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相关 > 工作文档 > 规章制度 > 装饰公司设计部规章管理制度【最新21篇】正文

《装饰公司设计部规章管理制度【最新21篇】》

时间: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2

一、装饰公司材料采购制度

(一)、材料采购人员应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二)、本公司的材料采购由设计人员确定品种、规格;由工程部负责询价;在洽谈过程中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

(三)、材料采购人员应熟悉建材市场,熟练掌握市场行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

(四)、大宗材料的采购应当事先签定供销合同,并报集团财务中心存档。

(五)、材料采购人员在购销过程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在材料质量、价格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辞退;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创业就到中青创业网

二、装饰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三)、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六)、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七)、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八)、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九)、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十)、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十一)、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十二)、尊重客户合理化建议。

(十三)、对有意向的客户要多讲解,多了解客户的需求,直到客户满意。

(十四)、接单后要积极配合设计师做图、预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毕后的保修服务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区销售居住情况和小区中住户的经济实力。

(十七)、对待客户要热情、真诚,要让客户信赖、满意。

(十八)、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目标市场、把握市场

三、装饰公司设计部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保持工作桌面的整洁,不随处乱扔垃圾。

(三)、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下班以后,需将电源切断,违者扣考评分1分。

(四)、有事外出时,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外出公干登记表》,事后准确注明回公司时间。

(五)、设计人员上门量房时,应理会客户的意图,标注尺寸要明确。施工图需经图纸会审以后方可出图。

(六)、在与客户交谈中,要灵活应变,尊重客户的合理化建议。

(七)、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八)、努力与工程部、客户服务部等部门配合,处理好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九)、工作要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做到精益求精。

(十)、多与领导、同事沟通,做到热情、真挚、信赖、满意。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3

会议是公司议事、决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

会议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促进沟通,统一思想,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解决问题。过多的会议必然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耽误工作时间,影响工作效率,又增加行政管理费用。

因此,必须加强对公司会议的管理,精简数量,讲求质量,提高会议效率,为此,特制定本制度。会议构成公司会议由董事会会议、公司例会、专业会议、部门会议(设计师会议)及其它会议构成。

会议内容

董事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公司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核心领导成员。会议内容:讨论、制定公司一定时期经营策略。并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决策、部署和安排。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经营发展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与方案。研究制定总业务目标、长期、近期规划及执行计划。

评估各部门的工作表现,检查及修正各经理及其所属人员的委任。部署各部门工作,并予以支持引导。

公司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一下午4点举行,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店面经理、主管及其它管理人员。

会议内容:

①总经理传达董事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安排。

②部门经理汇总本周的工作情况,汇报成绩,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及需请总经理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③各部门经理概述下周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步骤与完成日期。

④由总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专业会议:即公司各部门工程技术、业务综合等会,根据具体需要不定期举行。由具体分管的副总经理批准,主管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参会人员为相关部门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部门会议:每周至少举行一次。由部门负责人或具体分管的'副总经理主持。

市场部会议:每周五下午4点举行,参会人员为分管市场的副总经理、统装部

经理、分部经理、设计总监、业务主管和设计主管。工程建设部会议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会议内容:汇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本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某重点客户设计方案到何进度、某合同履行进展到何步骤等)。提出下周工作计划以及需请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具体分管的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对本周各部门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

设计师工作会议

主旨:向设计师,分部领导宣传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加强分部、设计师与各部门的沟通了解,提高设计师的签单力度。时间:每周五上午9:30举行,主持人为分部经理。与会人员:分部经理、主任设计师及分部设计师。设计总监不定期参会。会议内容:介绍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及行业动态。由公司有关部门介绍本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与各分部交叉的工作及最近工作情况。(设计师对其他部分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设计师对其他部门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总结本月各设计分部设计师的工作情况,针对设计师出现的问题,提出公司的处理意见。听取设计师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相应答复。业务人员工作会议(待定)其它会议: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等需临时开会解决的,由事件的主管部门组织临时召开。

会议安排

董事会会议及公司例会:由行政部提前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专业会议、部门会议、设计师、业务人员工作会议及其它会议由部门召集人通知。会议主持人和召集部门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等材料,落实会场,备好茶水、奖品、纪念品等。会议进行时,会议主持人首先宣讲会议议程,引导参会人员按要求发言。发言人有偏题或跑题现象发生时,会议主持人应及时提醒,言归正传,把握全局。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征得参会者的同意。会后两天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公司例会由总经理助理整理记录,部门(班组)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记录,专业会议由参会部门整理记录,《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发放后,报行政部备案一份。

会议要求

开会前,会议召集人需明确会议议题,并将此议题通知会议人员。参会者提前拟好会议发言提纲,发言时简洁明了,严格遵守会议的限定时间。

会议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控制会议人数,与会议内容无关者,不必参加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公司会议时间为2――3小时;部门一般会议时间为30――60分钟。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手机或呼机,确因急事需会议期间联络,应将手机或呼机设置于静音状态,接听手机时应自觉离开会议室,以免影响会议进程。会议结束时,主持人要与全体参加人员确定会议结论。参加会议人员不允许迟到,迟到者按公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确因急事不能参加者,应在开会前20分钟内通知会议召集人。

语言规范: 4

1、 交往语言:您好、早上好、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拜拜。

2、 电话语言:电话铃响三声内接起,先报“您好!华朗装饰设计。”请问,谢谢,再见。

3、 接待语言:你好,请稍等,我帮你找个设计师,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打扰您,好的,行。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5

1、材料管理细则

(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由工程部正式向材料采购人员发出订购单并提供详细大样及尺寸,大宗主材及异性材料最少需提前5天申请。

(2)施工辅助材料及急用零星材料项目部确因情况特殊需自行采购由项目经理自行决定,保存好各类采购发票,按公司标准报账流程报销费用。

⑶项目现场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和具体施工要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应第一时间向工程部发出变更通知,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

(4)由工程部向材料采购人员发出的材料订购单,工程部负责跟踪。

2、材料库存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公司材料管理人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坚决不予接收,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大宗主材进场,项目经理应亲自到场参与验收,严格把好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与材料采购人员沟通。

(2)材料管理人员对验收合格的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填写材料收货单,收货单需报工程部经理确认并签字方可入库,登记进帐。材料管理员应逐项登记材料进、销、存明细台账,每月向公司工程部和分管经理上报材料消耗情况表。有条件必须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材料质量合格证由管理员收集后送工程部汇编工程档案。

⑶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以及有效期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清点数量,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并加以垫架,做好遮盖及围蔽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7)材料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8)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公司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9)采购的即时运送到项目现场的材料由项目经理接收,并清点数目和查验质量。做好进货资料上交工程部。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6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若因质量问题客户投诉一次,扣10分;施工总监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如有违反扣5分/天;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未关扣2分;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以上凡发现一次,扣5分;不得与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扣10分,情节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工长负责;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违反一次,扣3分;若客户因为工地清洁问题投诉一次,扣5分;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元-**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发现一次扣3分;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发现一次扣1分。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发现一次扣5分;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张贴上墙,扣3分;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注:1、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装饰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7

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着装整齐、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二、在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四、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六、未经许可,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有事情统一由管理人员或文员办理。

七、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八、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九、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十、公司电脑专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上班时间不得使用电脑练习打字、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

十一、公司电脑及网络统一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及安装。

十二、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十三、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8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务必标有页眉页脚,文本资料可根据文书具体资料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持续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间、资料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职责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务必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流程设计

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9

为了规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鼎信装饰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注意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漆工进场时候要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发现有损坏的地板砖和其他物品及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板砖和各种管道,不得损伤和损坏。发现随地吐痰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乱扔烟头一次罚款五十元;现场开罚单。

二、漆工进场时候要仔细验收前一道工序的质量;发现前一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则影响漆工施工的情况下必须先和公司负责该工地的管理人员或则设计师联系。

三、漆工施工时候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摆放要整洁有序;油漆辅料不得随意放置。批腻子时候,用过的腻子袋不得随意丢弃;白漆之后,报纸需要清理干净;涂乳胶漆之前必须把地面清理干净。换掉的衣服和鞋子需放在地上指定位置,不得放进衣柜里面;违者发现衣服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鞋子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四、要注重细节,补钉眼不得漏补,边角必须修正,钉头不得裸露,刷漆必须到位;处理乳胶漆基层腻子前,要认真检查墙体情况,处理不平整的墙面;腻子包装袋不的随意乱扔,要统一摆放。

五、乳胶漆第一遍面漆之后,一定要找补墙面;木器漆底漆时,一定要找补到位。

六、漆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同时也不得浪费材料;要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装修材料。

七、施工过程要规范、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不得图省事私自篡改施工工艺。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八、按时上班下班、不能无故旷工;有事需提前向设计师请假;下班时候要关好窗户,关掉电源。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九、鼎信装饰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及违规将及时通报批评和按照规定处罚;并命令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不整改者,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不准收受客户任何赠送的烟酒礼品,不准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一、不准向客户索取任何物品,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不准窃取客户和公司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即行辞退。

十二、不得发布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客户的言论,不得与客户无礼争吵,发现违规一次严重警告或者即行辞退。

十三、漆工进场需先熟悉本制度;如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即认为对本制度认可。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地施工的所有漆工。

十四、被罚人员不服处罚的,有本公司经理裁决,如果经理裁决不应该处罚的,罚单即行失效;如果经理裁决应该处罚的,该罚单即行生效。

十五、本制度规定的被处罚人统一规定为工长;工长对本工地发生的一切违规行为负责。

十六、工长认真阅读本制度并认可后需签字;签字之后,即表示对本制度完全认可和接受。

装饰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建筑活动以及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工程、管线敷设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工程中介服务。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遵循质量、安全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行业、部门垄断建筑市场。

第五条各级政府扶持建筑业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六条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权限范围内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从业资质和资格

第七条对下列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以下统称建筑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制度:

(一)工程总承包企业;

(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三)工程施工企业;

(四)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单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

第八条设立建筑企业必须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建筑经营活动。

第九条取得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年检;其分立、合并、歇业,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核定、注销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应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筑企业不得超越资质证书核定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揽建设工程。禁止无资质的单位或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有资质或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一条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应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并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

具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确需外地建筑企业来本市承揽的,须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验证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一次性在本市承揽建设工程。

第十二条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建筑企业来本市承揽建设工程,必须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并按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工程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专业资格方可执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资质证书及勘察、设计图章和图签。

第三章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未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发包。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的发包可采用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依法应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禁止直接发包。招标发包的,应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第十七条自行发包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项目性质、规模相适应的工程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并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代理单位代理发包。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可以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分别发包。

勘察、设计发包中,在确定总勘察设计协调单位的前提下,可按单项工程发包,但不得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划分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施工发包中,发包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别发包,但单位工程的基础、二次装修、专业设备的分部分项工程除外。

第十九条禁止发包单位违反计价方法、取费标准,压低勘察设计费和工程造价,缩短合理工期,或采取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施工等不正当手段发包建设工程。

第二十条发包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单位。具备承包资格的承包单位,可以在本市承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建设工程。但不得利用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也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包,但不得转包。禁止分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第二十二条发包单位依法确定承包单位后,应与承包单位书面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建设工程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应与分包单位书面签订分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交付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对严重拖欠工程款的,不予批准新的建设项目。

第四章勘察设计

第二十四条政府扶持和鼓励采取科学合理的优化设计方案,遵循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降低投资和减少浪费。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在工程勘察、设计中,有权拒绝业主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标准、规程的不合理要求。

第二十五条工程策划方案应由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承担,但不受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限制,其成果可作为建设单位或管理部门的工作参考,但不得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报政府管理部门审�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或技术要求较高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七条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之间可以合作承担业务。合作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其质量管理由资质高的一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勘察、设计单位之间合作承担业务,应书面签订合同。

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与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担业务;不得为没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审核或代出勘察、设计成果,提供图签或代签图章。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为未经立项或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等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

第二十八条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提供给建设单位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资格证章。建设工程的设计还应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属合作设计的,还必须经主体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应对其工作成果承担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对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机械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并提出质量要求,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单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立项、规划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的,必须取得原审批部门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一条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设计机构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在本市承担工程设计,但应与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合作。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设计机构承担本市的工程设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规范,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参照境外的技术规范。

第五章工程造价

第三十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编制、修订、颁布适用本市工程造价定额(指标)及造价指数,定期公布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季度和半年的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指数,实行工程计价动态管理。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当以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定额计价办法为依据,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和发包单位的特殊要求,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优质优价。

建设工程的定额补充项目,应当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测定审查后,方可采用。

外商独资、外资占50%以上的中外合资建设工程的造价,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第三十四条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分阶段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文件;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竣工决算文件。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概算、预算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工程建设概算、预算,必须经原批准部门的同意。

第三十六条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其他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

第三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概算、预算、决算编制和审核的管理。属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的预算、决算审核工作,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编制和审核概算、预算、决算等文件时弄虚作假,随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三十八条概算、预算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规定的单位和专业范围内从事概算、预算工作。

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第四十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经定位测量和验收签证;

(三)需要拆迁的,已经办理拆迁手续;

(四)已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施工需要的建设资金已落实;

(七)工程施工企业已确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四十二条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am127;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原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的地下管线资料。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应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的和在规划批准范围内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砍伐、移植树木的;

(五)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第四十五条工程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施工企业应采取防止损坏的措施。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不得在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机具或施工作业。临街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工程竣工后,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及时拆除围栏和临时设施,清除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设置的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人员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十六条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七章建筑材料使用

第四十七条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节地、节水、利废、改善建筑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其他新型建筑材料。

第四十八条鼓励砖混结构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

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严格限制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前两款限制使用的范围由市政府规定。

第四十九条用于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器材和设备,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可能影响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容易产生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应严格执行材料及制品进场的验收和质量复验等管理制度,经复验合格的方可用到工程上。工程施工企业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和部门(地区)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本市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五十条按照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建筑材料由工程施工企业采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工程施工企业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或者指定建筑材料的生产厂家、供应单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买强卖地方建筑材料。

第八章工程质量

第五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企业自控、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监督手续,并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推行监理制,&am127;依照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十三条实行总承包或总包的建设工程,其质量、安全和保修由总承包单位对发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保修等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五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积极推行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作成果的质量,并对其编制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达到有关部门所核准的各项勘察、设计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未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修改施工图纸的,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修改者负责。

第五十五条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目标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30日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核定质量等级,合格的方可验收。质量核定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限期返修直至合格。建设工程不能满足结构安全要求的,应予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未经核验质量等级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接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核定。

第五十七条建设工程实行保修制度。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建设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八条施工技术档案应由工程施工企业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给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档案应由建设单位自工程交付使用后6&am127;个月内提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应当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建筑企业无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二)建筑企业超越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建筑活动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建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允许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其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的,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四)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与无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合作承担业务的,予以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转包或分包工程造价8%以上12%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

(一)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转包他人;

(二)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承包工程擅自分包给他人的;

(三)分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再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

(一)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资质证书及勘察、设计图章和图签的;

(二)建筑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年检的;

(三)建筑企业分立、合并、歇业未办理资质核定、注销手续的;

(四)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为没有勘察、设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审核、代出勘察设计成果或提供图签、代签图章的;

(五)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未经立项或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等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的。

第六十三条发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未经审查同意自行发包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代理发包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包单位或发包代理单位向承包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或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应当采取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未实行招标发包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未依法实行监理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已实施发包的,其发包行为无效,造成他人损失的,由发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建设单位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建设单位拒不交付工程建设档案的或交付的工程建设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可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予以警告,可并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中止施工的工程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经核准、擅自恢复施工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等文件时弄虚作假或随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可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概算、预算工作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变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责令停止施工并补办手续,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补办手续,可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将未经核定质量等级或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交付验收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竣工决算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am127;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一)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限定使用、干预采购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责令改正,并可按已浇注量每立方米处以100元的罚款;

(四)经批准进行现场搅拌应使用散装水泥而未用的,每吨处以50元的罚款;

(五)违反规定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责令改正,并按每使用一块处以0.5&am127;元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八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条例自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11

一、进度管理

1、在要求的进场时间前,首先确定水电工、木工、瓦工、油漆工等工种的人选(施工队伍的素质是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关键因素)。

2、认真熟悉、审核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细部作法,施工顺序、方法、技术措施、平面布置,协同各班组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详尽的进度计划并签订进度计划责任书。在现场没有耽误工期时间的情况下保质保量的按施工期限完成。

3、根据现场情况对图纸进行审查,提出存在的问题报审甲方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4、根据工程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准确地向材料采购员提前提出各种材料的需用量。材料必须在两天以上提出。

5、需要定制及其甲供材料必须按计划进度、定制所需时间提前下单。

6、合理安排水电工、木工、瓦工、油漆工等工种的配合,保证整体工程高效、畅通、有条不为的进行。

7、对现场施工班组投入的劳务人员不足,应限期要求增加劳务人员,如未达到要求有权要求其退场或我方调配劳务人员,竣工后扣除相应费用及损失。

8、各个工种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对一些拿不准的`施工问题应与现场管理人员协商,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9、各类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精心维修,确保正常使用,以满足施工进度的实际需要。这是保证工期的必备条件。

10、充分利用经济规律及其杠杆作用,有效地调动工人生产积极性,所有施工人员的经济利益按实际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段兑现奖罚。

11、项目部协调现场施工人员与人员,各工种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热情,使得人尽其才,用人之长,责任分明,使项目部精干、高效、政令畅通。由项目经理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诸如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动力等,求得项目资源保证,从而使物尽其用,按施工进度计划有条不紊的施工。

二、质量管理

1、认真熟悉、审核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细部作法,施工顺序、方法、技术措施、平面布置,并向各班组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质量交底。

2、质量要求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建立三级管理制度,自检—专检—报检,验收合格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由施工班组承担因返工造成的相应损失。

4、坚持“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质量检验人“卡、防、帮、讲”(卡,即把关;防,即预防出现不合格品,防患于未然;帮,即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指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遵守 12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成都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13

1、材料管理细则

(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由工程部正式向材料采购人员发出订购单并提供详细大样及尺寸,大宗主材及异性材料最少需提前5天申请。

(2)施工辅助材料及急用零星材料项目部确因情况特殊需自行采购由项目经理自行决定,保存好各类采购发票,按公司标准报账流程报销费用。

⑶项目现场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和具体施工要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应第一时间向工程部发出变更通知,应及时做好变更签证。

(4)由工程部向材料采购人员发出的材料订购单,工程部负责跟踪。

2、材料库存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公司材料管理人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坚决不予接收,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大宗主材进场,项目经理应亲自到场参与验收,严格把好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与材料采购人员沟通。

(2)材料管理人员对验收合格的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填写材料收货单,收货单需报工程部经理确认并签字方可入库,登记进帐。材料管理员应逐项登记材料进、销、存明细台账,每月向公司工程部和分管经理上报材料消耗情况表。有条件必须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材料质量合格证由管理员收集后送工程部汇编工程档案。

⑶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以及有效期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清点数量,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并加以垫架,做好遮盖及围蔽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7)材料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8)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公司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9)采购的即时运送到项目现场的材料由项目经理接收,并清点数目和查验质量。做好进货资料上交工程部。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14

1、 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 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必须张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15

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工人身安全,提高全员素质,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以“公司兴我荣,公司衰我耻”的企业精神,按照公司的要求:为把施工队培养成半军事化的施工队伍为奋斗目标,制定以下办法,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

一、凡属本公司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思想端正,认识明确,作风优良,工作积极,业务精通,爱护公物;

二、为保证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上班必须戴安全帽,穿胶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检查机具是否正常,凡有故障的禁止使用,交专人维修;

三、全体施工人员要树立严格的`工程质量意识,认真负责,加快施工进度;

四、每进入一个工地,要遵守业主的规章制度,谦虚谨慎,礼貌待人,使宿舍、场地、厕所的卫生、干净、整洁。来时让业主高兴,走时让业主满意;

五、施工过程中,全体施工人员要互相配合,顾大局,老工人不要居功自傲,新工人要勤学上进,争取工程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六、施工期间,要节约材料并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严禁浪费。违反者除赔偿原材料价值外并处以材料价值一倍的罚款;

七、每天下班后收拾好各人所用机具,归类摆放整齐,电线拉直盘好,清理干净施工场地,违反者罚款30元―200元;

八、违章处罚:

1、上班不穿胶鞋、工作服每次罚款5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次罚款100元;

2、违章作业玩忽职守,处罚100元/次, 造成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500元/次;

3、造谣惑众,煽动人心,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严重者除罚款外,清退出工地,工费不予结算。

九、严格实行请假办法,有事有病要请假,晚上外出至少三人以上同行,晚10点以前必须回住地。凡不请假私自外出者:每人罚款50元;

十、造成严重后果,或对公司利益和信誉有损害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清退出工队,违法违纪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16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若因质量问题客户投诉一次,扣10分;施工总监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如有违反扣5分/天;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未关扣2分;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以上凡发现一次,扣5分;不得与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扣10分,情节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工长负责;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违反一次,扣3分;若客户因为工地清洁问题投诉一次,扣5分;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元-**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发现一次扣3分;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发现一次扣1分。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发现一次扣5分;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张贴上墙,扣3分;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17

一、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程部经理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程部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程部经理直接商谈,  不可擅自行动。施工现场必须有公司标准的标识牌、施工进度表、施工巡查表、有关负责人、客户评价簿及请勿吸烟标牌、保持现场卫生标牌等,且施工进户门必须按公司标准进行保护。

二、工程部经理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不穿工服罚款50元),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罚款200-500元。施工人员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三、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施工前设计师要详细交底,施工图工程部经理、客户和工长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领导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里,对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将坚决严肃处理(本条违规罚款200元)

五、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六、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装袋堆在指定位子。施工人员解手需到临时卫生间(指定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罚款(100—300元。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吸烟到场外及指定地点)、酗酒、吵架、打架,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罚款20元。

八、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单独进行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不得操作。一切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负。(本条违规罚款200元)

九、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客户购买的材料,各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本条违规罚款100元)

十、注意防盗,防火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场地施工必须用电缆线,注意机器用电的载荷量,注意电路暗线的排放符合安全规范并作排线记录,注意接线板接线安全,机器用毕应即时拔下插头,一天施工结束应拉下有关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本条违规罚款100元)

十一、本管理制度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公司。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遵守 18

第一章 目标管理

第1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  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项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3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4条  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小组”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  各个部门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部门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部门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6条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7条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各部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8条  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9条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0条  管理者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规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规作业,执行互相监督制。

第11条  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2条  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3条  每天班前班后公司负责人和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4条  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5条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 临时用电、用水管理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专职电工完成。

2、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4、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5、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6、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遵守 19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第一章 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12、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4、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5、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二章施工安全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须安全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露导线。拆、装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万无一失。

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蔽管道引起渗水故障。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用橡皮软线,用电设备插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5、下班时清理好现场,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失窃案件。工程负责人认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给其他非施工人员,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并追究其一切损失赔偿。

6、以上条例每违反其中一项视情节大小给予50-100元的罚款,若因违反条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的无限责任。

第三章 工程质量

1、工程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2、工程部严格按照经业主确认的图纸施工若确需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师和业主签字确认。

3、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如因原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4、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工种之间要做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工作。

7、水电工程稳蔽验收时,水电工负责人和设计师必须绘制好水电管线分布图一式两份,并将一份留给业主。

第四章施工计划

1、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会同各施工人员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工程部;并与各施工人员签订工期责任书,各施工班组必须扼守工期。

2、各施工人员必须提前一到两天将本班组所需材料计划提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当天报采购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三天向工程部提交人员需要计划及进场时间。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天向工程部提交中间验收计划和竣工验收计划。

装饰公司设计部规章管理制度 20

一、目的

为了规范装饰公司设计部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装饰公司设计部全体员工。

三、岗位职责

1. 设计部经理

负责设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审核设计方案和图纸,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和客户需求。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负责设计团队的建设和培养,提高团队的整体设计水平。

2. 设计师

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制定设计方案。

绘制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等。

负责项目的现场测量和勘察,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与施工团队沟通,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3. 设计助理

协助设计师完成设计任务,包括资料收集、图纸绘制、文件整理等。

负责设计部的日常行政工作,如文件收发、会议安排、办公用品管理等。

四、工作流程

1. 项目承接

设计师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和项目情况。

设计师进行现场测量和勘察,收集相关资料。

设计师制定设计方案和预算,提交给客户审核。

2. 方案设计

设计师根据客户需求和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等。

设计师与客户沟通,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 方案审核

设计方案完成后,提交给设计部经理审核。

设计部经理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设计师根据审核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方案提交

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客户审核。

客户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设计师根据客户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 项目实施

设计方案确定后,设计师与施工团队沟通,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团队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师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施工过程中,设计师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 项目验收

项目施工完成后,设计师与客户一起进行项目验收。

客户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设计师根据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团队进行整改。

7. 项目结算

项目验收合格后,设计师与客户进行项目结算。

设计师提交项目结算单,客户进行审核。

客户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结算。

五、设计质量控制

1. 设计师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2. 设计方案应经过严格的审核和修改,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设计师应与施工团队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4. 项目验收时,设计师应与客户一起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六、绩效考核

1. 设计部经理根据设计师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绩效考核。

2.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3.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设计师晋升、调薪、奖励的重要依据。

七、保密制度

1. 设计部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2. 设计师应妥善保管设计图纸和文件,不得擅自复制、外传。

3. 设计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设计图纸和文件交还给公司。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装饰公司设计部负责解释。

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 21

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设计师职责范围:

1、 本公司以轻装修重装饰的理念来达到装修效果。

2、 设计师要主动与业主和施工队长沟通。

3、 设计师必须认真详尽的向施工队长做好设计交代、勤到现场查看指导。

4、 建议业主不妨主动提出要求,在合同上增加相关批注,让公司利益得到更实质性的保障。

销售部职责范围:

1、 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上班必须穿戴公司规定的服装,工作证整齐的挂在胸前,认真的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及任务。

2、 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合理的调动。

3、 在与客户交谈时应以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为先,主动和客户交流和沟通,让客户能感觉到公司的热忱服务和真诚的合作。

总监职责范围:

1、 每个工地开工进场,应按公司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公司广告标语应挂在显人耳目的地方。

2、 以安全为天,生产为本的原则,按施工需求进行工人的调动和安排。

3、 材料与垃圾应按规定分开,分类;整齐的排放在施工现场。

4、 工地卫生是衡量整个公司的唯一标准,所以总监应必须落实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

5、 必须每天到施工现场做质量检验登记,及时改进不合格产品,以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财务部门职责范围:

1、 认真贯彻、执行管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

2、 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确保资金有效供应。

4、 进行成本费用预收,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 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6、 负责公司材料,办公用品的管理。

7、 参与项目与施工对结算,参与采购部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8、 参与公司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 按照工程预付款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