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制度(实用32篇)》
建设管理制度(精选32篇)
建设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职责:
3.1计算机中心是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规划发展部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4.计算机信息系统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信息化建设规划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计算机中心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计算机中心,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计算机中心配合执行。
6.安全管理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不提供出口登录Internet,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计算机及网络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7.1.4医院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计算机中心统一配置和调拨,各使用科室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安装位置。如需更改,需报计算机中心批准并备案。
7.1.5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
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计算机中心,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
7.1.6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带走。
7.1.7医院驻地需动土或房屋维修、装修时,必须由计算机中心确认地下及地面上无网络线路,在动土证或派工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
7.2.1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需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各科室提出申请,通过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后报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批准后,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计算机中心办理。
7.2.2计算机中心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2.3不属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范围,但有关科室确定需要的,由使用科室向计算机中心提出需求,先行调配,无法调配时,报院长特批。
7.2.4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到院后,计算机中心须通知相关科室共同开箱验收,做好登记后,由计算机中心负责发放。
7.2.5计算机中心负责保管好随机附带的光盘等资料。
7.2.6新购置的设备凭计算机中心连接局域网方可投入使用。
7.3设备维修及报废
7.3.1各科室指定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7.3.2设备出现故障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填写“报修单”,报计算机中心维修。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计算机中心主任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
7.3.3各科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保管本科室计算机设备档案,计算机中心负责保管科室及零星科室的设备档案。
7.3.4经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签定,已无法使用且已无修复价值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计算机中心按照设备报废程序汇同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8.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管理
8.1软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计算机中心安装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它版本的操作系统。
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计算机中心备案,方可使用。
9.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信息资源,除信件、私人文档等纯属个人物品外,其他所有行政和医疗管理类信息及病人临床信息均归医院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部门均不得视信息为私有或部门所有。信息的所有权与信息的发生地和录入者没有关系。
9.1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将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任何信息资源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院外用于任何目的。违反本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2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共享权限要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由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9.3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信息的共享是双向的。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不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资源。任何一个部门无权拒绝其它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录入和管理的数据的共享,当然,这种共享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合法的。
9.4各部门对信息的录入必须保证其及时、准确和完整。
9.5医生有权从计算机中读取容许其处置的个体病人的全部诊疗信息并用于辅助诊疗。不容许任何部门和个人采取任何借口和手段予以拒绝。医生无权成批地检索病人信息,如因教学、科研确有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6医生不得不经信息发生和录入部门的同意私自将计算机中的病人信息用于科研、教学和任何公开发表的文献中。
9.7对临床应用来讲,公布给全院计算机屏幕显示的病人检查、化验结果,图形、图像应当与其它介质公布的结果相一致,并且拥有同等效力。信息的产出科室对录入并公布的计算机内的数据、结果与对其它介质公布的数据、结果负有同等责任。
9.8未经医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提供给病人、院外和进病案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的正式报告仍保留现有的形式和管理制度,由医技科室签字后发出。医生或其它任何人无权从异地计算机打印正式报告。计算机打印的非正式报告格式应与正式报告有区别。
建设管理制度 篇2
一、建立学校控烟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控烟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
2.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制度中应包括下列核心内容:
(1)学生禁止吸烟;
(2)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设立兼职控烟宣传员、监督员等,明确相关控烟人员的职责;
(4)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二、创建学校无烟环境
1.校园内(包括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
2.校园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实验室、行政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室内运动场、图书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接待室、楼道、卫生间等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3.校园内不设置吸烟点,不摆放烟具。
4.校园内禁止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5.校园内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三、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1.利用健康教育课或其他课程向学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
2.充分运用主题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3.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4.掌握师生员工吸烟动态,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四、加强控烟监督检查
1.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
2.师生员工有责任对在校园内吸烟者进行劝阻。
3.定期组织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建设管理制度 篇3
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秩序,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构建无烟校园、和谐校园,参照高校建设无烟学校标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
2.建立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小组兼任,并将控烟工作成效列入各部门评优的考核内容。校办负责统筹协调其他相关工作。
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1.校园内的各教学楼宇、图书馆、体育场(馆)、实验室、机房、语音教室等教学活动场所。
2.校园内的各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展览室(厅)、资料室、档案馆(室)等会议与办公场所。
3.学校食堂、餐厅、学生公寓、洗漱卫生间、校园内的出租门市房等生活工作场所。
4.校园内除指定吸烟区域外的其他场所。
三、控烟措施
1.学校按照相关要求设立指定“吸烟区”并悬挂标识牌。
2.学校大门口设立“无烟学校”标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并禁止摆放烟具。
3.按照“谁负责的区域谁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职责,设立兼职控烟监督员,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所辖区域的控烟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做好记录。
4.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5.充分发挥教师控烟的表率作用。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不敬烟、不受烟。发现学生吸烟应及时劝阻。
6.学生处、各教学单位要将控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及日常学生管理中,利用课堂、专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控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7.宣传部、团委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站、电子宣传屏等媒体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倡导、鼓励师生禁烟,积极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8.控烟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深入学校各部门抽查控烟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发现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9.全院师生应当积极支持学校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工作,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共创无烟校园、和谐校园。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设管理制度 篇4
1、抓好机制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务必建立机制,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一是要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对师德不合格的'教师实行“教师聘任一票否决制”。二是建立教师学习体系。使广大教师扎实持久地理解继续教育,充实、更新知识和技能,在继续教育中,更要把师德作为首要学习资料强化教育。三是建立师德评价评估体系。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个人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和学校精神礼貌建设的主要资料,用心探索师德师风建设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的路子。同时,还要建立学生评价教师、家长评价。
2、加强学校常规管理。
学校要充分发挥“一室三处”的作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注重过程管理,逐一落实教学管理过程中的计划、执行、检查、总结、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各项工作,结合各校实际状况,遵循教学管理的原则和教学规律,构成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常规。对教师教学过程中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查等基本环节,以及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预习、听课、复习、作业、小结等基本环节,要严格要求,构成制度,使师生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同时,制订出课堂常规、教学组织常规等,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构成良好的教学风气,让极少部分误人子弟的教师无处藏身、末位淘汰。
3、强化领导、宣传和监督。
各校在抓师德师风这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中,要明确分工,严明纪律,完善制度,落实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职责追究制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以墙报、宣传栏、宣传资料、座谈会、知识讲座、师德师风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宣传、学习、贯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忌语100条》、《教师八项承诺》等资料。各学校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并对违规违纪人员及时曝光,典型引路,以点促面,用心引导和教育广大教师,个性是有前科的教师、有心理障碍的教师和青年教师,要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4、建立监管监控机制。
各学校要成立“校长--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寝室管理员--学生--家长”等人员组成的师德师风监控网络,将每个教师的师德行为纳入有效监控之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揭发检举师德失范的教师,对重点人物安排专人进行布防、布控,将师德失范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学校在师德师风管理上务必做到七禁止:一要禁止男教师与女生单独接触,若因工作需要确需与女生谈话,务必在教室或办公室进行,务必有第三者在场,男教师与女生单独接触一律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务必从严查处;二要禁止男教师借个别辅导和面批面改之机单独接触女生;三要禁止有两个教师以上的教学点和村小单人独班的开展教学工作,务必交叉任课;四是禁止选派师德有问题的教师到只需一个教师的教学点担任教学工作;五是禁止下晚自习的女生夜间单独回家,务必结伴而行;六是禁止男教师在没有女生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入女生寝室;七是禁止男教师一人护校,不给师德可疑人员造成单独接触女生的机会。学校每学期务必召开学生会、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师德师风举报资料、举报电话及《男女生管理制度》、《男女教师管理制度》、《教师谈话制度》等,并要定期开展跟踪督办检查工作。
5、切实开展“十查”活动。
(一)查理想信念。是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查依法执教。是否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查爱岗敬业。是否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四)查热爱学生。是否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
(五)查严谨笃学。是否勤奋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
(六)查团结协作。是否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忙、关心群众。
(七)查尊重家长。是否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合理化的意见和推荐,并努力改善工作。
(八)查廉洁从教。是否坚守高尚情操、无私奉献、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私利。
(九)查为人师表。是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十)查服务观念。是否满腔热情地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
建设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监督监理公司严格按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内容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配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检测设备,报业主审核,监理工程中若需更换监理人员,必须书面申请经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重点落实施工阶段质量及进度控制,切实做好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
四、坚持由总监主持及业主代表参加的工地例会制度,做好会议纪要和监理月报。
五、监督总监对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重点部位的旁站制。
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工地,主管项目不宜超过2个,大型项目不超过1个。
七、严格对进场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和见证取样复检手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签发书面通知,撤出现场。
八、加强验工审核,有关增加工程造价的签证需事前经业主方认可。
九、监理部门必须依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工程合同条款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效益显着的给予奖励,出现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延误、人生安全等重大问题或事故,给予惩罚和追究责任。处罚额度由工程部同办公室提出,按指挥部办公会议决定。
十、监理人员在政治方面、业务方面不符合条件,不胜任工作的,建设单位有权向监理单位提出更换人选,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及时调整人员。
十一、监理管理由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工程技术管理部下设若干个项目管理组,按规定实施组长管理。
十二、本管理规定由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建设管理制度 篇6
一、工程监理招标实施细则
根据《xx科技学院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的精神,为了加强我院石湖新校区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杜绝不正之风,防腐倡廉,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细则:
1、招标范围:
石湖新校区新建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环境绿化等监理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及按规定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均在xx市招投标办进行公开招标。
2、报名办法:
(1)在xx市招投标办的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由我院新校区建设招投标办公室制定并经院新校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招投标办确认后实施。
(2)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的终端屏幕和“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的分网站“江苏工程建设网”上同步发布。
招标公告的内容:
a.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b.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企业资质等级。
c.总监的资质等级,承担过与拟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监理业绩。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的特殊工程,在企业资质、总监资质上可适当提高要求。总监可以承担工程项目的数量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对承担工程情况的要求。
d.招标公告中还应当明确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方法。
(3)为使潜在投标人充分了解招标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做好报名的相关准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日应当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3、入围单位确定:
(1)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按现行招投标办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资格预审办法经我院新校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招投标办确认。
(2)资格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拟派出的总监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3)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按现行招标办法择优从中选择不少于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时须按有关规定向检察机关申请投标单位行贿行为查询,在确认该单位无行贿记录后方能通过。
(6)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7)对报名单位少于三家时,应重新组织报名或在征得市招投标办同意后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单位进行。邀请的范围和单位由指挥部提出建议名单,我院新校区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4、评标:
(1)招标文件由我院新校区建设招投标办公室制定,并经新校区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和市招投标办确认后发布。
(2)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专家成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5)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评标的方法和标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在评标中不得采用。
(6)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因素包括:监理大纲(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人员素质(总监人选、专业配套)、监理取费、检测设备、投标人社会信誉及业绩等。一般工程的评分分值分配和比重宜为:监理大纲约占 25 %——30%、人员素质约占 25 %——35%、监理取费约占 5%——15 %、检测设备约占10 %一20%、投标人社会信誉及业绩约占 10 %一20 %。具体针对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分值和比重由我院新校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7)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须经合同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布。所有招标工作的过程都必须在监察审计部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5、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在校内公开招标。招标办法参照xx市招投标办的招标办法进行。
6、特殊项目处理原则:对一些特殊性项目、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组织招标工作有困难的项目,由新校区指挥部提出方案报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采用谈判确定。
7、本实施细则由新校区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实施细则
根据《xx科技学院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的精神,为了加强我院石湖新校区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杜绝不正之风,防腐倡廉,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细则:
1、招标范围:
xx市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有其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校区中的建筑组团、重要建筑以及中型以上项目都应招标。
2、报名办法;
根据招标内容,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为使潜在投标人充分了解招标公告的内容和要求,做好报名的相关准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日应当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在报名单位较少时(一般少于三家)也可由新校区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直接通知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报名。
3、入围单位确定:
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经资格预审后,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可以按照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方法,从中择优确定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应当允许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对报名单位少于三家时,也可直接由新校区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建议名单后,邀请三家以上单位进行。
4、评标:
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根据费用的多少和评标工作的难易程度确定评标工作小组。
(1)按国家、江苏省和xx市有关规定(具体按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组织工程设计招标,如局部总体规划调整、校园内标志性建筑,全部邀请校外专家评审。
(2)规划部门规定采用多方案比较的形式,确定方案的工程设计,一般邀请校外专家、xx市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校内专家及有关人员等组成。
(3)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采用报价制合理低价中标的,可不请校外专家,但在事先应确定合理的价位。
(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须经合同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布。所有招标工作的过程都必须在监察审计部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5、特殊项目处理原则:
对一些特殊性项目、专业性强的项目、组织招标工作有困难的项目,由新校区指挥部提出方案报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采用谈判确定设计单位和价格。
6、本实施细则由新校区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三、工程施工招标实施细则
根据《xx科技学院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的精神,为了加强我院石湖新校区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杜绝不正之风,防腐倡廉,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细则:
建设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建设管理制度 篇8
1、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内任何地方均不设烟具,禁止吸烟。
3、各部门对外接待不敬烟,不接受赠烟。
4、充分利用校班会课,校报、广播、校园网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学校控烟知识知晓率达100%。
5、学校主动和学生家庭配合,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开展学生“小手牵大手”活动,督促家长戒烟、禁烟。
6、学生家长来校吸烟,人人有责任劝阻吸烟。
7、校行政值班人员为日常禁烟监督员,在值班时发现有教职工违规或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时进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者要劝离校园,并作好记录。
建设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体制。
第二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条、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六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建立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一)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二)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三)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二十一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管理者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二十五条、每月定期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六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七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八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拆时并安排关人员进行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二十九条、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二)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四)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五)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隐患消除。
(六)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建设管理制度 篇10
为保证学校特色化的创建与健康、有序、高效的发展,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成立特色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活动的开展。学期初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总结。
2、特色学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教师情况科学分工,实行项目负责制。
3、项目负责人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所负责项目的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辅导教师量化考核。
4、活动及时总结,每学期一评估,奖励成绩优异者。
5、学校保证活动课时,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6、学校按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7、学期末根据教师辅导情况、学生活动情况对辅导教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
建设管理制度 篇11
1、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5、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建设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
第二条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生产班组安全活动每两周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学时。
第三条科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活动,车间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每次时间2学时。
第四条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好,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车间领导请假。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和车间负责人要定时、定点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总经理每月不少于1次,安环科每月不少于1次,车间主任每月不少于2次,对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组织指导,并做到有记录、有考核。
第六条安环科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并做到计划、时间、内容、人员和检查五落实。
第七条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八条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职务)、活动内容、车间领导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第九条车间领导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签字;安环科每月对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管理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治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xx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以学校名义制定的旨在规范学校各项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一般包括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监督等。因发生紧急事件,或者执行上级部门的决定或通知等情况,需要立即制定规章制度的,经学校批准,可简化制定程序。
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严格遵循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禁止出现与之相抵触的内容;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等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学校规章制度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各类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的规范审核、监督实施与整理汇编。
第二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第五条 制度编制需求的识别与确认。全面分析和识别制度编制的需求,了解本部门有关职责、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学校目前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其他学校同类制度。
第六条 制度起草。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制度初稿的起草。 第七条 征求意见。制度在初稿编制完成后,都必须在制度相关联部门征求意见。
第八条 制度初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初审,内容包括:采纳反馈意见情况;与其他专业制度的衔接情况;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是否正确。
第九条 组织会审。属于党委会、校务会议事范围的重大学校规章制度,应由党委会、校务会审议或决定。属于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等决议事项的,应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机构审议。同时,学校法务对制度进行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制度编写格式是否规范;有无相应的流程与表单。
第十条 审批下发。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修改、废止程序
第十一条 学校每五年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当及时按程序修订或废止该文件:
(一)原文件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不一致的;
(二)原文件所依据的文件已被废止或修改的;
(三)客观环境与条件的变化而使原文件难以实施的。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原则上应当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一致;原规章制度修订后需标明“新修订规章制度执行时原规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的废止,由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提出意见,报原决策机构审定,并公布。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建设管理制度 篇14
为促进师生健康,创造卫生安全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二、学校室内外完全禁烟。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禁烟标识。校内任何地方都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宾敬烟。
四、建立禁烟督查制度。学校值日组长为当日禁烟责任人,发现违规人员,第一次进行劝导,第二次点名通报。
五、学校门卫人员对来访者明确“我校是无烟学校,校园内不吸烟、不敬烟!”对准备进入校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不听劝告者劝其离开,禁止其入内。
六、对于在校园内吸烟的人,我校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劝阻,及时向学校综合服务中心反映。
七、学校各部门齐抓禁烟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健康教育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无烟学校建设的宣传教育。
八、学校各中心无烟学校建设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标志标牌的安装维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及具体实施工作。
建设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条: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条: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四)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即时备案。
(五)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六)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通过网络中心分配的专用帐号进行发布。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七)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技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第三条: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所在科室或年级组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 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的。
4. 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中由学校校长室、信息技术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建设管理制度 篇16
xx地产工程建设施工发电机管理指引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发电机使用的管理,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本管理指引,供参照执行。
一、本指引主要适用于施工现场未开通临时用电或业主提供电源容量不足,需使用发电机供电的'。
二、工程部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发电机的管理:发电机进退场管理台帐的建立、发电机进场验收、发电机使用记录等工作,并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上予以明确。
三、发电机使用的申请、批复管理
1、工程现场使用发电机前,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使用申请及用电方案。
2、工程部应根据合同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审查,对发电机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给予审核,审核要点包括:使用发电机的原因、用电设备清单及其负荷的大小、发电机供电的施工部位、发电机位
建设管理制度 篇17
为进一步推进幼儿园健康教肓,保护教职员工及幼儿的身心健康,创造优美、洁净、舒适、 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制订本控烟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控烟活动,认真抓好我园控烟工作。
二、幼儿园党、政、工、等组织齐抓共管幼儿园的控烟工作。
1、幼儿园内任何地方均不设烟具,不向外来客人敬烟。
2、幼儿园要加强宣传教肓工作,使不吸烟成为教职员工的自觉行动。并充分利用健康教肓、版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肓,让幼儿知道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三、坚持做好"5 .31”世界无烟日的系列宣传活动。
1、通过宣传画、乐乐小报、家园版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教师、幼儿和家长珍爱生命,拒绝烟草。
2、告家长一封戒烟信,开展小手牵大手禁烟活动。
3、对全园的教职工开展一次有关控烟的健康教育活动。
4、对全园幼儿开展有关控烟的晨会活动,进行禁烟健康教肓。
5、制作一期控烟的乐乐小报。
四、配备专人担任控烟专管员来检查控烟情况。
1、在校园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
2、幼儿园的教室、活动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3、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劝阻吸烟者。对违反控烟制度者,除批评教肓外,还将 与各类评比挂钩。
4、将创建无吸烟学校与幼儿园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
建设管理制度 篇18
一、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现代化发展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信息发布交流技术平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场所,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发挥效益。
二、中小学校园网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指导意见》设计和建设,装备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
三、中小学校园网涉及网络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线路管理与维护,终端用户管理与监控,教育资源管理与开发、网络信息管理与安全、教学管理与效益等技术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具体业务工作,务必设置管理机构,校级领导主管,配置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电子维修技术,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或改动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网络设备位置;不得干扰、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所有设备、成套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五、校园网所有用户应以实名字注册,对自己所发布信息负全责,接受上级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游戏。学生用户要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六、网络中心应全天24小时开机,设备和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处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运转。
七、严禁在办公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信息。
八、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员应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随时屏蔽有害网页,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需要立即关闭服务器系统,及时处理。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填写中心机房工作日志。
十、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应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十一、学校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按权限、由专人完成,并作加密处理。
十二、收集整理网管中心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备份资源。打印涉密资料应按权限保存,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
十三、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实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严防漏电、着火、雷击、被盗、磁化、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
十四、中心机房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随意外借。
建设管理制度 篇19
一、领导和管理体制
1.学校领导重视。建立校长负责并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的德育工作领导体制,有德育工作领导(指导)小组,由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切实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
2.德育目标明确,有长期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做到教育有针对性和层次性。
3.发挥学校管理部门职能,从加强常规管理入手,寓德育于管理之中,有贯彻德育工作计划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组织与队伍建设
1.德育处主抓德育工作。
2.德育工作渠道畅通,建立和健全社区教育网络、家庭教育等组织,形成一定数量的校外辅导员。
3.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有计划地对德育干部(德育主任、团队干部、班主任等)进行培训,重点培养一批德育骨干队伍。
4.工会、共青团等组织能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党组织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学生会、共青团组织健全,有定期活动制度,较好地发挥自我教育作用。
三、阵地和制度建设
1.建立和完善德育工作的各项制度,如总结交流制度,理论研究制度,检查评比制度,校会班会制度等。
2.建立校内教育阵地和场所,有荣誉室、团队活动室等,有黑板报、壁报、宣传栏等,校园网等。
3.建立校外教育阵地和制度,有社会实践、劳动或劳动技术教育基地或场所;有学雷锋小组等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坚持经常开展教育活动。
4.建立家长学校或定期与家长联系制度,学校与家庭教育的结合有计划、有措施,效果明显。
5.学校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6.有德育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检查评比档案等),有专人或机构负责搜集、整理和妥善保管。
四、教育环境
1.学校制度、校训、校风、教风、学风,要刻写、张挂在显要处,全校师生员工人人熟知。
2.教师师德和行为规范、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伟人名人画像、格言,要分别张贴于办公室、教室及有关场所。
3.校门口附近一定距离范围内,没有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场所,没有营利性游艺室、台球室或经营摊点,无其他有碍学校正常秩序、校容校貌的设施。
五、德育考核和奖励
1.按照张家港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每学期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初评,每学年进行总评。
2.坚持每学年评选和奖励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建设管理制度 篇20
一、总则
1.为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避免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数据交互困难等问题,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为保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医疗的各个领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管理水平的过程。
3.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统一平台、集成建设;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发展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进医疗管理方法、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在信息化建设当中,各部门科室从自身业务管理、流程优化出发,进行多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确定建设方案。为促进各科室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科室沟通协调机制。
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1.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医院下文对我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卫生部和卫生厅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我院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制定和发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信息标准及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规章。协调跨科室、跨部门的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
2.信息科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在医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我院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信息标准。负责全院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负责制定相关的办法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全院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医护人员信息化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学术交流。
3.全院业务管理科室负责业务规划管理,并审议通过信息化建设方案。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在医疗法规政策的.指导下,建立医院业务逻辑、管理流程。并依照法规政策,指导信息化建设、审议信息化建设方案,确保信息化建设符合业务管理需要。负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监督反馈使用效果,及时协调信息科尽快改进系统,以更好适应医疗法规政策,促进医院高效运转。
4.科室信息员由各科室(包含业务管理科室及临床科室)、部门指派本科工作人员作为本科信息化建设工作联络员,即信息员。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负责向信息科反映或报告本科室信息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和需求;负责向本科室传达医院信息化建设协调方面的任务部署、信息及通知。
三、项目管理办法
1.各科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从本科室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我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分布实施、满足需求、经济有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系列化建设。
2.为了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统一信息标准,避免重复开发和盲目建设,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各科室部门需将完整需求书面提交到信息科,由信息科进行规划、论证、报医院立项审批。
3.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未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不得实施。
4.立项通过审批后,由信息科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并提出需求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并将项目纳入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内,进行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完成后,应用系统的运行、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交由信息科统一负责。
5.信息化项目建设必须根据标准化要求,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统一的信息标准,自定信息标准(信息编码)的使用需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四、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机制
1)由信息科组织,定期召开全院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会,要求各科室领导参加。各科室提出本科或相关科室在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出解决方法或方案,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2)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会,由医院信息科根据事由的大小和需求程度,确定召开时间、参会范围。信息科负责组织,全院例行协调会每年两次。
3)在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紧急问题或突发事件,由信息科组织相关科室召开紧急临时会议,参会科室互相进行沟通协调和紧急部署。
4)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涉及信息方面需要科室之间互相协调的事由,可以由科室与科室间直接联系,相互协调解决。
5)医院信息化建设,需要各科室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各科室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解决存在问题。
6)各科室应与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双方通过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
7)信息科设有专人负责全院各科室信息化工作沟通协调事宜
五、本制度由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管理制度 篇21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之招投标管理
——地产集团地区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非工程类项目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除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及集团下属公司承建的项目可选择招标或议标外,其他所有项目的发包必须进行招标;地区公司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工程类项目的议标,必须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同时将审批结果抄报总裁阅。若副总裁无法决定的,报集团总裁审批决定。
第二章招标工作流程
第三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立项,立项书必须包括项目概况及单位资质要求,并经公司负责人签名同意。所有项目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公司负责人主持。
第四条投标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30强单位、本省前5强或国际着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地区公司负责人汇总由征召小组(招投标部、总工室及采购部)采用背靠背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各10家以上单位,由地区公司负责人独立筛选确定拟入选单位并亲自或指定专人(一人)向入选单位发正式公函,表达初步建立合作关系的愿望,向入选单位落实具体情况,邀请有合作意愿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见面,或根据需要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带队对最终入围单位进行考察,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第五条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
1、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是指地区公司经过征召流程合格的地区级单位库,单位库单位的属地原则上是本地及邻近地区。
2、主体区域合作伙伴由地区公司负责征召、考察,合格的单位名单提交给集团招投标中心,经集团主管招投标中心副总裁或以上领导约见,合格的进入集团主体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由集团招投标中心使用。
3、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必须报集团招投标中心备案,每次更新同时报备。
4、每类别区域合作伙伴单位数量5—8家,每年需对单位库进行维护,入库单位有效期二年。
5、地区公司做好对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泄(包括集团内地区公司之间)。
6、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原则上严禁跨区使用。
7、只有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内的单位才能参与投标,集团招投标中心可根据需要增加战略合作单位。
8、每次使用单位库的单位都必须经过地区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地区公司自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负责编制;集团组织招标的项目由地区公司负责编制招标文件,集团招投标中心进行修改定稿。招标文件原则上按集团的标准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必须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集团合同管理中心下发的标准合同范本。
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必须编制量化清单(例如工程量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工程类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统一标准的设计条件,并由总工室制订必须要控制的标准或要求。
4、招投标部根据需要可组织立项部门、合同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招标文件由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集中解答,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方可发标。
2、在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核对对方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开标及定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招投标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招投标部必须2人以上,合同管理部、监察分室各1人以上。
2、若有技术标,技术标与经济标应同时开标,开标前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回标单位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牵头组织技术标封闭评审,如涉及到施工工艺的',由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技术标封闭评审(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并当场确定评定结果。技术标只涉及施工组织方案的不进行评审,定标后技术标存档备查。
4、中标原则:原则上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5、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开标小组在技术标评审结果上,当场确定拟中标单位。严禁二次报价之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6、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细项子目在15项以上的投标项目,开标后经分析,投标结果达到要求的,原则上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第二次投标和开标,原则上第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7、经济标评审必须对所有细项子目作列表对比分析,严禁简单以总价对比的方式上报预决算审计部。
8、工程招标的审批:招投标部将100万元以下项目的定标结果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项目的定标结果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再报集团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9、履约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内容变化涉及增加新工程子目以及原集团定标仅涉及工程量增减的补充定标,增加金额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增加金额在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含60万元)的项目,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增加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集团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时间:永久用电、永久供水3天;消防、供暖4天;其它类2天。
第三章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九条招投标部(必须2人及以上)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做好谈判记录。
第十条中标单位对合同签字盖章后,招投标部填写《合同审批表》按以下权限,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金额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经
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再报集团总裁审批。集团预决算审计部的定标价格审核报告作为合同报审的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招投标部和合同管理部组织对立项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合同
交底。
第四章招标工作的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每个地区公司工程招投标项目的10%进行抽检。管理中心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应在招标完成后3天内及时准确建立招标台帐,未完成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四条招投标部未在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上报招标项目月报表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瞒报或故意拖延不报造成集团招投标中心无法完成抽检的,上报集团董事局领导。
第十五条招投标部未按时组织招标策划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六条招投标部未及时、完整提供招标立项资料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七条地区公司上报定标资料,无细项子目分析表的,预决算审计部有权拒收,并将情况反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中心每月将此类问题汇总报管理中心予以问责。
第十八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在地区公司抽查中发现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每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1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100元,发现重大问题的上报集团董事局领导。
第十九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每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检查,按《zz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招标纪律
第二十一条各地区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含对永久水、永久电、燃气等公共设施类项目市场状况的调研)必须由招投标部独立负责。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推荐投标单位,不得打探招标工作情况,不得泄露所配合招标工作的信息,不得有任何干预招标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开标期间,监察室负责开标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手机集中存放。
第二十三条参与招标的各部门独立运作,禁止相互串通、干预。
第二十四条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宴请、馈赠,不得与投标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第二十五条评标小组成员须严格保守机密,应对有关招标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在定标前不得泄密、公开。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员必须注意保存并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严禁以此谋求任何个人利益,严禁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招标纪律的,交集团监察室查处。
建设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范围及定义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2.2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各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3维修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为发包部门,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维修部。
2.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管理职责
3.1维修部
3.1.1负责厂务工程建设项目,对承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3.1.2工程项目施工前通知安委会、行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入厂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在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3.1.3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负责对安委会或维修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安委会
3.2.1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3.2.2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3.2.3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3.2.4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3.2.5负责对维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3.2.6负责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现场。
3.2.7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根据工程承包期间外包单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处理意见。
3.3维修部门(发包部门)
3.3.1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3.2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3.3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3.4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3.5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在确定承包单位前,安委会和维修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维修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施工简历或近几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4.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3安委会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3.2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3.3审查外包单位备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承包单位必须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4.1.4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厂部报告,由维修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与施工前的管理
4.2.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在安全附件中要写明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维修部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安委会。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与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维修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维修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要将安全附件与合同交外包单位一同签订,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复印件给安委会保存备案。
4.2.3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写安全附件。
4.2.4维修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4.2.4.1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4.2.4.2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4.2.4.3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2.6维修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维修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安委会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维修部执行。
4.2.8外包人员进厂后,由行政部负责其出入厂管理;安委会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9维修部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签到。
4.3入厂安全教育
4.3.1安委会接到维修部的相关信息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3.2入厂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上签名后,承诺书由承包方与安委会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安全主任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由维修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作票的工程项目,维修部必须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4.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维修部负责审批并发放工作票。
4.4.3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时,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由与该土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办理工作票,但维修部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书面记录,必要时复印发至安委会存档。
4.4.5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安委会)为一级管理,维修部为二级管理。
4.5.2安委会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维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签定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专人负责;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5.4维修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维修部可以根据有关标准再制定与安全施工有关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此来规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对于复杂的、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项目量大,外包单位较多,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会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维修部和各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5、附表
5.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合同
建设管理制度 篇23
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教育的关键环节。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亿万少年的健康成长。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等部门要将教职工的师德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常抓不懈。为了更好地锤师德,铸师魂,树师表,规范教师的言行,特制订师德师风督查制度。
一、师德师风督查内容
师德师风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政治学习和活动情况,遵纪守法,以法治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等。
二、师德师风督查要求
1、切实落实,采用定期检查和考核的形式。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的师德师风考核采用教师自查自评和教师互评,家长评议、学生评议,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4、工会、德育处负责师德师风的平时检查:
(1)校行政、工会加强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德育处负责对教师的工作态度、以法治教、爱岗敬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等,撰写调查报告。
5、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并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管理制度 篇24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之质量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设计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地区项目的规划、单体平面方案、外立面方案、外立面材料方案、装修方案由集团设计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单体扩初设计条件和样板房装修施工图及豪装交楼装修施工图由集团设计院负责完成。
第三十二条各地区项目的园林方案由园林集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园林施工图由园林集团负责完成。
第三十三条地区公司如要求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规划方案、单体外立面方案、装修方案或园林集团下发的园林景观方案进行方案性的较大调整,必须由地区公司负责人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并实施的,给予总工室主任降三级工资的.处罚,管理中心考核。
第三十四条地区公司必须报集团设计院审批的有:单体扩初设计、单体施工图、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小型中央空调配
建设管理制度 篇25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安委会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考核与日常管理。
4.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术语:
5.1公司安全理念:以人为本,平安和谐。
5.2公司安全文化理念:珍爱生命,享受健康生活。
5.3公司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思想到位,领导作风到位,制度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考核到位,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
5.4对管理者要求:一切事故都是可预防的,超前思维,超前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5.5对员工要求:遵章守纪,按章操作,三不伤害。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6.1.1坚持以人为本,平安和谐的原则,从构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安全环境文化出发,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员工教育和培训,规范员工行为。
6.1.2加强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公司的平安、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安全保障。
6.2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责:
6.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宣传教育为载体,树立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形象,初步构建公司的安全文化结构和模式。
6.2.2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员特别是管理者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态度与价值观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改变公司形象的.关系。
6.2.3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树立全员法制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按章操作,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减少直至杜绝“三违”和受伤事故的发生。
6.2.4开展职工教育与培训,使员工培训、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扭转员工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不高的局面。
6.2.5通过安全文化的实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过程管理与考核,逐渐实现生产本质安全。
6.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主要内容:
6.3.1组织管理:
6.3.1.1制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
6.3.1.2建立安全文化建设机构;
6.3.1.3宣传公司安全理念。
6.3.2企业安全文化制度建设:
6.3.2.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并加强考核;
6.3.2.2制定安全生产等例会制度;
6.3.2.3制定完善“三违”处罚规定及举报制度;
6.3.2.4制定基层队伍建设计划及实施办法;
6.3.2.5制定安全宣传活动计划及实施办法;
6.3.2.6制定安全宣传活动,年、季、月安全工作、安全思想教育计划,总结及考核措施。
6.3.3安全宣传教育与员工培训:
6.3.3.1制定年、季、月宣传教育计划与员工安全培训制度;
6.3.3.2组织安全讨论、演讲、典型案例分析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宣传;
6.3.3.3举办车间安全宣传、建设安全文化长廊等,营造安全氛围;
6.3.3.4开展基层安全板报、专栏、“三违”爆光台、全家福、光荣榜等安全宣传;
6.3.3.5强化特殊要害工种年审、培训及持证上岗、新工人转岗及全员安全培训。
6.3.4企业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
6.3.4.1文明生产:坚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基础工作来抓,通过推行工序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验收。使工程质量动态达标,为员工制造无隐患的工作环境。
6.3.4.2安全技术管理:
6.3.4.2.1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解决制约公司发展技术难题;
6.3.4.2.2大力推广和应用安全方面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
6.3.4.2.3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审、贯彻及执行;
6.3.4.2.4加强技术管理,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安全工作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6.4班组岗位达标管理:
6.4.1管理目标:公司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6.4.2班组岗位达标标准要求:
6.4.2.1岗位职责描述;
6.4.2.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6.4.2.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6.4.2.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6.4.2.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6.4.2.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6.4.2.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6.4.2.8其他要求:结合本企业、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6.4.3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
6.4.3.1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
6.4.3.2商场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
6.4.3.3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
6.4.4营造氛围:
企业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6.4.5达标要求:切实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6.5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奖惩:参见公司奖惩条例。
7、附件:
7.1制度:无
7.2相关记录:无
建设管理制度 篇26
为规范和加强本院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基建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及监督工作;
3、依法、合理、及时地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
4、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的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在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如下:
总务处
1、编制医院基本建设计划,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与财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3、审核工程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决算;
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五万元以上的结算必须经社会审计部门认定。
财务处
1、与总务处共同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报告;
2、编制基本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按经批准的.筹资计划进行筹融资;
3、做好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工作;
4、安排和使用工程建设资金,检查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
5、审查、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合同款支付,加强成本核算,控制费用支出;
6、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和各种报表,确保各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7、及时办理竣工建设项目的资产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四、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一旦通过,原则上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但确因实际情况或使用部门的合理要求,可按以下要求执行:由于方案调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总务处可以直接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须经分管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下的须经院长书面同意,总务处才能下变更通知;发生费用在20000元以上的须经院长办公会通过总务处方可实施。
五、工程款项、监理费用及相关财务支付审批手续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工程款时一律以正式发票入账,财务处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工程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建设管理制度 篇27
为了规范公司内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通知的变更管理,消除和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更管理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
二、变更管理的内容
1、工艺、技术的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2、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3、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的变更等。
三、变更管理职责
1、项目负责单位管理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
2、车间负责现有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的原料介质,操作条件,工艺参数等的变更管理。
3、生产部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有关等的变更管理。
四、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单位)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填好后,由公司领导审批,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3、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建设管理制度 篇28
为实现“以艺育德、以艺启智,打造学校特色文化底蕴,形成一校一品特色学校”宏伟目标,为实现将枫小打造成一所“阳光校园、书香校园、和谐校园”的美好愿景,为能在“强素质、创特色、树品牌、争一流”的办学宗旨下,有序、持续、高效地发展,创建出有特色的学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特色学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围绕《枫岭头小学发展规划》、《枫岭头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规划》,《枫岭头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建设方案》及每学年初制定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朝着“学校发展‘规范+特色’,学生发展‘合格+特长’”目标组织开展特色教育工作。
2、成立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特色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特色创建相关活动。
3、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教师情况科学分工,实行项目负责制。
4、项目实施小组根据年度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兴趣小组特色教育相关工作。
5、校级领导、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岗位工作性质学年初制定出年度特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特色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学年初制定出年度个人行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
6、特色教育按照“课程化、活动化、渗透化”方式运行,每周五下午第三节全镇统一为特色课程,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好各特色项目组内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镇性特色活动及各级各类竞赛,科任教师在非艺术类课程中应当积极渗透艺术教育,以艺育德,以艺启智。
7、学校应当为特色创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8、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9、学期末根据特色项目实施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考核,予以表彰。
本制度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建设管理制度 篇29
在编制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购置防护设备设施时,对设备设施的选购要满足职业病防护技术要求。产品应当具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应当确定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人员。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4、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建设管理制度 篇30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基本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1、按要求依据投资计划申请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账套);
2、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设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每一个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3、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财务人员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4、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使用基建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合理使用基本建设经费
1、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基建资金必须按程序签批后方能使用;
3、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基建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4、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及月报、季报、年终计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建设管理制度 篇31
为促进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实效性,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师德师风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主要检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学校实际,建立和实施师德师风制度的情况,《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建设的通知》、《越城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落实情况。
(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情况。主要检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师德教育培训情况,包括新进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班主任培训、教师师德集中专题培训,以及学校组织政治学习的情况。
(三)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日常对教师和学校师德师风的监督管理的落实情况,包括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的反映、举报情况,以及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
(四)师德师风奖惩制度情况。主要检查对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情况,包括:对涌现出来的优秀师德典型是否及时进行宣传、表彰,是否将师德情况列入对教师的考核,是否把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以及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每学期的第二个月,学校根据区教体局要求和本校师德师风制度实际,对本校教师的师德师风、依法从教行为进行自查,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教师互评等多种方式听取家长、学生、社会和本校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自查要形成书面报告,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针对性措施(在校内张贴或校园网公示3天),区属学校当月15日前后将检查材料报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二)教体局对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区教体局对所属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组织人员专项检查、学校间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并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学校部分学生和家长,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
(三)区教体局经分析、核实、汇总后,向全区通报师德师风检查情况。
四、监督检查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师德建设监督检查结果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一)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造成较坏影响的;
(二)学校当年发生多人多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事件,影响较大的;
(三)学校当年因师德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经调查属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社会、家长举报的师德问题推诿隐瞒、不予核查,或查实后纠正、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严格实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检查中、群众举报核实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歧视学生;对学生使用威胁性、侮辱性的语言和动作;收受在校(园)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卡);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进行有偿家教或补课收费;利用职务之便销售或强制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个人和单位负责人将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建设的通知》、《越城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建设管理制度 篇3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班、来客登记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负责校门口及其周围的安全工作。
2.认真检查外来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入校。
3.来校办事的`外来人员要先登记,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内容,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后方可出入。
4.接好电话,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
5.值班记录本要认真填写,细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时更换。不得丢失、缺页,乱涂乱画。
6.不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学校公共财产出入校门。
二、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活动。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班主任每天要对教室内各种设施巡查一遍,发现不安全问题,当天通知总务处主任,及时维修、整改。
2.校外活动。班级组织校外活动要先请示政教处。经政教处同意后,方可行动。并认真准备好各种安全措施。活动结束后要到政教处汇报活动情况。
3.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谈心、当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医生。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与学生谈心,与家长沟通交换意见,报告政教处。
4.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病假请假制度》、《学生事假请假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5.每学期针对学生安全问题,开好1—3次主题班会。办好班级安全专题板报。组织好收听、收看安全教育节目。
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制度
1.对于学校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每天离校前必须将报警器打开,关好门窗、落锁。每天到校必须将报警器。检查一遍,发现故障及时解决。
2.总务处确定专人每学期两次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更新。对每件消防器材应有编号,每次检验要有记录,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学校设施安全,由总务处每天进行常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安全状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