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机房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
环境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生产部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花草、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环部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产生废气、烟雾等生产工序必须采用环保处理设备设施。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处、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八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环部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三、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三十一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必须存放到固体废物回收处。
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三十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四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副经理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对相关失职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处罚。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处罚。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处罚。
第三十九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环境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实施有效对环境、健康、安全、工作条件等进行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以及控制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工作职责
3.1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简称ehs委员会)负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2 ehs主任(含副主任,下同)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以及在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 ehs委员负责对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
3.4行政管理中心及工程组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使用工具器材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5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
3.6消防及保安人员负责办公区、厂房、宿舍、食堂等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培训、意识与沟通
4.1.1行政管理中心、ehs主任每年根据公司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获得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1.2各部门管理人员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推行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明确责任,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记录、教材和宣传工作。
4.1.3 ehs主任组织或协助各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1.4 ehs委员会采取召开ehs会议、出版简报、发布张贴公告、举行ehs培训等方式将公司有关ehs的规定和制度贯彻到每个员工。新员工、内部调动员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均应接受与相应岗位有关的ehs培训,包括机器的安全操作、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等。
4.1.5 ehs委员会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ehs事务,并鼓励员工向公司提出改善ehs的建议,ehs主任对员工提出的ehs建议或意见及时作出处理与跟进。
4.2 ehs日常检查
4.2.1 ehs委员会不定期进行日常巡查,每月组织进行一次正式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卫生检查表]中,和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2.2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人员取消其特种作业资格。
4.3事故预防
4.3.1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3.2所有生产岗位员工禁止穿戴袍、披肩、围巾、宽松服装,对于从事运转机器操作的员工不得留长发和佩戴首饰,工作服前襟和袖口不得敞开,以防造成缠绕危险。
4.3.3搬运超过15kg以下的物品,须掌握正确方法(屈膝,保持背部直立);搬运超过30kg的物品,须使用合适对应的工具。
4.3.4对于机器的运转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以防接触受伤,风扇叶片的防护网罩间隙不得大于12.5mm。
4.3.5所有机器的开机控制电钮均应是绿色,关机控制电钮均应是红色,并应安装电源开关保护装置,以防不小心误触开关。
4.3.6电线、插头、开关、机器的传动部件、安全防护罩等应按照公司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保养。
4.3.7对易燃液体的使用、搬运、储存区域要保持通风并严禁烟火。
4.3.8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应规定正确的使用环境和方法并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并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
4.3.9有毒、有害、特种作业现场必备急救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药品,并配备兼职名单。
4.3.10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性,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4.3.11对高于1米的开放式楼梯和开放式楼面应安装栅栏或锁链,以防坠落。
4.3.12有毒有害作业现场应有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护目玻璃的防护面罩或专用手持面罩,穿好防护长袖衣裤及绝缘鞋,戴好焊接手套。
4.3.13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岗位,应按规定佩戴防护耳塞,减少噪声对听觉的伤害。
4.3.14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
4.4事故处理
4.4.1所有事故或事故险象由ehs主任负责组织调查,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计划加以改善。
4.4.2对发生的事故或事故险象,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抢救,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行政管理中心、ehs主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涉及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的事故,应及时上报国家主管部门。
4.5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
4.5.1 ehs委员会每年应定期对办公区、操作区、生活区与施工现场的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存在或潜在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及时改进。
4.5.2对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员工,不适应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5.3行政管理中心、ehs委员会按《职业病防治法》对本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食堂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员工食物中毒。
4.7宿舍安全管理
宿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员工意外事故的发生。
4.8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的监督责任
4.8.1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听取、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或领导反映。
4.8.2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各委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
4.8.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向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员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向ehs主任报告。
4.8.4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公司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意见。
4.8.5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程序办理。
4.9统计与分析
行政管理中心对从事有毒、有害、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状况及变动情况建立台账,每年进行统计、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来自: 海 达:环境安全)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 4
一、办公室物品摆放标准
1、办公桌、计算机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可摆放过多物品,也不能摆与办公无关物品。
2、柜内书籍、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顶不可摆放任何物品。
3、保温瓶、扫帚、抹布、报纸等物品要在合理位置摆放,不可放在明显位置、随处乱放。
4、室内办公桌隔板或临近的墙面上不能张贴、悬挂各种宣传画、年历、资料、备忘卡片等。
二、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办公电话及柜内物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3、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灰尘。
4、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污迹和脚印,无乱写乱画。
5、使用的`电脑主机及键盘时常擦洗、保持清洁。
6、午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不能有剩余饭菜。
7、要注意保持公共区域清洁,不乱扔垃圾。
8、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流通。
三、办公室卫生制度
1、必须有值日安排,责任落实到人。
2、坚持每天三次打扫卫生。
3、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
4、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搞好个人卫生。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5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
(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
1、坚持场地清洁,做到每一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坚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坚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
1、办公区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三)实验室卫生环境保护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坚持良好的工作心境,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职责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职责人,职责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实验室应坚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坚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四)员工宿舍卫生环境保护
1、员工宿舍是企业供给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职责有义务坚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我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3、宿舍要求坚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坚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屋内经常坚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职责制。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6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提高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的水平,发挥环境保护投资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3、建立和保持获得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
4、成立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小组,及时开展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工程环境因素;
5、对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绿化,适时进行清理打扫;
6、各项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7、现场主要通道应进行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地表应尽量进行硬化或绿化、适时洒水降尘;
8、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根据要求设置合格的。厕所;
9、可回收的各类包装袋、盒、纸张等应分别存放,做好标识,统一处理;
10、按规定进行合规性评价。
环境管理制度 7
1.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口罩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鞋套,戴防护面罩。
2.签收过的标本应置于污染区操作台上的样品架上的',不得随意摆放。各种试剂和化学品均应贴有标签,放置于合适的位置,不与标本相碰。试验台上不放置不必要的物品。任何测试用的样品和试剂不宜置于桌面或架子的边沿,以防滑落打破,污染环境。一旦污染,先在污染区外周围倒入消毒液,逐渐向中心消毒处理;
3.每次操作前用消毒纱布擦拭工作人员手指,再接触病人,避免交叉感染。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一巾」。
4.所有被污染的针头、刀片、碎玻璃、采血管等利器必须放在一次性锐器盒中统一焚烧处理。
5.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止法》进行管理。
6.所有标本必须用15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再进行排污处理。
7.所有被污染的一次性耗材、棉球、吸管、卫生纸、粪便、痰等标本连盒装入黄色垃圾袋,由卫生员统一收送焚烧。
8.各种消毒液现配现用,每天监测浓度,有记录。门诊和病房检验发现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和院感科,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9.所有需要回收利用的试管、玻片、吸管等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消毒、浸泡、洗涤。
10.检验科各检查室桌椅、器具、地面每日用1000 mg/L 84消毒液擦拭2次;空气消毒1次;每周大扫除1次。抹布、拖把专室专用。11.每天日常工作完毕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消毒、擦拭,工作台面、地板必须用100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洗刷3 ~ 5分钟。
12.所有检验科发出的化验单必须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方可对外发出报告(科室外自助报告机打印除外),紫外线灯必须定期进行监测。
13.各室如有特殊要求需要消毒隔离者均按全国临床操作规程实施。
环境管理制度 8
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罗雄镇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二、值周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罗雄镇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每天放学,由值周教师护送学生结队出校,让学生结队返家。
四、成立护校队,在上、下课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突发事件。
五、开展“三生”教育课,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9
1、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及生态恢复
3、责任
环保科、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
环保科责任:负责公司环境监督和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部责任:负责维修环保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确保“三废”得到正常排放。
生产车间责任:确保本车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4、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4.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环保科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废水方面
4.7.1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池经冷却后循环,经处理达标再利用。
4.8废气方面:导热油加热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通过烟囱排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体经收集后送入导热油炉燃烧处理。
4.9导热油加热炉产生的煤渣全部出售作建材原料。
4.10原料泵及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产房屏蔽、绿化隔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内原料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贮存、保管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5.1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环保事故者;
5.2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5.3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5.4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5.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环境管理人员;
5.6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0
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又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工作,首先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把环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紧绷环境保护这根弦,认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负全责。
二、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三、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四、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公室主任兼职环境保护干事,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环保无小事,事事有落实。
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措施,生产、拆解、储存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检查,防止有重金属及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七、环境保护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环保意识,经常检查、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消除隐患。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的义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环境管理制度 11
为维校园环境,更好的美化、绿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所,特制定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一)维护校园绿化的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各类车辆和进行体育活动,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二)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1~3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1~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
4、不准将学校花卉、苗木携带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2~5倍罚款。
5、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
(三)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5%。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
3、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
4、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5、浇水施肥。按树木花草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春、秋施肥不少于两次,暑假由专人负责抗旱浇水或排涝。
6、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7、检查评比。按照每个单位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一次,每期评比一次。
(四)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1、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2、清扫内容:包括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拣拾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3、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4、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总务处由学校派人处理。
5、禁止在教室、走廊、道路、花坛、绿化地和操场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饭菜等。
6、禁止在办公楼、走廊、教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7、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
8、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垃圾等;垃圾分类处理,要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
环境管理制度 12
为确保全园各处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园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班的教室、卧室及楼道、楼梯卫生责任区。
2、幼儿园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班教室要清扫三次(早晨、午饭后、下午),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教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玩具柜、书架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
2、卧室: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及时倒垃圾。
4、厕所:地面、便池旁无垃圾,墙面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弃物、无垃圾。
6、各科室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整洁,桌面物品摆放有规则,不凌乱,电脑、电话机、热水瓶等要妥善并保持清洁,办公室门窗无灰尘,卫生洁具摆放整齐,废纸篓保持基本清洁。
四、检查及情况通报
每周一大扫除,另外园长不定期突击检查。
每周一班长例会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和教师月考核成年底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挂钩。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要求各种记录完整、准确及时,按时对各种资料进行统计处理。
一、幼儿入园时,做好幼儿体检记录,登记是否有过敏史。
二、各班老师做好幼儿每日出勤登记,每月统计幼儿出勤天数及出勤率统计。
三、各班老师做好全日观察记录,园领导随时抽查记录情况。
四、每月按时检查预防接种情况,年底做预防接种率统计。
五、认真做好卫生宣传、事故分析处理记录。
六、及时登记意外事故,坚持进行意外事故分析。
七、每天晨检、午检、并做好记录。
八、对幼儿的每次身体检查、职工身体检查均做好记录,根据情况对幼儿体格发育,膳食营养,进行分析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家长。
九、做好各种卫生检查记录。
环境管理制度 13
一、村委会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日常的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每天早上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村委会负责对各住户的房前屋后(包括大门外街道)进行卫生责任划分,住户既有保洁责任,也有保洁监督责任。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投放到就近垃圾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环境管理制度 14
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按照“因地制宜、长效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村组环境卫生整治,经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建立村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的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群众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我村各村民组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村容整洁;
3、营造新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的范围
1、村民组道路,沟港堰塘;
2、农户房前屋后;
3、垃圾屋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民组各农户;
2、垃圾清运者;
3、村民组卫生管理员和保洁员。
四、管理的标准
1、村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焚烧深埋,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村民组小组长为本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屋或焚烧深埋。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并发放星级奖牌。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委会成立文明卫生创建领导小组,村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2、宣传先行,在各村民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农民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3、督查,村委会每周要对各村民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4、考评,采用每月检查,年终累计,以奖代补的办法,即每月由村委会卫生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进行检查,并按卫生,基本卫生,不卫生三个档次进行评比,对达到卫生标准的,村委会年终对各组卫生管理员进行一次性奖励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