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实用三篇)》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篇1
一、招生计划
各培养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目录。
二、培养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3-5年
三、学费标准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定向博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参加当年十二月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报考非定向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生,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
x年,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采取网上报名与学院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提前攻博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需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学院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在网上完成缴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考试和学院考核。
1. 网上报名时间:x年1月21日至x年3月3日
2.报名网址:
3.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x年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全部实行“申请—审核”制,各招生学院的招生方案均已公布,请报考考生登录学院网页查询并认真阅读。各招生学院网址附后见《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
(2)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个人数码近照照片一张(一寸)。
(3)网上报名需完成每一步骤,并且最终以生成报名号为有效报名。
(4)已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考生,请务必进行网上报名。提前攻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考试方式为硕博连读,并且如实填写在校生注册学号。
(5)报考类别选择: “空军联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和其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在职考生选择定向就业,无需调档;其他考生(无固定收入)选择非定向就业,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转至学校。
(6)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录取上报信息的基本数据,请考生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位授予及毕业单位、学位及学历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修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核实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7)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8)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详情请咨询各培养单位)。
(9)准考证请考生在3月17日直接上网下载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1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六、学校外国语考试
1.考试时间:x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理工大学
七、学院考核
1、我校各培养单位的考核时间、办法、细则及基本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2、同等学力考生在学院考核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为笔试。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和各项考核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缴费时间:x年3月14日——3月15日;缴费网站:。
2.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传真:
3.考生假期可在“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平台”上进行留言咨询。
地 址:xx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邮政编码
理工大学教育信息网网址: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篇2
代码
xx大学的学校代码为,xx大学报考点的代码为。本简章所指的教育硕士(Ed.M)的专业代码为,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代码为1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培养目标
面向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相关教育领域,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及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等卓越教育工作者。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a)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b)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 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日期:x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所有报名参加xx大学招收攻读教育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xx大学报考点,并到xx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有关详细情况参考《xx大学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5. 考试
考生首先参加初试,初试成绩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初试
x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x年12月14日至x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科目共四门,情况如下:
研究方向
政治、外国语、业务一
业务二④
01 教育技术
②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③ 204英语二或242德语 (任选)
④ 333 教育综合
研究方向01:834 教育技术学
02 科学与技术教育
研究方向02:870 科学技术概论
03 教育管理
研究方向03:871 教育管理学
04 职业技术教育
研究方向04:877 职业技术教育概论
以上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它科目的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参见《x年xx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含初试科目大纲)》。
考试地点为xx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为x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过xx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其他有关详细情况参考《xx大学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复试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口试结合。复试的具体内容由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确定,参考如下:
“教育技术”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教育技术综合”,参考书目为:《教育技术学》,何克抗李文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
“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科学与技术教育综合”,参考书目为:《科学技术概论(第2版)》,胡显章、曾国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2月。
“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教育管理综合”,参考书目为:《教育管理学(第3版)》,陈孝彬、高洪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年。
“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参考书目为:《职业教育教学法》,徐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12月。
6. 录取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xx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拟录取的硕士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有关材料。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5)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7. 学费、学制与学习年限
入学后采用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参加xx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学制3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4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学费为36000元人民币,按学年分期缴纳。奖学金体系由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心另行制定与发布。
8. 其它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xx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xx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9. 咨询方式
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心:
地址:赤峰路67号xx大学南校区第三教学楼405室
邮编:2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经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在主流媒体上公示的中职学校及经市教委批准可以开展中职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学院,可开展中职招生工作。经教育部批准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可以开展跨省招生工作。
1、市内学校跨省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跨省招生工作统一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的要求进行。
经教育部审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要将招生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及时函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并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跨省招生学校应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完成跨省招生任务,但“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跨省招生学校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加盖公章的录取名册到市中职招办审核后到市教委进行新生注册。凡教育部未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市内中职学校跨省招收的市外学生和经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转入我市中职学校的学生,如参加我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高考报名“三年户籍、三年学籍”的管理规定(详见《关于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报考人员户籍、户籍资格审查的通知》(渝招委〔20__〕33号))。跨省招收或转入的高中起点的市外中职学生,一律不得在我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招生考试),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参与“高考移民”行为。
2、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在市中职招办的组织安排下,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在渝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执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将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教育部未下达在渝招生计划的市外中职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学校不得允许其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