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合集三篇》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通用3篇)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管理
2.1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由综合办统一管理;
2.2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综合办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2.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分管总经理签字后交综合办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2.4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2.5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2.6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使用文明用语;
2.7上班时间内司机未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综合办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凭《出门证》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综合办报到,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2.8驾驶员对综合办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随叫随到;
2.9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综合办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2.10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在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或车库;
2.11下班后,就将车辆关门、关窗、上锁后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2.12驾驶员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2.13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行政;
2.14公司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和私人用车必须经分管总经理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其它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3安全管理
3.1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3.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3.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3.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6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年检,以保证其尾气排放符合规定的要求。
4维修管理
4.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批准后方可维修,由综合办会同财务部负责结算维修费,车辆大修须经综合办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4.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人员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4.3驾驶员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一切由驾驶员承担。
5油料管理
5.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
5.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300公里以上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综合办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否则,油款一律不予以报销;
5.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5.4驾驶员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写“行车记录表”,综合办则据“派车单”与“行车记录表”每月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行车记录表”(见附表二)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驾驶员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6奖惩办法
6.1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6.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6.2.1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年度安全奖,事故情节严重者,扣发比例由总经办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岗处理;
6.2.2驾驶员擅自出车,一经发现罚款50元,如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待岗处理;
6.2.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一经发现罚款50元,如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待岗处理;
6.2.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每发现一次扣罚20元,造成被盗、损坏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6.2.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规则,违规驾驶,闯红灯等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处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2.6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100元,期间发生不良后果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6.2.7驾驶员无故私自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待岗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6.2.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7附则
7.1综合办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本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解释,自发布自之日起执行。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车 辆 使 用
一、车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董事长、总经理及各位副总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二、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干部职工工作用车按下列程序办理:在市区内由办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长批准。
四、 用车( 号),原则上由专人驾驶。主要用于通勤、调研、视察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市内或市外州境内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五、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驾 驶 员 职 责
六、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队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切实履行车队管理职责。
车 辆 维 修
七、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
八、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车辆修理在确定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必须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情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四)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
维修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办公室分管人员审批;金额在20xx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批;20xx元至5000元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研究决定;金额在10000元以董事长审批。
(五)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 辆 油 耗
九、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黑 年平均 L/100km
十、办公室统一给车辆充卡加油,发票由各驾驶员及办公室分管人员共同签字。车辆加油必须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十一、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有 关 奖 惩
十二、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责任的,按理赔责任比例赔偿损失的5%;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3%;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1%。
(二)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三)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损失总额的50%,并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六)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七)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篇3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