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书 > 买卖合同 >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推荐八篇】正文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推荐八篇】》

时间: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精选8篇)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方木用于ΧΧΧΧ工程项目部建设事宜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以上单价含税票及运输费在内。

乙方提供的方木应符合以下标准:

1、质量标准:货到工地方木规格为0.0450.0654/3.负误差控制在2mm以内,长度不短于2.95米或3.95米。方木必须无弯曲,精方达90%以上。方木规格按0.060.084/3结算。

2、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进行免费调换。

3、材料的种类(指定铁杉)、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行运出现场,并承担费用。如乙方在货物内用断料及短料充数,发现一次按十倍扣除方量。

4、乙方供应的方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或另行指定的地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及库管对方木的数量、规格、外观 、材质质量按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乙方第一次送货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为止。

三、供货及验收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方木,供应楼号;甲方承接的中华世纪城工程。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承建的建设工程工地,或由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送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交货日期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甲方提供需求计划,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三天内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乙方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安排塔吊和工人卸货及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2、乙方送货途中发生方木的损毁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3、乙方供应方木数量、外观、材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人员及库管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4、供货的数量、规格应由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单或电话信息为准,甲方指定收货人姓名: ( 身份证号 )、姓名: ( 身份证号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三人验收;并在乙方发货、销售单上由甲方指定收货人三人同时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资料章生效,其他人员收货签字无效(如签收人员有变化,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作为结算凭证。

四、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货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个月首付到场材料货款的70%,剩余的30%在第9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将本次付款金额的税票送财务后在付款。

五、材料进场约定

乙方在每次发货前,必须将发货清单及货物到达项目部时间及签收单电话至甲方办公室,甲方将随时抽查货物质量、数量,如乙方未将发货清单及货物到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查,对检验不符合第一款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将此货款必须汇到乙方单位指定账户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树种、质量、数量的方木。如乙方提供的方木质量有瑕疵,数量减少,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3)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利停止供货。

八、争议的解决

凡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九、合同效率及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失效,乙方应 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分,乙方壹份,同具有法律效应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与本合同同时有效。

(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往来账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 篇2

甲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建设,现需向乙方购买木方,为规范木方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1、 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采购量为准。

2、上表中的“综合单价”为甲乙双方的最终结算单价,指物资运到甲方指定工地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运输费、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第二条 供货时间

合同履行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每次进货甲方需提前一周下达送货通知给乙方)。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2、木方实际尺寸9.5cm9.5cm*4m或14.5cm14.5cm*4(6)m以上,锯损小于-0.5cm,木方材质仅限于花旗松一个树种,木方几何尺寸方正,不得有缺陷(即豁皮)。

第四条 运输、交货地点和保险

1、交货地点: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市内)。

2、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运输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3、卸货及费用承担:卸车由甲方负责,卸车费及吊车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4、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送货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和计量

1、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卸车及签收。

2、货物进场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专职人员验收(验收人员确定后甲方将正式员工姓名和收料员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验收单据经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但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见附件3)。

3、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第六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结算凭证:乙方凭以下凭证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发票及收款收据;

(2)甲方有效签收人签收的结算单据。

2、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0日为结算截止日,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月度;

(2)乙方须在结算截止日三日内与甲方核对结算单据,结算单据核对无误后,甲方有权全部收回,乙方保存复印件;双方如有一方特殊情况,未能在三日内核对的,双方都要提前向对方说明原因,并另协商时间核对;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划 ☑转账 ;

4、甲方在每月结算财务列账后,于每次对账的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货款的80%左右,剩余20%左右货款,甲方视财务状况支付,但甲方必须最迟于工程竣工时,付清乙方所有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需求计划或送货通知。

(2)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各种票据的验证、办理结算、支付货款。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乙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给予7个工作日延缓期限,届时若仍不能支付,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九条的约定终止合同和根据合同条款第十一条的约定解决争议。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两日的赔偿费按迟交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九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货物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第八条 转让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供货商。

第九条 终止合同

1、出现以下情况,合同终止:

(1)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2)甲方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3)甲方发生违约行为,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2、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甲、乙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应到甲方营业执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2、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乙方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4、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5、本合同中,除指定需手写部分外,其他手写涂改、增删内容一律无效。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均须加盖骑缝章,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结合甲方的工程需要,甲方施工工程中的 方木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订购方木规格、数量、价格

四 验收标准:乙方供应方木实际是4.5*7.5*4,但必须按6*9*4标准来验 收 。数量以甲乙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量为准。

五 付款方式:甲方先向乙方支付 万元的货款。其余工程款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逾期支付方木款,如逾期未支付,每日按逾期支付货款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使用完 m³方木时,必须向乙方支付 m³方木货款;超出使用部分按合同单价计算货款。

七 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建筑用模板、木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约定模板木方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模板质量:松树模板实际厚度不得低以14.5mm厚。可保证周转8次以上,松树木模板为清水优质模板,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加工模板。

三、木方质量:木方实际尺寸4.8mmx8.8mm以上。几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皮、弯曲、裂痕、裂口等)的木方不得超过本采购总量的5%。

四、交(提)货地点:一期工程工地。

五、运输、装卸费用承担: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甲方要求放到指定的地方,并负责货物的装卸人工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乙方指定工地经双方点数验收合格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违约责任: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要求供货质量、数量所本合同要求不相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影响甲方施工质量、进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引起的各种经济责任,并有权更换供货单位,如甲方不按合同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 篇5

采购商: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工程所需的木方购销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第二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

第三条 货物质量标准

3.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3.3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要求执行。

3.4双方约定的技术文件如下:

以上技术参数及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签定合同后乙方按甲方要求

3.5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6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合同要求的尺寸,所供木方其断面尺寸误差允许±2mm,长度偏差允许±5cm ,无腐朽、无扭曲、无开裂、无大豁皮;若达不到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四条 交货地点、日期、方式及验收方法

4.1交货地点: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输码堆至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

4.2交货日期及方式: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 3 日通知(包括邮件、传真、电话)乙方所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乙方根据甲方的供货计划表要求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

4.3 货物检验、验收

4.3.1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乙方、甲方劳务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后移交甲方,并附随货物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一份,文字需为中文。通过上述验收,甲方指定人员开具验收计量小票,甲方指定人员(两人)签字有效,作为日后办理货款结算的凭证,发生连续供货时,乙方持当月计量小票在当月20日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结算。

4.3.2 货物检验需送样检测的,乙方负责送样检测,检测合格报告出具之日为验收合格时间。

4.3.3乙方所供货物存在内在质量不明或暂时难以发现质量缺陷时,即使各方签字也不表示验收合格,即乙方还应承担内在质量缺陷造成的各种损失。

4.3.4 验收具体方法: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经甲方物资人员、劳务材料员,乙方共同点数、检尺验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实际方量按4cm*8cm*3m乘以实际根数进行折算。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了乙方将合同约定货物送货到合同交货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期间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发生调整。 供货数量以实际收货验收单为准,验收单无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无效。 合同总价暂定: 元

5.2本合同价款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协商选择以下内容):

√产品价款;□√包装费;□√材料运输费;□√装车费;□√检测费;□√税金;□ √货物运抵交货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合同执行期间的市场风险费用。 

第六条 货款结算

6.1 结算方式:双方验收交接货物后由双方代理人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书必须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代理人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6.2 结算时间

6.2.1 分期交货的,乙方持当月验收小票在当月20日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结算。按甲方需求,全部供货完毕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

6.3付款前,乙方须出具等额合法税务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法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乙方应提供全额发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7.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付款:

①地下车库封顶且地上全部主体5层完工后1个月内,

②第一次付款后,每两个月一付款,支付双方已确认额

③余款在主体全部封顶后半年内付清。

④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或转账;如为银行承兑,

7.2乙方收款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付款。

7.3 甲方可选择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的方式支付货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及时向乙方发出货物进场的日期及其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供货通知,以便乙方安排供货。

8.2及时对进场货物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数量差异、质量缺陷及破损等情况通知乙方。

8.3有权要求乙方将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及时清退出场并予以更换。

8.4 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货款结算、支付。

8.5 甲方因工程停工可以要求乙方延期供货,延期时间不超过 6 个月,逾期,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延期期间合同价款不变,合同终止后,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付款;如果甲方和

工程业主解除合同,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30日内双方办理结算付款。甲方应在工程停工或和业主解除合同时通知乙方。通用产品在不影响乙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可收回,其中间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定做产品双方协商处理。因以上情况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6甲方代理人: ,货物验收、货款结算必须经甲方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通知的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提供合格产品。提前或延期交货均视为乙方违约。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货物进场,延期交货,乙方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9.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各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产品经过正确安装、维护保养,在产品寿命期内一切性能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范标准。在规定的使用期内,乙方应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9.3提供的产品有包装要求的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并随产品出具相应的有效合格证明资料。若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及时清出施工现场,并及时予以更换。

9.4 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保证没有权利瑕疵,保证甲方工程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5 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卸货、安装,需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及安全

9.6在质保期内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义务如数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9.7 乙方代理人: ,货物交验、货款结算、收款手续必须经乙方代理人签字确认。

9.8根据国家政策“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单价按本协议约定不作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付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提供货物经更换后仍不合格,则视为乙方无合同履约能力,甲方有权另选供应商供货。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5 %承担违约金。

10.2乙方交货日期延误,包括质量不合格重新调换所致的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货货物总额的 1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承担未交付货物价款 5 %的违约金。

10.3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日期和质量供货,造成业主向甲方进行索赔,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批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1.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日期可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款不因此而改变。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后14天内出具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1.4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提出不能履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要求,经对方确认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生效。

13.2货款结算并支付,除有关质保条款继续有效外,本合同其它条款即行终止;质保期满、质保金支付完毕,本合同全部条款终止。

13.3本合同 伍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地为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 篇6

甲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建设,现需向乙方购买木方,为规范木方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1、 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采购量为准。

2、上表中的“综合单价”为甲乙双方的最终结算单价,指物资运到甲方指定工地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运输费、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第二条 供货时间

合同履行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每次进货甲方需提前一周下达送货通知给乙方)。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2、木方实际尺寸9.5cm9.5cm*4m或14.5cm14.5cm*4(6)m以上,锯损小于-0.5cm,木方材质仅限于花旗松一个树种,木方几何尺寸方正,不得有缺陷(即豁皮)。

第四条 运输、交货地点和保险

1、交货地点: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市内)。

2、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运输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3、卸货及费用承担:卸车由甲方负责,卸车费及吊车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4、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送货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卸车过程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和计量

1、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卸车及签收。

2、货物进场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专职人员验收(验收人员确定后甲方将正式员工姓名和收料员委托书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验收单据经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但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见附件3)。

3、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第六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结算凭证:乙方凭以下凭证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发票及收款收据;

(2)甲方有效签收人签收的结算单据。

2、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0日为结算截止日,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月度;

(2)乙方须在结算截止日三日内与甲方核对结算单据,结算单据核对无误后,甲方有权全部收回,乙方保存复印件;双方如有一方特殊情况,未能在三日内核对的,双方都要提前向对方说明原因,并另协商时间核对;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划 ☑转账 ;

4、甲方在每月结算财务列账后,于每次对账的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货款的80%左右,剩余20%左右货款,甲方视财务状况支付,但甲方必须最迟于工程竣工时,付清乙方所有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需求计划或送货通知。

(2)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各种票据的验证、办理结算、支付货款。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乙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给予7个工作日延缓期限,届时若仍不能支付,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九条的约定终止合同和根据合同条款第十一条的约定解决争议。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两日的赔偿费按迟交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九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货物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货物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第八条 转让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供货商。

第九条 终止合同

1、出现以下情况,合同终止:

(1)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2)甲方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3)甲方发生违约行为,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2、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甲、乙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应到甲方营业执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2、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乙方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4、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5、本合同中,除指定需手写部分外,其他手写涂改、增删内容一律无效。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均须加盖骑缝章,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 篇7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方木用于大众汽车变电站工程建设事宜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以上单价含税票及运输费在内。

乙方提供的方木应符合以下标准:

1、质量标准:到工地的方木必须无弯曲,精方达90%以上。方木规格按要求规格结算。

2、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质量问题,进行免费调换。

3、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行运出现场,并承担费用。如乙方在货物内用断料及短料充数,发现一次按十倍扣除方量。

4、乙方供应的方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或另行指定的地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及库管对方木的数量、规格、外观 、材质质量按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乙方第一次送货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为止。

三、供货及验收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承建的建设工程工地,或由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送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交货日期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甲方提供需求计划,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三天内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乙方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安排吊车和工人卸货及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2、乙方送货途中发生方木的损毁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3、乙方供应方木数量、外观、材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人员及库管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4、供货的数量、规格应由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单或电话信息为准,甲方指定收货人姓名: ( 身份证号 )验收;并在乙方发货、销售单上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章生效,其他人员收货签字无效(如签收人员有变化,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作为结算凭证。

四、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货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首付到场材料货款的70%,剩余的30%在第2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将本次付款金额的税票送财务后再付款。

五、材料进场约定

乙方在每次发货前,必须将发货清单及货物到达项目部时间及签收单电话至甲方办公室,甲方将随时抽查货物质量、数量,如乙方未将发货清单及货物到达时间签收单电话至办公室,甲方对该批货物不予认可,如发现乙方供货质量、材质、数量有问题的,而引起甲方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查,对检验不符合第一款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将以现金支票的形式结算给乙方单位。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树种、质量、数量的方木。如乙方提供的方木质量有瑕疵,数量减少,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3)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利停止供货。

八、争议的解决

凡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九、合同效率及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失效,乙方应 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同具有法律效应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与本合同同时有效。

(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往来账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建筑木方采购合同 篇8

采购商: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工程所需的木方购销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第二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

第三条 货物质量标准

3.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3.3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要求执行。

3.4双方约定的技术文件如下:

3.5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6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合同要求的尺寸,所供木方其断面尺寸误差允许±2mm,长度偏差允许±5cm ,无腐朽、无扭曲、无开裂、无大豁皮;若达不到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四条 交货地点、日期、方式及验收方法

4.1交货地点: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输码堆至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

4.2交货日期及方式: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 3 日通知(包括邮件、传真、电话)乙方所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乙方根据甲方的供货计划表要求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

4.3 货物检验、验收

4.3.1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乙方、甲方劳务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后移交甲方,并附随货物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一份,文字需为中文。通过上述验收,甲方指定人员开具验收计量小票,甲方指定人员(两人)签字有效,作为日后办理货款结算的凭证,发生连续供货时,乙方持当月计量小票在当月20日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结算。

4.3.2 货物检验需送样检测的,乙方负责送样检测,检测合格报告出具

4.3.3乙方所供货物存在内在质量不明或暂时难以发现质量缺陷时,即使各方签字也不表示验收合格,即乙方还应承担内在质量缺陷造成的各种损失。

4.3.4 验收具体方法: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经甲方物资人员、劳务材料员,乙方共同点数、检尺验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实际方量按4cm*8cm*3m乘以实际根数进行折算。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了乙方将合同约定货物送货到合同交货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期间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发生调整。 供货数量以实际收货验收单为准,验收单无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无效。 合同总价暂定: 元

5.2本合同价款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协商选择以下内容):

√产品价款;□√包装费;□√材料运输费;□√装车费;□√检测费;□√税金;□ √货物运抵交货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合同执行期间的市场风险费用。 □

第六条 货款结算

6.1 结算方式:双方验收交接货物后由双方代理人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书必须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代理人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6.2 结算时间

6.2.1 分期交货的,乙方持当月验收小票在当月20日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结算。按甲方需求,全部供货完毕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

6.3付款前,乙方须出具等额合法税务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法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乙方应提供全额发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7.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付款:

①地下车库封顶且地上全部主体5层完工后1个月内,

②第一次付款后,每两个月一付款,支付双方已确认额

③余款在主体全部封顶后半年内付清。

④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或转账;如为银行承兑,

7.2乙方收款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付款。

7.3 甲方可选择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的方式支付货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及时向乙方发出货物进场的日期及其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供货通知,以便乙方安排供货。

8.2及时对进场货物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数量差异、质量缺陷及破损等情况通知乙方。

8.3有权要求乙方将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及时清退出场并予以更换。

8.4 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货款结算、支付。

8.5 甲方因工程停工可以要求乙方延期供货,延期时间不超过 6 个月,逾期,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延期期间合同价款不变,合同终止后,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付款;如果甲方和

8.6甲方代理人: ,货物验收、货款结算必须经甲方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通知的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提供合格产品。提前或延期交货均视为乙方违约。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货物进场,延期交货,乙方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9.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各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产品经过正确安装、维护保养,在产品寿命期内一切性能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范标准。在规定的使用期内,乙方应对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9.3提供的产品有包装要求的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并随产品出具相应的有效合格证明资料。若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及时清出施工现场,并及时予以更换。

9.4 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保证没有权利瑕疵,保证甲方工程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5 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卸货、安装,需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及安全

9.6在质保期内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义务如数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9.7 乙方代理人: ,货物交验、货款结算、收款手续必须经乙方代理人签字确认。

9.8根据国家政策“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单价按本协议约定不作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付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所有费用。乙方提供货物经更换后仍不合格,则视为乙方无合同履约能力,甲方有权另选供应商供货。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5 %承担违约金。

10.2乙方交货日期延误,包括质量不合格重新调换所致的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货货物总额的 1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承担未交付货物价款 5 %的违约金。

10.3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日期和质量供货,造成业主向甲方进行索赔,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批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

乙方未及时将不合格产品运离现场的,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1.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日期可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款不因此而改变。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后14天内出具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1.4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提出不能履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要求,经对方确认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生效。

13.2货款结算并支付,除有关质保条款继续有效外,本合同其它条款即行终止;质保期满、质保金支付完毕,本合同全部条款终止。

13.3本合同 伍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地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