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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卫生通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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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卫生通告(通用3篇)

小区卫生通告 篇1

小区住户们:

所里拟在近日对小区环境及居民楼前后堆放的杂物、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希望大家大力支持配合,协助把公共绿化带、楼前楼后及楼道内废弃的物品进行清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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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18日

小区卫生通告 篇2

各小区住户、各单位宿舍住户:

为扎实有效的推进历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要求,历城区创卫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标准

1、小区内无卫生死角,无乱涂乱画,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渣土暴露,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小区内做到干净、通透、整洁、有序。

2、小区内道路全面硬化,路面平整无破损;行道树无缺株,路灯设施完好;绿地整洁卫生,无暴露垃圾;绿地、行道树上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他物品;无毁绿种菜现象。

3、小区内车辆划位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4、小区内经批准定点设置的摊点管理规范,摊点排列整齐,严禁溢摊超范围经营。

5、小区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现象;在道路上视野范围内看不到阳台内乱堆乱放现象。

6、小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保持垃圾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二、时间要求

1、从即日起,各住户对在小区及公共区域内堆放的物品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者将作为无主处理。

2、区公安局、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将联合执法,对不积极配合、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辱骂、威胁、殴打执法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专项整治结束后,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强巡逻检查,坚决遏制反弹,对发现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全体居民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公德意识,倡导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理念,自觉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积极制止和举报损害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保持整治成果,为顺利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告

年月日

小区卫生通告 篇3

尊敬的各业主(住户):

为落实滨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提升滨州博兴城市形象,现决定开展本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各小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为主体的整治活动,希望各业主(住户)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点

1. 各楼层楼道内乱放杂物和不经常用的交通工具;

2. 黑色广告;

3. 小区内车辆乱停。

二、本区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市民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1. 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蒂、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请业主(住户)的生活垃圾请下楼时随手丢弃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点;

2. 严禁随地大小便,若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3. 严禁饲养无证宠物;

4. 严禁乱竖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若确有需要向物业申请后,张贴在指定地点;

5. 严禁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多,请及时联络建筑垃圾相关人员,若建筑材料乱堆放,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6. 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若违章建筑被房办执法二大队查处,该物业的产籍将会被冻结,直至违章建筑恢复原样;

7. 严禁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一经发现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8. 严禁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一经发现将赔偿修复的各类费用;

9. 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泼水等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报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10. 严禁在楼梯间、通道等处堆放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报消防部门按防火管理条例处罚;

11. 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点请各业主(住户)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区。

物业管理处

x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