须跟供货商签署安全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安全责任,其中必须包括条款

1、供货商资质;

2、供货商供应的各种气瓶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

3、因供货商提供的气瓶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责任划分;

4、气瓶必须定期监测的周期内使用(三年),气瓶身份凭证齐全;

5、瓶帽齐全,安全附件齐全。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7

为了加强氧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中心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采购验收

1、购进医用氧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购进具有批准文号的医用氧,医用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严禁购进工业氧。

2、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建立医用氧供应商档案,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工商执照、销售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质量保证协议。

3.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的压力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7、在接触气瓶时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手套及双手有无油脂,必须保证在无脂情况下操作。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8

1、购进医用氧气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医用氧气》有关规定。

2、购进医用氧气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3、购进医用氧气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购进医用氧气,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瓶验明氧气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购进医用氧气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入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的',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7、验收合格的医用氧气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不得超过3天。如对原始单据或随货同行有疑问的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核查。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9

医院氧气供抢救患者只供。水蒸气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间或分布在门诊部、病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交通安全使用道路交通管理,特制订此制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或混放。也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输氧气的车辆须间接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执法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夫规定,定期对氧气进行试压验证和氢气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其他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水管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日失压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及,并做好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当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运输以及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等由电源维修管理科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全部停止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须拟出书面申请,经设备维修管理科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守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10

1、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操作、维护检修及事故处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局颁发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新建、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产使用。

3、煤气设备单位应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指定煤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4、厂内煤气设备、管道,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划分的管理范围,负责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加强管理。

5、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6、各种主要煤气设备、装置都应编号,并把标号示在明显的部位。

7、煤气区域要设置明显的警告牌。非煤气工作人员不得在煤气区域穿行和逗留。

8、检修与煤气设施相联系的其它设施时,要注意监测和实验空气中CO的浓度,并采取预防中毒和爆炸的措施。

9、禁止在已敷设的煤气设备,管道的安全距离(水平距离与高差)内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设施;紧张在煤气管道会其支架上架设电线(供煤气观点本身使用的电线除外)或利用他们作为支撑安装其它设施。

10、未经批准和未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在煤气设备、管道附近及煤气区域内洞火及携带火种。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中毒与爆炸。在煤气区域从事维护检修等作业时,要采取预防煤气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维护检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铁钉或带有火种,不得进入该区域。

11、氧气管网区域严禁动火,施工或检修需动火时,一定要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断气源,将动火段内气体放散并置换,取空气样化验,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经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审核准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12、严禁用氧气吹扫平台、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气吹扫身上的灰尘。

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11

医院氧气供救护患者之用。氧气瓶集中存放在氧气偶尔分布在门诊部、病区。氧气是助燃危急品,氧气间是要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平安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1、氧气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急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平安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特地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运送氧气的车辆须持有危急品运送证,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和平安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意平安,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举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显然,台账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4、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需有专人修理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状况应准时检修。采取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担心全因素,须立刻实行有效措施,消退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5、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修理、运送等由总务科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修理由器械部负责。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尽毕准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平安。

6、非医疗部门使用氧气瓶,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务部核查确需使用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执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