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管理制度(汇编4篇)》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通用4篇)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篇1
一、软件部分:
1、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减轻系统负担。
2、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者光盘,防止病毒的侵袭。
3、不得私自改动系统的ip、用户名等设定,对于私改ip地址,冒用他人名义的行为,将给予严肃的处理。上班高峰期间禁止大量下载操作,如下载电影等,如被管理员探测,将停网一周。
4、提高警惕,谨防病毒。一旦发生病毒,原则上自行解决。并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
5、系统异常,高度怀疑病毒时,应立即报告,防止系统瘫痪。
二、硬件部分:
1、爱护办公设备,节约电力,下班时关闭所有电源。
2、不得自行拆卸机器,不得将“中心”设备带出。
3、不得擅自更改电源供应和网络走向,不得擅自变更设备的使用位置。
4、打印机耗材用尽、补充或更换时应与网管科联系,协商解决。
5、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篇2
(一)销售例会制度
x会议必须遵循"高效、高质量"的原则。
x开会时,参会人员必须纪律严明,参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和笔。除特殊情况,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中途退席或迟到。
x一般性例会时间必须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x所有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必须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稿,除存档外,必须向总经理报阅。
x每周工作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
3、开会时间:不定
4、上周考勤情况公布;
5、上周工作情况总结;
6、本周销售管理工作内容;
7、解答上周销售人员提出的疑问;
8、本周策划推广工作介绍;
9、组织销售人员与策划人员座谈;
10、组织进行阶段性培训。
x每周小组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主管
2.参会人员:组内全体销售人员
3.开会时间:自行安排
4.汇总、分析销售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
5.对疑难客户进行分析,找对策
6.对意向客户的落实情况
7.销售人员的签约、回款情况
8.由销售主管组织进行组内培训
x销售分析会(月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3、开会时间:每月统计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4、销售情况,延期签约的通报及分析,结果及意见汇总至本月销售统计分析报告中。
5、下月销售计划和销售重点。
6、公布下个月销售任务。
7、分析当前的市场、客户群及竞争对手,树立本项目的知名度、品牌。
8、与业务员进行思想沟通。
(二)严重违纪处理
x严禁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予以辞退。
x严禁客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员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予以辞退。
x严禁电脑录入人员将客户资料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予以辞退。
x严禁客服串通销售人员私分客户、漏分客户者予以辞退。
x严禁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客户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予以辞退。
x严禁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遭受损失者予以辞退。
x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者予以辞退。
x散布谣言及流言蛮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者予以辞退。
x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法改正者。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予以辞退。
x盗窃公司及私人财务,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予以辞退。
x触犯国家法律,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予以辞退。
x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辞退。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篇3
一、车辆调度与派遣
1、车辆派遣要按照“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的指导思想,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2、机关车辆由综合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领导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在保证领导工作用车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报告综合科酌情派车。
3、机关工作、生活、接待、干部职工住院看病等临时性用车,由综合科分轻重缓急派遣。
4、私人有特殊事由用车,按照黄办文[20xx]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车辆维修与油料管理
1、车辆发生故障需要送修,司机要及时向综合科提出,经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
2、故障车在修理期间,通常情况下本车司机应到厂家监工,以便掌握修车进度和更换部件的情况,确需改变修车内容的,司机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修理完毕经过试车检查合格,司机验收后签单结算。
3、油料由综合科统一购置,凭油卡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实行单车管理,里程油耗考核,节约有奖。车辆出市、省执行工作任务加油,凭加油发票,给予报销,市内加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严禁司机将其加油本借外单位的车辆加油或转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考勤制度和责任处理
1、司机应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论有无出车任务,均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出车时,要积极参加中心安排的学习或维护保养车辆,做好出车准备,严禁调度车辆时脱岗误事。
2、司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是事假、病假应事先向综合科或中心分管领导请假。
3、严禁出私车。司机有特殊情况需用车辆的,应事先向综合科或主管领导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出车。
4、司机如发生交通、机械责任事故,按责任划分(即我方负责承担的经济损失费),事故责任人将承担2%的经济损失费。如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由个人负责,损失重大的,由综合科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进行处理。
四、出车补助
1、因公出差,节假日公务出车,正常工作时间公务出车,按财政局有关文规定执行或实行月定额包干。
2、为保护车辆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按50元/月的设立安全奖,实行每季度考核结算,若本季度未发生违章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则在下季度一次性发放安全奖。若季度内发生违章行为二次以上或安全责任事故一次以上的,则扣除本季度安全奖。
3、出车补助按月结算,经综合科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