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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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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通用33篇)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昨天,我读了曹禺的名作《雷雨》。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一个剧本。记得我原来看过《白毛女》的片断,那时我只是觉得剧本很难理解,看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用心去读,剧本这种题材也是很吸引人的。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

培根曾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是个小书迷,书就是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朋友。我曾经读过许多书,架子里堆满了数不清的书。在众多的书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那本文章优雅的实用文摘。

每当书发下来,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书,因为里面的文章不仅优美,而且还有许多真清故事、益智故事,而且每篇文章都有着深刻的含义。其中,我最喜欢碱王国大*。在这篇文章中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酸和碱混合在一起,酸中的离子就会与碱中的离子产生反应,双方的特征会互相抵消,这就是中合反应的原理,中合反应可以用来治疗某种动物的刺伤。如果你被黄蜂蜇了,可以用柠檬汁或醋来中合。如果是被蜜蜂或蚂蚁蜇了可以用碳酸痉纳来中合。怎么样?书是不是对我们很有利呢?

书不仅给了我许多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从适当转一下弯中,我懂得了理想的实现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情况下,适时转一下弯,说不定“柳暗花明又一村”。从乐观者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痛苦往往不请自来,快乐则需要你用心去发现。只要你愿意,有时,仅需要你转换一个想法,你就会在生活中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快乐。

朋友,读书吧,书给了我们知识,让我们一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吧。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

在网上购买龙应台《亲爱的安德烈》的时候,是因为看了她的《孩子你慢慢的来》被里面女性对孩子细腻的情感所吸引,想这本书应该是一本母亲与儿子沟通的或者如教育儿子的亲子书。

用了几个晚上,陆续的把这些书信读完,才感到这并不单纯是一个母子沟通的书信。里面更多的,也就是她更有意义的地方,是思考。无论是教授的母亲和十七八岁学生的儿子。他们能就很多课题,来互相交流彼此的看法。而且,很多问题。例如对于民主、对于贫富差距、对于政治思想、对品味或者生命等方面的对话和思考。我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不曾想象过的。我现在还记得,1997年-----去世的时候,我在高中,电视媒体上在报道这位伟人的功绩。学校将了半旗,并举行了追掉会。全校的同学们,初中的和高中的一起,排队到学校礼堂里,穿着深色(蓝或者黑)的衣服,带着统一配发的百花,表情凝重的去参加追掉会。

在参加的过程中,电视直播着--的讲话,并且在-讲话过程中流泪的时候,我也感到,我们失去了一个伟大的领导人,也不由自主的流泪。但看到周围的同学。很多都是茫然的再走形式,或者压根没有思考这个问题。对于政治,我们的课本虽然学了。但对他真正的理解确是非常的浅薄,学校这生活的周围,也没有人真正对这些关心过,或者给过你更好的分析。所以,觉得安德烈在这个年龄有这么多自己的看法,并那么幸运可以与他的母亲进行这类问题的探讨和沟通。

第二次是在1999年,南斯拉夫轰炸大使馆的时候,大学进行了聚会游行。我没有去参加。理由有两个,第一是开会第一课我们的教导主任给我们将过,89年的动乱,大学生被利用。要看清情况。学生运动的背后都会有政治势力,所以,学生在没有弄清真正形势的时候,不要去充当炮灰。这句话至今记忆深刻,理由二,我确实感觉自己对于政治有种天生的弱智和抵制。觉得是那好像是一个我无法进入的世界,我也无法那个领域去展现我的爱国激情。所以我才不会去参加。

我处于安德烈的时代与龙应台老师的时代中间。是个七十年代的人。我对于童年的记忆,平淡、资源的田野画面。我的童年在农村,父亲是普通的教师,母亲是有着高中学历的普通农家妇女。在八岁的时候,父亲将我和弟弟及母亲一家从农村带出来。到了镇上上,然后,在到县城里。在大学之前,虽然也搬过几次家。但并不是那么频繁,对我的影响也不是很大。八岁之前在农村,8岁那年从农村搬到镇里,第一次搬家,一住8年,中间换了几次房子,都是单位分的。但没有换单位,一直过了8年,8年后16到了县城,住了两年学校家属院,93年在县城买了文教局给老师的房子。但年花了3万元。一直到今天。现在回想起来。当初家里没有搬家或者频繁调动工作,是否也是出于对我和弟弟的考虑。我从镇到县城正好是要升高中。但弟弟那时在上小学。大概他体会了一下从落后的地方到现场后的感觉。

我的自我觉醒时在高中,比安德烈和菲利普都要晚的,他们15岁孩子的对话,独立的意识,思考的问题,很多是我到大学都没思考过的。当年我在16岁的时候,也是忽然间认识到自己的父母也是非常普通的人,不只是父母,也包括周围一起生活的老师,也是非常普通平庸的人。他们并不像以往心目中想象的那么高大。他们的思想也未必正确,甚至有些地方也没有见解。我很庆幸在那个时候获得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有了判断力和分析能力,只有具备了这些,才能够去思考。但思考问题的领域,仍是比较有限,更多停留在友情、爱、人生等上面。对于社会问题、文化问题、道德问题等的思考是茫然的,是自己溜进去了。但没有目的,也没有受到任何指引的溜达了一圈。懵懵懂懂的。所以说。母亲是能够深深影响孩子的。虽然不一定使他变得特别优秀或者和自已一样,但会引导他的思维方式。

我的孩子现在3岁7个月。未来的日子,也会成长成一个个性十足的英俊少年、成人。信里有些情况我感觉也是将来我和孩子相处会遇到的。里面有一个母亲深深的爱,说的非常好。母亲对儿子的爱,是背后的。看着他,离你越来越远。我儿子对我的独立宣言会在什么时候,有时我也会想,未来在我儿子的眼中。我又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母亲呢?或者会留下什么给我的儿子。会使他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更加明澈、快乐、坚强。

这是本值得保留的书。里面有很多智慧的话语,思维延展的过程,也有深厚的母爱,并告诉你,该如何去爱,去沟通。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4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5

幻想是理想的翅膀;幻想是未来的憧憬;幻想是追求美的真率。幻想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珍宝。少了它,平庸的生活会变得更加贫乏;少了它,我们的灵魂就不会完整,成为人生的遗憾。而《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却充满了幻想的细胞,她的生活生机勃勃、丰富多彩。幻想,从她的成长路上划过一条美丽的弧线,直至划上一个美满的句号。

一位满脸雀斑、长着红头发的女孩——安妮,就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绿山墙一般,给原本闭塞的绿山墙带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就像一条条悠扬的五线谱,给绿山墙谱上了一曲优美的歌。她虽然从小丧失父母,经历种.种磨难,却生性乐观积极,富有多姿多彩的想象力。她的善良与真率,博得了朋友真挚的友爱;她的聪明与勤奋,凭着自己的坚持不懈,顺利考上了女王学院;她的努力搏斗,赢得了奖学金。但她因为不忍离开绿山墙,不忍离弃孤零零的玛里拉,她放弃了奖学金,回到了阿丰利,一边照顾生病的玛丽拉,一边教书,一边还要自学大学的科目。但她毫不觉得累倦,因为她觉得拥有幻想,就能消除一切劳倦。

从看完《绿山墙的安妮》的最后一行字后,“安妮”这个熟悉的名字便成为我心中一处永恒的美。她不但善良、乐观、勤奋,更重要的是她那丰富的幻想。的确,生活中只要有幻想出现,希望的钟声才会萦绕于耳。比如,一处美景,有的人只是偶然路过形赏一下而已,但有的人却会幻想这处美景曾住着一位迷人的花仙子,从万紫千红的花丛中飞来飞去,闪动着那双彩色的双翅;从青翠欲滴的树叶上滑落于地,与昆虫进行有趣的把玩……试想一下,哪种人的生活会有趣一些,哪种人的生活会美好一些呢?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果后一个人没有丰富的幻想能力,他的生活还会那么有趣美好吗?

其实,幻想能使生活变得有趣美好;幻想能让美更加完美;幻想就是生命中的乐趣!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6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7

蒲松龄历尽沧桑,阅遍人间百态;他虽身处蜗居却心系天下、愤世嫉俗,挥其生花之笔,终成一部沉甸甸的《聊斋志异》。

郭沫若先生一幅“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的名联,评价蒲松龄和《聊斋志异》,可谓恰到好处。但是,蒲松龄决不是一位板着脸、瞪着眼的老夫子;相反,他是一位在觥筹交错时出口成文、颇善雅谑的才子,也是一个在柳荫下为远道而来的你端上一壶好茶的老头儿,更是一位饱读诗书下笔如有神的智者。所谓文如其人,也正因为如此,《聊斋志异》没有成为千篇一律、浅薄无比的讽刺小说,也没有成为“为志而志”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自有其独到之处:思想性有之,艺术性自不必待言。

蒲先生生活在康熙年间的山东淄川蒲家庄;那时侯,“西学东渐”刚刚开始,或是还未开始。相信,达尔文的遗传进化话思想不会“渐”到蒲先生的耳朵里。但是,“龙生龙,凤生凤”这种朴素的遗传观念,蒲先生应该是知道的。在他的作品中,他多处用“遗传学”的规律来借写子女而实写其父母,写得却也精致可人,令人不免会意一笑。今撷其几篇,妄加评说,以博众一乐。

《婴宁》的主人公最大的特点恐怕就是她的爱笑了:“年已十六,呆痴裁如婴儿。”蒲先生在这一点的刻画上可没少花气力。本来吧,写到婴宁夫妇安居乐业也就足矣,最后又神来一笔:“女逾年生一子,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儿子将母亲的特点继承下来,言子犹在言母,实在妙甚!

《娇娜》一篇中,孔雪笠之狐妻松娘“举一男,名小宦”,娇娜“掇提而弄,曰:‘姊姊乱吾种矣’”。读至此,大笑——亏作者想得出来!到篇尾,“小宦长成,貌韶秀,有狐意;出游都市,共知为狐儿也。”乍一看,似无多大深意;细一想,俨然是聊斋先生在“都市”中亲眼见过一般!弄得读者半信半疑,又一大妙!

此二篇中皆为母子相似,而《鸦头》篇中的鸦头与其子王孜却迥然不同:鸦头“仪度娴婉,实神仙也”,她受尽了其母的凌楚;而王孜却“孔武有力,喜田猎,不务生产,乐斗好杀”。虽为母子,为何如此之异?想来定是发生了基因变异吧!而且这“变异”程度还非常之大:王孜杀老狐之后,鸦头“命持葬郊野”。而王孜却“剥其皮而藏之”——岂非暴戾之甚?虽则如此,王孜为母报仇,大快人心,使人长舒一口闷气,亦是快哉!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8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甚至带着***去当众羞辱大人。“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国民党了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用自己从旧社会开始,历经大跃进、自然灾害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有作家这样评论道“福贵身上是中国近代所有苦难的集合”。我认为他是亦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9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0

这是一本全球销量超过2千万册的书,它没有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包括它所要阐述的道理也是通顺易懂,它是一本简单的书。然而它风靡全球,据说书中讲的故事曾启发过很多人,甚至改变过很多濒临破产的公司的命运,那它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

《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仅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两个小矮子“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他们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了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故事结束了,四个“人物”相同的开始,不同的结局正是作者所要突显的,而其中道理就是,面对改变,态度将决定事情的发展方向,决定最终的结局。

回到现实,故事里的“奶酪”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而故事里的“迷宫”代表你花时间寻求的东西的所在地,它可以是你效力的机构,你生活的社区,亦或是你生活中的某种人际关系。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因为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奶酪,又常常会对它产生依赖心理;这时如果我们忽然失去它,我们将因此受到极大的伤害。

然而,在当下这个快速、多变和危及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一直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有些人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沉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之中……对新的生活状态无所是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有些人则时刻警惕,他们会有顾虑地启程出发,勇敢地做出改变来适应这种变化;其实大多数人的头脑是复杂的,内心的恐惧、多虑、惊吓会使得自己陷入停滞的境界。

看完这本书,我在想自己更像书中的谁。回想过去面对工作中的变化,面对生活中的变化,唧唧的反应和行动跟自己最接近。我不喜欢像哼哼那样自暴自弃怨天尤人,然而我也无法做到完全地果断从容。唧唧经过自嘲最终做出了面对变化应有的抉择,然后如果它从一开始就选择重新启程,相信它会更早的收获新的奶酪。人生苦短,与其总是徘徊犹豫,痛苦挣扎,不如与变化为友,积极面对它,在变化发生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行动准备和心理准备,用最好的心境去奋斗,去追求自己想拥有的那块奶酪!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1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己。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只有极少部分可以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而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同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同的!而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可以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现在。

不过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现在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接受一次洗礼,人类智慧的洗礼!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2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整本《亲爱的安德烈》,其中《给河马刷牙》《两只老虎跑得慢,跑得慢》这两章令我感触颇深。

也许很多人都觉得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觉得自己普通平庸。可是“你真的平庸吗?”其实要看你站在哪一条跑道上。设想一个跑道上,有人正在跑五千米,有人在拼百米冲刺,也有人在做清晨的散步。那跑五千米的人,看见那跑百米的人会全身紧张、满面通红,心里会‘颤抖’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跑五千米的。那清晨散步遛狗的人,看见那跑五千米的人气呼呼地追过来了,他会因而恐惧,觉得自己要被‘淘汰’了吗?不会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来散步的。

世界上本来就存在着大树和小草,小草就平庸吗?书中举了个提摩的例子:他从18岁开始失业,到41岁还在失业中。那么大了还没有工作,因为没有工作,也就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每个家长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跟他一样。为什么害怕呢?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意义。每天为了钱的数字起伏而紧张,而斗争,不如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与其为了金钱和名声成为工作的俘虏,不如找一份能充分体验生活的工作。

龙应台说过这么一句话:“我要求你用功读书,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很多读者回信说自己就是在被迫谋生,我相信我身边很多成年人也都不得不被迫谋生。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活的自我而有意义呢?

不跟别人比名比利,而是要寻找自己安适之所在,那还谈何“平庸”?“平庸”是跟别人比,我们的终极负责对象是自己,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平庸”与否,不是在于你是否有成就,而是在于你做的是否有意义,是否快乐。这样看来,小草平庸吗?答案肯定是“不!”了。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3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4

《祝福》是一篇让我感受颇多的文章。文中祥林嫂一生命运坎坷,深受封建礼教、迷信思想的毒害和无人性的摧残,四十上下就头发全白,脸无血色,像一具直立的尸体,最终走向生命的毁灭。

就这样一个平凡、朴实的底层劳动妇女,只想平平安安过一辈子,能生存就行,可是她的愿望却得不到满足。造成这种悲剧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封建礼教的毒害虽是一个重要原因,人性的冷漠也不容忽视。这不仅在当时封建社会是这样,如今所处社会也存在这种问题。

一位老人见义勇为抓小偷,周围路人却在旁围观,无人出手相助;公交车上上来了一位头发近乎全白的老者,老人年纪较大腿脚不灵活,行动有点缓慢,公交车司机竟不耐烦地催促老人快点,而车上乘客也都没起身让座;一个学习、生活上遇到挫折,一时想不开想自杀的学生站在高楼顶上,楼下的人不但没劝阻他,让他想开点,反而幸灾乐祸地喊道:“跳呀!快跳,你怎么不跳呢?”……生活中这些情况时有发生,难道我们不该自我反省吗?反省以前当我们遇到类似情况时,我们是否也充当了一个只想看看热闹、不为别人设生出地看想的旁观者的角色。

在这样一个提倡和谐社会的圈子里,人人都要找回自己善良的本性,因为人的本性生来皆是善的,只不过是不小心走错了方向。我们不乞求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事,只本能以一颗善心待人,让困境中的人们看到一缕阳光,感受一丝温暖,找回一点希望。善良的人性像是一朵娇嫩欲滴的玫瑰,只要我们能细心呵护,精心照料,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残败的玫瑰会重新露出它的芬芳!而“祥林嫂”也会永远成为过去,和谐的社会将不会再有如此的悲剧上演!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5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了《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6

《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们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完成一次实现美国梦的奋斗历程和完美道德的精神之旅。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位在许多方面均有建树的通才。他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主动进取、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习,善于独立思考。即使工作忙碌,生活贫苦,他仍然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买书和看书。他可以为了省钱买书而不吃荤食,他可以为了早日归坏所借书籍而挑灯夜读,他在艰苦的学徒生活中仍然挤出闲暇时间努力读书,学习知识。他对于阅读到的知识或者意见能够独立思考分析,批判的吸收学习,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更加让我坚信书是无价之宝,是最大的快乐。

富兰克林还是一位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他从10岁起辍学,12岁便开始从事印刷业工作,一直勤恳工作,成为技术高超的印刷工人,并于1726年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这使我们年轻人早日意识到潜心事业、节俭生活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做到这些,尽管难以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读到此处时,我不禁为这位世界伟人给自己提出的高要求而惊叹。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都能称之为“圣人”了。虽然不可能十全十美,但只有努力做了,才有做好的希望。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学习富兰克林,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养成良好习惯后再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大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无穷无尽的诱惑,在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它美德就容易多了。

富兰克林喜欢交朋友,他谦虚谨慎,勤恳真诚的品格让他非常受人欢迎。他经常和朋友参加读书、写诗及辩论的活动,慢慢的他自己组织起各种读书及讨论社会问题的活动,体现了较强的社交能力。他与许多朋友都保持了终身联系,这点让我十分钦佩。交一个朋友容易,但经营一份友谊却很难,唯有真心待人才能得到他人真心回报。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7

“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彷佛可以不必了。不,我不要掉进这个陷阱。我失去了小男孩安安没有关系,但是我可以认识成熟的安德烈。我要认识这个人。我要认识这个十八岁的人。”──MM

“你为什么不试试看进入我的现代、我的网络、我的世界呢?你为什么不花点时间,好好思考‘打扮’这件事,买点贵的、好的衣服来穿?你为什么不偶尔去个你从来不会去的酒吧,去听听你从来没听过的音乐?难道你已经老到不能再接受新的东西?还是说,你已经定型,而更糟的是,你自己都不知道你已经定型得不能动弹?”──安德烈

这部由36封家书构成的书,不仅横跨了新与旧,左派与右派,流行文化与人文关怀,更横跨了母与子的世代价值观,集结成这一本精彩的散文集。其实在我们身边,包括我在内,有多少人和自己的父母交流甚少,缺乏适当的形式和机会,以至于两代之间形成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会发现,自己越长大越孤单,渐渐的不愿意和父母分享更多的东西,反而身边的朋友或许比父母更加的了解自己。我们不断的接触更新的事物,渐渐的从父母的世界中远去,偶尔的电话也是例行公事一般的枯燥无味。我们都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但是却没有人愿意或者留心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些。我想,我们的父母养我们长大成人,绝对不想看到的是这样的一种结局。看了《亲爱的安德烈》这不书之后,我发现,作为子女,我们是多么的不了解自己的父母。他们渴望了解我们的世界,于是心思急切,于是这样的感觉让我们厌烦。于是我们就会不自觉的离他们更远。但是,我想,父母所作的一切都是源自于内心深处爱的喷泉。是爱,让他们管我们管的太严;也是爱,让他们在日益长大的、独立的子女面前手足无措。所以,无论外在的表现如何,内在的实质都是爱。

文中的龙应台理智、开明,安德烈年轻、奔放,有自己的主见和生活。母亲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睿智引导和感化儿子;儿子用自己的潮流、活力来感染母亲,开阔她的视野。两代人的不同的人生经历相互碰撞,于是母亲认识了这个18岁的年轻人,儿子也走进了大自己30岁的妈妈的世界。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影响,相互激励。这是一种和谐的母子关系,也是母子双方作出的努力。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8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但却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茶馆几乎浓缩了整个社会的各种形态,并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同步地演出着一幕幕的人间活剧。

这出三幕话剧中,共有70多个人物,其中50个是有姓名或绰号的,这些人物的身份差异大,有曾经做过国会议员的,有宪兵司令部里的处长,有清朝遗老,有地方恶势力的头头,也有说评书的艺人、看相算命及农民乡妇等等,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层次。

《茶馆》的创作意图是十分清楚的,它通过“裕泰”的茶馆陈设由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开始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出现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压抑的气氛。第二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暗示着茶馆在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张越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了第三幕,不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表明了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显然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

老舍以茶馆为载体,以小见大,反映社会的变革,是“吃茶”使各种人物、各个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活动聚合在一起,如果没有“吃茶”一事,则茶馆中任何事情都将不复存在。正因为如此,老舍在剧中对北京茶馆文化也花费了不少的笔墨。如早先的茶馆里,除了喝茶,还有点心“烂肉面”可吃,一边喝茶,一边还可以做不少与茶无涉的事情;北京的茶馆也和江南茶馆一样,是个“吃讲茶”的地方;茶馆的老顾客是可以赊帐的,茶客也可以自己带茶叶来居坐;茶馆也是听书的好地方,说书人可以在此谋得一份生活的来源……

这类细节,给《茶馆》所要表现的主题,增添了一种真切的氛围。除了为表现主题服务之外,也展示了中国茶馆文化之一斑。《茶馆》的艺术价值不仅在于通过一个茶馆反映了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变革,同时也在于反映了社会变革对茶馆经济和茶馆文化的影响。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9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么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宵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熟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0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让我深受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主人公王葆在荷塘钓鱼时,意外获得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能变出任何王葆想要的东西也因此,宝葫芦给王葆闯了许多祸。后来,王宝得知真相,宝葫芦变出的东西都是偷来的。从此,王葆毁掉了宝葫芦,和别人说清真相后又开始幸福、踏实的生活。王葆突然醒来。原来这是一场噩梦。

在书中“‘啪!’我对准宝葫芦就是一刀,当时一点也没有考虑,就是那么一刀。我一刀下去,把这个宝葫芦劈成了两半,才觉得有些可怕。”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文中“我一点也没有考虑”说明王葆当时是下定决心要把宝葫芦毁掉。“一刀下去”说明王葆能知错就改了,并且不想让宝葫芦再去伤害别人了,还表现出了王葆很愤怒的心情。

通过这个故事,我联想到了自己身边也有类似的一件事:有一天晚上在做数学作业时,有一道题难住了我,在这时,我多么想有一张答案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啊!当我的书包又变乱的时候,我多么想用魔法把书包变整齐啊!当我每次想出门时,我多么想让携带自动系好啊!但是,当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彻底地改变了我的想法,因为我知道了:在自己的生活中,不要总让别人帮你干这干那,因为只有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生活才会更美妙。因此,我比平时变得更乐观了,更勤劳了,顿感觉生活一切皆美妙。

不劳而获只能带来烦恼和痛苦,投机取巧而不付出自己的努力是不会成功的,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到劳动的果实。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1

你知道宝葫芦吗?宝葫芦是一个想有什么就有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用什么就用什么的宝贝。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王葆的奶奶经常给王葆讲各种各样宝葫芦的故事,于是王葆也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一次,王葆在河边钓鱼的时候,偶然钓到了一个这样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变的东西吃不完也用不完,有了这个宝葫芦王葆学会了偷懒。一次数学考试王葆想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就在王葆交卷的时候,别人的试卷到了王葆的手里。后来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王葆就把宝葫芦扔了,但宝葫芦自己又跑了回来,他又把宝葫芦劈碎,但宝葫芦又自己复原了,又把宝葫芦用火烧,可它竟然不怕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什么东西都是通过劳动获得的,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辛勤的劳动就没有成功的喜悦,我想我们不能像王葆那样异想天开,要做一个脚踏实地,辛勤劳动的人,这样才会收获成功和喜悦。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2

读完《威尼斯的小艇》这篇课文后,我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威尼斯这座水上城市。

这篇课文通过向我们介绍威尼斯小艇的模样,船夫驾驶小艇的高超技术以及小艇在威尼斯的重要性,展示了着名水上城市威尼斯特有的风光。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

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而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今后,我要多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3

曹禺在一九三四年发表四幕剧《雷雨》,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四幕剧《雷雨》在一天的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钟)、两个舞台背景(周家的客厅,鲁家的住房)内集中地表现出两个家庭和它们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罪恶和悲剧。它写的主要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周家,同时又写了直接受到掠夺和侮辱的鲁家。《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剧本的这种强烈的悲剧性不只深刻地暴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和他们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而且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这正是《雷雨》这一名剧深刻的思想意义之所在。剧中的人物不多,但作家对主要人物形象都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富有性格特征的对话,作了深刻的心理描绘,他们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物都显示了他的作为社会人的丰富内容,以各自的遭遇和命运激动着人们的心弦。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都市里,资产阶级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气息,周朴园正是他们中间的代表。他既是尊崇旧道德的资本家,又是在外国留学过的知识分子。对于这个人物隐藏在“仁厚”、“正直”、“有教养”等外衣下的伪善、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以及由此产生的罪恶,作家通过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情节——例如他对侍萍的“忏悔”、对繁漪的专横、处理罢工的手段等等,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鲁贵是一个不识羞耻、趋炎附势的奴才,在他和周朴园这两个人物身上,作家所投射的憎恨是极为鲜明的。性格更为复杂和矛盾的一个人物是繁漪,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特别显示了曹禺优异的艺术才能。繁漪是一个“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聪明、美丽,有追求自由和爱情的要求;但任性而脆弱,热情而孤独,饱受精神折磨,渴望摆脱自己的处境而又只能屈从这样的处境,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家曾说:“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最早想出的,并且也较觉真切的是周繁漪”。作者用力刻划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作家曾说:“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同情象繁漪这样人物的内心苦闷,当然都是应该的,但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在着重控诉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人的摧残和损害的同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缺乏批判,

并且给予了过多的同情。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也是如此,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这个年青人最后的惨死,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同一切美好愿望的对立,同时还暴露了这个封建性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罪恶。

除了精神上、物质上都依附于周家的鲁贵以外,鲁家其余的三个人物都是属于社会下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鲁妈和自己的女儿四凤的几乎相同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在那个社会里这些平凡善良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虽然鲁妈对有钱人怀着仇恨和警惕,但仍旧无法阻止女儿走上她所恐惧的道路。四凤对社会现实是无知的,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繁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鲁大海这个人物虽然写得还不够丰满,但作家对他赋予了很大的热情,这是体现作家社会理想的形象。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由于作家主观上对产生这些悲剧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把悲剧的原因解释为“自然的法则”,认为“宇宙正象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这种思想认识影响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广程度,并且带来一些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弱点。在《雷雨》的“序幕”和“尾声”未删之前,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以性爱与血缘的伦常纠葛来展开戏剧情节的处理,不只有艺术上使人感到塑造的刀痕,甚至如作者所说“有些太象戏了”,而且也反映了当时作家对支配人类悲剧的力量的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但由于遭遇对他所写的生活非常熟悉,爱憎分明,剧中人物的真实刻划,读者或观众仍然可以从中看到这一悲剧的深刻的社会根源。

《雷雨》在有限的演出时间内,成功地概括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前后三十年的腐朽堕落的历史。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4

就在今天我拜读了著名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史蒂芬·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读后我受益匪浅,百感交集……

这本《时间简史》主要讲述了宇宙的历史和将来、时间和时空的本性、黑洞等令人敬畏的主题,霍金用敏锐的直觉和坚定的推理直接挑战了已被广泛认同的传统量子学、大爆炸理论、甚至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探寻时间和空间核心可望而不可及的秘密这一未竟之业中,它将引导世界各地喜欢仰望星空的人探寻宇宙的秘密。

霍金生于1942年,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这部著作,其不屈不挠的精神实在令人敬佩。他承受了我们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和折磨,但他却以他坚强不屈的毅力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我真是无法用语言表述我对他这种精神与毅力的敬佩。

霍金的身残志不残让我到终老都不会忘记!他以他的毅力书写了他生命史上最光辉的一笔!他的精神我将刻骨铭心!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5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6

我来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说他能为王葆带来幸福,可是宝葫芦却一次又一次地闯祸,后来十分庆幸,只是一场梦而已。

宝葫芦他所认为的幸福就是有些人认为的:有吃有玩,还有钞票花。按他的理来说,王葆拥有他以后一定是幸福的但是正义感十足的王葆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时候,他就更讨厌这种所谓的“幸福”了。我认为王葆所谓的幸福是:被大家认可,得到实实在在的荣誉。这种幸福宝葫芦是给不了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王葆,虽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小虚荣,但是他知道了宝葫芦给他的东西所有都是偷来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决定不再要宝葫芦了。我从这看出了他的正义感。而且他和他的朋友们,语言十分质朴,很令人喜欢。

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就是杨栓儿。他是一个坏角色,经常偷盗。可是他看见王葆手里拿着宝葫芦从无人售书店里偷的书的时候,杨栓儿却严厉的说了王葆,虽然不是王葆拿的。从这个角度看,还有点男子气概。

当时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确实想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个梦!?但又不禁让人沉思,开始十分想得到宝葫芦的王葆,最后竟巴不得亲手毀了它。正反衬了不劳而获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取得的。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7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8

时值暑期,正是充电的好时候。上网一查,100本书一字排开,再仔细一看,我的眼球立刻被一本书吸引了,那本书正是《宇宙简史》。茫茫书海独见一书,此书当然不同凡响。自己平时一直喜欢看一些科普类的书,对《时间简史》也早已有所见闻,适逢暑假,又恰见这本仰慕已久的书的姐妹篇,当然立即拍案决定购买此书。这是一本写给普通人的科学巨著,用最简单的语言阐述了最深奥的宇宙原理。在不断汲取着新知识的同时,从书中我也收获了许多其他的东西,这些已超过了知识本身给我带来的启迪。《时间简史》已给我带来了一轮强烈的冲击,而《宇宙简史》把这股冲击延续了下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漫步在知识的世界中。曾几何时,自己对于宇宙充满了无尽的幻想和渴望,想着天上的星星,想着天上的月亮。现在,我依然喜欢眺望星空,看着颗颗流星,看着五彩的星座。从书中,我了解了更多关于黑洞的故事,揭开了反物质神秘的面纱,知道了更多遥远星系的奥秘。从书中,我掌握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让自己与遥远的未知更近了一步。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从中学会了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只是因为如果他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书中,我感悟到的是那颗对科学执着严谨的心,那颗对一切充满好奇的心,那颗刨根问底的心。科学家们的不懈追求,为的是人类科学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对于外太空的探索,从不曾止步。所以读罢此书,我更感受到的即是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

简练的语言,播撒着浩渺的知识;睿智的语言,体现着博大的智慧。这次的阅读,让我长了知识,增了视野,也让我学会了严谨的态度。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无价的至宝,因为他们将成为我得垫脚石,对我以后的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这一点一点的积累,如繁星般,无边无际地闪耀在知识的夜空中,广袤无垠地漫布在思想的宇宙中。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9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寓言故事书,每页都配有彩色的插图。这本书有四个主人公;小矮人“哼哼”“唧唧”和小老鼠“匆匆”“嗅嗅”,他们都住在一个迷宫里。虽然他们很小,可是如果你细看,就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哼哼、唧唧、匆匆、嗅嗅都用各自的办法找到了一个奶酪库;奶酪C站。每天,他们都早早地从家出发,到达奶酪C站。到达奶酪库后,匆匆和嗅嗅就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享用起来奶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如法炮制。也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开始享用美味的奶酪。后来,哼哼和唧唧把家搬到奶酪C站的周围,搞起了社交活动。有时他们和朋友一块吃奶酪,有时他们自己吃奶酪。可他们没有发现;奶酪正在一点点变少。突然有一天,奶酪C站里没有奶酪了。匆匆和嗅嗅立即随机应变,穿上慢跑鞋,出发了。很快,匆匆和嗅嗅就找到了更大的奶酪库;奶酪N站。但是,哼哼和唧唧则在奶酪C站辱骂偷奶酪的贼,因为他们认为;奶酪是在一夜间被偷走的。他们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一直想;“这只是一个噩梦。”“奶酪总会回来的。”这也导致哼哼和唧唧烦恼丛生。有一天,唧唧的眼前突然呈现出一幅画面;他正躺在奶酪堆里吃奶酪。于是,他战胜了心里一次又一次的恐惧,终于跑出了奶酪C站,穿过迷宫,找到了奶酪N站和小老鼠匆匆、嗅嗅。而哼哼则一直站在奶酪C站里怨天尤人。

其实这本书里讲的就是当今复杂的社会。“奶酪库”就是你想要的东西。他可以是汽车、电脑,也可以是房子、家庭。而“迷宫”就是你找到“奶酪库”所花费的经力和时间。这本小小的童话寓言书立刻就把当今复杂的社会简单化了。在这里,我们不仅要向小老鼠“匆匆、嗅嗅”学习,还要向小矮人“唧唧”学习。最后,送给大家几句《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话;

变化总是在发生。

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遇见变化,

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

尽快适应变化,

越早放弃旧的奶酪,

你就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

记住:他们仍会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0

在大人与孩子之间,仿佛有一层无形的薄膜。大人们因为有他们的经验,总想把孩子的一切安排好,让孩子少走弯路,便老是絮絮叨叨地念个不停;而孩子仿佛都是不太领情,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以及对将来的思考,有着一股对新事物的追求,哪听得父母那老旧的“经验”之谈。于是,两代人就被这道膜越隔越远,人们就管它叫“代沟”……

当我在读过著名作家“龙应台”与她儿子“安德烈”共著的《亲爱的安德烈》后,才发现,所谓的“代沟”只是人们不知道怎样沟通而已。

书中的安德烈住在德国,他妈妈则住在香港,两地有着强烈文化差异,他们也坚持进行着书信来往。在他们写的36封家信中,母亲毫不掩饰地给孩子谈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求学,自己曾有过的困惑……而儿子也以极大的热情回应了对长辈的质疑,对自我个性的张扬,对现实生活的无奈与愤怒……

每一封信都充满了他们的真实想法,其中也不乏有些想法的分歧,但这36封信,使他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对方,了解了两代人。最后,成果是显著的,一个54岁的母亲与她21岁的儿子,也能有共同的话语了。

龙应台曾写道,以前,与他儿子通电话时,只能这样:

你好吗?

好啊。

学校如何?

没问题。

……

仿佛与现在有些家庭的情况差不多,两代人之间也没声么话语,问问好,寒寒喧,就如普通人一般。大家都不愿透露自己的想法。但这样下去怎样沟通?有沟通,得先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要是真正沟通起来,当你了解对方的想法后,或许会发现,对方可能与自己的印象判若两人。家长了解自己孩子,孩子也清楚自己的父母,这样才不会有代沟啊!

龙应台在书后写到:

我努力了,他有回报以同样的努力。

我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

他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

那我们呢?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1

今天,我怀着一种伤感,独自在家里读了《头朝下的逃生者》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天早晨,城西老街一幢居民楼起了火,这座房子是砖木结构的,一烧就着,消防队赶来了,但这片老宅子巷子太窄了,消防车和云梯都开不进来。队长只好随手抓过逃出来的居民披在身上的旧毛毯摊开,让手下几个人拉着,让楼上的几个居民往下跳。在自救的过程中:一位孕妇为了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安全,而头朝下跳,结果毯子不堪一击,她的头撞到了地面上,顿时头破血流,孕妇为了不伤到肚子里孩子把死亡留给自己,把生存的希望带给孩子,这可能是天底下的母亲都能做到的事情。想起那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感觉有点惭愧,母亲为了我的安全才会打我,而我却对母亲发脾气,当我自己躲在屋里生气时,却不知道母亲在房间里伤心的哭泣。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孩,母亲为了我们,连生命都可以放弃,而我却不知道如何去报答,去感恩母亲。

在生活中母亲是水,我就是萌芽的小苗,有了水,小苗才会生长,有了水分和阳光小苗才会茁壮,才会长成参天大树。

伟大的母爱,超越了生死界限。母亲就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母亲陪我们度过每一个快乐、伤心、生气、困难的时光。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妈妈老是鼓励我们扬起风帆去战胜困难。

我们要学会感恩母亲,报答母亲。

读书心得500字

在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夏日极光》,它可是一本让我视若珍宝的书。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在公园的草坪上,姐姐炎夏和弟弟凉夏快乐的奔跑着,爸爸、妈妈用温和的目光追逐着他们快乐的脚步。多么美好的一家呀!可是五年后的一天,凉夏静静的坐在轮椅上,姐姐风风火火的跑进病房说:“危险期已经过去。”可是凉夏却冷冷的问她:“姐姐,我是不是也会像爸爸、妈妈那样死去……”“不要再说了!”炎夏捂住了弟弟的嘴。事情是这样的,爸爸、妈妈被卡车撞到之后的几天里,凉夏忽然高烧不退,炎夏把他送进了医院,姐姐在急诊室外焦急的等待着,医生在里面的话炎夏都听到了,这话犹如雪天泡冷水,弟弟竟然得了癌症!很快弟弟的病情恶化了,就在临死前,他对姐姐说:“我想看极光。”姐姐二话没说,以惊人的速度带回了“极光”,可惜的是弟弟已经死去了。炎夏走到了弟弟的遗体旁一边哭泣,一边说:“姐只能为你做这些了,这个,你带到天堂去看吧!”

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终于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了。作为姐姐炎夏在祸不单行的日子里,尽自己的所能关爱着弟弟,根本不顾自己的一切。我想起了自己平时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学校总是为自己想得多,为别人想得少,内心充满了愧疚。今后,我将尽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

读书心得500字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2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但是,在它问世后的岁月里,有些读者一直不断地向霍金教授诉说,在这本书中某些最重要的概念理解起来非常困难

《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对时间则有如下描述,”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时间是一种过于复杂的概念。可以抽象地把它说成是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物质,尽管它无从捕捉,却又确实存在。也可以实化成身边的一切物质,也许你发现不了,但他们确实在被时间改变。明知肯定有东西在周围影响我们的生活,却终究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而时间是自身存在的,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虽然目前没有时光机。

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理论,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就能穿越时空。如果这是真的,有一天有人证实时间是由某种物质发出的话,我们就可以有时光机穿梭将来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联系着时间,当没有了时间,物质是否就失去了它的本质意义呢?也许物质存在于时间之中只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方式,或别的什么为我们制定的。没有时间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连续性的平衡世界,因为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是坐标轴上的弦,失去了其中一根,假设是X轴,那么Y轴也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特定的时间所控制的世界。一切都由永远不停止的却又有着严格规律运作的时间主宰。也许它突然在一瞬间停止,调皮地玩弄我们,而我们却也一无所知,当时间开启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它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与璀璨的宇宙发展史相比,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那就是人类所无法涉及的永恒。

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文中提到宇宙大爆炸发生1秒种后温度降为100亿度,那么爆炸前的温度是多少呢?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相结合后知道宇宙大爆炸前的温度为10的32次方绝对温度。这是经近代高能物理学家所证明的温度。虽然这庞大的数字,特殊的单位我都无法理解,但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发现是一位普通的医生。有一晚,他在家中看星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根据万有引力定律,那么天空的星星应该互相吸引而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人们却没发现星星都聚在一起的现象呢?于是他提出,一定有一种作用力在抵消星球间的引力,于是,这就是宇宙在膨胀扩散理论的第一位提出者。

当大爆炸前,宇宙是一个高度均匀恒温的原始火球,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序的状态,这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反的了。根据研究发现,宇宙在大爆炸后在10的负23次方每秒,这一瞬间的时间,宇宙就膨胀了10倍,那么这个宇宙膨胀的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是10的31次方米/秒,这是什么概念?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光速是不可超的,除非是在静止的状态,质量为0的光子,才可能达到光速,光速是多少?1秒种30万公里,那么就是3乘10的8次方米每秒,这是光速,而宇宙膨胀的速度远远的亿万倍地超过光速。在大爆炸开始10的35次方米每秒以内的事情根本没办法知道。

再来说宇宙大爆炸的速度,这个速度既不能快,也不能慢,如果慢的话,所有星球就会被万有引力拉回来,整个宇宙大爆炸要精调到10的55次方分之一才可能达到爆炸所需要的速度。

只有真正懂行的天文学家才知道对神的敬畏,所以很多的天文学家告诉我们,神有两本书启示我们,一本是圣经,一本是大自然。两者之间绝不会相互矛盾。天文学家是很骄傲的,因为他们是研究天文的,所以要让他们相信上帝是很难的,可是现在随着宇宙大爆炸理论的研究,使越来越多的天文学家的信仰发生了变化,有的科学家你明显地看到是从无神论变成有神论。

读完《时间简史》,获益匪浅。虽然霍金先生深入简出地表达其对时空以及宇宙的看法,但许多抽象的概念我还是没有弄懂,更不敢不懂装懂歪曲原意,所以在这里就谈谈我看完该书后对时间的认识吧。

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宇宙,是在某条时间弦的,而其他的XYZ轴等我们都不知道,因为人类只有看见三维的能力,最多只能感觉到四维,而宇宙起码在四维以上。这在我的大脑里也是无法构造出模型的。我们只能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而在我们前一秒的可能又有另一个世界,无数的世界存在,只是时间轴不同,我们和他们(如果存在),是平衡的,因为大家的时间运行间隔是相同的,同速的运动物体相对仍然是静止,彼此之间是无法接触的。

换言之,如果我们可以时间旅行,我们回到过去的时间。或者我们可以从这个星球到另外一个星球去。因为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过去的空间和过去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的空间和现在的时间,我们也就是回到了现在。这有意义吗?我们从现在回到现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时间和空间仍然在某个地方以某种形式存在,它们明显已延续成了现在。所以我们还会呆在这条弦上。否则,如果我们回到过去采取行为改变重要的发展历史,那么世界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回到过去的我们又谈何存在?《时间简史》引出的联想是绚丽的,是壮阔的。

是我的水平不够,读书不仔细,从整本书中也只能翻来覆去讲时间,请老师不要见怪。不过,霍金先生在书最后所写的确实挺有意思的:”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所以我说说我对宇宙的理解:我一直想象把地球当作一个细胞,而我们人类就是细胞里面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着自己的生命,最终有一天这个细胞会枯竭。而宇宙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内部。而这个人又是一个细胞里的微小部分……一直循环下去。

人类需要了解自己,以前的自己,人类渴望了解,在不断了解中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未来。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3

这一章主要讲了萧红童年时代,与她的祖父、祖母一起生活的点滴记忆。开头一篇便是我们课本中学到的《祖父的园子》。课文总之没有原著好,太多的删删改改,没有了原来的味道。这一章的文字真是质朴无华,散发着田野的芳香,写得太自然了。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

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

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

一切都活了。”

我太喜欢这段文字了,在那个年代,能写出这样自由的文字,真是不一般!我仿佛看到那“蓝悠悠的天空、明晃晃的阳光”、“蝴蝶乱飞,蜜蜂嗡嗡地叫着”,所有的一切,都那么无忧无虑。

我还喜欢萧红的祖父。“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的笑,常常笑得和孩子似的。”她的祖父对她很好。村里的小猪小鸭掉井了,祖父会用泥包起来烧给她吃。“把小猪的皮一撕开,立刻冒了油。”再蘸点盐、韭菜花,啊!真香啊!我都要咽口水了。她的祖父是个和蔼慈善的老人,我最喜欢他的就是,他从来不会批评、训斥小孩子,总是心平气和。萧红学种地,把好好的菜种踢飞了,犯了错,祖父依旧笑呵呵的。她吃熏小猪时,没有一点儿吃相,“满嘴油,随吃随在大襟上擦着”,祖父看了也并不生气。他的祖父有教养、有气度。我猜想他一定是个家道中落的文人,说不定还是个秀才呢。文中提到:“祖父教我的《千家诗》,并没有课本,全凭口头传诵。”我觉得他一定不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有文化,萧红的文学修养也许就是祖父从小培养的结果。所以我更加钦佩他的祖父了。

萧红不喜欢她的祖母,我也是。她的祖母洁癖严重,以她屋的窗纸最白净。而萧红偏偏要捅破这雪白的窗纸。而严厉的祖母就躲在窗外,她一捅,祖母就拿个大针在她的手指上狠狠地一扎。这样的教育方式到现在也算得平常,比如小孩子乱摸乱动,要挨手扳、要罚站,掉饭粒要挨罚,吃手指要挨敲。。。。。。而且她的祖母还爱骂人,她骂祖父是个“死脑瓜骨”,骂萧红是“小死脑瓜骨”,哎!可惜她先死了,不知道这个“小死脑瓜骨”长大以后,竟成了有名的作家。

她的祖母死时,家里来了很多人。我也说不上那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总之他们是来办丧事的。还说“阴间有十八关,过到狗关的时候,狗就上来咬人。”可是,他们有绝招,用油锅炸了许多的面饼,说是什么“打狗饽饽”,“用这饽饽打狗,狗就不敢咬人了。”哈哈,这些封建迷信可真是“神乎其神”啊!真的有“十八关吗?”,《祝福》里的祥林嫂不是最爱问“有没有地狱?”“死后有没有魂灵吗?”,我也很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