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
一、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度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度应符合相应的医药洁净室设计规范和验收要求。
1、操作室洁净度应符合洁净万级要求。
2、操作台洁净度应符合洁净百级要求。
二、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
1、微生物实验室使用前应确保操作室的洁净程度。
1、1、使用30分钟前应先开启操作台及操作室的净化和消毒系统,关闭消毒系统后10~15分钟再进入操作室;操作结束后,开启消毒系统30分钟后再关闭消毒系统和净化系统。
1、2、试验开始前应做好相关试验的准备工作,确保在试验过程中不离开操作室。
1、3、进入操作室的任何东西外包装均需消毒处理。
1、4、与试验样品接触的任何器具均应预先灭菌处理。
1、5、清洁消毒用器具应专室专用,不得混用。
2、微生物实验室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洁净工作区域净化控制规定。
2、1、保持个人卫生,不得佩带饰物,不得涂抹化妆品。
2、2、室内应穿戴专用衣帽、口罩及鞋子。
2、3、手部应进行2次消毒,宜带无菌手套。
2、4、在操作中,操作台面应垫上消毒布巾,以防操作中有滴落液污染台面。
3、试验操作中应进行沉降菌检测,以便判断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1、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在操作区域左、中、右分别打开3个培养平板直至试验结束,关闭平板。
3、2、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TSA平板)倒置于30℃~35℃的培养箱中培养;沙氏培养基(SDA平板)倒置于20℃~25℃的培养箱中培养。
4、不同的微生物试验项目不得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操作台中进行。
4、1、产品初始污染菌检查,不得与产品无菌试验同时进行。
4、2、工艺用水微生物检查,不得与产品无菌试验同时进行。
4、3、有菌培养物试验必须在阳性菌接种室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三、微生物实验室的维护:
1、微生物实验室应定期清洁消毒。
1、1、每次操作前用消毒液擦拭台面。
1、2、每次操作结束,做好清场,不遗留本次试验用具和物品。
1、3、每次操作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消毒灯、操作台内外表面、操作室门把手等凸出面及辅助房间的地面。
1、4、每月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室及辅助房间的墙面、门窗及门顶和房间顶棚、操作台底部。
2、定期按洁净室控制要求检测房间及操作台环境洁净度,视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1、微粒浓度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50%,重新大扫除;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80%时,如通过大扫除还不能下降粒子数,则应考虑更换高效过滤器。
2、2、沉降菌超过相应等级要求或发现芽孢菌或真菌,用化学试剂熏蒸。
2、3、大扫除或熏蒸后应再次检测,以证明环境符合洁净度要求。
四、微生物实验室用培养基:
1、微生物实验室用培养基应按微生物检查用培养基制备操作规定配制和灭菌。
2、脱水培养基应放置在低温、干燥、避光的柜内。
3、使用前应检查配制好的培养基容器和盖子是否完好、内容物是否有污染。
4、配制好的培养基应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使用。
4、1、配制好的培养基保存需包装,防止污染。
4、2、配制好的液体培养基一般在三周内使用;平板最好现配现用,同时设3个空白对照,如果冰箱保存不易超过一周。
4、3、配制好的培养基不能储藏在灭菌柜中,也不能储藏在0℃或0℃以下环境中。适宜的温度为2℃~25℃。
4、4、配制好的培养基再融化只允许一次,以免过度受热影响培养基的灵敏度。
4、5、在水浴中保温的培养基不得超过8小时,使用前注意容器外部的干燥清洁。
五、微生物实验室用菌株:
1、工作用菌株均应来自认可的机构。
2、工作用菌株传代应不超过5代。
3、工作用菌株保存于冰箱冷藏室中,适宜的温度为2℃~8℃。
4、菌悬液制备后应在2小时内使用,如保存在2℃~8℃环境中,应在24小时内使用。
5、带菌培养物需进培养箱培养时,应在阳性室传递出来前对容器外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六、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的控制:
1、染菌培养物及菌悬液在丢弃前应在阳性室内完成销毁工作,合适的方法是121℃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2、接种环在使用后立即在火焰上烧灼处理。
3、接触菌液的塑料吸嘴使用后应立即泡入中效消毒剂溶液内,40分钟以上。
4、未长菌的培养基或过期的培养基在丢弃前应进行去营养处理,可以选用121℃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
七、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相关工作的记录:
1、操作室及操作台的使用清场记录。
2、操作室及操作台的定期检测记录。
3、操作室及操作台的定期清洁消毒记录。
4、培养基的采购、使用记录。
5、工作用菌株的采购、传代、销毁记录。
6、灭菌器的灭菌记录。
7、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2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3
为了保障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入本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实验药品和试剂的管理
1、实验药品和试剂要分类存放,常用药品及试剂放在试剂架上,其他药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对特殊药品及试剂要注意防潮,防光照等影响。
2、有毒和无毒药品要分开存放,剧毒药品和危险品(如浓H2SO4)要专柜、专室存放,由负责人保管,擅自不得动用。
3、对易燃、易爆的有机试剂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二、玻璃仪器及化学器皿用具的管理
1、所有仪器及器皿分别、分类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不挤压,不堆放,各柜应张贴仪器的标签。
2、所有玻璃仪器用后必须洗干净,不得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及毒性物质,用后需归放回原位。
3、玻璃仪器和器皿不得随意外借,外借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严格做好仪器外借登记。
4、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实验室玻璃仪器及器皿进行数量清点和统计,若仪器不能达到实验需求,需及时向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反应。
5、实验操作人员在损坏玻璃仪器及器皿时要及时向负责人反应并做好登记,对贵重仪器要进行相应适度赔偿。
三、精密仪器的管理
(包括实验室现有的大型精密仪器如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精密电子天平、实验操净台、高压灭菌锅等)
1、以上仪器须由专人保管、负责,仪器操作者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允许操作仪器的实验室人员及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2、各设备应张贴责任卡,明确设备性能时间等,应配备使用、检查、维护、交接登记表和记录表;
3、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对设备负有全面责任;
4、仪器操作者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应。
5、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导师及相关领导反应。
6、若责任人因故需变动时必须依照登记表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登记。
7、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由责任人查明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
8、设备性能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或因故无法使用时应上报导师及相关领导。
9、实验完成时,要按各仪器规定要求关闭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确保所有仪器电源全部关闭。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协同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设专职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大学,包括来自各种渠道、使用各种经费购置,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 凡单价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专门登记建账管理,明确使用人,做到账物一致。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
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
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
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
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
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
1.目的作用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 实验室主任负责对本室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3.1 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计、电导仪、热量计、抗压强度机等)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 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 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 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 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 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3 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4.4 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5 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 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5.3 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6.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6.1 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质管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每年初由计量科(或实验室)报出申购计划,质管部审核后交公司统一规划安排采购。
6.2 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 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6.4 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6.4.1 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6.4.2 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按公司“责任事故处罚条例”办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规范管理制度 6
1、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应由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破碎等,定期维护各种仪器设备,及时维护,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2、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应科学管理。仪器、设备等物品应登记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应分类、定位、机柜编号、窗卡、物卡一致、账卡一致。定期清洁室内,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3、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干净。
4、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相关仪器设备,并记录使用情况。每天使用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和水源。
5、借用实验仪器设备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不得借给他人,借款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6、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目的`和步骤;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结束后,督促学生整理实验仪器,写实验报告。
7、对危险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在安全场所,指定专人保管。
8、师生应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并按价格赔偿损坏,并做好记录。仪器设备每学期检查一次,及时报废损坏,增加登记。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7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丢失,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以保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验收,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整可用状态。
3、仪器设备的范围: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的购置:由研究室主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研究室发展规模、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的要求,按经费指标,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汇总平衡后,报设备主管部门。
5、仪器设备的验收:实验室设专人对仪器设备统一办理登记、验收、领用等手续。对新增加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室验收人会同请购研究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等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6、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作用办法,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公用仪器设备委托有关研究室代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动或调换。全室人员都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实验室主任有权对全室公用仪器设备按需要进行合理调配,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效用。
7、仪器设备的维修: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要做好所管理的仪器设备的技术检查、校验、常规维修以及保养工作,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员提出维修报告,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8、仪器设备的变动:凡报损、报废及外调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填写技术鉴定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动仪器设备。
9、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赔偿: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失职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对责任人做出赔偿处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
一、学生由于不服从教师安排,随意动用仪器,导致仪器损坏者,一律加倍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时,由于不遵守实验规则,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实验员或教师在准备、示教或指导学生实验时,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依据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
A、若损坏仪器系易损易耗品,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后,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作账目冲减,免予赔偿。
B、若损坏仪器系常规设备,由管理人员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校长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意见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对可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免予赔偿;不能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若属贵重精密仪器,且情节较重,可适当加重处罚。
四、外单位或校内外教学借用教学设备损坏时,由原批准使用人请分管领导、校长,参照以上处理意见适当处理。
五、仪器、器材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批准和私自出借教学设备而导致仪器损坏者,除使用人照价赔偿外,对管理人员也应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5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0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
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
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
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
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员无权借出。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1
1、购置仪器设备,均由检测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技术负责人申核,报经理批准,由供应部统一办理。
2、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检定周期表。
3、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盒。检验设备检定完毕后,设备管理员应进行设备编号,并根据不同的检定情况,加贴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订的(绿、黄、红)三色标志,分别表示仪器设备检定结果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状态。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撕毁有效标志。
4、主要仪器设备须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维修记录。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并存档。经常检查、清点,确保配件完整、齐全。检验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仪器。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安全,用后加罩,以防灰尘。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2
1、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实行定人管理,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2、使用人必须取得岗位合格证,并熟悉仪器设备性能,才能上岗操作。
3、主要仪器设备,须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
4、实行定期保养制度,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每次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擦洗清理干净。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7、仪器设备转移,必须由项目部对仪器进行保养、维修、包装,派专人护送到指定位置。按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单办理交接手续,保证移交的。仪器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对移交的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认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拒绝交接,追究其项目负责人和试验负责人的责任,按公司《资产经营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3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卡,由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账。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悉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负责,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室主任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4
1.目的
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保证仪器设备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检测要求,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4.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4.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4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
·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
·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
·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
·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
·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
·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
·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
4.5仪器设备的标识
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4.5.2标识的使用
4.5.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
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5.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级使用者。
4.5.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6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6.3执行。
4.6.2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
仪器设备的档案依6.4执行。
4.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6.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6.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6.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6.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6.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6.5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6.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6.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4.6.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6.6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6.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6.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6.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6.9校准结果的修正
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
4.6.10仪器设备的保护
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6.11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12仪器设备的报废
4.6.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6.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