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实用30篇】》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精选30篇)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1.体育部成员在参加监督,组织活动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
2.体育部成员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时,要保持积极、乐观、主动的工作态度,不得敷衍了事,逃避责任;
3.在开展各种活动时,要树立自尊、自信的理念,努力捍卫和维护学校、学生会的名誉,不得私下参与或发动反动活动;
4.在与老师、同学交流中,要礼貌、忍让、谦虚、稳重,不得对老师、同学进行言语攻击或私自滋生事端;
5.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舍弃个人利益,服从全局。
学生会体育部签到制度
1.中午16:10-17:50为学生会办公时间,请假及旷到应备案。
2.值班人员的值班当天工作内容为:收取本会函件、接听来电、整理办公室内务、接收归还本会办公室的物品、接待来访人员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3.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值班当天的主要情况。接收的文件、信函及物品等,有明确接收单位或个人的,值班人员须通知接收单位负责人或接收人,无明确的接收单位个人的,值班人员应拆封存档,重要信息应当即向办公室报告或知会当事人。
4.对待来访人员应持主动、热情的态度,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情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应作记录并尽快汇报相关负责人。
5.来访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投诉等,由办公室移交有关部门。移交本会各部门的,该部门须在一个工作周内将处理结果转达提出的同学,并报办公室备案。
6.本会值班及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来访人员提出的学生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首先接触的干部必须为来访同学解决或指引联系到本会相关部门或人员。
7..值班时间表由相关负责人根据无课表安排。
学生会体育部会议制度
1.体育部成员须准时参加体育部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会议请假经得部长同意,方可生效,不得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3.缺席会议的成员须及时向同事了解会议内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4.例会时将手机关机或者调整为震动状态;
5.会议出勤列入个人考评。
学生会体育部奖罚制度
1.对给本部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成员,可推荐成为学生会优秀个人;
2.对违反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激励上进;
3.对工作态度不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实行劝退。
学生会体育部有关活动细节说明
1.在举办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拿学生会财物;
2.举办活动的活动经费统计报销时,须持有正规发票,不得以口头形式上报;
3.活动举办后,及时清点物品,及时归还,并做好记录;
4.活动举办后,所有成员尽早起草活动总结,及时上交,以便汇总上交学生会秘书处;
5.活动中如果遇到纠纷,应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冲动闹事;
学生会体育部常规制度
一、日常工作:
1、召开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同学体育爱好及特长等。
2、定期召开体育部内部会议,总结不足,交流经验,讨论活动计划。
二、系上常规工作:
1、组织各全系各班级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各类比赛。
2、组织系篮球,足球队定期训练。
3、对有体育特长的同学统一登记,为运动会选拔人才做准备。
4、带队参加学院运动会;“旭峰杯”篮球,足球赛;“锦江杯”乒乓球羽毛球比赛,以及其他一些体育比赛。
5、可据具体情况开展一些其他活动。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3
一、周一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按学校要求统一着装。轮到班级值周时,团支部书记写国旗下的献词,并指定护旗人、升旗人及献词朗诵人。
二、讨论研究学校对班级的评价,发扬长处,克服缺点。
三、单周周二班团活动。由班长主持班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部组织的活动。研究班级管理和支部工作,民主讨论班规班法。
四、双周周二开展智力竞赛活动。
五、周三下午课外活动,参加学校“数理化小组”、“田径队”、“篮球队”、“书法小组”、“计算机小组”、“摄影小组”的同学必须遵守在所在团、队、组的纪律,服从负责人指挥,爱护专用教室或活动教室的公物。
六、周一语文课前为调换座位时间,值日班长主持,南面的`同学先搬桌椅离开座位,换座争取一分钟全部换完。
七、周五语文课为文学欣赏课,教师可选择学生喜欢的作品给学生朗读,可由学生推荐,也可让学生自读喜欢的课外小说、诗歌、剧本、散文等。
八、每周语文课堂上至少要搞一次竞赛,或看谁读得快、写得快,或看谁背得快。
九、每周有一次练钢笔书法的时间,安排在语文课堂上进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4
1.请假前必须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原因(请病假,必须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根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管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须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须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须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欺骗宿舍管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须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字迹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为人师表;尊重学生;耐心教学;严格管理;制订计划。
第二章细则
1、要认真解答每一位学生的每一次提问。
2、要细心观察每一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情绪。
3、要针对不同学生的基础和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教学。
4、要经常关心学生的课下生活和课下时间安排。
5、要为学生制订适合于学生本身的课下学习计划。
6、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风格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进步。
7、保证每天为每一位学生都讲解到;保证每天为一半以上的学生修改画面。
8、保证一周内能够做两次完整的现场绘画演示(指定主教教师)。
9、保证画室内安静;保证画室内纪律(每月培训中心要组织纪律评比)。
10、保证认真验收当日学生的课下作业。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6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覆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己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
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8
一、依据:
1、本校《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4点“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教师或学校得暂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教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后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办法。
三、手机使用规范: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办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规范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完成申请手续,请将申请表缴回班主任电子登记后由交年级保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9
每学期开始,学生报到后班主任指派班长开始考勤。
1、考勤分上课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动考勤。
2、上课考勤除点名册外,课后班长应将班级日志交任课教师签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长应如实报告本班学生出勤情况。班长对学校、班级安排的活动要进行有效出勤人数的记录。班长对考勤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作好汇报。
3、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条手续,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请假条应事前递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当天行政值班人员。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报学生处批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对无故延长假期的按旷课处理,非特殊情况事后不予补假。
4、班主任要督促检查班长的考勤记录,考勤做到及时、公正,不徇私情,对经常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将其违纪情况及时汇报学工处,给予必要的处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学生缺勤违纪周公布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就餐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加深教师服务学生意识,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执行。
一、值周护校领导教师分工及要求:
1、值周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生就餐行为习惯。以身作则,做好护校教师的分工,维持好学生就餐秩序,监督护校老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监督学生安全有序用餐。值周领导必须在放学前五分钟检查门卫宿舍餐厅,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为学生安全舒心用餐创设良好的环境。
2、三名护校教师至少提前2分钟到学生餐厅。两名教师必须认真清点各班就餐学生人数,准确记录在学生用餐统计表中。一名教师在餐厅里维持学生打饭秩序,杜绝插队、拥挤和推搡现象,保证学生按序排队自觉刷卡取餐,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值周教师放学后做好教学楼和校园的巡逻工作:促使学生到餐厅按时用餐,制止学生吃泡面吃垃圾食品或不吃饭现象,禁止学生买零食吃零食。
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工及要求:
1、班主任要利用班会、主题班会、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积极宣传并引导学生人人在学生食堂就餐,教育学生少吃或不吃零食,杜绝在校外用餐或吃泡面现象。
2、学期初班主任要统计好本班上灶学生人数并如实上交总务处。定期召开就餐学生会议,不定时地去食堂清点本班就餐学生,了解学生就餐情况;摸清吃泡面学生和校外就餐学生,对他们要批评教育并要求定时返校就餐;班主任要本着对学校对学生负责,做好对家长、科任教师和学生的正面解释和宣传工作。
3、班主任对生活委员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好生活委员周日下午以班为单位统一充饭卡的`事项,生活委员督促并统计本班就餐学生每周冲卡的生活费,和班长一起代理学生如数冲卡。二是定期帮助生活委员组织就餐学生放学后排队有序地进入餐厅打饭用餐,对跑步抢饭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制止不良用餐行为,不断促成学生自觉排队文明用餐的好习惯。三是协助生活委员做好一周饭餐的意见或建议征集,及时处理学生在用餐中得突发事件;周五下午一点前向总务处交回学生饭餐反馈单以及下周所需的菜谱。
4、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要按时下课,积极帮助提醒生活委员组织本班就餐学生两人一排整队有序带入餐厅,并做好签名登记;督促学生及时就餐。
三、学生就餐要求:
1、各班学生必须听从班主任老师的教育,服从生活委员的安排,下课后拿上自己的餐具自觉排好队,由生活委员带领整齐有序地进入餐厅。做到不奔跑、不大喊大叫、不用筷子敲打餐盘;进入餐厅自觉排好队,不拥挤、不插队、不推搡,自觉刷卡取饭。
2、节约粮食,安静专心用餐。做到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内乱跑乱窜,不偏食、不挑食、不乱倒乱扔剩饭剩菜,不把零食拿到餐厅去吃。尽量把饭菜吃完。
3、就餐完毕,及时离开餐厅,不在餐厅里逗留,禁止在餐厅追逐打闹嘻戏。自觉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的地方后,将碗筷洗干净并节约用水。
四、奖惩办法:
1、各班学生就餐的秩序、人数和就餐率是每周被评为学风学纪优胜班级的依据之一,而且纳入班主任考核之中。
2、凡对学生就餐出力献策的老师,将在绩效工资考核中以一定比例给予体现。
3、班主任:主要以各班就餐的人数和就餐率的实际数据为依据: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学生食堂实际情况确定每分价格。就餐人数和就餐率各占50分,就餐率以50%为起点,每升高一个百分数为一分,低于50%该项为零分;就餐人数每次以总数为基础分――50分,每少一人减一分,各次分数的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两项分数之和乘以每分的单价即为奖金。
注:
1、该制度从二零xx年秋季执行。
2、早餐按《学生早餐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1
一、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各处室、各场所的责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学校安全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学校将及时解决。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2
1. 对所有参加本中心的学生,对学习的任何问题,只要在上班的时间本中心老师无条件的进行解答。
2. 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有家长签名的假条,班主任和家长确认以后方可批准请假。
3. 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需注意安全,下课休息时不得任意出校门,不得相互打闹。学生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
4. 学生应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发挥各自的长处,相互交流,优势互补。
5. 每个班均设有班主任,定期与家长反应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每天清点学生人数。
6. 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对老师要有礼貌,做到严肃活泼。
7. 各班班级安排值日卫生,班干部起到带头作用。
8. 课程结束时,给每个学生发放成绩单,班主任将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习评定,方便家长全面掌握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日后可进行参照对比。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3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和保持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同学们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长,同时也为了班级能够更好的发展,以达到团结有序统一的班集体,11春护理1班班特定如下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每个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老师与班干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学生应有的素质。
2)卫生:
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按军训标准,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室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3.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由于班级、学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班级奖惩制度:
1、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校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处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3、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选及参选资格。
4、在自习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5、自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期末考核成绩。
6、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7、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纪律委员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8、课堂、自习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委管理制度
1)班干部职责:
班 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委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团支部书记:每月做好对班级各团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好团队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组织后备团员的考核、审核工作。及时收齐团费并上交校团委。
劳动委员:安排本班教室、公区卫生。组织各卫生评比工作。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寝室设计大赛等活动。
纪律委员: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活动的考勤做好班级工作总结。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管理,食堂票据的领取,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大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财产清点。 学习委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大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班主任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班务日记的登记;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织好两操,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委员: 负责组织和指导同学们轮流出黑板报,按计划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
组织(文娱)委员:组织本班开展班会活动。策划对班级有意思的集体活动。组织班级文艺活动,参加学校文艺节目会演。
课代表职责:按时收发作业,记载好每日作业上交及完成情况,并向学习委员汇报,作好纪录。
四、班级操行成绩奖惩积分明细:
1、操行成绩是对学生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学习生活、集体劳动、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的全面考核、鉴定,操行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放入***。
2、操行成绩评定实行100分制,设基本分80分,对照奖扣分细则上下浮动,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根据相应的奖惩制度给予个人加分减分。此分数最终将与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挂钩,德育成绩记一科成绩。如本学期表现恶劣,可能会出现0分,并取消各种评优。而得分高者,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1)奖励规定
1.全学期没有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者视为全勤,+5分;(每月加1分)
2.主动反映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者,+3分;
3.劳动卫生积极肯干,表现突出者;受学校老师公开表扬及肯定者;宿舍卫生及时打扫并受到肯定者,+2分;
4.关心班集体,维护班集体荣誉,坚持与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3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1分,为班集体取得荣誉的,三等奖+2分/次,二等奖+3分/次,一等奖+4分/次。
6.拾金不昧者(按德育手册执行)+2-8分。
7.参与班级公共活动+0.5-2分。
8.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评为星级寝室每人每次+1-5分。
9.主动帮助同学每人每次+2—3分。
10.担任学生干部并能履行职责者,每学期+1.5-10分。
11.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带领班级取得成绩加分数*1.5分;所列条数有限,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惩罚制度
1.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无故迟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分;
2.早晚自习不得旷课,无故不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5分;不假外出者,一次-3分;
3.不准无假缺课、旷课(-3)、迟到、早退,如出现上述情况者,视其影响给予相应减分,-1~-5分
4.寝室纪律、卫生被学校扣分影响班级综合分者,值日者-0.5-3分,其成员扣0.5分。
5.上课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3分。
6. 乱倒脏物、剩饭剩菜者一次-2分。自己座位现场发现垃圾一次-1分,乱丢乱扔垃圾者,一次-2分。
7.校园穿戴不附合学生形象的一次-3分。
8.有能力参加的活动,班级和学校安排参加拒不参加者,一次-3分。
9.劳动值日卫生不积极主动;宿舍卫生未能及时打扫;周三打扫除所管范围未能按规定打扫干净者给予减分,-2分/次;
10. 未按时返校的,每次扣两分。请假天数不宜过多,病假请假-0.2分/节(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请假-0.5分/节,以此类推。
11.不骂人、吵架,起侮辱性绰号,欺侮年幼体弱同学,取笑、侮辱他人,不尊重或顶撞老师者,每次-5分。
12.预备铃响,必须迅速回到教室准备好上课用具,安静地等待老师来上课。上课(包括课堂与自习课)搞小动作、随便窜座、玩手机者、睡觉者,一次扣1分。
13.按时交作业,不交作业者-1分。
14.两操、升旗要做到快静齐,不得拖拖拉拉,嘻哈打闹,如果当天班上出队慢到倒数第3的,每人扣德育分2分,如果出队在年级里有前3名的,每人加3分,做操必须认真,动作马虎的同学德育分扣5分。
1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穿校服,衣着整齐,衣服纽扣要扣好,穿衬衣的要束衣。不得穿拖鞋回课室,违反者每人每次扣1分。
15. 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盗窃、敲诈、赌博打牌、男女关系庸俗、擅自进入男生宿舍、作弊、一次-20分;
16.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触犯纪律者扣分数1.5分;
以上奖惩制度,作为各种奖励和评选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自觉性和集体荣誉感,望大家遵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5
一、晨检制度
1、晨检要求:
每天幼儿入园,须接受早班教师的晨间检查。
2、晨检内容: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
二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3、晨检记录
晨检后,教师需将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家长。
二、午检制度
1、午检要求:
每天中午幼儿入睡前,须接受值班班教师的午间检查。
2、午检内容:
先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及有无发热现象。其次让幼儿自己先把衣兜里的玩具或其他物品全部掏出放在规定的地方,教师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
3、午检记录
午检后,教师需将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6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条请假范围:
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
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请假程序:
1、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教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教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认可)开具的'证明,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第四条批报权限:
1、所有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教师所有,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学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理由,并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教学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守则》一并实施。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8
为了学校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推动学校校园内拓展型课程的开设,鼓励教职工参与学生的课外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订石笋中学各类课外小组活动制度。
本“学生课外活动小组管理制度”适合学校教务处、德育室及教研组等有关部门开设的各类以学生为主要对象、以课外活动为主的各类课外活动小组。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会同教务处、德育室,根据上级部门(包括青少年科技艺术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教研室)部门的新学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和学校自身的发展特点,在集中体育组、艺术、科技总辅导员的基础上,制订出本学期课外活动小组开设计划后,由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具体落实。
2.体育教研组长负责体育类活动小组的活动安排和指导,科技、艺术总辅导员负责科技、艺术类活动小组的指导,学校类的活动小组由教务处具体负责。所有活动小组都应确保各小组的活动能安全、正常的开展。确保小组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期未结束(或虽未到期未,但某一活动小组活动内容完成),辅导老师应将本小组的活动记载交主管领导(总辅导员、体育教研组长或教务处、德育室)存档。
4.每学期结束时,由校长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室将本学期各活动小组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9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生命高于一切。进入夏季,高度重视学生游泳安全,预防学生溺水死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学校和家长的重要工作。
结合教育部颁发《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学校告知义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以确保我校学生安全。
学校的义务与职责
1、全体教职员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2、继续开展“珍爱生命 安全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明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决不能够拿生命开玩笑,要让家长和教师放心。
3、全体教师要时刻记住事故现场第一责任制,岗位第一责任制,凡因宣传、组织不力或延迟上报、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追究第一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4、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游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1)学校利用开学的第一天组织校会、各班利用每天的晨会对学生进行主题为“珍爱生命,身体健康”的教育,告诉学生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尤其不准单独或私自去河边、池塘等地方去游泳、嬉戏,必须要有家长带领。
(2)教师利用家校联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及时指出纠正学生错误。
家长的义务与职责
1、家长必须加强对子女进行教育,教育子女要提高认识,时时刻刻记住安全,对学生进行监督,督促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教育孩子不要在路途中爬车、吊车、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并要自觉与学校取得联系。随时了解学生到校、返家的具体情况。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带攻击性的刀具到学校。禁止参与打架斗殴事件。
3、禁止孩子参加危险或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密切与学校取得联系。
4、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配合学校禁止学生吃零食和到校外购买食物。
5、特别加强学生午睡管理。走读生从五月一日后中午在家睡午觉,严禁在校外游逛,校生周日返校至周未回家都必须准时无误。家长发现情况,必须及时制止,尽快与学校取得联系,配合学校加强教育,若因家长忽视教育、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一概由自己承担。
6、在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由学生本人与家庭负责。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0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机制的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主要以综合考核为主,内容一般涉及教学、评教、考勤、办公秩序、招生、学生稳定、工会活动、领导评议等多项内容:
1、教学常规考核由教务和教研部门考核,内容主要涉及学生评教、听课、备课、笔记、考试、课堂秩序检查、教科研获奖等内容;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办公秩序、考勤、会议等则主要由行政办公室考评;
3、招生、学生稳定则主要由招生部门考评;
4、工会活动则主要由工会考评;
5、领导评议则主要由校委会领导根据印象打分评定。
最后由行政办公室将各结果按一定比例汇总,形成教师一个学期的最终考核分数,以最终综合得分作为教师评优选模、职称评定、聘任、培训的主要依据。
二、中职学校教师考核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某些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考核机制,发现其考核机制存在诸多需要商榷的问题。
(一)教学常规检查的泛化。
教学常规检查不仅无法给教师工作一个合理的评价分数,激发起工作积极性,而且还会出现工作导向偏离工作目的的现象。由于缺乏可比性和科学的评价依据,教学常规检查无法给教师工作一个合理的评价,谈不上以此对教学行为进行有效的合理调控,也谈不上促进教师对教学的调整。
教学常规检查只能验证教师是否完成了足量甚至超量的备课、作业、笔记、听课等项内容。但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来判定备课质量高低,只能看步骤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认真,因此很难给教师的备课划定一个合理的分数。对于学生的作业、课堂笔记检查只能查出某一科教师是否让学生完成了足量的作业、记录了详细的笔记等,也没有标准指导检查者给出一个合理的分数。
对于教师的以听课为主的学习交流,只能检查其完成情况,而无法给出具体分数。以上三项内容只能凭印象给出相差无几的分数,有些学校甚至不敢公开考评结果,否则引来争议无法解释。过于强调教学常规检查还会出现导向性错误。为了争取考核高分,教师整日忙于上述东西的整理,无暇顾及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出现手段不利于目的实现的导向性错误。
(二)过分强调考核的统一性。
考核结果决定评优,考核分数按照从高到低一揽子往下排,没有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差别,将没有可比性的科类一同比较,出现了根本没有可比性的专业却存在考核分数上的差别。考试成绩在教师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考试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教师考核分数。中职学校考试的试题来源基本都来自于本校同科类的教师。
适度的试题难度能够有效地检测出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高低,也能够有效地指导教师调整教学,提高教学水平。但教师为了提高考核成绩,会千方百计降低试题难度,提高及格率和优秀率,一旦出现个别教师所出题目偏难,则会导致同科教师考核分数偏低,直接影响到教师考核,而出题者则会成为众多同科教师攻击的对象。如此,实则将本属于竞争对手的同科教师变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缺乏了有可比性的公平竞争的氛围,更谈不上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学生评教的局限性。
学生评教有一定的公平性、科学性。但其公平性的发挥受到学生是非分辨能力的影响。因此,出现了学生评教成绩受师生关系和教师上课的语言技巧的影响,部分教学风格严肃、认真的教师则出现评教比较差的现象,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四)领导评议分数倍受争议。
每年考核都会出现,与教学相关的考核分数相差无几,但领导评议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拉开差距,成了是否优秀的决定性因素,其结果是评优、晋升、培训、聘任领导说了算。
(五)过于强调综合的评比分数。
容易难分主次混淆重点,导致教师什么都要抓,什么都参与,看似综合全面实则不知轻重。
三、中职学校教师考核机制调整的对策
调整中职学校考核制度,建立重点明确、客观性强、公平公正、有可比性、能够正确引导教师工作方向和有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考核制度。具体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降低常规检查在考核中的比重。
过分强调备课、作业、听课、笔记等教学过程性考核会出现教师为了取得考核高分,忙于考核资料的整理、书写,忙于督促学生书写、整理笔记、作业,当检查之时会出现这些东西的整、全、齐,甚至出现了做假的现象,教师无心顾及课堂教学质量。如此检查,出现了手段与目的违背的.导向性错误,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教师教学的自主权、灵活性,也挫伤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更何况,以上考核项目没有一个具体的可供判定的标准,考核部门难以操作,致使得分相差无几,起不到评比所应当具有的效果。但是,以上常规检查为主的过程性考核不应取消,而是教研部门通过检查为教师教学提供教学的指导性建议,以便于教师改进教学。
(二)建立以直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掌握程度的考试成绩为主的考核制度。
要明确每一级、每一学期、每一专业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具体的测验标准,以优秀率和及格率作为参考依据。无论是文化课和专业课,要使考试成绩的提高直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水平的提高。教务人员只要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把握好考试这一环节,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便能有效控制整个教学,你考什么他就教什么,你考到什么程度他就教到什么程度。任课教师围绕考试,改进发挥能动性,努力工作改进教学提高学生考试成绩的结果就是提高了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值得一提的是这绝对不是应试教育,而是要正确运用考试这一手段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教师的考核评比要具有可比性。
现行的教师考核评比,以综合分数作为依据从高到低一揽子排列,忽视了不同专业之间的差别,殊不知不同专业根本没有可比性。目前,中职学校学生考试内容大都来由本校同科教师提供。将不具有可比性的专业一起比较使得同专业教师为了提高考核分数,千方百计的降低课程难度和考试难度,提高考试分数来争得较高的考核高分。如此,便使得本应属于竞争对手的同科教师,变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
教学内容越来越简单,考试难度越来越小,考试分数越来越高,同科教师考核分数越来越越高,评优比例越来越大,学生越来越学不到东西。一旦有某个教师出的考试题目难一点,导致同科教师考核分数偏低,影响评优选模,此教师便会成为其他同科教师抱怨的对象。因此,要尽可能的将同科、同进度的教师作为相互比较的对象,而不是全体教师分数从高到低一揽子排列,要使同科、同进度的教师成为竞争的对手,相互争夺,同科同进度教学内容要有不同的教师任教(至少两名教师),以便于比较优劣。教学考核统计每学期分为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以总成绩为依据,估计,期中考核公布后,便会立即引起下半学期的激烈竞争。
(四)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必须成为重要的考核依据之一。要将这一检查结果按一定比例放入总的考核中。经常将课堂秩序混乱的教师与班级进行通报,列入考核,对临时完善教学秩序会立即见效。
(五)要充分、合理地发挥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作用。学生作为教学的直接客体,直接与任课教师交往,必然对任课教师有一定的合理评价。但关键是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课是好课,什么教师是好教师。从而有效发挥学生评教的作用,促使教师调整教学改善教学效果。
(六)教师考核就是教学考核,不要把太多的与教学无关的考核算入任课教师的考核中。其他考核由主管部门单独评定,单独奖罚即可,不要列入任课教师考核中以免过于综合重点不分明。
教师考核机制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方向的选择和工作积极性的激发。中等职业学校只有科学构建学校教师的考核机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才能真正有利于正确选择工作方向,最大限度的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办学质量,实现办学目的。
可见,教师是学生管理的主体,要想充分调动教师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充分考虑到是对制度执行后的与利益相联系的考核会直接影响到这种制度是否最大程度的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要充分考虑到,教师按照制度去努力工作的结果是否正好达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初衷,是否会跑偏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1
评比制度:
1、学校每天检查值勤队员的上岗及工作情况。
2、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
3、卫生员每天检查各班的卫生和眼保健操情况。
4、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5、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6、行为规范总评分数作为学期文明班、行为规范先进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
评比内容
(一)、卫生10分
1、教室
⑴门窗灰尘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⑶课桌排列不整齐,每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干净,扣0.1分。
⑸放学门窗、电灯、电风扇不关,扣0.1分。
⑹清扫工具未放在指定地点,字纸篓未及时清理,每项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洁,学习用品乱放,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每项扣0.1分。
2、包干区
(1)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2)墙壁有积尘,扣0.1分。
(二)、行为规范10分
1、准时到校,迟到每人每次扣0.分。
2、进校没有佩戴红绿领巾、校徽、周一没穿校服,每人次每项扣0.1分。
3、早读、午休有组织、有秩序,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点心、午餐时教室保持安静、整洁,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2
为确保我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应保证小学生的睡眠时间每天要达到9-10个小时。人体内的生长激素对孩子的身高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生长激素主要在夜间分泌,在入睡后两小时和即将清醒的时候,是生长激素分泌的两个高峰期。所以睡眠是影响孩子身高的关键因素,良好的睡眠非常有利于孩子身高的增长。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师生必须遵守:
1、住宿学生一律按指定的宿舍和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不得叉楼层、叉班住宿。
2、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宿舍作息时间:早上7:00离开宿舍;中午12:40进入宿舍,下午14:00离开宿舍;晚自习结束后21:00进入宿舍;晚上21:30必须熄灯睡觉。宿舍大门按规定时间开放,晚上超过就寝时间回宿舍的,必须由班主任亲自带到宿舍与宿管老师交接方可进入。
3、学生须按时起床和就寝,在熄灯前进入宿舍。熄灯后宿舍区内保持安静。熄灯后一律不准进行洗漱、洗衣服等,不允许串宿舍聊天或做其它事情。班主任老师要协助宿管老师严格学生洗漱秩序。
4、寝室内严禁点蜡烛(遇停电、只准用手电照明,用应急灯照明),严禁将点燃的蚊香放至在床下、床杆或桌面、凳子上。
5、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和督促本寝室同学的生活、安全、卫生、纪律、节水、节电及睡眠时间的管理等工作。
6、每天晚上21:30班主任老师监督洗漱入睡后,准时到所在楼层的宿管老师处汇报本宿舍学生当晚在校的住宿情况签字后方可离开,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7各班寝室安排寝室长、寝室长的职责是督促本寝室同学按时作息、按时上早操、按时上课,熄灯后讲话影响本宿舍同学休息的立即制止,并向宿管老师反映。
8、中午、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就寝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寝室。需按时就寝,做到就寝时不随便说话、不吃东西、不看书等,确保充足的睡眠时间。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
(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四)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
(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
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管理办法》执行。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五)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及个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资助者的意愿和要求,并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和复查
建立贫困***,对资助的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和复查。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资助:
(一)有经济来源,无需资助即能维持学习、生活基本费用的;
(二)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的,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的;
(三)不诚实守信的;
(四)学习不刻苦,一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超过2科次的;
(五)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六)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纪律处分的。
六、资金来源
(一)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由国家和省政府划拨;
(二)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xx〕140号)文件的规定,学校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的10%提取贫困生专项助学经费,按学校规定的用款比例实行专款专用;
(三)社会各界捐赠的助学金;
(四)学校师生捐赠的助学金;
(五)其他。
七、附则
(一)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4
关于考勤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上课以及规定参加的、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4、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3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处。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学时者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45分钟为1学时)
5、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关于病假,请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连同请假条交辅导员批准。6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病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关于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规定办理:6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
6、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考试一般不得
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任课教师、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以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
7、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新学习。
8、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记录,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交SQAHND教务统计保存。按周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课堂纪律
学生在课堂上应该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任课教师将详细记载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违纪学生将作出严肃处理。
1、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发出声响影响教师授课和同学听课的,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2、在上课时间不得出现吃东西、睡觉、看课外杂志等与课堂无关的行为,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3、上课时应认真听讲,不得擅离自己座位和教室,确需离开应先举手示意,获得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4、学生应认真配合教师的教学,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
5、学生有义务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课业。
6、任课教师有权对严重影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投诉,如SQAHND教务中心在一学期内接到3名及其以上的教师投诉同一名学生,该名学生将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特制订寄宿学生管理办法。由学构总务处牵头,政教处、保卫处(科)、团委、学生会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指导管理,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并定期检查评比。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照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瓜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二)宿舍环境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制度。
①无尘,房门不准乱张贴,不准挂东西,窗帘挂放应美观大方。
②地面无垃圾,室内室外的天花板、墙、灯管无尘、无蜘蛛网,墙壁光洁,不准乱张贴,不准挂衣物。
③被褥、枕头收叠整齐,桌面干净整齐,角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④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乱涂东西;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⑤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会客人及睡懒觉,休息时间不准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⑥不准擅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未经宿舍管理员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⑦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外出关窗、锁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一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处理。
⑧住宿同学就和睦相处,提倡互助,讲究文明。
2、值日制度及宿舍检查、评比制度。
①每间宿舍选出舍长,对宿舍全面管理负责,宿舍必须有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板、洗手间的卫生。
②在离开宿舍前做好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
③值日生协助舍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指正。
④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学校总务处、政教处、团委、学生会组成宿舍评比小组,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评比。
⑤每学期按公布栏成绩累计总和排名次,评出校文明宿舍、优秀舍长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6
为了配合学校“全封闭、住宿制、准军事化”管理办法的执行,加强校门进出学生的管理力度,对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离校的学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办理走读证的资格
1、在校外学习特长的学生。
2、确实有病,住校对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学习上有较大影响者。
3、家在学校周边500米范围内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长陪读。
二、请假手续办理
1、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生,一周以内的需持年级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字(注:。每生一学期不能超过四周);二周以内的学生需出具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一个月以内的学生需出具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蹲点校长签字。请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进行登记,并凭请假条换成临时出入证。
2、有特殊情况需长期请假的学生,学生需写请假申请,经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蹲点校长、杨校长、陈校长签字,然后带一张正面免冠相片,凭申请到保卫处办理长期出入证。
三、学生出入证管理。
1、学生不能在出入证上乱涂乱画、不贴本人相片或贴其他东西,否则视为无效证件,并扣班级管理分0.5分
2、学生不能互相交换转借出入证,如发现将收缴出入证,并取消持证人的走读资格,扣当事人班级管理分l分,并通报批评。
3、私自拿别人的卡、捡到别人的卡冒用的,如发现,扣当事人班级管理分2分,并给予当事入纪律处分。
4、如出入证遗失、损坏、年级或班级有变动,需到保卫处补办。
5、学生走读期间,经常迟到,学习明显退步,将取消走读资格。
四、学生进出学校管理。
1、学生进出学校,必须主动出示请假条或出入证(特别是有车接送的学生,学生一定要家长不能开车进校内接送,只能停在校门口等,学生车辆必须停放在学生专用停车棚)。有长期出入证的学生必须挂在胸前,随时主动按受保卫人员、行政值日领导的检查,如学生不按规定执行,保卫人员、行政值日领导有权拒绝其进出学校。
2、学生不从校门进出,而通过其它渠道进出学校的(如爬围墙、走围墙缺口)根据违纪学生处理条例报政教处进行处理。
3、不服从保卫人员和行政值日领导管理的,强行离校无理取闹,将报政教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报校长会讨论开除。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7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附:请假条格式。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8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第七条生源地贷款:未获得其它资助者或获得资助尚不能解决其本人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机构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第八条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社会助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评审程序与奖学金评选程序相同,但分学期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或本人遭遇变故,出现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人申请,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从学院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中支出,如情况需要,可由学院团委发起组织师生募捐,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发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发起组织各种类型的募捐活动。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学院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第十二条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各系部每学年要开展贫困学生建档和更新工作,对贫困***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受助学生需接受师生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接受师生就受助学生个人表现的举报投诉,并对其申报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有关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政策另行制订细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30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病、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级部主任批准,并告知教导处;超过一周由教导处批准,并告知分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