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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通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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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通用6篇)

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篇1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服从治疗和护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作息时间,在查房、治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不得随意外出或在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或护士长批准,并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三、病人应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清洁、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或喧哗。

四、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换药室,不得随意翻阅病历。

五、病人要爱护病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进行诊治,不得向外求医、购药。

七、住院病人带必须生活用品住院,贵重钱物自行保管,谨防遗失,遗失后果自负。

八、病人可随时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帮助院方、科室改进工作。

九、病人如有违反院规或纪律者,院方、科室应给予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篇2

一、病人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二、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在病房内私自使用电器等。

三、请不要随意出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如有需要,请与主管医生联系,履行手续。

四、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以及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五、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人外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生批准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六、尽量少带物品到病房,暂不用的物品,由家属带回,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如有特殊需要,请注意保管,手机等随身携带。

七、请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休养期间,不要串房间,不要自行更换床位,如遇抢救危重病人需要更换房间,请服从值班医务人员的安排。

九、看病要采用实名制。

十、需留陪护者严格按医嘱执行。

十一、请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尤其是做到室内开空调请关好门窗,开窗通风时请关闭空调。

十二、患者住院期间须留陪护。

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篇3

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__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情况,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48小时后(特殊情况可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办理)。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院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三种人员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委派工作人员。

四、复印病历必须向医院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家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公检法部门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七、正在住院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室去复印。

八、纠纷病历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科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九、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十、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费用。

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堵塞病员欠费漏洞,防止病员恶意欠费,明确有关人员职责,特此制定病员欠费管理有关规定,希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病员住院预交款管理

1、病员入院最低住院预交款3000元,托管病员应至少预交半年以上住院费。

2、住院预交款不足时由经治医生签字同意或经本院职工签字担保后办理入院手续,主班护士应记录病人家属的详细联系地址和电话,经治医生应督促病员家属在五天内补齐预交款,担保职工负责催款并负责相应的经济责任。

收费室工作人员自作主张给予办理住院手续,将承担一切后果。

3、特殊情况下,院总值班可以特事特办,但必须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经治医生。

二、在院病员欠费管理

1、各病区主班护士应每日查询病员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现病员预交款余额少于500元时,主班护士应及时电话通知家属要求二天内来院补交住院费,并填好欠费催款通知单。并把相关情况向诊治医生、病区主任或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诊治医生或病区主任再次通知病员家属,并做好记录。

2、病人若医疗费用欠费500元的,病区上报财务科,财务科上报分管院长,由业务分管院长安排遣送病人。(病区不及时催款不及时上报的,欠费部分由病区全部负担。)

3、在院病员发生欠费后,经治医生应根据病情及时调整病人用药,尽量控制病员的住院费。

4、住院病员原则上不得离开住院病区,特殊情况外出,需由经治医生出示证明。欠费病员不得办理假出院。

5、住院病员发生欠费,其欠费金额将暂时不计入相关病区和医生的'奖金计算,收回欠费后再予以计发。

6、已欠费住院病员逃跑,病区应承担欠费金额的30%。

三、出院病员欠费管理

1、病区护士应根据住院结算发票办理出院手续,如提前让病员离开病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其发生的病员欠费由当事人全部负担。

2、病员出院结帐所发生欠费有担保的由担保人负责收回,如出院后的当月仍未能收回欠费,从次月起在担保人的奖金中扣回。若在以后年度还清的,所扣的欠款全额返还。

3、托管、'三无'、'安保'等病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篇5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需要退费,应按下列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证齐全;

2、严格执行多岗位权责制,必须经过收费系统管理员授权才可办理,不得一人独立负责全程退费工作;

3、费用的减少,必须能在收费系统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费窗口退费;

4、根据所退费用类别的不同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1涉及病房医嘱收费的`退费,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共同签署退费说明、退费项目及退费金额,百元以上退费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2涉及检查、化验的退费:原始记账凭据上应有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及签名;

4.3金额大于百元以上的退费,同时还需由住院处主任签字同意;

4.4由审核人员对退费单据、原始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收费系统上进行退费操作后,将原始收据及账袋转交到窗口出纳,由窗口出纳进行款项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费凭证。

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加强全院各科住院总医师的上岗与管理,提高住院总医师的素质、能力,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二、范围:

全院住院总医师和即将担任住院总医师的人员。

三、管理要求及程序:

1、住院总医师的人员设置:每个病区设住院总医师1~2名,特殊科室可酌情增设,住院总人选由科主任推荐,但必须报医务部批准;各科室在住院总医师上岗前一月,将住院总医师推荐名单及登记表填好后报医院医务部经医疗院长审核批准后,次月上岗。在任住院总医师临时生病、出差等情况(时间不得超过15天),须由已担任过住院总医师的人员临时替换,并先报医务部备案。

2、住院总医师资格的认定:住院总医师必须是医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3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注册的高年资住院医师。

3、住院总医师期限的设置:住院总医师任期1年(若已担任过住院总医师的高职称人员再次担任可为3—6个月)。实行24小时在岗制。住院总医生每周可休息1天,安排在每周星期一~星期四,休息时,由科主任安排能胜任住院总医师的人员临时替换值班。

4、住院总医师上岗工作程序:

(1)住院总医师上岗程序:科室主任推荐的'住院总医师人员上岗前,本人必须填写上岗申请表,做出能否胜任住院总医师工作自我评价,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部审批通过方可上岗。

(2)每年各科室根据科室临床工作计划,将上岗的人员上报医务部,经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授权同意后,向全院各科室发文公布。若科室未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医务部将酌情办理补报,同时将有关科室登记备案,作为科室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

(3)住院总医师上岗前,科室安排培训,并建立个人的医疗工作档案。

(4)住院总医师上岗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科室考核认为不能胜任者,应终止其担任住院总医师,同时选择合适的人员重新申报上岗。

(5)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住院总工作,如需再次上岗,必须重新申报。

(6)未经申报而上岗的住院总,医务部将通知其补办申报手续,并对科室进行登记,年终纳入科室考核指标。

5、住院总医师任期管理:

(1)在任期内,住院总医师必须在科室主任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认真履行住院总医师职责。科主任应根据本科情况,明确界定住院总医师的责任、权力,具体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必须请示二线班医师和科主任。科室应重点了解住院总医师对所在病房病人的熟悉程度;应急处理病人的能力;病房查房、服务态度、医德医风情况等。

(2)医院医务部加强对住院总医师平时在岗情况的考核及投诉登记。

(3)住院总医师任期结束时,应提前半月写出个人总结,科室主任在听取科室人员(包括护理人员、进修实习生、病人等)评价的基础上,做出书面考核结论。住院总医师应将科主任签署意见的任期内考核结果、个人总结等材料,交医院医务部存档,作为医师职称晋升的依据。

6、住院总医师考核的管理:

(1)每年医务部将任期已满的住院总医师综合考核结果建立文字及计算机档案,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2)住院总医师服务态度差、医德医风不好,应视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停止其住院总医师工作;在医疗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或未按规定请示上级医师,而造成差错、纠纷、事故等,应由科室上报医务部,并停止其住院总医师共走,同时医院将发文向全院各科室公布,不能晋升主治医师;在补半年任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晋升。

四、执行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