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热门33篇】》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精选33篇)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
出租人:
身份证号:
承租人:
身份证号:
一、租赁物地点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面积:
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_______平方米。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__年,超过部分无效。
四、租赁期限:
共计____年,从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租金标准:
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第二年租金_____元整,第三年租金_____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__月__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_____元整。期满退场_____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
房屋出租人(甲方): 联系电话:房屋承租人(乙方):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单元室 该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
(二)押金:因有房屋设备,甲方须押乙方元,租赁期满后,乙方交还完整设备,甲方须退还乙方押金。
(三)付款方式:乙方以 为一期缴纳租金,于本合同签订当日缴纳首期费用。
第四条 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方承担: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签约时间: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3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20__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省(市)/地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须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
3.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6.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7.1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将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
8.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月。由乙方承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___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___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等实际使用的`费用。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
五、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押金全款退回。
六、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物品交给甲方。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七、违约的处理
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个月的房租金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5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
房屋名称: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及编号: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________
房屋结构、楼面荷载、房屋配套设施、乙方固定车位及员工车位等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
房屋有效租赁期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房屋。乙方续租时,应在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 ]个月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租金(含税价):每建筑平方米每月____元人民币。
免租期: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费承租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起租日起计算,作为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和配备必要设施的时间。
租金从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支付方式及交纳期限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以前,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
租金包括乙方因使用房屋产生的、除本同第条约定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以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物业管理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并且,甲方应负责提供附件三“物业管理协议”中所述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租金的所有支付由乙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
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信息如下: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第四条对房屋的装修
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
乙方可以自行装修,也可委托甲方装修。如乙方委托甲方装修,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臵该等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变卖或无偿赠送甲方。
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
房屋消防责任约定:________
第五条房屋的交接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
租赁期届满后不续租的,甲方将提供[ ]日宽限期(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算)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
乙方租用房屋期间的用水、用电及电话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或第六条规定的“管理维修公约”中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附件五,“公约”)。若公约与本合同正文存在冲突,应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有关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相邻租户间的协调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
甲方应当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因此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房屋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及养护等事项由甲方负责。
对于乙方造成的房屋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和恢复。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对房屋拥有持续、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无任何第三方对房屋主张权利。
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情况。租赁期内,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的,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如因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房屋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预缴的相应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装修标准交付房屋。
甲方承诺和保证房屋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正常供应及通讯设施的正常接通,保持热力、空调等系统、防火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行,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甲方将定期检查及维修房屋的整体结构、墙壁、屋顶、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确保该等公共区域和设施可供正常使用。如有故障,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派人修复(应由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负责者除外)。如上述责任属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甲方应尽力要求该部门履行责任。如果该等故障影响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且这种影响持续[ ]日或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各自的产权进行理赔。甲方并应提前告知乙方,维护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自行负担因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房屋。
如果乙方不当使用公共区域或损坏公共设施,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改正或进行相关维修。
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第九条合同主体的变更
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事前告知乙方有关所有权转移情况,并应明确告知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房屋的租赁、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等事项。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的义务。
租赁期内,如果乙方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分立、合并等),则乙方权利义务继受主体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租赁房屋。
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分租、转租或转借房屋给其任何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或其他关联公司,并督促该等公司将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双方一致确认,上述分租、转租或转借行为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甲方和乙方仍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合同解除、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1)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_________个月以上交付房屋的。
(2)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条件的。
(3)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房屋内作业,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甲方修复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未及时进行修复,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尽管对合同的解除有上述规定,乙方在租赁期内仍有权在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后,除结清已实际租用期间的房屋租金外,无需再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已收取的超过乙方实际租用期间的房屋租金部分,应当及时返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四规定的条件。
(3)未事先通知乙方而在房屋内作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4)按照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修复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未及时进行修复,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5)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十日内未能作出补救的,构成违约:
(1)损坏房屋及各类配套设施或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2)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3)本合同终止后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将房屋交还甲方的。
(4)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事实发生后,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是否已实际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有[ ]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作出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结算,由乙方于每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7
合同编号:
出租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有
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地址 ,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年日 至 日 止。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如确需转租、转让或转借,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五条 合同期内,出租房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负责修缮,以保障承租方安全使用;承租方应妥善维护房屋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
第六条 出租方若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方若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的,则应偿付对方违约金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三份。本合同经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 (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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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
2、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
3、明确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采暖费,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由谁承担并确认现在缴费情况。
4、在房屋押金的问题上需在合同内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
5、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如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问题由谁负责。
6、房屋的租金约定,付款的时间,租赁的时间,租赁的期限等等。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乙方租赁甲方铺面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白银西部大市场中2区136号商铺,面积为88.58,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租赁期限为壹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平米为______ 元。房屋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大写:______ 元,小写:______ 元。乙方必须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的房屋租金,如乙方在逾期时间内未支付房屋租金10日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年租金随行就市,每年按10%-30%递增。
三、甲方拥有该铺面的所有权,乙方享有租赁期内的使用权。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设施。如须改动,乙方写出书面材料,经甲方和物业签字同意后可改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
四、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违者责任自负,在租期内乙方承担和按时交付水、电、暖、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包括工商、税务等各种税费)。承担房屋租赁期所发生的租房税金(或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不论是租用期满还是中途终止合同,乙方退还房屋时,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装修费用,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六、协议到期甲方有权收回该铺面,乙方若需继续租该铺面,必须签合同并在租赁期满之前一个月前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七、协议到期,乙方要退还房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必须保证房屋完整无损,不得拆除装潢。并交清水、电、暖等一切所产生的费用。以保证后期租房顺利,否则,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八、未尽事宜,甲乙以方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XX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房屋______(间)编码为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租赁房屋权利人: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______人民币元(大写: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月______日前;
口每季度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口每半年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口每年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____________。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__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______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十六条
口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租房合同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天(___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天,(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屋)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交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口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口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
仲裁;
口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口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份,有关部门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间数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___________元,租期租金总额___________元。
承租方将租金以___________方式,于___________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
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________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元。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3.2使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3.3乙方服务人员的暂住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使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4.2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7.1本合同壹式贰份,共贰页双方各执壹份。
7.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________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房屋(间)编码为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应天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口每月______日前
口每季度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口每半年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口每年第______个月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____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上海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备查。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转租凭证)及等真实有效的出租权属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备查。
(三)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备查。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格式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住房租赁合同厂房出租合同汽车租赁合同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
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不能提前通知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否则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5
合同编号: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 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押金: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院内 平方的库房和房屋4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3年。
三、租金:年租金为36000元整。
四、租金的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提前2个月全款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需要向甲方交纳1000元的押金,3年合同期满后,甲方返还乙方押金。
五、水电费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乙方使用甲方库房期间,发生问题,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失,乙方要负完全责任,及时给甲方维修,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定根据需要进行改造装修,乙方不继续租用时还原房屋原来的样式。
六、合同期满,乙方欲继续租用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若乙方不再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时,将房屋交给甲方,如果不按期交付,乙方每拖延一天,按年租金的5%交纳违约金给甲方。
七、如果乙方到期后,乙方继续租厂房,甲方要变动房价时候,也应该在3个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违约,也赔偿乙方3个月的租金。
八、甲方如有房屋拆迁等政府性变动,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的租金(按月计算)。
九、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1、拖欠租金超过1个月的。
2、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造成房屋损坏。
十、承租期内,如乙方经营违约违法,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一、承租期内,如所租房屋人为造成损失,由乙方按损失价格赔偿。
十二、在承租期内,乙方自行解决自己的财产、物品及人员的安全。如出现案件或其他损失与甲方无关。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7
甲方(出租方):_______现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现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议定,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的房屋,以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正的租金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达成一下租赁协议。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个月,计人民币
2、租赁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第一次实付租金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租赁期内,每次租金乙方应提前_______天支付给甲方房租。
5、水电、家电、家具等押金_______元正。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府对外来人口的管理规定,办理应办的暂住手续,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其一切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三、乙方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及卫生清洁,爱护该房的一切设施,自觉做到不影响四邻的作息时间,共同搞好四邻关系。
四、租赁期满时,乙方必须自觉及时搬迁,归还该租房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在租期满三天后自行收回及处理租房内的一切物品,但须有见证人,方可进行,租赁期内的小区物业管理及卫生费、水电费、有线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租赁期未满时,如乙方自愿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租金及押金。如该房政府需拆迁,乙方需自觉无条件搬迁,甲方应退还剩余房租及押全,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转租。
六、乙方应在实付租金期前满十五天告知甲方是否续租,并交纳租金,无续租意向又不即时通知甲方,甲方视乙方违约,在中介方或者第主者见证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其行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七、租期未满前十五天,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有权提前带客看房,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并提供方便。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用电、液化气应该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乙方自负。
九、乙方若携带有小孩,不可让小孩在墙壁上乱涂鸦,租期到满时必须保持墙壁整洁。
甲、乙双方同意承认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者后果自负,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8
出租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居住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身份及通讯地址确认
1.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2.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租金
租赁期间该房屋租金共(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或甲方打收到租金的收条时必须按手印。
在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但调整租金标准最高标准不能超过现租金的10%,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租金采取预付方式,房屋租金每 ( ) 支付一次,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房屋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第二年租金于 年 月份之前付清,以后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付清。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或家庭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全部办妥。该房屋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燃气管道、电路老化、暖气管道基本设施质量不合格经所引起的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甲方全部承担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部赔偿。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关于设备、设施、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处置房屋内的设备、家具,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有线电视使用费; 6.宽带网络服务费; 7. 暖气费。
其中,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实际实用的上述四项支出费用凭条后,乙方再按凭条全额数目付给甲方,按照 每季度 结算;暖气费(租赁期不满整个供暖季时,可按实际租赁天数缴费)按年结算;其他费用,如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宽带网络服务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甲方必须给提供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的开户卡)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的保证金,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将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电器清单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无误、损坏后,甲方将(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保证金本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交纳相应款项或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保证金。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承担。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应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补充协议;如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的,期限届满后,则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时腾空租赁房屋,同时甲方有权出租给其他人。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应每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______吨,电:__________度,煤气__________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39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生效,本次租赁中介即告成功,乙方应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__________元,逾期三天不付将被视作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费外,自愿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费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丙方损失的,乙方须另行给予丙方赔偿。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发生变更,中介费不得退回。
9、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0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 帐户: 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 帐户: 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_________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金色嘉苑3号商服楼南数第八门,一楼带二楼,(153.07)平方,租给使用,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1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租金标准:收取柒万元整,续租租金标准随行就市,另行约定,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交纳方式:在本合同签定时现金一次性付清当年房租费,下一年的租金在期满前1个月付清,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出租。
四、乙方在承租该房屋时,应妥善保管,不得进行影响房屋质量的改动,租赁期间负责该房屋的维护。
五、房屋在租赁期间,在甲方的允许下可以转租。
六、房屋在租赁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例如:供热费、水、电、租赁费、税、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持室内外所有设备完好至期满,水、暖、门、窗等原有设备,如有损坏,必须由乙方完全承担,并按房屋造价赔偿损失。
八、乙方必须保证房屋使用时的用电,防火,防水,房屋内的一切安全,如有电火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并按房屋的造价赔偿损失。
九、租用期满后,乙方不得将房屋内的设施拆除,如:棚等,将房屋的状况恢复原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口头约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出租人将位于 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为一个月,时间定于合约租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二)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之租赁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____
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__年 月 日至____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__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账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第五条.续租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 当 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 叁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共同认可事项
一、 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 5% 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4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电话:
住宅
坐落
北京市区(县)
住宅状况
楼间
结构总使用面积㎡其中居室
平㎡
租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金
月租金元
月租金按本市届时租金标准及有关规定计算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乙双方按市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租金标准变动时,甲乙双方应按届时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重新签订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责任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配合甲方开展对房屋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因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安全治理工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按月交纳房租。逾期未交的,除补交欠交租金外,须另交所欠租金百分之十的逾期违约金。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三条处理。
六、租赁期内乙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外迁或死亡,与乙方外迁或死亡时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应由符合变更承租人条件的家庭成员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核后办理更名手续,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合理使用,注意保管。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共用照明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甲方检查、维修房屋及设备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当安全使用房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禁止下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变动房屋建筑结构;
(二)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三)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建筑;
(四)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占用、堵塞、封闭房屋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六)损坏或者擅自拆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防雷装置、电梯等设施设备;
(七)其它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有上述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乙方承租房屋应当采取安全治理措施,需要乙方暂时搬出的,乙方应当及时搬出。房屋安全治理期间,乙方自行周转住房,免交所承租公房的房租。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搬出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擅自拆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擅自拆改出现的问题或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主体变更时,变更后的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二、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时,自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一)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的;
(四)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五)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
(六)房屋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七)全家户口迁出北京市的;
(八)其它情况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四、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可以对房屋进行检查。本合同终止时,双方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二)结清房屋租金、供暖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三)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五、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甲方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记:
装修和设备保管单
名称单位数量
名称单位数量
门窗玻璃块
水箱(背,吊)个
水表块
漏电保护器个
纱窗扇
澡盆(坐,卧)个
玻璃窗扇
脸盆个
包箱门(板门)扇
洗手盆个
壁(吊)厨门扇
电视天线插端个
白炽灯个
电器插销座个
日光灯个
门锁个
水龙头个
暖气片组
洗菜池个
煤气灶具套
大便器个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5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以上是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程序的内容,对于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完全可以遵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处理。这样可以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对双方来说,都是共赢。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6
甲方:_______ (出租人)
乙方: _______(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_______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 ;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_______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 份,其中甲方执 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 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 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 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
住所: _______住所: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_______电话:_______
住所: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7
甲方(售房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甲方出售乙方下述房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房屋情况及价格: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长房权字第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 平方米,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实地看房,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万 仟 佰元(¥ ),甲方户口迁出且各项费用无陈欠,该房屋所有权/土地证过户费用由甲/乙方承担(该房屋过户费用的计算以政府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
二、付款方式及交割过程: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大写)作为购房房款,另外押金 万 仟 佰元,元房屋尾款待产权下达之日在支付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所有权证真实有效、无权属(经共有人同意)及债务纠纷、无隐瞒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瑕疵和违规拆改、无恶性历史事件(除违约责任外还需退还房款),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因甲乙任意一方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办理手续致合同延误或无法履行都属违约,每逾期一天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为成交价格的千分之二,若超过七天视为不买、不卖;3、违约方应在三日内履行违约责任,并承担返还他方已支付的其他款项费用并赔偿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4、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各方免责。
四、其他约定
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手印)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所有权/共有/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xx-7-30
执行日期:20xx-7-30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法释[20xx]11号,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怎么处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原告(反诉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桥X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薛与被告(反诉原告)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薛诉称,我与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年,从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6392元,协议押金为12784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计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为小童羊食府的经营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业装修(该装修损失非经过折旧后的评估价值为1157271元),办理了消防许可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多次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协助我办理租赁物业临时商业用途等相关手续,导致上述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为催促被告履行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的义务,多次与被告商谈,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却出尔反尔,不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为此,我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发《律师函》给被告,明确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请阅读下文了解。
网友提问:
请问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取“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4.审查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29
出租人(甲方): 证件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石家庄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三)甲方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人,最多不超过 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本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月 元,按季(年)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
(二)押金: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视收视费(4)供暖费(5)煤气费(6)物业管理费(7)卫生费(8)上网费(9)室内设施维修费(10)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石家庄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进行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累计达七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合同保证金额的100%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全额保证金。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 每逾期一日, 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倍的滞纳金。
(六)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3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年,出租方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者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___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只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两种解决方式中选择约定其中一中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3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产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及院坝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产用于自行居住、休闲、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在使用期内居住、经营不受甲方干预。
第二章改扩建及租金支付
1、为改善甲乙双方共同的居住环境,甲方拟对本房产进行改扩建。但由于甲方资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总计40年的房产租金,用于对本房产的改扩建。
2、第2、1条约定的40年的租金总额为改扩建房屋实际发生金额。为确保本租金确实用于改扩建房产事项上,该租金应由乙方监管。改扩建房产的过程中,每实际发生一笔费用由甲方从租金总额中支付。待房屋改扩建及装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实际发生总金额,该总金额即为40年的房屋租金。
3、改扩建房产所需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垫付办理改扩建手续的各项费用。改扩建手续办妥后,甲方可凭政府有关部门收费凭证要求乙方在所监管的租金总额中予以支付。
4、改扩建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__________平方米,改扩建后的全部房产以及院坝平方米,在改扩建完成后40年内全部归乙方使用。
第三章租赁期限
1、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六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年,自本房产改扩建完成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3、1条约定的2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租赁期仍为20年,该20年房屋租金已包含于第2、2条所约定的房屋租金总额内,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乙方连续租赁满40年后,本合同房产全部归属于甲方。
4、续签的合同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章税收及费用
1、乙方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气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只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
第五章甲乙双方保证及责任
1、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措施。
2、甲方保证办妥房屋改扩建批准手续,若改扩建手续不能办妥,而因办理改扩建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给乙方,并在签订合同前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的租赁资格。
4、甲乙双方须确保对方根据其居住、经营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生活、经营事项,并确保乙方在其生活、经营期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项公共设施。双方尤其应当避免在正常休息时间内经常性发出狗叫、鸡叫、娱乐等噪音。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再次对出租房屋所在区域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生活、经营为前提。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欲将房产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三(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购买权,则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下权利和义务,同时以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为转让或抵押生效的前提。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经通知甲方后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该受让方应继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8、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产,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9、乙方可对房产外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除居住、经营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品带入房产。
第六章合同提前终止
1、在40年的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产毁损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可对房屋进行修复或重建,在房产修复期间不计算在房屋租期内,合同有效期相应向后顺延。
3、在本合同期内,除发生市政统一规划、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对上述房产的使用权,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实际发生的和可预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40年内本合同约定的房产被国家征收、征用的,征收、征用的各项补偿归甲方,但甲方应将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并支付剩余租金总额的20%做为乙方搬迁以及寻找新的居住、经营房产的费用。
第七章违约责任
1、若甲方根据第5、6条将合同约定房产抵押或转卖第三方的,(1)如果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不出具书面同意承担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2)如果受让人未按原租赁合同履行义务从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及40年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并承担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的30%的违约金。
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附件均匀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32
甲方:
乙方:
经由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租凭给乙方使用,乙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在租赁期间按时交纳房租,房租费用为 元/月(元/年),自年月日算起。预交月(年)。
3、租房所产生的税费、水、电、暖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出租房屋内所有物品设施包括 ,乙方在租赁期间注意保护,不得损坏或更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装修或改造。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在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如乙方转租房屋,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转租无效,协议作废。转租后甲方将提高房屋租金,根据房屋大小每月上涨房费贰佰元至伍佰元。每户交租房押金壹仟元,以收据为准。
6、如果特殊原因,甲、乙双方或任意一方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
7、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纳房租达10天以上,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解除协议。
8、备注:
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部分无效,押金 元,以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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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房屋租赁协议 篇33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即_____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乙方每_____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并于每_____个月的_____日前交清,
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