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1
学校为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2、水电气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气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未经学校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4、各种水电气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5、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6、遇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气。
7、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8、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目的: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器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第六条、住宿标准: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3
1、宿舍内设施由学院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每个寝室建卡登记,由本人验收后签字。毕业或其他原因退宿时要按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2、学生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开关。设施有损坏而找不到责任人者,由本寝室成员共同负责赔偿。
3、宿舍内安放的家具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和拆卸。
4、学生公寓如有维修项目,请及时到本栋管理员值班室登记,物业公司须及时安排专人修缮。家具设施属自然损坏予以免费维修,人为损坏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如发现维修不及时及其他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
5、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装和破坏水电设施。
6、爱护公物,注意节约。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发现因设备故障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应及时报修,防止浪费。违者重罚,同时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4
1、本着节约为主,合理使用的原则使用,不造成浪费。
2、做到每一水、电、气开关由专人控制,发现浪费追查到个人。
3、班前严格检查水、电、气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即使上报通知维修,节约的同时保证安全。
4、熟悉每一开关所在位置,能准确打开、关闭。严格根据<水电气管控办法>开关控制,做卫生工作、餐前准备、餐后收尾工作等只能开工作灯。包厢客人起座,买单离席后,看台的服务生要立即将空调关闭、只留一盏工作灯做卫生,其余灯(包括筒灯与大灯)一律关闭。
5、营业中合理使用水、电、气不可开支过大,不得用流水洗碗,用完随手关闭。
6、营业场所照名按区域客人需求打开,可以关闭的照明和空调要及时关闭,空调落实到人,根据每天的天气情况和客流量进行灵活控制。招牌灯根据季节天气状况打开,排风、冷藏柜、展示柜、音响等落实到人。
7、厨房使用灶具应注意节约,火力大小及时调整。用后及时关闭,每日营业结束后由值班厨师关闭总气阀。
8、相互监督,发现浪费即使指出改正。始终坚持节约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浪费和知情不报给予处罚,视情况每次扣罚5-10分。
9、对造成浪费,经指出不即使改正,进行加倍处罚,每日值班经理负责总的巡查监督,并指导具体的管控方法,值班人员要认真服务并及时控制好水、电、气。
10、每月的水、电、气抄表工作,由各分店负责人员和财务统一管理,要认真负责的做好记录,已备公司随时翻查。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500元。
2、将自身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盗。
3、床铺安装牢靠,以防砸伤。
4、在宿舍禁止抽烟者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电吹风等功率大的电器,如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宿舍卫生每班上班前讲自己宿舍打扫干净,不得有垃圾、烟头等,如有违反罚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澡,洗澡地点为卫生间茅坑处。如有违反直接开除。
3、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4、床铺卫生及被褥每天叠放整齐,如有违反罚款50元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
三、宿舍纪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声喧哗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赌博
5、禁止有偷窃行为
四、员工住宿制度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7、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水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6
为强化学生宿舍水电管理,防止违章用水用电,保障学生财产及人身安全,创建节约型校园,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升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生用水用电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指标当月有效,定额内水电免费,超过定
额部份水电费由寝室成员分摊,未达到定额水电用量的,不结转不退费。
第二条学生每人每月定额用水指标1.5吨、用电指标为2.5度,以寝室为单位核定额定用水用电量,即寝室水电定额=寝室住宿人数×定额水电指标。水电费以寝室为单位按月结算,寝室成员分摊。
第三条每月25-30日抄取水电表,按月收取水电费。每学年按10个月结算,其中:1、2月份合并为2月份,7、8月份合并为8月份,其它月份按自然月份结算。
第四条凡超过免费供水、电额度的宿舍在当月水、电用额公布之后的第二个星期五之前到学校计财处缴纳超额水、电费用。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宿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甚至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第五条为了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微波炉、取暖器、电热毯、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反,电器一律没收,并对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宿舍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熄、人离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登记报修。恶意损坏水电设施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赔偿。
第七条严格执行水电费收费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月底公布学生宿舍水电使用情况并公示相关数据,并存档以便学生核对和查询。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7
1、学校的水电工是学校水电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水电管理要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全校的水电安全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督查,水电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结合的形式保障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用水用电。
3、水电工要时时、处处对全校的供水、供电、线路进行安全预警检查,发现水电安全隐患或个人乱接乱拉水电线路的应强行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4、对于无故破坏水电设施的行为全体师生都有监护管理的权力,应该及时制止和报告学校。
5、各处室有义务对本室人员和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禁止违章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排除。
6、对大功率的电器(如取暖器、电水壶等),需谨慎使用,必要时所在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核批后进行安装和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1.1根据工作需要,企业为轮岗或家不在本地员工配备单间宿舍,为了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详和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1.2范围:
1.2.1宿舍适用范围。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员。
2.管理部门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员:厂区宿舍管理员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负责企业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修改、监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宿舍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住宿情况,储备足够的空房间,保证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组织6S小组、电工、保安队对宿舍进行6S大检查,主要检查:水电供应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现象、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标准、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员工私自调换床位或房间现象、员工是否有乱窜宿舍现象、卫生是否干净;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按此制度安排、监督、执行等工作;
3.3.保安队负责对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3.4.所有员工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员职责
4.1.1宿舍管理员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宿舍管理员必须按此制度执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4.1.2所有员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都必须由宿舍管理员按标准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所有在入职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经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员如未按标准分配者,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标准给当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不按规定标准安排而超出标准安排的,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
4.1.5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进行财产、安全大检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给予警告一次;具体检查内容:宿舍硬件设施(床、门窗、热水器、洗手台、冲水箱、风扇等)、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乱拉乱接电源现象、有无员工乱窜想象、乱换床位或调换房间现象等;对有违反者作出处理并通报表扬和批评;
4.1.6每月底安排电工对工厂、宿舍水电底数进行抄表,宿舍管理员监督电工抄表是否准确,建立水电台帐,电工抄表出现错误或宿舍管理员计算错误的,处以警告一次,具体水电支付标准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统一标准为:水费XX元/立方、电费XX元/度,公司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的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4.1.7入住宿舍人员水电费自付,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分摊水电费;中途离职人员由公司电工同保安人员到该宿舍抄水电底数,平摊自己应扣除部分费用;
4.1.8.宿舍设施维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在三天内修复,修复完毕经申请联络人确认签字后将《水电维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台帐;所有维修事宜必须在三天内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否则,对宿舍管理员或电工作出警告一次处理;
4.1.9.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将水电费用支付情况、6S检查情况、公司管理信息等给予宣传或通报。
4.2住宿条件
4.2.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须满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4.2.3外宿则可随时申请;
4.2.4住宿公司宿舍员工水电费自付。
4.3住宿申请
4.3.1新进人员: 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长一人/间,主管两人/间,宿舍分为职员和员工宿舍两类;
4.3.2外宿人员:外宿人员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时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入住。
4.4住宿须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需变动宿舍或床位者须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4.4.2宿舍内铺位等资产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布局,不准随意挪动;
4.4.3住宿者需按标识要求将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以保持宿舍整齐、整洁;比如:被子要卷起来摆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摆放在床下;
4.4.4员工需增加设施应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购置;
4.4.5清洁宿舍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舍员必须保持整齐、整洁,物品按类摆放,宿舍内各员工轮流值日,全体舍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4.6节约用水用电,因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员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暖器、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门窗外。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人走灯熄、水关;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对宿舍做6S检查,每个月一次,评选出前三名与后三名,并对前三名的宿舍进行奖励,同时对后三名的宿舍进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抛物,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造成人身伤害的理应赔偿;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赌博,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一次,赌博者没收赌资;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并作开除处理;
4.4.10宿舍财产损坏或损失,经查实属人为原因导致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无人承认或无人举证,则由该宿舍所有人员一并承担赔偿;
4.4.11未经允许,不得拿、动、用私人物品,如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12宿舍内禁止吸烟,发现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严重警告,第三次记小过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楼道走动;
4.4.14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探访至异性宿舍;
4.4.15公共楼道上的'热水器只限于饮用用水,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随意在墙上钉铁钉、拉线、乱接电源,禁止在墙上、房门上乱写乱画,严禁破坏现有生活设施;
4.4.17为了确保住宿人员的安全,并保证同宿舍人员的休息时间,平日不加班者,须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过23:00时,则在公司值班保安处登记;周末员工必须24:00时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违反此规定;
4.4.18 员工在22:00时以后,所有的有声电器必须关闭,如有需要收听的则必须带上耳机,不得打扰其它人员休息;
4.4.19进入宿舍须出示厂牌或能证明是宿舍入住人员,凡有不配合保安员工作者,保安员有权不让其进入宿舍,利用他人厂牌蒙蔽闯关者,对当事人双方记严重警告处分;
4.4.20保安员在不影响员工休息或不侵犯员工隐私的前提下定时或不定时查房,查房内容有:清理离职人员、是否有异性逗留等现象,有无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记录查房结果报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离职人员办完手续后,离开宿舍时必须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严禁将废弃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乱扔等现象;
4.4.22严禁在宿舍内或走道上出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4.4.2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子果皮等杂物,违者记警告一次。
5.0宿舍长职责
5.1以身作则,遵守并维护《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员加强宿舍室内外管理,督导舍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员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长呈报行政文员、人事行政主管处理;
5.3对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况予以监督;
5.4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制定卫生值日表,监督全体舍员做好卫生工作;
5.5监督舍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5.6宿舍长有权清理自离与离职人员,如宿舍长知情不报,由宿舍长承担后果。
5.7宿舍长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岗位补助津贴;
5.8宿舍所有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宿舍长或宿舍人员到宿舍保安处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当班保安统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内由电工对指定设施进行维修;
5.9按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及时反映宿舍舍员生活情况,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0物品管理规定
6.1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钱包、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身份证请不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遗失后果自负;员工丢失物品应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报警处理;
6.2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所有物品带入宿舍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宿舍物品放行条》,经批准后按放行时间放行,请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7员工外宿
7.1外宿申请:临时外宿或时间较短(一夜),申请人填写《外宿申请单》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7.2需长期外宿者,填写《外宿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逐级批准后严格按《外宿申请单》上的事项详细登记便于备查;
7.3外宿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8.0宿舍借宿管理规定
8.1申请借宿人员一次最多申请三晚,公司每天不超过十人借宿,且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8.2担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借宿人员将《借宿申请单》交给当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员必须于次日08:00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当班保安有权立即将其请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请单须到宿舍保安或部门文员处领取,未申请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8.5.1厂内员工正常离职者(离职不超过一天);
8.5.2厂内员工之朋友、同学及亲属;
8.6.只限同性申请,异性则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8.7.1遇台风、火警、盗窃、斗殴等自然灾害或治安案件现象时,请及时报警或报告保安,并协助公安或管理人员处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处理;
8.7.3保安员必须不定时对生活区、宿舍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8.7.4遇公安人员合法办案,宿舍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8.8 探访
8.8.1每天18:00—20:00为亲友探访时间,原则上亲友探访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8.8.2亲友必须在员工的带领下,在保安处登记,探访人员不得超时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及维护集体利益,请务必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对应行政处罚。
9.住宿申请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员工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行政部报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通知员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进行统一编号。
9.4员工入住前与宿舍长对宿舍内物品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行政部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9.5入住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除轮岗外入住人员的房租需每月缴纳。
9.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9.8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9.9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9.10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10.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10.1企业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企业财产,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10.2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1.宿舍卫生管理
11.1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2严禁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
11.4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宠物等。
11.5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员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行政部。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和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节严重的。
5.经常破坏宿舍安静、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窃等不法行为。
8、员工私自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
13.员工退宿管理
1、 员工退宿时应填写退宿单,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 员工退宿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罚款100元。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 5 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14.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
14.1安保人员/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4.2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15.附表 :
1、《员工宿舍登记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
3、《宿舍检查评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书》附件4
5、《退宿单》 附件5
16.备注:
1、各项罚款由行政部统一制表备案,现金由财务部保管,用于员工宿舍建设专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制度报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9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水电管理,节约水电,降低办学成本,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请全体师生员工、各住户遵照执行。
1、对教学区和办公区的空调一律实行定时管理。
①年度开机时间段:6月15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
②每天开机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且办公室有人的情况下,可以开机,人离关机。每天22点30分以后必须关机。
③水电班工作人员将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随时检查。若发现违规使用,则予以公开通报;若某办公室空调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使用,则停止该空调的使用。
2、对教学区和办公区的照明管理。
①对教室的照明实行定时管理,原则上白天不开灯,若教室白天需要照明,需经教导科与财务后勤科协调后,方可开灯。
②所有办公场所必须坚持节约用电,原则上白天不开灯,做到人离灯关。杜绝开长明灯,否则将予以通报。
3、凡是对外租借学校场地,除收取场地租金外,还必须收取水电费,其水电费用由财务后勤科核定。
4、凡是租住学校现有公房,其水电费一律按表收费。如果没有安装水表的,则按人头每人每月收取10元的水费。
5、凡是教职工住宅和杂屋间出租或借住给他人使用的(父母和子女居住的除外),其水电费用一律按营业性价格收取。
6、学校办公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准私接电线、擅自安装电器。教职工住宅区和已安装水电表的各服务部门不得私接公用水、电源,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7、教职工住宅户内的水、电维修由其户主自己负责。
8、所有欠学校水电费的住户在接到“水电费催缴通知单”后,一周内必须将所欠费用缴清,若逾期不缴清者,将予以停电。如需要再接通电源,则每次须向学校财务室缴纳劳工费20元。
9、本办法自200x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10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学校沿街房租给他人使用,其水电价格均按营业性用水用电收费。按时督促缴纳,并加强监督,禁止违规现象发生。
6、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节水、节电管理的指导原则。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节约的好习惯。
2、实行以总务处为主和各部门(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总务处是学校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节水、节电的管理和监督。各处室、年级、学科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节水节电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3、全校水电表均由总务处管理。水电表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和维修,均由总务处负责。
二、教室、实验室、办公及公共场所水电管理。
1、教室、实验室的灯光照明、电器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可根据光线情况适时开关。
2、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空调使用严格执行《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3、教学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班级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公寓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楼管人员负责管理。科教楼、办公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处室、学科负责管理。1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门卫人员管理,2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楼管人员管理。
4、学生晚上放学或大休离开教学楼后,年级应检查水电情况,年级检查无误后,再由门卫人员负责1号教学楼水电,楼管人员负责2号教学楼水电,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5、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楼顶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路灯开启时间由总务处根据季节和自然采光情况确定。
6、未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厕所灯等由门卫负责开关、报修。
7、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用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
8、家属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及绿化用水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9、家属户、食堂、超市要在每季度初十日内到会计室缴纳水电费,逾期不缴费的,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
三、节水、节电管理措施。
1、 节水、节电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的任务。全校上下要齐抓共管,将措施落实到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纳入岗位职责考核,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年级、学科、班级是本部门节水节电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责任区的节水节电工作。
2、总务处负责各楼宇水电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建档工作,对水电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提供依据。
3、各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等要尽量使用自然光。真正做到室光线充足时不开灯,无人不开、人少少开、不用不开。人员离开时,要随手关灯,杜绝无人灯、白昼灯现象。
4、科学规划道路等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一律采用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
5、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电饭锅、电暖气、微波炉等用电设备烧水、煮饭、采暖等。
6、养成自觉节水习惯,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奖惩办法
1、未经总务处同意,任何处室、年级、班级或个人不得在学校供水供电系统内私自接水接电。由于接水接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按设备原价两倍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对于使用各类违规电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磁炉等),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每次罚款100元,并上报校长室予以通报。因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所有安装智能电表的用户,严禁私自改线路偷电行为,一经发现,按该用户上月电费的双倍收费,并上报学校通报批评。
4、各级值班人员(特别是晚间值班)要对水电设施和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设施损坏和浪费水电的现象,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和处理。
5、政教处要对教室照明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用电情况提出批评,并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1分/灯。
6、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节能检查;总务处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分工包片,负责日常全校用水用电情况的巡查,并将巡查中发现浪费水电现象上报学校通报批评。
7、对在水电管理、使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水电管理,增强学生节水节电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禁止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另接插座、楼道灯电源及其它偷电行为;不准使用自制电发热器、充电器、热得快、电源线上装挂节日装饰物、衣物等。
第二条为防止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在公寓内使用以下电器:1.电热棒(热得快);2.电炉;3.电炒锅和电热锅;4.其它发热器件外露、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热器具;使用功率在300W(含300W)以上的其它电器须向学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在宿舍内使用。
第三条公寓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电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寝室,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以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条学生公寓每人每月免费用电5度、用水3吨,学院将根据住宿人数核定标准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寒暑假期间不享受免费用水、用电;因松雅校区宿舍内未安装单独水表,为便于操作,学院在免除学生免费用水额度外,一次性收取住宿学生每人每年20元的水费。
第五条学生公寓用电实行分段供应办法,每座学生宿舍楼具体供电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第六条学生公寓内水电设备由该宿舍内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第七条宿舍出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宿管人员提出申请报修,并由物业管理部门派人维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条除学院特别规定的宿舍不要求统一熄灯外,其它学生宿舍夜间必须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熄灯。
第九条罚则:
违反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全院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同时收缴违规使用的电器,收缴的电器需经所在系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毕业时领回;因违反安全用电规定酿成火灾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各专业系对本系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用电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学工处、保卫处、总务处负有联合管理责任。对违章用电严重或造成事故的将实行责任追究;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用电情况实行常查制度,发现违章用电者应给予纠正制止,对严重的违章用电者应及时纠正并向其所在系及用电管理部门通报。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13
因今年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人员编制不断扩充,而公司宿舍资源相对有限,为了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本着优先保障公司在职员工基本住宿需求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宿舍规定作如下调整:
一、宿舍格局:
宿舍楼分为管理宿舍,员工宿舍两部分。其中员工宿舍二楼为女员工集体宿舍,四楼为男员工集体宿舍,三、五、六楼为夫妻宿舍及单租房。
二、管理宿舍
1、凡公司管理人员、计时人员及其配偶按公司规定安排的一律免收房租。
2、公司单身管理人员及计时人员原则上规定为二至三人共一个房间,如有个人需要单间的,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单间,但公司将按每间300元/月收取房租,水、电费自理(经公司特批的除外)。
三、员工宿舍
1、安排原则:公司宿舍安排需求优先考虑集体宿舍、其次为夫妻宿舍、最后为单租房(在宿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保留随时收回单租房的权利)。
2、集体宿舍:集体宿舍住宿人数规定为四至六人一间。
3、夫妻宿舍:
1)凡两方皆属本公司在职员工的夫妻(或男女朋友关系的),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申请免费夫妻住房,能提供结婚证明的优先安排。
2)如因故一方请假超过二个月的,另一方仍一人在使用房间的,则按大间90/元月,小间60元/月收费。
3)如因故一方离职,另一方仍一人在使用房间的,一律按单租房标准收取费用。
4、单租房:
1)凡公司在职员工,在公司住房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单租房,但公司将按大间150/元月,小间100元/月收费,且水、电费自理。
四、水、电费收取标准
1、公司为了鼓励广大员工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凡本公司在职员工所有宿舍(单租房除外),每间每月免费送8度电及1吨水,另加每人每月送1吨水,超出此范畴公司将按电0.9元/度、水2.5元/吨收费。
2、因事离职员工当月不享受免费水、电,宿舍热水全天24小时免费供应。
五、宿舍调动
1、凡住公司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舍长安排,因故需调换房间的,需向宿舍舍长申请并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否则因此造成的水、电费重复收取自行负责。
2、为便于水、电费结算,员工申请房间调动一般安排在每月月底进行。
六、附则
1、本规定运作中的未尽事宜将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
3、本规定自20xx年4月份生效执行,此前所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用水用电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实行用电规范管理
(一)用电管理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要根据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后勤处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二)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拉,要符合规范要求。
(三)保卫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监督落实到位。
(四)学工处对学生用电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五)未经后勤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拉。私自安装,乱搭乱拉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和周转房用电实行计量管理。电使用完后,要及时到卡务中心缴费充电。学校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小,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和《武汉东湖学院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七)校内施工用电要按标准收取电费。
第四条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一)后勤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二)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拉。
(三)各单位每周要对本单位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四)各单位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后勤处研究批准后,由电工安装。
第五条要注意节约用电
(一)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二)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三)各单位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
(四)教学楼、图书馆下自习后由楼栋管理人员关闭总闸,行政中心、科技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夜间所用的插座要关闭开关总闸,确保学校夜间用电安全,不按时关闭造成用电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用水的管理
第六条需注意节约用水,确保学校正常的用水
(一)后勤处要经常对学校用水设备、管道进行检查维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避免水资源浪费,确保学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员每天要检查一次水龙头,及时更换损坏的水龙头,减少用水浪费。
(三)学工处要通过主题班会,开展活动,在学生中开展节约用水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内各处的水龙头,严防人为破坏,若发现人为破坏水龙头的现象,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第七条加强用水管理
(一)用完后立即关闭水龙头,严禁长流水现象发生。生活区因设备问题无法关闭时,应立即报告后勤处并由其组织维修。
(二)门卫要看好学校门,严禁校外人员到学校取水用水。
(三)校内施工用水要按标准收取水费。
第八条加强水厂管理
(一)水厂设备运转时间为6:0023:00。设备运转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离岗旷工。
(二)水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重设备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如实登记,不得隐瞒。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影响的,予以辞退。
(三)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宿舍,勤洗被盖床单,保持室内外卫生,保持工作面整洁。严禁在水厂内饲养家禽、种菜,确保二次供水卫生、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学校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电源及照明
1.1禁止在办公室乱拉乱接电源线。
1.2严禁在学院任何区域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
1.3靠近窗户的办公室尽量减少开灯,利用自然光照明。
1.4下班或办公室人员全部外出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全部照明电源,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2.空调制冷
2.1在气候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能开窗户的办公室尽量不开空调,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既有利于身体健康,又能减轻学院的电力负荷,节约能源。
2.2室内温度高于或等于30摄氏度时才允许开启空调,温控设置不得低于26度,并必须将门窗关闭,禁止在开空调的同时打开门开窗。
2.3下班后或因用餐、会议、外出等原因出现办公室无人值守时,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空调。
3.电脑及办公设备
3.1下班或外出办事超过两小时不使用电脑时,应将电脑及显示器电源关闭,以免因长时间待机造成资源浪费。
3.2所有办公电脑不得安装非办公用的其他软件,关闭监视器时间全部设置为10分钟。
3.3禁止在任何时间段内用学院电脑看电影、网络视频,玩游戏,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源。
3.4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职员应关闭所有办公设备的电源,包括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
4、节水管理
4.1全体教师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水设施和设备,做到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造成浪费。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安排有关人员及时维修,确保供水正常。
4.2、用水时尽量开小用水水量,缩短用水时间,人人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好习惯。及时报告维修破损的供水管道和龙头开关。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水白流”等现象。
5、学校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一、随着学校现代化设备的扩,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管理,杜绝违章用电用水用气,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建设安全和谐校园,根据上级行政部门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以及煤气公司规定,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师生应当节约用电用水,安全文明用电用水,做到随手关灯、关水,爱护学校供电供水设施。
三、学生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总务处是学校的水电管理部门。
四、任何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学校根据用水计划,宏观掌握全校用水情况,调节供求矛盾。
非消防需要不得使用消防栓、消防水带取水。
6、学校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保障教学生活用水用电。确保用水用电安全,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水电浪费现象发生,培养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增强节水节电意识,提高能源利用率,创建节约型校园,制定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建立健全节水节电领导小组。明确节水节电责任人,经常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用水用电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二、各教学、生活、公共等场所不私接供电线路,如确实需要使用时,应上报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按规范进行操作。
三、后勤部门将组织水电维修人员,经常到各水电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水电行为进行排查,保证水电正常合理使用。
四、各教学、宿舍、商业单位和个人,应按学院规定使用供水供电设备。需要使用超额水电,须向学院申报批准后,由后勤部门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增容。
五、增强人人自身节约意识,室内白天日光充足时,应关闭照明灯具,需要开灯照明时,做到人走熄灯。并关闭不使用的电气设备。
六、晚自习应集中上课,人少上课时,应视情况减少开灯数量,课后随即关闭灯具。
七、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及其它房间,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微波炉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未经学校批准的,禁止使用电热器、电暖气等功率电气设备。违者除没收电气设备外,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八、单位寝室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等用电设备,在下班后或长期不用时应关闭电源。
九、教学楼、寝室等公共场所,熄灯前应检查供电、供水、供暖情况,确保各项设备设施正常。
十、培养学生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洗漱时节约用水,洗漱后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十一、保洁员在清扫卫生时应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使用水电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洁员节水节电情况作为当月卫生保洁考核项目之一。
十二、各单位要经常开展节水节电活动,进一步培养师生、员工的节水节电意识。随手关闭不需要的水电开关。并按区域将责任落实到人。
十三、经常维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减少功率、能耗水电设备使用。推广节电、节水、节煤设备。
七、学生应当养成节约用水习惯,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发现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损坏应主动向总务处映进行报修。
八、食堂煤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抢修。
7、学校节约用水用电制度
一、水电工每天必须对各条线路的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如有违章用电情况,必须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二、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白天开灯必须严格控制,在严重阴暗,无法工作和学习时才能开灯,要做到节约用电,人走灯熄。
三、各教室、办公室、宿舍必须注意灯具管理,发生故障随时通知维修,不得自行动手以保证安全,电器如有损坏,坚持按价赔偿。学生宿舍电器损坏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电用水本着节约的原则,控制使用,按工作岗位各负其责,不用时及时关闭。
五、加强自来水的管理,各处公用龙头,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漏水及时维修。
六、德育处和各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节约用电用水的教育。各处室必须随手关灯,特别是中途停电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开关,防止人走灯亮或人走水长流的现象。
七、加强水电器械的管理。坚持修旧利废,节约用料,保证安全的原则,水电安装按规定标准进行,不得擅自超标,该自费的坚持自费。
八、学校值班人员在每晚十点半对校园进行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8、学校节约用水用电制度
一、凡使用学校水电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按表(水表、电表)计费管理。
二、每月由水、电工人按时查数报总务处。
三、不准使用电炉和电力部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公用除外),违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并没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后果,应追究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四、因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管理员要负责充分利用校内设备想方设法解决,以不影响教学和生活为原则。因学校内水、电路出现故障,应在半小时内查明原因,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运转,确属一时解决不好,要及时报告。
五、对全校公用电灯,不按时开关,坏了又不及时修理超过两天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对水、电器材,保管不善,损坏和遗失者,照价赔偿。
七、学校提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如果发现长明灯,长流水,要追究所在办公室及责任人的责任。
八、管理人员不执行学校各种赔偿制度的要追究责任;使用者不接受管理人员处罚,又讲不出正当理由者要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