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消防管理制度【热门30篇】》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火警应变措施
请紧记为阁下安全而制定之火警应变措施
二.消防官兵
消防官兵是消防局在火警现场之最高指挥官,抵达现场后负责统筹整个大厦的灭火工作;
三.消防责任人
请确认贵单位消防责任人及其助手,一旦遇到火警,请依照消防负责人的指示行事。
四.手动报警器
本大厦之手动报警器,均附有清楚标志,并装置在消防栓附近;消防栓亦有清楚标志。手动报警器一经按动,该层警钟即会响号,并联动上一层及下一层响号,兼且通知大厦消防控制中心,除紧急情况外,请勿随便使用。
五.紧急出口
通往能通道的出口,均设有灯光照明的'中文指示牌。
六.防烟门
经特别构造之防烟门,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走火通道,故防烟门切忌打开。
七.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时,请使用最接近的走火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
大厦及其消防安全系统
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
八.防火卷闸
能更有效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当发生火警时,防火卷闸能自动在秒后完全关闭。
九.大厦消防紧急广播系统
本大厦包括每层楼均设有消防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将会利用广播系统播放有关消息和指示(内容详见第五章)。此外,消防人员或管理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亦可利用该系统作其他宣布。
十.防火演习
本大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防火演习,如有演习将以书面通知或经公共广播系统广播有关演习消息,以求得各业户的积极配合。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
(一)消防中心值班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悉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组织大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大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等,如有损坏和失效,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利用通知、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防止阻塞情况发生。
(六)教育和制止儿童不要***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电话,如有破坏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藏有大量易燃物品时,即该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厦外),并尽快报告管理部和公司。
(九)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元宝、香纸等。
(十)切勿将防火门打开,以免火警发生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一)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焦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拨打'119'报案。
(十二)若发生火警,即拨打'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知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设法施救。
(十三)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报案时,必须清楚地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部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察单位检查,每年最少一次。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3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4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1.6米,其它***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米。
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12、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8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
13、 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行。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 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在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 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第五条 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有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 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第七条 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规及《61号令》,保证大厦及各部门的安全,根据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以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2.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
3.部门经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2)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3)划分防火责任区,为各负责工作的地段。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为:配电室、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仓库等要害部门。
(5)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会议,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员工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一般灭火本领。
(2)自觉遵守物业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
(3)会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会报警,积极参加灭火。
(4)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制止。
(5)认真检查巡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消防管理
1.维修工作用火、电气焊,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派专人负责。
2.生活用火、锅炉用火,距可燃物应大于1.5m。
3.仓库、机房、配电室动火,必须符合用火规定。
4.仓库、机房、配电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烟。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够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7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保障校内的灭火设施的。检查、设备完好率100%,并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并学生使用,防止火灾事故。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关好门窗,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
8、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检查,如安全隐患,要整改、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3《消防条例》
2.4 isbn7-5011-4297-1 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4术语
4.1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2 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 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4.3 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4 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 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5 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4.6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含义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一旦导致火灾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5组织领导
5.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实现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四级责任制,即公司、生产厂(部门)、车间(科室、工段)和班组,各级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统一布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指定一名副厂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在厂长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厂长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产厂(部门)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本单位消防责任人,各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本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5.5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厂(部门)设立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置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均由公司和生产厂(部门)防火负责人担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务
5.6.1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6.2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消防工作。
5.6.3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6.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6.5负责向上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
5.6.6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活动。
5.7 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5.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布置和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5.7.2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7.1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7.4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活动,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意见。
6逐级防火责任制
6.1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6.1.1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审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1.3督促检查主管副厂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4经常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1.6在季节变化和几大节日前,督促检查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7发生火灾时,组织领导指挥全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2公司第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2.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规和决定,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6.2.3经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4组织制定、修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5组织督促防火安全大检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6.2.6经常听取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开展。
6.2.7督促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2.8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认真组织查明起火原因,并严肃处理。
6.2.9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报告。
6.2.10经常向厂长汇报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
6.3公司第三防火责任人(公司安委会防火组组长或者消防管理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职责
6.3.1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6.3.2在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负责。
6.3.3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公司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 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 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任务。
6.5.2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 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1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8 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8.2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 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1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9.2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1.1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1.2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1.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1.4积极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范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7.1.5敢于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作斗争,有显著成绩者;
7.1.6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1.7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1.8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1.9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1.10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1.11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管理制度的;
7.1.12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1.13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1.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1.15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1.16未落实本部门消防责任制和检查制度者;拒绝或阻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者;
7.1.17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1.18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1.19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和防雷装置(损坏器材还要照价赔偿)的;
7.1.20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1.21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1.22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处罚:
7.1.23未经防火管理部同意或未办理动火、用电手续,私自动火、用电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既处罚负责管理单位又处罚施工单位和当事人;
7.1.24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1.2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1.26有重大火灾隐患,对防火管理部下达“不符合报告”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
7.1.27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1.28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1.29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 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 解释。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9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生产作业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1.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三级防火机构,并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
1.2项目经理为项目第一级消防责任人,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消防安全组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1.3项目副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项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4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畅通;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1.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1.7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的;
1.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xx市消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三条 主管部门
xx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规划、配建责任
市政道路按规定应当配建的消火栓,由市政工程和供水管理部门负责规划、配建;单位、居民住宅区按规定应当配建的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规划、配建。
第五条 建设标准
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本市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由市公安局会同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制定。
第六条 方案审核和产品质量
消火栓的设置方案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七条 施工要求
消火栓的建设施工,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实施;施工完毕,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方可启用。
市政消火栓应当设置在人行道上,距车行道边缘0.5米;单位、居民住宅区的室外消火栓,应当设置在区域内的消防通道两侧或者通道交叉口。
地面上设置的消火栓,其大出水口应当正对道路或者消防通道中来,本体露出地面;其水源开关应当设置在消火栓周围2米范围内。
第八条 临时使用手续
因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单位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并经市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消火栓的,应当向供水单位补缴10倍的供水水费。
第九条 临时使用要求
临时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应当按照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并指定专人操作,不得损坏、改变消火栓原状;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
第十条 维护单位
市政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队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室内消火栓,由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专人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 维护要求
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和保养,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一次,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消防机构规定。
维护单位在维护、保养、检查中发现消火栓零部件缺损的,应当及时更换、修复,确保消火栓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拆迁规定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搬迁消火栓的,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 审核期限
公安消防机构对消火栓的设置方案审核、拆迁审批、竣工验收的期限,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消防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禁止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发现损坏消火栓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禁止下列行为:
(一)埋压、圈占消火栓;
(二)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或者损坏消火栓。
损坏消火栓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没有处罚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警告。
(二)违反临时使用消火栓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予以警告,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当场执行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消火栓,作出责令赔偿或者罚款决定,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执行;但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可不予当场执行。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1.0目的
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大厦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的消防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对大厦消防防火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与指导,处理重大火灾事故。
3.2保安部长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定消防演习及火警应急方案。
3.3工程部主管督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
3.4保安领班负责大厦日常消防工作的管理,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限期整改。
3.5保安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的检查工作,其它当班人员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安全日检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4.0工作程序
4.1建立防火责任制
4.1.1一级防火责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管理处经理)担任。
4.1.2二级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由管理处经理任命。
4.1.3三级防火责任人由部门各班组领班担任,由部门负责人任命。
4.1.4大厦各单位为防火分区责任人,与大厦管理处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4.1.5明确防火责任人职责。
4.1.6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公司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分别对本大厦、本公司、本部门、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1.7制定大厦消防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灭火方案。
4.1.8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4.1.9发生火警,全力组织扑救。
4.1.10协调大厦各业主、租户防火工作,搞好大厦防火工作。
4.1.11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4.1.12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4.1.13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以及灭火作战计划。
4.2义务消防组织
4.2.1义务消防队应占本单位总人数的30%,凡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女职工均为义务消防员。
4.2.2义务消防员须接受必要的消防训练,懂得一般的防火、灭火常识,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疏散路线。
4.2.3在大厦管理处组织下,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消防训练,提高技能。
4.2.4大厦各单位应将防火责任人以及义务消防成员的名单、楼层、房号、电话等报管理处备案,以加强管理处和各业主、租户在消防工作上的沟通。
4.2.5义务消防员日常工作中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整改。
4.2.6发生火警,义务消防员应积极参加扑灭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秩序,保护现场的工作。
4.3防火检查制度
4.3.1日检制度
a.每日由各班组巡逻队员对本大厦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b.各部门员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理。
4.3.2月检制度
a.每月由大厦管理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管理处防火责任人听取各部门消防工作的汇报,并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b.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安全综合检查整改表上》作出及时整改。
4.3.3检查内容
a.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管理、使用是否安全,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b.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
c.各单位动火前有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完工时是否做好清场工作,监管工作有否落实。
d.使用液化石油气、可燃油类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e.对烟头、遗留火种有否熄灭和清除。
f.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排烟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有否按期换药,能否保证应急使用。是否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4.3.4管理人员工作
a.保安部长负责制订《消防演习方案》,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消防模拟演习。根据部门制订的《消防知识培训计划》,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实操训练和业务知识培训。
b.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设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经理担当大厦消防检查员,审核部门提供的计划及实施方案,与大厦各单位签订防火分区责任书,监督消防火险隐患的整改。
5.0相关记录
5.1《义务消防队员花名册》qr/gr-616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生产作业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1.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三级防火机构,并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
1.2项目经理为项目第一级消防责任人,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消防安全组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1.3项目副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项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4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畅通;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1.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1.7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的;
1.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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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侧。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每一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库。井上消防库应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并有轨道与井口运输系统连接;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5、每个消防材料库要备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水龙带、胶管、密闭木板、黄泥、石灰、砖、砂子、锨、编织袋、铁丝、铁钉、风幛、木锯、斧子等,具体规格、数量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表3、表4,由矿安全办公会根据各矿实际确定。
6、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压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种类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表2执行。
7、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
8、消防水池、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置及水量、水压要求符合《规程》要求。
9、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11、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和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12、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和未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使用过的要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1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学生举办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一、消防控制中心采取全天24小时专人轮番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需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娴熟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举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别状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浮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解时,应第一时光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修理。
八、控制中心浮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状况,如若误报,立刻消退,如发觉异样状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光、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觉误报应填写其时光、地点等,以便利查明缘由。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久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状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Word版本,下载可自由编辑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6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相关文件记录:无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7
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保护财产和公民的安全。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特指定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站长(经理)为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各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消防员协助站长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消防员和从事液化石油气操作的人员要经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安全消防员应结合本站具体情况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每年对全站人员进行4次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并将考核情况记入职工个人技术档案。
4、单位建立由站长和安全消防员同任正、副队长,全站40岁以下男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安全消防员要针对本单位特点,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要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两次消防灭火演练。
5、站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装置,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并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器材和设置,装置再便于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员再每日安全巡查中,应将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防火检查作为一项主要的内容。
6、安全消防员要会同有关人员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检验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灭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7、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进站须知”、“严禁烟火”和“危险场所,闲人免进”等消防安全标志。严禁携带明火或穿戴化纤衣物和带钉鞋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明火的作业时,要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动火许可申批手续,并严格履行科学的隔离、置换和分析化验方法,做好动火准备工作。动火现场要有监护人,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将动火设备撤离生产区。
8、当站内出现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中最高职务者要担负起领导责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疏散无关人员、车辆和气瓶,任何人都有拨打“119”电话报告火警的义务。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8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全面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定防火责任书,明确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
(2)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各类消防用工器具设备,均应妥善加以管理,严禁挪作它用,并定期检查试验。
(4)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6)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19
一、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1、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工程维修部进行维修处理。
2、由工程维修部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工程维修部和内保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由工程维修部书面通知内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二、紧急广播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表做系统保养。
2、保养时先断开系统电源。
3、清洁录音座的磁头、压带轮、主导轴。
4、清洁录音机磁头和机械部分。
5、检查切换器背后的接线端子、插头和面板按钮。
6、清洁扩音机散热器上的灰尘。
7、保养结束后选择部分楼层作测试,并填写消防中心设备检查表。
三、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机器的保养。
2、手动盘动风机检查松紧度,发现异常马上检修。
3、检查风机的风叶,清除表面灰尘。
4、加注润滑油,检查紧固风机接线端子。
5、清除控制箱表面和内部的灰尘,检查箱内器件。
6、检查风机与风管间的软接,发现破损立刻更换。
7、手动启动风机检查运行情况。
8、工作结束后,填写消防风机检查表。
四、防火卷闸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系统保养,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表。
2、清除卷闸电机及传动链条表面灰尘,并加润滑油。
3、检查控制箱内器件,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
4、检查手动开关控制盒,清洁按钮上的.污物。
5、检查卷闸上下行程开关,开关滑轨加润滑油。
6、检查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
7、手动上升和下降防火闸,检查运行情况,并调整上下行程开关位置,令卷闸开启或关闭处于适当的位置。测试过程严防卷闸冲顶或冲底。
8、触发卷闸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消防中心监控员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
五、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检查保养制度
1、各楼层应急灯、疏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应急灯具,发现异常马上用《维修单》物管部维修。检查内容包括灯具是否正常发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按下测试按钮是否仍然发亮。
3、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 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院部、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防火委员会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院部、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 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 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学校防火委员会将对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和易发生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九条 办公楼、教学综合楼(含实验室、研究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网络中心、培训中心、会议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场所的防火。主管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人管理,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应停止使用。
(一)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并设有应急灯及明显标志,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
(二)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线路要定期检修。
(三)对楼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期检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确保水源充足,应急照明系统要保持良好状态。
(四)楼道内严禁堆放物品。
(五)报警系统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检查与记录,并与校保卫处值班室保持联系。
(六)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不得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厕所、走廊等处焚烧垃圾。
(七)夜间除值班人员外,不得在办公楼随意留宿。
(八)各办公室、实验室等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九)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学龄前儿童单独乘坐电梯。
第十条 校园防火
(一)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严禁焚烧杂草、落叶、垃圾等。
(二)校园内临时动用明火,须经保卫处检查同意,方可动火,并有专人负责。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 储存、运输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审批手续。必须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到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危险品库房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危险品库房必须按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爆、消防设施和器材。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 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必须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在学校公共场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五条 举办大型集会、文艺晚会等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于举办日三天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必须选用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必须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用气故障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修。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及各级消防组织,通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 学校防火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划,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根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五)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备、更换、维修等做出规划,提出专项经费预算;
(六)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调查研究科),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本规定及学校防火委员会的要求,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向有火灾火险隐患的.单位发出《火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三)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设置、配备、更换、维修、报废提出意见,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六)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队的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九)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就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定期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 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本单位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与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六)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指导、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领导小组除应当履行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的操作规范的文字内容,应在设备周围明显处上墙告示。
(二)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四)建立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二十三条 失火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五章 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 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第二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四)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先进、优秀的评比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校属各单位(含附属医院)、驻校各机构和企业,均须依据本规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定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1
1、认真贯彻“以防为主,仿效结合”的方针。
2、工作人员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3、工作人员应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油库应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并做好会议记录。
4、装卸油料时,油库主任、安全办主任及装卸油员工,应携带消防器材赴现厂监护。
5、保护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好,水池,沙池,常满。
6、做好消防设备、器材、工具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完善消防组织。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2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练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组织大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大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等,如有损坏和失效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利用通告、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万不可有阻塞情况发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电线,如有破损和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时,即刻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厦外),并尽快报管理处和公司。
(九)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香纸。
(十)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电'119'报案。
(十一)若发生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筒或灭火喉设法施救。
(十二)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三)切勿将放火门打开,以免万一发生火警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四)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3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站点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6、各站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站内、站与站、站与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控制中心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4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的确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准时拆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需常常检查,防止泄漏。发觉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准时通风,严禁消失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全部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娴熟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觉火灾险情要乐观扑救,并马上向企管部(报告)。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5
1、目的
明确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内容和各级人员职责,保护公共财产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消防管理工作。
3、职责
3.1监控运行人员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监控和维修保养等具体工作。
3.2安管队长负责消防安全规范月检查工作。
3.3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设施巡视检查工作。
3.4管理处监控运行班长负责消防系统的综合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3.5管理中心经理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1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公共财产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4.1.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4.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4.1.4加强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各类设施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4.1.5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确保火险时人员疏散。
4.1.6制订消防灭火作战方案和紧急疏散方案。
4.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保护现场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1.8检查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设备,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4.1.9定期组织联合抗震及消防演习,增强抗灾能力。
4.2消防值班制度
4.2.1消防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4.2.2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2.3发生火警、火灾警报时,迅速按报警程序执行。
4.2.4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延误。
4.2.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及各项操作规程,因违反规程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4.2.6当接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到来时,不得离岗。
4.2.7每天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4.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4.3.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2管理中心每年对大楼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4.3.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4温、烟感控制箱、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5运行,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高、低层放水试验一次。每次抽查1~2层。每月抽查一次,每次抽查1~2个。
4.3.6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3.7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8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3.9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4.3.10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3.11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它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4.4消防设施停用管理制度
4.4.1加强消防设施停用期的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停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因事故或其它原因停用消防设备24小时以上,必须报市消防局批准。24小时内,必要书面报告管理中心,经批准后方准实施(具体时间按当地消防部门规定)
4.4.2装修、扩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4.4.3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4.4.4由管理处审批后,签发'阀门操作票'。
4.4.5工程完工确认后,根据操作票的要求恢复供水。
4.5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5.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5.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5.2.1经理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5.2.2护管队长月检查,作全面消防安全规范的检查。
4.5.2.3护管员周检查,作全面消防设施完好率的检查。
4.5.2.4消防巡视检查,作基本全面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5.3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确保消防安全运行正常。
4.5.4对顾客存在的问题隐患,发出书面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协助处理整改。
4.5.5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中心经理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大楼的消防安全。
4.5.6管理中心每月对护管员的各项消防治安记录进行一次抽查。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火灾应急预案》
5.2《消防设备检查规程》
5.3《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5.4《风机维护规程》
5.5《消防设施停用呈报表》
5.6《消防水系统检查记录》
5.7《消防设施检查表》
5.8《消防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5.9《风机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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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王家岭煤矿井下防灭火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杜绝井下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1.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油脂库(或临时存放点)、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各队材料库、皮带机头、移变、泵站、局扇附近的巷道中必须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安设位置醒目;
3.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
4.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
5.各队要设专人每月对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进行检查,并将灭火器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二、井下消防器材配置要求
1.配置要求
沙:粉末细沙、干燥
沙箱:1000mm×600mm×600mm(长×宽×高)、装沙量不得低于0.3m
沙袋:15袋
消防锹:2把
消防桶:2个
灭火器:2个(灭火器型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灭火器要求离地面不得低于150mm,高不得超过1500mm
2.井下消防器材安设要求
序号
消防器材设置地点
配置类型及数量
摆放位置
1
综采工作面
机头、机尾各配置1套
机头、机尾第一硐室
2
掘进工作面
1套
距迎头40-50m
3
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
1套
进风侧通道口
4
油脂库
1套
进风侧
5
机电设备硐室
1套
进风侧
6
各队材料库
1套
进风侧
7
局扇
干粉灭火器2个
局扇后3米处煤帮上
8
检修硐室
1套
进风侧
9
采煤机、综掘机、铲车、胶轮车等所有车辆
干粉灭火器2个
车上
10
皮带机头
1套
机头左侧煤壁
11
移变、泵站
1套
进风侧
12
变电所
2套
进风侧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王家岭煤矿
二xx年二月十九日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7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具体如下:
一、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业主方车辆,严禁进入停车场停放。
2、代客泊车时应注意交通规则,保持车距,慢速行驶。
3、引领车辆停车时,手势、动作要规范,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4、经常要对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巡逻检查,防止车辆管理失控或被盗等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2、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4、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5、由各级各部门干部员工组成公司义务消防队,经常组织灭火演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6、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开展消防灭火知识学习,提高整体安全防火意识。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8
某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局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凡入局施工的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所在单位保卫科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每个月至少对工地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现场所在单位保卫科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九条施工现场范围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第十条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不留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足够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严禁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圈压埋占。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施工现场所在单位保卫科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
(一)未按规定向施工现场所在单位保卫科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系统和对消防设施进行圈压埋占的。
(七)未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和可燃物品的。
(八)未按操作规程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气焊的。
(九)未按规定申报批准,私自动火作业的。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29
一、消防的平安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的平安的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的平安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的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的平安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假设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标准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的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的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播送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平安出口上锁。
5、严禁将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丧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平安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的平安,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平安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前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大厦消防管理制度 篇30
一、网吧消防管理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店面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网吧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网吧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
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