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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中考时间:6月22-23日(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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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和职责 1

1.命题、制卷。省教科所负责编制《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组织人员命题和审题,并负责全省考试试题及答案的印制和分发等工作。各市(区)要在考生报名结束后,及时将各类考生人数等情况报省教科所,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派员持市(区)教育局介绍信领取试题和答案。命题费和试卷费按每生5元的标准交纳。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的命题工作。

2. 考试、阅卷和招生。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各市(区)的考务工作,各市(区)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和阅卷工作。各市(区)须按要求组织阅卷骨干人员及质量监测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同时做好对全体阅卷人员的二级培训。阅卷人员应以初中骨干教师为主,教研部门应参与阅卷,并负责阅卷质量监测和试卷的分析评价工作。要对中考各科试题质量和学生答卷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并报送有关数据和评价材料。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的录取工作。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对我省中考中招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试题质量和考务管理水平。

有关要求 2

1. 各地要从七年级开始实施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认真做好每学期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毕业年级的汇总和整合。要扎实推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2.要坚决杜绝将学业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依据的做法,按照高中招生各项录取依据的“等级”进行录取,逐步改变部分地区招生中实施的“等级加分数”的录取做法。

3.要切实保证中考阅卷中正确理解命题意图,准确把握评分标准,做好阅卷的质量监测和考试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考试的信度、效度。各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网上阅卷,促进阅卷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4.要建立初中学生人数的有效监控制度。对初中阶段每学期的在校学生人数,尤其是毕业年级参加中考的学生人数,要进行有效的动态监控和督查。各类特长生、保送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对剥夺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权力的现象,要制定有力措施加以制止。各市(区)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填写《陕西省2013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各市(区)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考务工作细则,特别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中录取挂钩的具体办法、优质高中向薄弱初中招生计划分配方案,于2013年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在考试、录取、评价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

联系人:

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韩烨 电话:029-88668927

省教科所 杨逢轩 电话:029-85370510

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3

1.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

除省考科目外,对其他非省考科目的考试或考查,要按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初中教学质量的监控。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4

坚持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强化新课程理念的落实与巩固,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命题,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的办法进行,进一步推进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