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合同【合集3篇】》
沥青合同(通用3篇)
沥青合同 篇1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沥青混凝土施工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昭山示范区昭山大道一标;
2、工程地址: ;
3、工程数量: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内容:昭山大道一期K3+560-K4+960摊铺、碾压、养护、资料等所有沥青成型的费用,包括一层透层和两层粘土的包工包料。(沥青砼的试验费、资料费等由甲方负责)
5、技术指标及施工做法:沥青砼路面结构层及要求按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沥青砼骨料和沥青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承包方式:A、透层和沥青摊铺、二层粘层内所有路面施工,按表面外面积平方结算一次;B、透层和二层粘层材料承包。
第二条、沥青砼路面材料要求:
主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1、上面层采用4cmSMA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石子采用南京玄武岩、沥青采用SAM改性沥青。
2、中面层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3、下面层采用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原设计水稳与下面层路面之间稀浆封层,已改为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各层沥青混凝土间增加乳化沥青黏层(不及厚度,按图纸施工)。
第三条、合同单价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如下单价:
1、主道16cm厚(下、中层设计为重交沥青,上面层设计为SMA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其它以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2、合同单价为13.8元/平方米包干计价,结算按实际表面积计算一次,合同单价指本合同的第一条第四项的工程承包内容的合计单价(指一层透层、两层粘层的包工包料及三层沥青摊铺施工等费用),此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现场施工要求
1、配备两套进口路面施工设备(12米摊铺机一台、9米伸缩摊铺机一台。13吨双钢轮压路机三台、26吨以上的胶轮压路机一台),同步碎石分层车一台,沥青洒布车一台。
2、摊铺压实温度要求:中低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55度,初压温度不低于15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25度,终压温度不低于115度;SMA面层摊铺温度不低于175度,面层初压温度不低于165度,复压温度不低于140度。
第五条、透层、粘层材料施工要求
1、透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高于0.7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2、两层粘层使用SBS改性乳化沥青,浓度达到50%以上的沥青含量、每层0.4千克/平方米的洒布量。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施工设备进场三天内付5万元,沥青砼施工完成后七天内付至80%,余款在沥青路面施工验收后一月内付清,否则余款按一分月息支付。
(2)施工过程中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作为本项目经办人,全权代表乙方再本项目的一切事务。
(3)所有的款项都直接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账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
1、沥青砼材料及路面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业主要求。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业主要求提供优质沥青混凝土,甲方、业主、监理、质监部门有权对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整改中,发生的费用问题乙方承担。
3、乙方同时向业主和甲方作出以下六项承诺
(1)具有2套自有的摊铺沥青路面的成套施工设备;<十二米和九米>
(2)具备冬季低温施工的温拌技术的成功经验和成套设备;
(3)我公司所摊铺的沥青砼路面从AC-25地面层开始能层层将水封住;
(4)我公司料场符合甲方施工现场要求,将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5)开工前,将摊铺顺序及数量交项目部。
(6)由于沥青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停工四小时,由甲方按违约处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废料,乙方全额负责。
4、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完工验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组织摊铺,提前三天以上通知。
2、如甲方准备不充分,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窝工,甲方支付设备台班费的30%补偿给乙方;人员和其他费用,乙方自费。
3、甲方通知乙方后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施工,视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1万元/天;合同期内完成,违约金退回。
4、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可将工程余款委托业主支付。
第九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有效工期 天,最终以满足甲方和业主进度计划要求为总原则。
第十条、工程保修事项:
1、因乙方施工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甲方现场负责人指出,乙方立即予以修复,直到合格为准,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质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小时,保质期内属于乙方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本合同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补充协议和施工技术指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样适用于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依法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沥青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 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委托乙方施工作业,双方经现场踏看并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预计新铺筑路面积约 ㎡,最终以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四、本工程计量办法:
1、乙方按甲方要求铺筑的沥青混凝土型号(ac-13型)、厚度(平均厚度7cm)将沥青砼热料搅拌后运输至甲方指定的铺筑地段,同时人工配合摊铺机、压路机铺筑碾压成型;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依据实际铺筑面积共同验收并签认。
2、本工程沥青砼铺筑以㎡为单位作为结算依据。若有异议,应当在完工之时提出,完工之时未提出的,即视为认可。
五、工程单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细目编号 单位 单价(单位)
ac-13 ㎡
备注:以上单价不含税。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预付 万元工程材料款,工程路面铺筑完甲乙双方签证验收后在办理施工决算资料、竣工资料给甲方后,甲方在30日内支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5%在壹年的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部支付给乙方。
八、工期:根据甲方基层完成情况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着手准备,5个工作日内进场,并根据气候及基层情况实施铺筑,确保工期。
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乙方现场施工需求,乙方负责组织前场临工和铺筑热料辅助工人,安全执勤人员,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施工中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原基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在铺筑中如果发现路面基层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现场处理。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质量满足建设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关于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有关要求,路面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缺陷修复责任期为壹年。在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如沥青砼质量或施工质量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因路基或路面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强度不符合要求、排水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路面损坏,不属于乙方保修范畴。
3、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是人为的破坏行为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不属于乙方的保修范畴。
4、保修期内,已完成路面沥青砼铺筑地段,乙方每月巡查回访一次,发现有问题或出现病害,及时会同甲方商量,属乙方沥青混凝土自身质量或铺筑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完善;若由于加宽部分路基或基层质量造成的病害,或人为因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破坏,则不属于乙方质量修复范围。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和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以及由于甲方的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铺筑沥青混凝土,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十二、免责条款: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代理人签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该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四、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由开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沥青合同 篇3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XX年9月26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指标,以克炼厂家合格证指标为准(gb/t15180-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需方指定苏米图境内拌合站,指定后不得随意改
变,如有变动请在装车告知供方。沥青到达指定拌合站后需方及时组织人员卸货,所需费用由需方负责。
四、验收标准:沥青到达指定地点24小时内对沥青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如出现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有资格的技术部门进行检测。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六、违约责任:双方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如合同订立后其中一方未能全部或部
分履行合同,则违约方向对方偿付为履行部分所值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
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货物到达指定卸货地点,供方不负责一切费用(包括装卸
费、过磅费等)。
供方
需方
地址:
供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需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