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财务管理制度热门28篇》
所财务管理制度(通用28篇)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
一、员工的职业道德
1.奉献精神和奉献精神。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忠诚,奉献和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师诚实,诚实,诚实,谨慎,要可信,不要被利益诱惑,不要伪造,不泄露秘密。
3.诚信和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开和私密,不要贪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纠正态度,依法行事,实事求是,公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遵守准则。会计人员要求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始终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实行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意识和紧迫感,努力学习,努力学习,不断进步,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努力学习相关业务,充分熟悉业务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加强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专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业务运作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务会计管理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司会计应遵循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有效筹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政收支规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评估工作。
3.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买,建设,储存和使用,并与公司管理部门合作进行定期财产检查。
5.准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和财务规范,做好分析评估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财务会计管理检查。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坚决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行事,严格遵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文件的管理,实现制度化和标准化。原始凭证是公司中发生的每项业务活动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经过验证的无错误的原始文件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内容必须包括: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已完成凭证的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编号,签名者,审稿人,会计师的签名或印章。收据和付款会计凭证也应由出纳员签字或盖章。
4.完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基于实际经济运作并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会计指标一致。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监督。
二、做好单位财务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年初按时上报单位年度预算安排,年底要有决算报告。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的专项经费,要设立辅助明细账,专账、专人、专款管理。
三、项目资金、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全部公开。合理使用资金,从严控制支出,每季度在职工会议上公布一次财务收支。
四、严格执行市政府采购制度,纳入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的资金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五、按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原则,对财务开支要有明确的权限范围,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六、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由分管局长先提出初步分配使用意见,经集体研究决定。
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经与市采购中心协商同意自行购置。价值在1000以上,必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报采购中心,按规定采购,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对控购物品的购置要经控购管理部门同意,物品处置要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作价。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三条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资金由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站)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强化对农经人员和委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组织好委组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2、管理好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在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代管的委组资金属于集体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3、按照内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农村集体开展财务一般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委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各委报账员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经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并加盖审计员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制票据并有2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
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
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
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本所由主任或副主任一人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 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作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 会计制度
第七条 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 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本所收取外汇时,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汇金额和折合率。外汇应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并按规定程序缴存银行。
第十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 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 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 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银行帐户不准出借、出租;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准将支票由本所以外的单位或人员签发。
第十七条 本所每日现金节余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顶库。应当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不得支付现金。
第四章 收入的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本所按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实行收入的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 本所业务收入按下列比例划分各项资金:
(一)收入总额的___%上缴市司法局;
(二)收入总额的___%交纳律师协会会费;
(三)收入总额___%为企业基金,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和集体福利等;
(四)收入总额___%用于本所人员的个人工资、福利支出,具体比例见本所《效益浮动工资实施办法》;
(五)收入总额___%用于固定资产的增长;
(六)收入总额___%作为积累金。
第二十条 本所的兼职和特邀律师的全部收入亦按有关规定的比例划分;人员的酬金标准和方法按司法局的`规定支付;剩余的部分纳入本所积累金和企业基金。
第二十一条 本所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使用统一的收费收据,不准私自收取费用。
第五章 管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所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使用。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或允许单位自行规定的,按本所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费用管理就根据国家许可的范围并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尽量将费用指标分解落实到个人。
第二十四条 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一次列入相应的管理费用,其他需要待摊的费用,按受益期限确定分摊额,分摊期限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二十五条 本所业务发展所需的正常招待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单独列支。
第二十六条 本所开办费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第六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所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和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两个条件。
第二十八条 本所对固定资产的购入、转让、清理、报废等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按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 本所各项固定资产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第七章 财务检查与责任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要对本所的财务状况及成果进行定期分析,着重于合法合规、控制费用、增收节支方面,并向合作律师会议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 合作律师会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财务人员也应定期进行财务自检。
第三十二条 财务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各项税款、管理费、会费是否按期足额交纳;
(二)各项业务收入是否合理并全部入帐;
(三)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
(四)会计记录是否准确,后续是否齐备,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五)财产是否完整;
(六)专用基金的提取是符合规定;
(七)依财务规定、制度应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者应予以解职或辞退。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另行制定。
第八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四条 本所依法终止或撤销时,应依国家法律及本所章程的有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并进行财产清算。
第三十五条 清算费用应优先在本所的存留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十六条 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规定可以分配的,按合作人投资比例数额予以分配。清算后出现的亏损,亦按合作人投资比例数额予以分担。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规定的事宜,由本所合作律师会议负责修改、补充,报市司法局备案。
本制度解释权归合作律师会议。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从所批准成立之日起施行。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一经济核算,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证公司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财务管理以公司价值增值为目标,以财务资源合理配置为内容,价值分析为工具,以决策---控制---评价为主线,保障公司价值最大化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3、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账务管理制度,做好账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5、公司经济核算必须以法规、准则为准绳,以信息采集、加工、反馈、披露为重点,不断改善财务信息质量,以更好地为经营管理决策、风险控制及业绩评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业(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各级企业的负责和财会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
二、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1、公司及控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企业设置财务机构,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
2、公司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各控股公司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室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财务总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财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对财会人员被告统一任用,持证上岗,重点委派。
4、财会人员任命的程序
(1)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2)公司财务部部长由总经理任命。
(3)各级控股公司财务部长(账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由各控股公司提名,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4)未经委派或任命的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从事出纳工作。
(5)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会业务的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受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同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具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的处罚、解聘、辞退必须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室审查批准。
5、聘用财会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6、各控股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如下:
(1)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保证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切实执行,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
(3)维护企业资产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业的资金筹集、管理调试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的资金去向,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应收未收的账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贷款等,应定期检查、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
(4)负责审核企业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组织编制本企业的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6)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7)参与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以及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及签订。
(8)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制止铺张浪费。
7、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如下职权:
(1)有权对所在企业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审核、检查和监督;
(2)有权检查所在企业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执行情况。
8、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9、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10、账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11、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财务科监交。
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账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账外款项或者将公司款项以账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以处罚的。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账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予以辞退的。
三、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1、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薄、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2、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3、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同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账和编制财务报表。
5、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6、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7、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账。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8、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9、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本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账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记账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10、公司向其它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账,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账,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11、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12、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13、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公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它设备。
14、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15、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16、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时行核算。
17、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账齡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
18、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账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四、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1、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2、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余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3、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4、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也逐笔调节平衡。
6、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7、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确保现金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8、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10、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11、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12、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13、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14、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付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账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部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董事长审批。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五、工资及资金
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2、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3、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应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后,报总经理审定。
4、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5、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6、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六、税收及利润分配
本利润分配制度用于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和分配内容。
第一条 范围:本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利润分配顺序的规范,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对公司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 内容:
1、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的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2、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3、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应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即弥补超过用所得税的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即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按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都分配。分配顺序为:
①支付优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盈余分积金转增资本金时,转增后留存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应不少于企业注册资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4、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七、利润不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1、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3、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限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盗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5、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6、对库存物资的笑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盘亏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账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会计师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理经审批后处理。
八、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1、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和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画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3、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4、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2、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4、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6
一、编制学校经费预决算,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精打细算,开原节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全面安排,留有余地。预算批准后要认真执行。年终要实事求是地编制好决算。做好财务工作总结。
二、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各项方针政策,制订学校的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模范地遵守和执行财政制度,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工作。
三、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办事。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财务管理。正确地进行财务监督,保护国家资金和财产安全,向一切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虚报、冒报等损害国家的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根据预算包干的要求,严格审查各部门的用款计划,检查各部门对财物的安排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经收支情况。并向师生员工公布有关收支账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要建立全校财产分类账和各部门的财产分户账,实行定人、定物、定保管的责任制。固定财产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核对一次。
七、搞好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椅、体育器材、家具、房屋、门窗、灯光、自来水等要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检查,及时维修,供电线路和电源开关要注意检查,防止失火、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要建立和健全公物的领用、借用制度。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示经管理人员同意和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外借或擅自占用、拆毁。
九、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管理维修工作,不得利用职权多占。要注意争取领导对师生进行爱护公共财物的道德教育,并敢于同侵占和随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斗争。要建立损坏公共财物的赔偿制度。凡侵占、损坏或遗失公共财物者,按章进行处理。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7
一、业务费用分类
业务费用分为日常业务费用和专项业务费用两类、日常业务费用是指用于日常性开支的业务费用,包括日常关系维护、日常应酬招待、节日打点、日常问题的解决等方面的业务费开支、专项业务费用是指用于解决专项问题的业务费用,包括获取新资源、优化改善资源、取得专项收入、化解重大损失、减少专项开支等特定资料方面的业务费开支、
二、日常业务费用管理
日常业务费用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实行预算额度管理、
1、上级批准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中的业务费用指标为年度业务费用预算额度,年度预算额度应根据开支需要分解到各月,日常业务费用应按照月度累计预算额度控制开支,一律不得超支,超出预算额度的,财务一律不得付款、
2、预算额度以内的日常业务费用由企业经营职责人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到达使用效果、
3、年度管理费用预算中,除工资、社保及各种摊提费用以外的可控费用有节俭的,报请上级批准后,可用于日常业务费用开支、
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按下列权限审批:
(1)企业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2)事业部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由集团公司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3)集团本部可控费用节俭用于业务费用开支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4、日常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预算口径经过管理报表进行统计考核、
三、专项业务费用管理
专项业务费用不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一笔一批”的办法管理、
1、专项业务费的申请
企业需要开支专项业务费用时,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申请表”,写明申请额度、具体用途、预期目标和效果以及项目职责人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上级审批、
2、专项业务费的审批
专项业务费必须遵循“费用就是成本”的理念,本着“投入产出”的原则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企业申请专项业务费用时,不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直接审批,报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需要改变年度考核利润指标的,由事业部初审,集团公司复审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
(2)事业部本部和集团本部申请专项业务费用的,一律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3、专项业务费的使用
(1)专项业务费用指标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专项业务费用指标因事项未办或中途停办而未使用的,指标自动作废、
(3)专项业务费用指标使用后有剩余的,指标自动作废、
4、专项业务费用的核算
(1)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按照审批口径经过管理报表对费用开支情景和取得的效果进行专项统计、
(2)专项问题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填写“专项业务费用核销表”,写明申请额度、实际开支额、预期目标和效果、实际到达的目标和效果以及产生差距的原因等资料后,经企业经营职责人、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职责人签字后,报费用审批部门核销备案、
5、专项业务费用的跟踪
上级单位批复专项业务费用后,应对专项业务费用的使用和所办事项的进展情景进行跟踪检查,督导进程、
6、专项业务费用的考核
专项业务费用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考核:
(1)凡是当年已经取得经济效益的,将抵消开支后的净效益并入到当年利润指标完成数中,按照当年的绩效考核政策进行考核、
(2)凡是当年没有取得经济效益的,例如获取到新的资源但当年未投入运营等,将专项业务费用开支单列,不影响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
(3)集团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专项业务费用开支结果进行审计评价,经审计评价确认贡献比较大的,可视贡献大小另行给与奖励、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8
1、县政协机关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配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独立核算。
2、财务支出实行预先报批制。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上的大项办公用品,由各委室造出计划交办公室汇总后,提出初步意见,经常务副主席审核,报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300元以下的急需、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维护,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批准购买,而后报主席审批;看望、慰问、接待等所需食品、日用品等由办公室主任批条统一到指定地点记账购买,每月结算一次,向主席报告。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需经主席(党组)会研究决定。
3、购买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原则上必须由两人以上经手,办公用品购入后,经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造册,实行专人保管、发放。
4、财务支出核销实行逐级把关审签制。对所有财务票据,先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再由常务副主席审核,最后由主席签字方可核销。公务接待支出核销,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常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签字核销。
5、实行周清月结制。本周发生的经济账目,当周履行审签手续,财务人员每月集中核销一次。
6、财务支出单笔开支xx元以上的,原则上要转账结算,xx元以下的支出可以转账结算,也可以现金结算。
7、财务现金严禁外借挪用。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确需借款的,要报主席同意,并在公事结束后一周内报结手续。
8、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保证财务管理有序进行。每月财务报表分别报送主席阅存。
9、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节俭办事,严禁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违犯上述规定的所有开支由经办人负责支付,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 9、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节俭办事,严禁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违犯上述规定的所有开支由经办人负责支付,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超过报销规定标准以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规定标准统一订票。参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第五条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司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书籍、图册和喷绘的版面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出方案,汇报稽查大队领导同意后,安排印制;职工个人私自印刷资料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条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报账员统一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清册,逐项明确到人,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维修公物由人秘股统一负责办理,维修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公物,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报账员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职工调离或离退休时,须交清公共财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联谊会财务行为,保护会员和理事单位合法权益,发挥财务在联谊会中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联谊会财务部为本会资产管理部门,接受联谊会会长领导,对联谊会理事会负责。
第二章机构人员职责
第三条:本联谊会设财务部,为联谊会职能部门,对理事会负责。
第四条:财务部设财务总监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收缴会员和理事单位会费
(2)负责理事单位和其他赞助单位捐赠现金和实物的管理
(3)按理事会决定对每次活动的经费进行预算,对活动开支情况进行决算。
(4)负责审核联谊会开支报销的原始单据
(5)对联谊会经费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管理台账
(6)定期对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7)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8)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财务总监的职责:
(1)负责制定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定期对联谊会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
(3)负责制定联谊会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方案
第七条:财务会计的职责:
(1)审核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和手续完整性
(2)记账、报账并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妥善保管财务章,负责三联单现金收据盖章、登记、发放和核对工作
第八条:财务出纳的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审核现金收支单据,接受捐赠现金和实物时必须以统一的.三联单现金收据开票、收款,并填写《捐赠荣誉证书》,及时结算现金入账。
(3)办理现金收付,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
(4)配合会计进行各种帐务处理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联谊会财务应严格执行财金管理和规定,及时办理收付和记帐工作,货币资金由出纳员专人管理,会计人员不得兼管货币资金。
第十条:联谊会以会长实名开设活期储蓄账户一个,授权会计管理存折取款密码,存折由出纳员保管。
第十一条:联谊会收入和支出业务应分开处理,不得相互对抵。
第十二条:联谊会经费开支报销,明确每一张发票必须有一个经手人,两个分会副会长审核把关签字之后,报会长审批同意之后方能报销。
第十三条;联谊会财务总监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抽查核对,对抽查结果须向理事会汇报,对货币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联谊会财务应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清理,对债权发生达1个月仍未清理的,除督促相关经办人员催办外,应向秘书长和会长报告。
第十五条:联谊会会员办理业务需借支备用金,借款单应由秘书长和会长(副会长)审批,审批权限比照本章程第十三条,未经审批,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应在一个月内结清。
第十六条:联谊会购入资产单位价值在200元及以上,预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应列为固定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七条:本会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由会长常务会议同意后,由秘书长派专人采购,并建立财产档案。
第十八条:联谊会接受的实物捐赠,应按捐赠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实物出厂价计价入账,无出厂价相关资料的,由秘书处会同财务部按市场行情核定并报理事会确认。
第四章出差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本会公派办事人员出差差旅费开支标准:原则上实报路费、住宿费、会务费和礼品费,不能报伙食费、补贴等,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条:原则上非专职人员出差费用不能报销、专职人员因公出差以节约为本,路费、住宿费按最低标准报销。
第五章业务活动应酬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公益活动、书志编纂、捐款工作过程中招待宗亲和有关单位的餐费、礼品费、慰问金、纪念品可予报销,但娱乐费本会不报销。
第二十二条:应酬费批准权限。
经办人审核人复核审批人
签字秘书长或分管财务副会长监事主任会长
第二十三条:所有应酬费报销必须注明招待客人的身份、人数和应酬人,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和分管财务副会长签字,监事主任复核、会长审批报销。
第六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四条:联谊会对外投资,应进行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拟定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投资计划书,由理事会审议批准,未经理事会审批不得对外投资拨款。否则,由相关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联谊会对外短期投资,应以国库券、国家债券等信誉较高,收益稳定的品种为主,不得从事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第二十六条:联谊会对外投资应指定专人负责或分管,对投资经营情况要全过程监督,财务部有权对投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七章收益
第二十七条:联谊会经营收益除必要开支外,根据联谊会章程规定,属全体会员所有,必须用于联谊会活动开支,不得进行分配。
第二十八条:联谊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不得透支使用。
第二十九条:联谊会经费年度结余应结转下年度使用,理事会换届财务部必须进行财务决算,向会员大会报告并向新一届理事会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由联谊会财务部制定,在具体实施中可不断补充完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第一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以上所订条例,诚望膺任宗贤自觉共同遵守,忠心致力履行职责,为宗亲大业的蓬勃发展而律己奉公,不负全体宗亲之重托和期望。
氏宗亲联谊会
二o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0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
(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四条:往来账目管理要求。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第五条:会计报表的管理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填制的会计凭证的正确和完整;
(5)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会计核算操作员)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记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第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2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 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 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 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4
为进一步规范政协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机关经费和财产的管理,节约开支,勤俭办事,增强约束机制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区政协正常公用经费的需要和机关工作的有序运行,制定如下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2、财务工作由主席委托常务副主席分管,采取大事报告制度。
3、严格执行机关财务预决算制度,保证经费正确运用和政协工作的正常运行。
4、会议费及各室搞活动所需经费首先做出预算,报主管主席审批。
5、职工的工资和福利,由行政科按有关规定办理,秘书长审批。
6、购买一般办公用品和机关小型维修的日常开支,由行政科拿出意见,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办理,由秘书长审批;数额较大的特殊开支,报主席同意后审批。
7、招待经费由办公室拿出意见,经主席同意后办理。
8、机关物品统一建帐、统一保管,做到帐物清楚,需物要有领取手续。机关各种贵重物品,行政科设专人保管,借用时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要有借用手续,损坏或丢失要赔偿。
9、会计、现金出纳、采购设专人分管。购物用款必须提前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购物用款不予以报销。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签字,分管副主任审核,秘书长审签报销。
10、财务公开。每半年办公室汇总财务收支情况,向驻会主席会议汇报一次。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5
一、总则
财政管理细则
一、总准绳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政会计制度,承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分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实时、准确、完整。
二、财政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政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政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政工作。
2、负责对本部分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计划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分财政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体例财政收支计划、财政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政经理对成本用度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政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划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依照国家会计制度的划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实时;
2、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政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收受接管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分、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具名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划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收受接管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分、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6
为了认真执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适应村级财务指导中心执行“村帐镇代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村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本村村民委员会章程和村实际情况,经研究充实修订如下: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预、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预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度终了,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业(如村间道路等项目),均不得另设临时组织,其筹资款等一律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
4、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预算方案须在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毕,报镇农经站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张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中心”、镇农经站备案(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5、要做好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据村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会同村双委详细编制收到决算,并将决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说明,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从监督。
6、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村委会届满时,应及时结报财务账目,按时办理移交手续,并送交审计单位进行离任审计。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补贴、福利、资金、向个人购农副产品及其它物资外,原则上实行支票转账结算;严格按照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具体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财务负责人印鉴由村报账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会计保管;
(2)资金转账、支取现金业务,先由村报账员填制好资金使用计划单,经村财务负责人签字,再由报账员开具支票加盖村财务负责人、报账员印鉴,附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中心”会计审核并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印鉴后,到天银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
3、现金收入由村报账员按规定负责管理,并及时将现金存入天银信用社。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项目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财务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负责本部门的财务预算、公司支付宝账户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负责本部门记账、对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四、店铺和账户管理
4.1企业店铺相关信息包括店铺账户名称、登录密码、绑定手机号、绑定邮箱及邮箱登陆密码须提交财务做备案。
4.2企业店铺支付宝分为店铺直属支付宝和企业支付宝两种。店铺直属支付宝与淘宝店铺紧密相连,承载店铺所有的收支业务;企业支付宝账户在申请企业店铺的时候,仅用于验证企业身份,在店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收支业务,不经由企业支付宝账户办理。
4.3客户店铺需绑账号和钱包账号的,因按客户要求进行绑定,严禁使用任何个人或其他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店铺需绑定的电话号码和邮箱的,都应绑定公司总经理的手机号码和邮箱,严禁使用他人手机号码和邮箱;
4.4各店铺钱包由项目经理进行管理,并在接收账号后重置登陆密码和支付密码,严禁向他人泄露钱包信息,项目经理可根据运营情况进行资金提现到绑定账户
4.5需由用钱包付款的一切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装修、维护以及缴纳各种业务保证金,均需由项目经理书面申请,并报总监、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
五、费用报销管理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精简、高效率”为原则,按本公司实际需要设置适当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财务部人员岗位责任制
每个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便分清责任。各施其职,各尽其责。设置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坚持“精简、高效率”的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业绩有奖惩,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第一条设财务部主管一人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组织本部门内业务分工,明确会计人员职责范围,研究、布置各项具体财务会计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办理向银行借款的一切手续,并组织监督实现。
5、加强往来帐目的管理,能及时提供客户的货款资料,协同总经理、出纳催收货款,加速资金回笼,及时与供应商核对帐目,安排货款清偿,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6、参加本公司业务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利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预测经济前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用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负责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解释财务方面的情况。
8、负责会计重要资料档案的保管,做好调查记录。
9、负责提供对外的会计报表、资料,并签名盖章,按会计制度及规定时间及时送报各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设会计岗位一人。
1、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设置总帐,做好结帐、对帐工作,保证帐帐相符。
2、负责做到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公司内部所有报表。
3、负责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
4、对公司存货、资产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改善管理等措施。并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年报)。
第三条设出纳岗位一人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每笔业务必须经过会计人员的审核、编制记帐凭证,出纳才能办理款项的收付,记帐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的印章,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注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每日结出余额,要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月末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提出查询。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资金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催收销售货款工作。
6、每笔业务发生收款时,应由出纳员开收款收据,即交由会计编制记帐凭证,以便及时记帐。
7、负责办理总经理、财务主管交办的临时性业务。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
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资金的管理
1、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
1、因公借款,经手人必须在事毕后3—5天内(如购物出差回来等)办理报帐手续。
2、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3、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4、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20__元以下,不是使用一次而是多次重复使用,使用其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用具和物品。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批权限及各种程序办理,不能擅自购买,否则作违反反纪律处理。
2、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低值易耗品手续,方能领用并成为当然的保管人,妥为保管,如使用人调离岗位,应办理移交手续,年底前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对帐目,检查财产实际情况。
3、低值易耗品如因使用人的主观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价值大小,如若发现利用工作之便,化公为私,占为已有,更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费用开支管理
二、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三、借款程序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签字。
2、财务部主管按用途、计划、实际开支情况审核。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部门主管、财务部意见以实际需要另外审批。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审批借款单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根据会计凭证给予付款,借款人签名。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将票据粘贴好,填写内容、金额,送部门主管、主管经理。
2、财务部主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逐一审核,签署意见。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各级主管的联签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批示。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批签的票据进行核算,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要报销人或收款人签字,根据记帐凭证付款或冲帐,实行多退少补。
第五条存货管理
一、建立以仓库工作为基础,生产、采购参与管理,财务给予监督的存货管理体系。
二、建立存货月终(每月最后一天)盘点制,并填制盘点表。
三、仓库工作,在实物管理上,仓库管理员必须处理好日常工作,做好货物的收进、发出及登记工作。
第六条往来帐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正确、及时地做好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核算工作。
2、反映债权、债务的存在和坏帐情况,定期清理各种往来帐款,每月与客户核对,防止坏帐损失。
3、应分别将不同单位的名称和个人姓名设立明细帐户,并及时催收货款或清偿材料款。要与客户每月对帐。
第七条销售管理
1、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条款及时结算货款,监督检查销售收入的回收、保证合同履行。合同一式三份,财务一份,主管部门一份,客户一份;
2、认真进行销售核算、严格按规定的先开单后发货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切实做好收发工作,详细核对品种项目,防止差错。
3、签订销售合同,先收取30%订金。
4、本规定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凡此之前的所有有关的财务规定废止,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后根据业务发展的要求补充增加。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19
一、为规范事务所的财务运作和管理,有效地利用财务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二、事务所在银行统一开设若干账户,供本所全体律师使用。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私自以事务所名义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账户。
三、事务所建立一套符合会计准则的财务账册,账册设总账和明细账。禁止另设暗账或第二套账。
四、律师业务收入(律师费)无论支票或现金均须进入事务所设立的账户,由事务所财务人员统一开局税务票据。禁止本所律师私自收费,私自开票。
五、除房租外,事务所的公共费用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担,共同收入则平均分享。
六、事务所的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费等经常性支出的办公费用由财务人员核对,报经执行合伙人签字同意后支付。
其他公共费用支出须先经行政部经理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核对并报经执行合伙人批准后支付。
七、费用报销应按照规定粘贴单据并由报销人签名,经出纳核对和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再由执行合伙人签署同意后方可报销入账。
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凭证。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销。
律师个人使用饮食业发票或大额耐用品发票报销,必须符合当年度税务部门对律师事务所作出的相关规定。
八、合伙人支取个人业务收入,应填写支取凭证,经主管会计审核签名后,再由执行合伙人签署同意后领取。
九、合伙人完税后个人业务收入账上余额不得少于x万元,超过部分可全额支取。
聘用律师的个人业务收入完税后可预领x%,余额在办理结案手续后于当月结清。
本条第二款若与聘用合同规定的不符,则按照聘用合同执行;聘用合同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第二款执行。
十、合伙人或聘用律师若欠费,自收到财务报表或财务欠费通知之日起,合伙人应在x个工作日内,聘用律师应在x个工作日内缴清欠费,逾期者,事务所按日计收欠缴额x的滞纳金。
合伙人欠费超过一个月,由财务人员发催告通知;欠费超过x个月,由执行合伙人签发欠费催告通知,并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欠费超过x个月,按自动退伙处理,由此发生的退伙,合伙人无权要求退返投资款(含装修投资等递延资产)。
专职律师欠费超过x个月,由财务人员签发催告通知,欠费达x个月者,事务所应终止其聘用合同,并有权追偿其欠缴的费用。
十一、合伙人或聘用律师在本所欠交的费用,财务人员有权用欠费的合伙人或聘用律师的个人业务收入优先冲抵,或在银行账户中直接予以划扣。
十二、合伙人和聘用律师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或聘用律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事务所在先行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过错的律师追偿。
十三、合伙人有权监督事务所的财务收支情况。
十四、财务人员应对事务所当月的收入和支出及时做好明细账,以便合伙人核查。同时,财务人员应每月制作《合伙人月度现金流量明细表》和当月的《公共开支明细表》呈报给各合伙人。合伙人在核对后,应在当月的《合伙人月度现金流量总表》上签字。如有疑问的,应于收到《合伙人月度现金流量明细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到事务所财务部门进行核查。
十五、财务人员须在每季度首月第x个工作日前,对上个季度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财务分析,并将财务分析的结果与上季度财务报表一并呈报管理委员会。呈报财务年报时也应有财务分析结果。
十六、事务所财务人员应做好税费的代扣代缴工作,按时报税。
十七、事务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合伙人和聘用律师违反财务制度的不合理要求。
事务所财务人员有权向执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反映本所合伙人或专职律师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十八、事务所的财务印章由财务主管负责保管,执行合伙人私人印鉴由出纳负责保管。
十九、本规则的修改,由管理委员会或者合伙人提议,并由合伙人会议以全体合伙人的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十、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合伙人会议。
本制度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1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现将华文花园管理处的各种收支管理规定如下:
一、收款规定
1、管理处在为业主办理交楼手续时,就开始收取首期管理费;此后,每月的管理费以及各项代收代缴费用,应书面通知业主于每月5日前到管理处缴交;
2、管理处财务部全权负责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并及时整理相关资料;
3、公司财务图章保存于管理处主任室,财务人员若因公借用须填写借据,方可挪用;
4、公司收款相关票据均保存于主任室,由财务部会计人员专人申领,出纳员须按收费项目分类开单(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开发商管理费及水电费、装修押金);
5、每月各项收款记录必须在当月月末最后一天,连同所开单据及时、如实上交管理处主任室,并由管理处主任、财务部会计和出纳员三方进行切实核实账目;
6、月底财务部会计必须作好各项收款的统计工作,统计表必须分类、分月、分业主统计。统计表必须分本月应收金额、实收金额;业主欠费情况也应分月列出、并统计累计欠费数;本月统计表应经财务部会计和出纳员双方签字后送交主任室;
7、对于欠费情况,管理处财务部每月15日向未缴交管理费的业主、租户发出催款通知单,在催款通知单限期内若欠费单位未能缴清所欠费用,财务部应及时呈报管理处,由管理处具体实施催交措施。业主欠缴三个月管理费后,开始按每天千分之一计收滞纳金。财务部每发一份通知单,都要做好记录,并须充分了解业主拖欠原因,并将其拖欠金额、时间一起及时上报管理处;
8、对于临时停车收费及新增的.收款或代收项目,财务部应定期评估核实,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管理处主任。
二、报销规定
1、管理处办理报销前,应在有效原始发票或收据背面附注用处、用途、经手人、证明人、时间等说明;后进行分类粘贴,并在费用报销单上写明费用类别及其金额;费用报销单经管理处主管审查后,交管理处主任审核,经会计人员制单后到出纳处报销。
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以及手续不全的单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3、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取得相应的原始凭证,费用金额在100元以上的,原则上其原始凭证必须是收款单位盖有公章的正式发票;
4、当月费用开支报销,原则上必须在当月到财务部办理,不得拖延到下月;对于拖延的单据,财务部将视情况是否给予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反映到管理处主任知悉。
三、押金规定
1、管理处收取的各项押金,实质上是归业主所有;对于交楼时收取的按(押)金,管理处财务部人员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记录,并将款项及时存于银行帐户;严禁将各项押金挪作它用,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2、财务部人员应认真作好每笔押金的收退记录,月底汇总统计,并将统计表交至主任室;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2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和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xx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xx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常州罗盘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和所有员工。
第二章分则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二)财务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主动向上级领导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
7、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账薄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
8、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9、当好决策参谋,及时向决策者和相关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10、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资料档案。
11、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和福利的发放,各种费用的审核和报销及其他收付款工作,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协调与税务、银行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13、与公司其他部门一起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各项审核工作。
14、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并做好资金调配,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
15、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三)财务经理的职责
1、主持本部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制定、维护和改进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财务计划。
3、进行公司成本管理,开展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提高盈利水平。
4、负责资金和资产的管理。
5、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的策划与管理,督促会计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和年度审计
6、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计划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
7、向上级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高级人员提供财务分析数据和建议。
(四)会计的职责
1、熟练掌握财务软件,整理好原始凭证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认真审核各类报销票据,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坚决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加强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意识,掌握公司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并按规定进行报支,坚持原则,不报人情账,杜绝资金流失和不合理开支。
4、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工作和完成年度审计。
5、管好、用好资金,加强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增加资金的积累,加快资金的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及时制作记账凭证,每月终了,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编制月份、季度、年度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每季度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并做好财务分析,编表工作,做到表表相符,及时交给财务经理和上级领导。
7、妥善保管与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做到分类清楚,查阅方便。
8、安排、指导、督促出纳日常工作,不定期对现金和银行账与实物进行检查核对。
9、协助财务经理制作各种财务表格和制定财务制度。
10、对上级领导和财务经理负责,有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11、协助行政人事部相关工作。
(五)出纳的职责
1、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月结,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月终了,应该在现金日记账上计算出当月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额核对,保证账款相符,月末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该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2、企业应该按规定进行现金、银行存款的清查,清查日期为每月1一3号,对于清查的结果应当编制现金银行存款盘点报告单报告并报告总经理。
3、严禁挪用现金,白条抵库的情况,如发生,应及时予以纠正。
4、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上一笔借支未清帐的,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再次借支;
5、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控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6、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签上自己的姓名,表示已收款或付款。并及时登记日记帐,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现金核对。
7、负责保管好公司的财务章及其他印鉴。
8、保管好公司保险柜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9、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当时现金库存不得超过1000元,如超过必须送存银行或者报告财务经理。
10、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范围,认真复核各类收支凭证,坚持先复核后支出的原则,做好现金收支业务,使差错率为零。当现金不足时,及时申请提现,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11、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认真核对各类银行收付款票据,坚持先审核后支付原则,办理各种银行收付款结算业务。
12、熟悉并掌握本公司在各银行所开账户及存款余额,以及各银行的利率情况,如账号余额不足,应及时申请资金调拨。
13、对当时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当日应根据费用报销单和付款通知书付款,当日登记到账簿,并整理好单据,及时交给会计入账。对当日现金余额和实际库存余额进行核对,确保现金无差错。
14、及时进行银行存款余额核对,如有未达账项,月末应填写银行余额调节表。根据银行规定,及时在网上与银行对账。
15、领取发票和收据时要进行登记,每本使用完以后要及时归档。
16、完成领导其他工作安排,协助行政人事部处理相关工作。
二、财务部工作管理
(一)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为自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2、会计凭证、会报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事项必须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时审核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审核记账,并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4、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财务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财务人员应根据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会计报表由会计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必须由会计签名并由财务经理审核签名后报送相关部门和领导。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财务工作实际会计监督。
7、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有权要求更正、补充。
8、财务人员发现账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合时,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上述情况会计人员无权私自做出处理。
9、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督进行。
10、公司人员报销费用,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应由经手人及部门主管签字,会计审核,金额无误后,最后由总经理批准,转交出纳处报账,最后返交给会计做账。
(二)会计档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相关人员盖章,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3、会计报表应按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进行保管。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会计资料必须由财务经理批准。
5、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6、移交后的责任:
会计工作移交中,合理公正的区分移交人和接替者的责任是非常必要的,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是在其经办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接替时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是原移交人的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三)各类印章、证件的保管责任人及保管规定
1、各类印章的保管责任人:
2、所有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不能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能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3、下班后,印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不得随意摆放。
4、配有印章人员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做到“人走章收”,由财务直属的上级人员进行监交或收回。
5、印监每盖一份合同,财务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清楚记录合同内容的相关信息。
6、公司公章每盖一份文件,当事人都必须进行登记用章登记表,清楚记录用章的相关信息。
7、借用公司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及时归还。
8、处罚规定:
8.1借用、使用公司印章一定要办理《印章借用申请表》、《用章登记表》,发现一次未申请/登记罚款一百元,二次罚款五百元,三次直接开除;
8.2所罚金额全部计入公司活动经费中。
三、主要财务流程
(一)费用报销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1、报销细则
1.1所有需要报账的票据必须在每月的1-20号之前进行报销手续的填制,然后交到财务处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总经理处签字批准后进行报销付款。
1.2所有部门需申请付款的款项,在财务处领取《费用报销单》,注明报销事宜、报销人、报销日期、参与人数、报销金额、付款方式、收款单位信息等相关内容,报各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财务室提交办理好手续的《费用报销单》,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交总经理处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1.3所有报账票据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2、费用报销规定
2.1业务招待费
2.1.1业务招待费实行“预先申请,据实报销”的方式。公司应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时,需先向公司提出提出申请,包括招待单位、人数、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紧急情况下可口头请示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2.1.2.经办人需取得用餐酒店正式发票及酒水清单,并附上《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填制《费用报销单》交由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2.2交通费
2.2.1如因工作需要乘车外出的,市内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员工一般不予报销出租车,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销时需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事由、时间、地点由部门领导签字,财务审核,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2.2.2.公司设计部、技术部加班人员、以及公司重大活动参加人员可报销市内的士费。
2.2.2.1设计和技术部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超过晚上10点以后的可凭公司打卡记录报销的
士费,报销时需填制《费用报销单》注明报销人、报销金额、报销事由、的士费发票、路程起点至终点,并由本人签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如无公司的打卡记录将不予报销的士费。
2.2.2.2参与公司重大活动的人员,超过晚上10点后可按正常报销程序报销市内的士费。
2.3差旅费
2.3.1员工出差前,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有关内容。员工出差两天内由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出差两天以上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无领导签字,员工出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其他责任,全部由出差人员自负,公司不予负责。员工出差回来一星期内,根据公司的出差报销制度填报《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出差申请单》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财务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3.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暂支单》注明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经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
2.3.3出差时交通工具
2.3.3.1火车:在时间允许、出差地点有特快列车的情况下,以火车为主要交通工具(长途购买卧铺车厢)。
2.3.3.2飞机:经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乘坐飞机,出差人应填具机票订购单,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到达地点及出发时间,交人力资源部统一订购机票。
2.3.3.3公司出车:公司周边出差申请公司出车的,出差人应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出发时间、到达地点及出差天数,经出差人部门负责人确认,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出车。出差期间发生的过路过桥费、高速费、停车费、洗车费、维修费以及其他与车辆有关的费用由出差人负责与出差费用一起按照差旅费报销流程进行报销,公司派出的司机将不负责此项费用的报销。
2.3.4出差时住宿费
2.3.4.1出差时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对于实际住宿费用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份,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未达到住宿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住宿酒店发票进行报销。按实际天数计算报销。
2.3.4.2因特殊情况住宿标准超出规定标准,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电话请示批准,出差回来后需补办申请手续后方可按正常报销程序报销,否则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3.4.3出差人员到分公司出差原则上住公司宿舍,住亲友家不予报销住宿费。
2.3.4.4多人同时出差尽量按照同性别同行,按标双标准住宿,不得超过公司的住宿标准。
2.3.5差旅费报销标准
2.3.5.1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铁,动车),所有人员出差在600公里(含)以内的,按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标准的实际票价予以报销,如果员工换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级别票价予以报销,换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选择飞机或轮船的,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2.3.5.2自驾车报销标准: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特殊情况下经过总经理批准,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自驾车报销标准:
2.3.5.3员工同性双人出差按住宿标准间凭发票进行报销,报销标准等同于住宿单人住宿标准,住宿标准如下:
上表中一线城市指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每天300元,二线城市指杭州、南京等城市,三线城市指合肥、镇江等城市。具体见国家发布的《一二三线城市排名名单》。
2.3.5.4连续出差7日以上,另增加30元/人/天的在外补助。
2.3.5.5出差天数的计算:员工出差按照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有总经理的正式回复方可认为有效。无正式回复的,超出天数不核发补贴。出差不足一天的,计为半天,出差餐贴和在外补助减半核发。
2.4日常采购及零星费用
2.4.1采购物品须事先申请,填写《采购申请单》或签呈后,报部门负责人确认,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采购结束后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上《采购申请单》或签呈,以及采购发票、清单等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2.4.2小额日常采购费用、办公费用等由经手人采购结束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采购取得的正式发票、采购清单等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2.4.3为简化报销手续,节省报销时间,公司规定每月的20日为费用报销批准时间,20日之前应尽快归集费用报销单据,交由财务处,报总经理签字审批,20日之后不予审批。
2.5工资
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并与企业的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实行多老多得,按能取酬的原则。
2.5.1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相应的工资及福利。
2.5.2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2.5.3当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每个月的25日为工资发放日,如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5.4工资的计算时期为本月的1日起到本月结束。在每个月的1日之前人力资源部门应把上月的考勤记录做好统计,汇总成表交于财务部,作为财务编制工资的依据。
2.5.5每月的3日运营部门将汇总上月销售额,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计算绩效奖金,并汇总成表交于财务部,作为财务编制工资的依据。逾期在当月将不予发放。
2.5.6公司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工资发放时,个人承担部分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2.5.7员工工资实行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的工资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工资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借款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特殊情况下,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借款人借款时需填写《暂支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宜、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借款人处理完业务或出差返回后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减借款。
借款人在冲减原借款,填制《费用报销单》时需注明“冲销借款”,报销时单据上所填的事由应于借款单上的事由相符,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每月需根据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未结算,将按照公司规定收取相应的利息,并在工资中扣除。
(三)收款流程
1)收款收据的使用
1.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结算卡等货币资金都必须有财务部负责资金业务的专人收取(原则上为出纳),其他如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收款。
1.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
1.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时,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并首先就近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存款备注栏内应注明收款客户的名称及款项内容;如遇银行原因未能及时存入银行,应将现金交于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1.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是,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并于当天或次日交于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1.5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由部门或个人保管,最迟次日必须存入银行或交于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
1.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支付任何形式
或名目的费用。
1.7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到业务人员因故不能存入银行的现金或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时,应向业务人员现场开具收款收据。
1.8财务部人员收取其他客户及个人交纳的现金或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时应向交款人现场开具收款收据。
1.9收据应由财务部专人专管,公司各部门及个人需要领用收据时,应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收据。领用时应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即:应将已经填开完毕的收据交回财务部核销。领取的收据无论是否使用过或是作废,都不得自行销毁或丢弃,必须交回财务部核销。
1.10领用人交回已经填开完毕的收据时,每本收据的封面应填写本收据的收款总金额,由财务部专人进行核对。
2)资金日报
2.1财务部出纳应对每天现金收款凭证、银行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分别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现金付讫”、“银行付讫”印章。
2.2财务部出纳应每天统计所有收付款单据金额,每天填写《资金日报表》,改报表收款金额、付款金额必须与所附的原始单据合计金额一致,该资金日报表余额应于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一致。
2.3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资金日报表的日期、金额、付款凭证登记入账。
3)发票的领用
3.1公司对发票进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账,由领用人签字。
3.2开据发票前业务人员应先在财务处领取发票申请单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据发票。如遇节假日内不便开发票时,销售人员应预先与客户确认无误后填写发票申请单,在工作日内会计开出发票
3.3不得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公司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开票人将发票交客户后应将客户签收的发票签收单收回至会计确认。如遇外地客户不便签收的由业务人员代签。
3.4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开具,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税号、账户名称、地址、电话、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加盖“作废”字样。
3.5严禁伪造、撕毁、涂改、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3.6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3.7使用发票的部门或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及时告诉财务部,并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3.8增值税发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业务合同管理
1、合同审核、归档
1.1公司业务销售合同提交总经理处签字前,需将核价表、报价表、合同提交至财务部会计处核算好利润后,方可提交至总经理审批。
1.2财务盖章前,必须有业务组长、总经理签字,然后提交经财务会计处审核,确认无误方盖章,并记录合同盖章,方可生效。
1.3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销售合同,须在签订当天或次日将设计图、报价、核价、合同原件及电子版提交于财务存档,财务按编号归档并建立电子文档。
1.4已盖章但未签订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的合同,必须交回财务,由财务人员进行归档。
第三章附则
一、本制度与公司工会及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实施,原本公司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及>,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会计工作程序,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工作在教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院财务处各项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按>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的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上述权利。
第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为适应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改革会计工作。努力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第二章 财务稽核(审核)制度
第五条 稽核岗位是会计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它涉及到经费开支的控制与合理使用及财务预算的实现,又是整个会计处理程序从收付款、记帐至结帐的依据。因此对稽核 (审核)的原始凭证,必须严格掌握以下原则:
第六条 原始凭证内所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真实。凭证内所列的事项必须符合财经制度,必须按预算计划执行。
第七条 其次审核原始凭证内容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内容要完整,数字要准确。
第八条 记帐凭证的编制及审核:
在编制记帐凭证时,要依照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准确的使用会计科目。在记帐凭证上应填写日期、编号、金额,并加盖制单、审核、复核人员的印章,应做到一事一单。记帐凭证编制完毕转给复核人员,复核人员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复核。
第九条 记帐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经济内容是否相符,有无抬头、公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 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凭证上的数字及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第十一条 凭证所反映的业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的政策制度及学校内部的各项规定。
第十二条 会计报表的审核: 报表编制人员月初打印出会计报表,复核人员要认真审核报表各项内容,以保证其正确性。年末按照上级布置的预决算报表要求,认真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送上级部门。
第三章 加强对各种现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 库存现金限额:按照银行日限额为10000元,如有超出及时送交银行。
第十四条 现金使用范围:按现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零星支出500元以下的,可用现金支付。超出银行结算起点100元以上的可办理支票、银行汇票、信汇、电汇等。
第十六条 各项业务收入现金,要开具收据并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第十七条 现金库存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日与计算机“库存现金日报表”核对一致。
第十八条 每月至少两次由财务负责人安排审核人员抽查现金库存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数并做抽查记录。
第十九条 如出现库存现金长、短款现象,应及时核对查找。原则上,短款自负、长款入帐。不得长、短款互相抵补。
第二十条 收付款后,要在原始凭单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四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除现金结算范围以外的业务,均需用转帐结算的方式进行。转帐结算起点为100元以上。
第二十二条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与空头支票,支票开出要注明日期、用途,支票存根的项目要填写齐全并附存记帐凭证。
第二十三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银行印鉴及财务专用章,分别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四条 银行帐要做到日清月结。在接到银行对帐单后及时对帐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与总帐核对,对未达帐项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 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公安局支票保安管理系统挂失,并办理有关声明作废。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上级拨给我院的专项资金(包括设备费、维修费、科研费等)要按文件、协议、合同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十七条 专项资金使用要由主管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并做出预算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专项资金要设辅助帐记录收支余。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的重要物资保证为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适应我院教育事业的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财产,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时间都在一年以上的即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 学院财务部门、后勤物资科、各系及部门应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及相应的卡片。三个分口要建立各自的管理办法。定期对基层部门进行检查,保证帐、物、卡相符。
第三十一条 所有捐赠、调拨及自制固定资产均为全民所有,统一归学院登记入帐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固定资产擅自损坏、转卖、越权处理及据为己有。报损报废的应由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技术鉴定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院附属单位的固定资产亦属学校的财产,要单独建帐,按上述办法单独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建成或购入后,一定要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大型精密仪器的购置(5万元以上)需有学院专家小组的充分论证,方可购置。
第三十五条 学院的固定资产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财务、审计、总务处物资科及物资归口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信息作用,更好地为学校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范围:在财务活动中所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计算机软盘等财会核算资料。
第三十八条 会计凭证有:记帐凭证;工资、奖金、各种补贴领取单(册);收据存根;银行对帐单及调整表等。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帐簿有:总帐、明细帐、现金帐、银行存款帐、辅助台帐等。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终决算表、预算计划表等。
第四十一条 归档前的立卷和整理等工作,由财务处负责收集、整理、组卷、装订成册。
第四十二条 会计部门的保管,要把会计档案放在档案箱中,并上锁。要把报表、帐簿、凭证分类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的顺序排列。
第四十三条 对学校的各种证券、票据,平时发出、领用要有登记。每年做一次收回,并核对保管归档。
第四十四条 会计部门设一人兼管档案工作。
第四十五条 会计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为本院积极提供服务作用。会计档案原则上不能带出档案室或会计部门。如需带出复印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会计人员直接复樱
第四十六条 档案的调阅、移交、撤销、销毁、合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各种会计档案整卷后,保管一年,期满以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集中管理。
第八章 教学经费、主任基金划拨办法
第四十七条 各系教学经费主要依据各系学生人数,每生按1000元划拨。各系主任基金主要依据各系学生人数,每生150元划拨。
第四十八条 社科部教学经费依据在校生人数,每生40元划拨;主任基金按每生6元划拨。
第四十九条 史论系教学经费、主任基金依据本系学生人数,划拨标准同以上各系。史论系共同课教学经费,依据在校学生人数,每生20元划拨,主任基金按每生3元划拨。
第五十条 成教学院教学经费、主任基金划拨办法:
夜大学生按每生1000元划拨教学经费,按每生300元划拨主任基金。
高职、专接本生按每生XX元划拨教学经费,按每生300元划拨主任基金。
第九章 工资、奖酬金等款项的管理
第五十一条 设立工资辅助台帐。负责工资核算的人员随时记录职工人数及工资增减变化,并与人事处每月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十二条 严格控制工资总额的增长,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制人数,严格控制。院财务处要会同人事处对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设立工资辅助记录,每月工资增减变化要有人事处的通知,每月要按实际工资支出数削减工资基金指标。
第五十三条 每月教职工领取的奖酬金,机关部门均由人事处审核造表,对各系及有关部门奖酬金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每月8日前将发放标准金额报知院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 财务处代扣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收入每个月在发放时,都要做好个人收入记录,月底由财务处代职工个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 福利费按季核定提取数,转入“专用基金”专户核算,由福利委员会掌握使用。
第五十六条 离退人员管理费、特需费、活动费,每月按标准人数提取,转入“其他代管经费”专户核算,由老干部处掌握使用。
第五十七条 公积金要按人头立户建帐核算,每月按时上缴银行,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与记帐。
第十章 对各种票证的管理
第五十八条 院财务使用的收费票证、统一收据、发票,设专人负责。凡领用、缴销要做记录。
第五十九条 各类收据,由院财务处统一印刷、购买、登记、发放、回收、保管。年终将收据存根收集齐全归档,其他非独立单位不得私自印刷、购买各类收据。
第六十条 对于作废的支票要盖作废戳记,年底要按顺序装订整理。
第十一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微机管理
1、 会计电算化由财务主管负责管理和调度。
2、 微机由经过培训的会计专职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3、 未经财务主管同意,非微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4、 严禁在微机上使用外来其他软件及电子游戏软件。
5、 微机必须在ups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运行。
6、 定期对硬盘及有关数据软盘检查,发现病毒及时分析毒源,报告有关部门后实施消毒。
7、 保持机房洁净、整齐、微机硬件无灰尘。
8、 注意防火、防盗,每日下班前关机必须切断总电源以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微机正常运行。
第六十二条计算机操作管理
1、 上机人员要熟练掌握会计软件及新会计科目及编号、部门编号、项目编号等一系列核算内容,做到准确无误操作每笔业务。
2、 操作人员工作权限、工作职责明确。
(1) 原始凭证上机前审核岗,需在原始凭证上机前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将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转交凭证录入、制单岗上机。
(2) 原始凭证录入、制单岗,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上机制单,要求科目、项目支出准确无误。
(3) 记帐凭证复核岗,每天下午4:30将当天会计凭证逐笔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修改,复核无误后,方可记帐。
(4) 凭单汇总、记帐、帐簿及报表打印岗,记帐凭证复核后需及时汇总并打印出“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表”交出纳岗核对当日库存现金无误后方可记帐。
(5) 按记帐凭证付款出纳岗,根据记帐凭证付款,每日下班前,根据“试算平衡表”核对库存现金。
(6) 凭单装订前审核岗,在凭单装订前需重新审核每一笔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科目、项目等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做凭证冲调。
(7) 微机系统维护岗,负责监督每位上机人员,操作是否规范,随时注意对微机、系统的维护,对软件及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登记操作记录。每天下班前负责对数据库进行双备份。
(8) 预算管理、经费指标控制岗,负责在计算机上设定对各部门的经费指标控制与调整,并对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汇报。
(9) 往来款项操作岗,每月对往来款项做一次分析、清整,对未及时报帐的款项,要做催报帐通知。
(10) 银行帐上机对帐岗
3、 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权限,每天早8:30分由系统维护员接通电源、开机启动、键入密码进入工作状态。
4、 每天下班前需打印出当天“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表”,出纳员核对当日库存现金无误后,方可记帐。
5、 工资、公积金、税款等上机核算前,有关资料需经审核无误后再上机操作,并注意资料的归整、保存。
第六十三条系统管理
1、 操作中遇有他事需暂时离岗的,应退出系统以防他人误操作,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与安全。
2、 会计科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增设、减少、合并,凡需增设部门支出项目等需经财务主管同意。
3、 关键步骤的密码设置、更换,由财务主管负责。
4、 每日工作结束后,对数据库进行磁带备份。
5、 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报告财务主管,确立解决办法。
6、 对软件的修改、更换、升级需经财务主管同意,上报教委财务处批准。
7、 对会计软件及操作中出现的问题需建立必要的操作记录。
第六十四条电算化档案管理
1、 各种程序软件盘要加写保护,放置于金属柜中。
2、 打印的各种帐簿、报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登记、归档管理。
3、数据库文件实行双备份,并分别存放于会计档案室和机房金属柜中。
第十二章 各类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为加强我院事业性收费的统一集中管理,坚持依法收费,防止乱收费,根据物价局有关文件、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六十六条 学院各系、部门均要按学院公布的已获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进行收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
第六十七条 各系、部门如确需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均要经本部门提出审报依据,经财务处审核,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市教委、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 各项收费必须给交款人开具正式收据,并附有负责人签批的交款通知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只收款,不开正式票据。
第六十九条 为方便交款人及时交费,一些收费项目可由财务处委托有关部门代收,但必须领用财务处统一管理的财政局印制的统一收据。收款后及时将款项、收据及其存根交财务处核对、收款入帐。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截留、少交、拖欠或转移,也不得私自存入银行和作为经济实体或二级核算单位的收入进帐,更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七十条 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收费项目必须设置公示栏,坚决做到“不公示,不收费”。
第七十一条 院财务处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监督、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审计、查处违反本规定的错误做法和案件。
第七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部门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三章 往来款项的管理规定
第七十三条 往来款项是学校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因业务需要预借、预收单位和个人,尚停留在结算过程中的资金。为了减少学校的资金占压、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七十四条 凡我院在职职工因公去外单位办事、出差、购物,均可预借公款。职工因私办事不得借用公款。
第七十五条 借款方式和借款手续
(一)职工因公出差办理借款,可提前2-3天预借现金。借款金额要根据出差地点、时间、活动内容等必须的耗费而定,不得大量超额借支。
(二)支付外埠商品价款,要通过银行办理汇兑。
(三)职工直接携款去外埠采购商品1000元以下的,可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要办理银行汇票。
(四)办理上述各种方式借款,要填制正式借款单据。单据内项目必须据实填写,借款人、借款部门、负责人、借款内容必须齐全。重要借款事项还需经院领导审批。借款一律使用教委统一印制的“四联借款单”。
第七十六条 要加强对暂付款的`审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借款要拒绝办理。
第七十七条 对部门或项目资金不足、手续不完备、违反银行结算制度或现金管理制度的借款要予以纠正。
第七十八条 对暂付款要坚持“一借一清”,前借未清不得再借的原则。
第七十九条 负责暂付款明细帐的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及时催报和清理暂付款。
第八十条 职工出差借款应于返校后一个月内报帐,其他借款应于一星期内报帐。通过银行办理的汇兑借款应于收到对方收款凭证后,及时冲销借款。
第八十一条 对无故长期拖欠公款的人员,停止其再行借款的权力。凡在责令期限报帐而未报的,院财务处有权暂停止发放个人收入。
第十四章 安全防范、防火制度
第八十二条 院财务处是学校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维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因此必须加强安全、防火防范措施,保证学校财产物资安全。
第八十三条 每天的现金库存量严禁超库存限额,收入现金当天存入银行。
第八十四条 去银行提现、交现超过五万元的需通知院保卫处派人派车护送。
第八十五条 严格管理支票和印鉴。支票与印鉴分人、分地方掌管。
第八十六条 每天下班前要对室内电源、计算机室门窗、保险柜安全检查后方可离校。
第八十七条 须加强对财务处的安全设施的配置。发现隐患及时与院保卫处联系,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五章 财务处廉政建设规范
第八十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做到知法、懂法、坚持原则,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第八十九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投机倒把、隐瞒、截留国家财政收入、谎报冒领、借用公款进行经营活动或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挥霍浪费的行为,给予坚决的斗争。
第九十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公共财物、收受贿赂、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第九十一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收取收受钱财、接受礼品、吃请吃喝。
第九十二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以无偿占有或只付少量现金等方式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
第十六章 关于对外投资和借出款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院的经济利益,保证学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规定。
第九十四条 学院对外投资,应首先进行投资方向、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由法人代表和主管院长签字生效。
第九十五条 学院下属经济实体对外联营投资,须经实体领导机构研究论证,并报请主管院长批准。
第九十六条 学院及各实体,在与外部协作中需借出款项时,必须严格考察对方经营状况、还本能力。学院资金借出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由主管院长签字生效。各实体资金借出必须经领导机构集体研究,并报请主管院长,由法人代表签字生效。
第九十七条 学院或各经济实体对外投资,可以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方式投资,不可以学院的房屋、土地进行投资。
第九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擅自作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5
总则
1、财务人员分为会计与出纳,会计管帐,出纳管钱;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恪守工作职责,遵守公司的各项财务审批制度
2、会计、出纳必须每日对好当日收入及支出的帐目,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总经理每月不定时对财务帐目进行核查,发现帐目差错,谁的责任谁全额赔偿。
3、财务会计必须每日将当天的财务情况上报于总经理。
4、财务人员监督每日的报销、购买等支付凭证,如有异常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财务的帐目收支凭证必须有会计或出纳的签名;一切开支必须有总经理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第一章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财务审批制度。
2、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监督、审核财务收支表单,进行成本、费用核算与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 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为公司负责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4、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5、加强其她涉及财务人员的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完成会所工作程序规定的其她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她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审核前台及超市收入表单,收入现金或银联刷卡必须及时查验,并现场办理当日现金收入与银行票据结算手续。
2、严格凭现金付出传票做好资金的支出管理,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按照时间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她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七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与银行对账工作,向合伙团队负责人汇报收支情况;保管好库存现金及有关票据,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三、仓库保管员职责范围
1、加强物资管理就是对企业经营重要性的认识,保证财产完整就是仓库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
2、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采购物资,进入仓库必须核对数量、价格、质量进行严格验收、登记;发放物资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 对公司固定资产与重要设备物品应设立帐册进行登记财务管理制度(数量、价格、购置日期、存放地点),并加以编号。
4、 对仓库所有进出物资应设有帐册与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三相符。
5、 仓库应保持环境卫生,货物堆放整齐,严禁吸烟,认真做好库内防火、防潮、防霉等各项安全措施。
6、 每月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一次,发现损毁、短缺、变质等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按规定上报,进行相应处理,并在帐卡上反映。
7、 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确保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收银员职责范围
1、 热爱公司、格守尽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规范操作,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3、 参加每日由主管召集的班前例会,衣着统一并做好营业前各项准备工作。
4、 收银员与人事部文员互相配合,做好员工通道每天业务促销员台票日卡的发售以及新进人员的拍照、办证等工作,并进行汇总。
5、 做好消费过程中的赠券、提现、退单、打折、招待等审核工作,发现问题随时想领导请示报备。
6、 包房消费结束应即时打印帐单、配合楼面服务员做好买单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7、 每天营业结束,把现金、刷卡单据分类整理汇总并将营财务管理制度业款(至少二少)放入保险箱内。
8、 应严格执行信用卡、提现制度,并由主管审核签字,尤其对外提现还需瞧提现人护照并将姓名、国籍、护照号记录在案备查。
9、自觉保守公司机密
第二章 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明确会所资金使用流程、规范费用报销及借款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的,财务人员可拒绝进行费用报销
1、发票或报销单据虚假,经手人未签名,没有办理入库手续,没有报总经理审核同意签字的;
2、发票主要项目(如单位、品名、数量、开票日期)填写不齐全,发票内容与其单位性质不一致的;
3、填写字迹不清楚、金额涂改、大小写金额不符;
4、先斩后奏,采购前未报有关负责任同意未办理采购单的;
5、超过使用期的发票:手填发票或具备日期的定额发票为超过三个月才用于报销;其她无日期定额发票以国家宣布作废日期为依据。
二、费用报销流程
1、采购前填写采购单,报有关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再采购;
2、凡购入物品采购经办人首先在原始单据上签写:经办人:,尔后交仓库管理员验收入库,并据实开具入库单;
3、费用报销单的填写:由费用报销人完整填写费用报销单内容,并将原始票据整齐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
4、持单据报总经理(即合伙负责人)对报销单进行审核,并签署同意或拒绝费用支出意见。
5、会计审核票据有效性、合规性:审核票据使用就是否符合要求,报销费用金额就是否超支。
三、借款
1、借款原则: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性开支不借,并且前不清,后不借。
2、借款流程
(1)、填写借款单:因特殊情况非公司正常经营性开支,借款人应首先报总经理同意,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及归还方式与日期等;由总经理确认借款要素真实,金额合规后签字后财务方开具现金付出传票,岀纳员凭现金付出传票发放借款。
3、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性小额开支,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签发采购单交经办人,由总经理确认合规并签字后,岀纳员凭采购单发放预支款。
4、因特殊情况非公司正常经营性开支的借款单由会计留存入帐,凭此记录扣除借款人借款。
5、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性小额开支开具的采购申报单,经办人凭报销结算后的现金付出传票,多退少补后销毀。
6、注意:如果有同一事项已经借款未进行冲销但进行费用报销的,出纳人员有权进行款项拒付,并知会有关负责人,负责人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督促完成借款的归还或冲销。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6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使用流向,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2、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核查”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季度由街道办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工作。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报销票据必须注明事由,经办人签字后由居委会主任、副书记负责签字审批,不得代签。500元以上的开支应提前告知街道办备案。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的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建立现金日记账簿,详细记录居委会收支及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妥善保存账簿以备核查。
5、居委会报销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要求每月在规定日期将每张需报销票据与票据明细一起上交,票据与明细的日期、金额要相对应,必须是所购买单位的.统一采购清单,坚决杜绝倒票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居委会主任的责任。另外,需报销票据均需在票头用铅笔注明类型(如:党费、办公经费等等),并另附所需报销票据的分类合计与总计金额。
6、居委会主任工作调动时,应接受街道办的财务核查,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7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司法局文件以及本事务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
一、经费管理办法:
1.本所实行帐户单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经费收支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管理、监督、检查的财务管理制度。
2.本所聘用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市司法局统一规定设置帐簿。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报表。
3.律师承办各项法律事务按国家统一规定收费。
4.本所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并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缴纳管理费、会费。
5.本所收入在缴纳税款及管理费、会费后其他各项支出比例如下:
(1)%用于本所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费用;
(2)%为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基本建设费用;
(3)%为集体福利基金,含住房基金、风险基金等;
(4)%为医疗基金;
(5)%为业务培训基金;
(6)%为储备基金;
(7)%为主任基金;
二、财务管理权限
1.本所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所合伙人会议有权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本所授权主任批准一般的财务开支。会议有权拒绝所主任和合伙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决定。
2.主任批准的财务开支的权限为:
(1)办公费、交际费、差旅费等日常性开支;
(2)工资、提成、奖金;
(3)二千元以下(含本数)非经常性开支。
3.合伙人会议审批财务开支的权限:
(1)购置固定资产的开支;
(2)二千元以上非经常性开支。
三、本所律师承办各项律师业务、收取费用必须经本所统一办理,不准自行收费和开具收据。
四、本所收取的外汇收入(含外汇人民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存于银行,使用时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五、差旅费收支:
(1)要本着从业清廉,减轻委托人负担的原则。
(2)律师承办各类业务,差旅费由委托人承担,结算时凭单据与委托人结算。如果需要向本所财务预借差旅费,完毕后凭单据报销。
六、本所主任主管财务工作。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律师会议决定。
所财务管理制度 篇28
一、为了规范供销社财务行为,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供销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供销社资产。
五、供销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供销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供销社费用支出由主任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5000元以内,由主任直接审批; 5000-2000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主任审批;20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主任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供销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供销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供销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供销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供销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供销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供销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二、供销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的监督指导和县社的审计监督。
十三、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