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方案(优秀2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
专项整治方案 1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材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建材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建材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检查。
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整治,检查重点为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查企业原辅料进厂把关。重点检查企业加工原辅料进厂是否进行登记,查验相关合格证明(钢筋、水泥等主要原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主要原料是否建立进厂检验制度;二查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条件,满足质量检验要求。企业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建立了生产记录台帐;三查产品出厂。重点检查企业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出厂,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销售台帐;四查企业技术资料。产品标准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二)开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等产品监督抽样检查。
1、检查时间:20xxX年7月15日——10月30日。
2、抽样要求:
一是监督抽样一律凭本文件、质量技术监督抽样单实施抽样,所抽样品按《省实施办法》第七条执行,由受检单位提供。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单必须逐项准确清晰填写,由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是各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检查,对拒绝检查的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检验费用
专项监督检查的检验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标准执行,由受检企业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7月15开始至10月底前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阶段(7月上旬)
质计所调查摸底,提供建材生产企业名单。结合全县建材企业特点,质量监督科负责制定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步骤和要求。
(二)检查、抽样与查处阶段(7月中旬至10月底)
稽查分局在质计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法对重点建材产品
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后处理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彻底取缔劣质建材的生产窝点。质计所根据本方案要求实施监督抽样,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监督抽样结果。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
质量监督科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报活动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完善建材产品质量档案。
四、结果处理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砖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公布。县质监局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严格复查,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责令企业限期召回不合格产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加强配合。
根据市级文件有关要求,重点建材产品专项整治� 局成立建材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稽查分局、质量监督科、质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质量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根据本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
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共同配合,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密切联系,加强协作。
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工商等部门联系,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强信息交流,保障工作渠道畅通,共同开展好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曝光违法行为突出的大要案,公布建材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引导消费。在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做到信息畅通。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体,使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二、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使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个部门和各厂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得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 XXX
三、公司专项整治重点
根据交安委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针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我公司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公司焦化厂、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企业资质的审验台账的规范化。
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粗苯等化学品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工作、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罐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情况。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得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审查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四、公司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查同时邀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8月1日—8月30日)
1、公司成立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公司和各厂按照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证开展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各厂要结合自身实际,认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厂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备案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公司自查自整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各厂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厂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的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厂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深入开展“查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各厂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公司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公司安全科向县安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厂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公司要对组织不力的分厂、第一阶段开展不扎实的厂,安全隐患较多的厂、车间、近阶段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厂、车间进行重点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公司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1、公司将对第二阶段专项整治中,出现并整改的问题进行认证的回头看。
重点检查问题:
1第二阶段查处的问题整改后效果巩固情况。
2制度落实的持续情况。
3易出现隐患点得监控及复查隐患情况。
4隐患出现频次的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考评。
第四阶段:公司专项整治专家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公司将通过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对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公司涉及危化品部门进行专家评价,找出存在的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时间和责任人,实行任务完成时间倒排,确保县政府第三阶段检查顺利通过。
专项整治方案 3
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近期校园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轮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检查时间:xx年5月24日-7月5日。
(二)检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防火检查。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全校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和维护保养情况;四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五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六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七是教职员工、学生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防火巡查。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变配电室、设备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六是是否有电动自行车停放楼内、堵塞疏散通道等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四)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是否占堵消防通道,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维保检测;实地开展检查测试,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规范设置。
(六)电气燃气火源管理。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保检测。宿舍楼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备。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食堂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幼儿园是否落实幼儿午休时点蚊香等用火行为的看护措施,教育幼儿不***。
(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教学、实验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八)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职员工是否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是否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幼儿园是否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九)消防演练。学校及幼儿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消防演练。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是否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十)队伍建设。是否按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消防装备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实。深刻汲取国内外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形势研判,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
(二)强化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全面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情况;要全面检查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隐患;要加强对各类建设、修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等,特别是要抓好重点时段、重要场所、关键部位的火灾风险管控。填写《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好记录并立即整改,做出《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份学校存档,1份报市教育局安卫办,1份报市消防大队,1份报当地派出所)。农村学校以镇(街)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报送。
(三)强化排查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加强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经营性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的管理,做好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消防安全工作。要强化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育教学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河北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四)严格隐患整改,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落实、闭环管理。市教育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学校存在违反消防有关规定或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对督导检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要求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不切合实际、措施粗放,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将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进行严厉通报,对发生校园火灾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行为,保证工业企业气体生产经营和气体消费者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隐患等同于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业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工业气体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因气瓶充装、使用不当等引发的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气体经营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滚措施行为。
(三)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流动摊贩使用气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工业气体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档案,明确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协调组织各个部门,按规定严格处理并逐条限期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由工业气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汇总上报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摸底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整治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工业气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我加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属地责任。各村支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整治中因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企业责任。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单位(包括流动小贩)是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主体单位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完善,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梳理吸收、规范整顿。各主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拒绝检查,对阻挠、拒绝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业气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镇政府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各村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负责人、联系人,并建立详细的检查台账。
(二)严格执法,依法整治。对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指导规范和整改提升;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对管理混乱,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或整改后依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屡改屡犯的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堵疏结合,扶优治劣。为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群众的用气安全,按照统一规划、利民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负责扶持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合理资质,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对暂时无条件建设液化气充装站的区域,联系由合法经营的充装站设立液化气供应站;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依靠群众监督的力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整章建制,长效监管。各村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研究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承诺制度、警示教育和约谈制度、公开曝光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演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5
按照《XX县安全生产专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砖窑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型用地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奖惩结合,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县砖窑生产布局和保有量,强力推进砖窑治理,以节约土地资源,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砖瓦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各窑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等。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XX]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加强对各窑厂持证情况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齐生产经营行为,对全县范围此类窑厂的督查确保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时间安排:从 4月17日 至 5月26日 。
1、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我县全部是砖瓦窑厂。各窑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或计划,发现隐患要逐项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安监局也成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检查人员和法人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窑厂应通过召开动员会、标语、墙报、广播等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发动职工群众对本部门、本岗位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
3、砖瓦窑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隐患排查表的要求如实,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企业负责检查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于 5月25日 前报送县安监局。
4、落实隐患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并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切实抓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较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生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档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县安监局组织对窑厂进行复查,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各窑厂进行全面督查。
1、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2、抽调力量组建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所有窑厂进行一次地毯式复查。第一小组由周标、朱丹、李迪、孙旬组成,朱丹任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由周桂林、苏华、董忍、小徐组成,周桂林任小组组长。
(三)重点抽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从5月下旬到7月底。重点对窑厂较多的镇和隐患较突出的窑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看、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重大问题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可根据其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神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彻底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在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窑厂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与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报道,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通过多种形式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各窑厂要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办公室,并认真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对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
专项整治方案 6
按照市《市公用事业服务质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出租车市场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改善市巡游出租车市场秩序,构建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出行方便的省级文明城为目标,深入持久的抓好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经营者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正的运输市场环境,为提升我市城区环境质量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城市交通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
一是重点打击火车站、客运站、商城等重要部位的非法营运的出租汽车;
二是重点打击市区内未取得出租汽车运营许可,擅自喷涂出租车标志标识、安装出租车顶灯及车内安装出租车“空车”标牌的`出租汽车。
(二)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要价、宰客、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三)查处出租车拒载、甩客、绕道行驶、强行拼客、欺诈乘客、暴力揽客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未喷涂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违规行为依规进行处罚。
(五)出租车车容车貌、车辆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经营者维护、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如不合格,立即令其停运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首先要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进行具体分工,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分兵把口,全线出击,坚持打好这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力调动和发挥交通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合理运用执法权力,认真执法,规范执法,坚定力场,拒绝腐败,纯洁队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素质。
(三)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整治工作,利用宣传车、发放传单等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以达到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效果。
(四)组建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稽查队,采取定点与流动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稽查队要按时上报整治车辆台数、处理结果,并形成资料,定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10月9日—10月15日)
成立巡游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并将整治方案报上级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10日)
本次整治行动完成后,要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整顿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报告材料。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
为提高公共场所的整体卫生水平,根据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为目标,以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公共卫生
二、治理范围
(一)宾馆、饭店(小吃店、小快餐店)、旅店(小旅馆)、招待所、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池(小浴室)、理发店(小美容美发厅)、美容院;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戏厅(室)、舞厅(小歌厅)网络广场(小网吧);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博物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
三、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筒称《标准》)规定,全区公共场所达到以下要求:
(一)经营单位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五)各类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得到落实;
(六)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7月至5月,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推进阶段(7月至10月)。明确我区公共场所的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确定重点整治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制定具体标准。对管辖单位实行排查,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巡回督导,找出差距,清理与《标准》不符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社区人员逐户上门张贴卫生标准,讲解卫生知识,指导卫生达标。
第二阶段:重点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采取分类管理方式,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业户由工商部门取缔;对工商部门无法取缔的,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解决“钉子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案户”的取缔问题。对重点单位要反复监督,务求达标,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年1月至5月)。要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区推广公共场所卫生等级评定公示办法,促进消费者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社会监督,充分调动消费者和业主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引导业主自律,诚信经营,促进经营单位加强自身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水平,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公共达标成果,防止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卫生职能作用,对所监管的对象做进一步的分工,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店店有人抓,不留死角。将卫生执法监督任务分配到具体人员,挨门逐户的进行监督指导,务求达标。无论哪方面出现问题,都要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取得全面达标。要认真学习新的《标准》,准确掌握评审标准,将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五小”行业的综合治理作为创建推进工作的重点,对其存在的问题,要反复检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对无证照业户,要坚决予以取缔。要以年检和新企业办证为切入点,严把卫生许可证准入关,提高企业自身建设。
(三)掌握标准,加大力度,培训创建骨干。加强对卫生监督员及所辖业户的业务培训,在准确掌握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做好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墙训范围、印制培训资料,统一组织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创建内容和创建标准,提高技术指导水平,提高创建效果。
(四)严格要求,完善资料,做好基础工作。按照创建申报的要求,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创建的准备工作,把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资料、相关监测资料等进行认真归档立卷,专人妥善保管,为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提供完整、祥实、科学的参考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卫生监督部门的。创建结果。
(五)广泛宣传,多方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和不足。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和卫生知识的普及,把整治过程中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要调动区民参与创建卫生城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为我区创建卫生城区贡献力量。
(六)加强协调,主动沟通,做好配合工作。坚持“条块结合,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战役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王担任组长,区卫计局副局长武晓君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文体局。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为基本要求,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矿系统内供电、取暖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治并消除影响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供电、取暖安全工作,确保系统职工生命和矿财产安全,确保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系统各单位,重点是发电单位的油区或油库。
(二)材料库房,重点是易燃物品区域。
(三)各办公及生活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是否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
(二)检查供暖管路是否完好,系统各单位的供暖设施是否存在跑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志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是否齐全。
(四)检查消防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及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情况,消防培训、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充足,粉剂是否过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操作程序是否张贴在醒目位置,各级各类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防火防爆开展情况。检查生产设备区域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等明火加热取暖;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它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多台站变低压电缆或低压动力电缆与直流、控制及保护、通信等重要电(光)缆是否采用同沟敷设方式,是否采取有效隔离、封堵等防火措施。油库及其它存油场所是否按规定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安全制度和出入规定,附近有无出现电火花和静电起火的可能。控制室、调度室、会议室等房间、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超周期,电气设备是否会过负荷。材料仓库、办公室仓库是否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有无相关检查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厨房等,焊接、割切、木材加工、材料堆放等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和用气、用电安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灭火器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防火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部位是否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和预案。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__年10月31日,制定大雁煤矿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__年11月2日至12月3日。矿各部门开展冬季供电、取暖安全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三)矿抽查阶段
矿组织由安监部、机运科参加的供电、取暖专项抽查活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__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本次冬季供电、取暖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供电、供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开展本次冬季供电、供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有关供电、供暖安全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安排到人,落实到人、检查、整改到位。
(三)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本次冬季供电。供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费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整改通知书,送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班组限期处理,并尽快决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版,请于20__年12月6日前通报安监部许建进处。
二〇__年十月三十日
专项整治方案 9
一、目标任务
1、电压改造以首先满足群众基本生活用电需求为标准。
2、满足群众抗旱抽水的需求,保证用电安全。
2、集中力量先解决群众诉求强烈的区域的低电压问题。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同做好同一片区的低电压改造。
二、整治内容
1、低电压改造:稳定农村电压,对电压不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区域进行变压器优化配置。共有13个村19个小组需进行改造,涉及2900余户群众需求。
2、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规范农田抽水用电,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表集中区域进行规范化改造。共有6个村9个小村270余户农户将受利。
三、方法步骤
1、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全面启动低电压治理工作,对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进行集中宣传,做好供电所及各村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各方协同合作。
2。第二阶段:示范建设阶段。
对群众诉求强烈的地区优先整治,并形成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示范点,根据示范点工作组织验收,总结经验。
3。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全面实施低电压治理及抗旱抽水电表改造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契机,保证群众的生活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诉求能够得到迅速回应。
四、工作要求
1、政府主导,统筹推进。低电压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分层分级负责,合力有序推进。
2、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低电压台区进行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分布实施、全面推进。
3、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层层落实责任,并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农村低电压治理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0
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行为,有效排查和彻底排出安全事故隐患,让全县人民喝上“放心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五月下旬开展酒类市场夏季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依据和目标
(一)、整治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
2、《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3、《XX省酒类管理条例》;
4、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工作目标
1、整顿酒类经营秩序,规范酒类经营行为,打击和扼制了酒类市场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
2、进一步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全县范围内600多家超市、酒店、商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和6家批发商
(二)、重点:
1、严格检查酒类流通随附单
2、严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
三、时间安排
拟定于5月20日——30�
四、工作要求
1、以查证、验单、打假为内容,以酒类经营场所(企业、商店、市场、餐饮业、娱乐业)为对象,以名优酒、畅销酒、行销酒、散装酒为重点,开展稽查工作。一是严格检查酒类流通随附单,每个批次的酒都要有相应的随附单,要求酒类经营者做到单货相符。二是严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违法行为。对阻挠检查、抗拒执法、继续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企业或经营者要依法处理。防止假冒伪劣酒流入农村,加大对乡镇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小超市、餐馆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强娱乐场所的查处力度,对酒类经营不规范的坚决予以取缔。
2、全面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确保酒类产品有据可查。一是宣传随附单制度,让随附单制度深入人心,消费者能主动索要随附单以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二是要求酒类生产企业、批发商(经销商、代理商)主动、如实、完整地填写《随附单》。三是督促酒类零售商主动索取《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同时要求督促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购销台账,做到单账相符,与《随附单》售货单的留存联、随货同行联、存根联配套。不得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1
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健康养殖,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执法,特别是经过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和助奥特殊监管两大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由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一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矛盾和隐患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为促进渔业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特制定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切实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继续强化执法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措施,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依法应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场领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到100%。
――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化、公开化改革全面推进,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基本确立,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整治对虾、贝类、罗非鱼、鳗鱼、大黄鱼和斑点叉尾t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二)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
(三)重点区域。沿海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5000吨、中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3000吨、西部地区水产品年产量大于1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四、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入户和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许可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尚未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领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向天然水域增殖放流渔业资源的苗种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有禁药检测不良记录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制订《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制定并完善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改革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组织方式,实行异地检测、抽查结果公开制度。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要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要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对虾、鳗鱼、罗非鱼、贝类等主要出口品种,四大家鱼、鳜鱼、多宝鱼、海藻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以及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为重点,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风险可能暴发的程度,危害情况以及对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行动实施。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对个别地区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以及专项整治实施不力、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动员渔业系统内行政、科研、技术推广、质检、执法等单位的力量,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相互合作,搞好衔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农业系统内畜牧、兽医等部门的合作,配合搞好渔药、饲料等重点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继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完善引导、服务、监管、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水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六、工作安排
(一)2月中旬:下发《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规范》,明确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工作中抽样、检测和监督执法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2-3月:建立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出台水产苗种药残检测方法标准;制定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部署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
(三)4月上旬:召开会议对2009年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和执法工作进行部署。
(四)4-8月: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生产检查,严格生产许可,督促不规范的苗种场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4-11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整改。
(六)6月和10月:组织开展2009年第1次和第2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七)9月,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中期形势分析会,对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查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八)12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我部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
联系人:朱亚平、郭云峰
联系电话:(010)59192925,59192927
电子信箱:Fishmarket@
专项整治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求机制,完善酒类商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酒类商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酒类商品安全知识,改善全市酒类商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酒类商品消费安全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兰州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批发,无备案登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对经营不符合酒类商品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酒类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进货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酒类商品要依法查处。
(一)检查酒类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主体经营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批发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酒吧及娱乐场所的无备案登记零售经营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方面的清理工作,必须做到一店一证,证照相符。
(二)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行为,特别对一些屡查屡犯、屡教不改,顶风售假的酒类经营企业、“名酒店”,要坚决予以重点打击,该重罚的重罚,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取消,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全面实行酒类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集中检查整治,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保证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对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零售企业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各县区要把备案登记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市酒管局及商务部酒类流通信息网。
(四)严格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酒类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及购销台账制度,保障酒类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各县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对《酒类流通随单》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无法溯源的酒类商品,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长期不索榷酒类流通随附单》或伪造、买卖、转借、装让、骗娶篡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违法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的销售管理,并将散装白酒的购进、销售工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质量监控,确保散装白酒销售市场规范运行,销售商品质量安全。
(六)严格督查“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酒类经营企业,特别是餐饮、酒吧、娱乐场所是否全面落实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对违反规定的酒类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七)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假酒入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对重点市尝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各县区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彻底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加工、制造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窝点,从源头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八)构建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建全酒类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检化验中心,完善监测手段,加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XX年9月中旬开始,到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9月10日—9月20日)。各县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21日—XX年3月10日)。各县区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本辖区内酒类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和纠正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于XX年3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专项整治组报送工作总结。
(三)测评验收阶段(XX年3月11日—3月20日)。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建制阶段(XX年3月21日—3月31日)。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强化管理的对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确保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兰州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任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酒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酒管局副局长为成员。整治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市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王祖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 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流通中无食品流通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酒类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协调事件发生地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市酒管局负责督促检查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酒类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检化验中心,酒类同业协会负责对“放心酒示范店”的评定审核及检查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牵头工作。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中,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衔接,建立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名酒店”进行重点整治,尤其是对过去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记录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逐户上门检查。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依法取消酒类经营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发挥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群众要适当予以奖励,积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四)发挥舆论监督,引导诚信消费。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和典型引导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使酒类经营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守法、诚信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社会舆论力量,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五)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1日、15日前向市酒类商品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整治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重要的要随时报送。
专项整治方案 13
根据局党委会意见,拟于11月下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现拟定方案如下:
专项整治活动拟采用“十个一”方式进行,即召开一次动员会议、印发一份文件、签订一份《责任书》、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编印一本《教师学习手册》、发放一封《告家长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组织一次教师签名承诺、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一、召开一次动员会议
拟定于11月下旬召开,出席对象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局机关处室、市直学校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学校挂牌督学,邀请部分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市直教育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拟请郑局长主持,共三项议程,一是请1-2所学校校长发言,二是殷局长与市直各学校校长签订《整治有偿家教责任书》,三是请殷局长讲话。
二、印发一份文件
以市教育局党委、市教育局名义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三、签订一份《责任书》
市教育局与市直各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与所属各学校签订《整治有偿家教责任书》,各学校校长与其他校级领导干部也要签订责任书。
四、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
各学校迅速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亲自讲话。
五、编印一本《教师学习手册》
各学校将上述文件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编印成册,发放给每一位教师。
六、发放一封《告家长书》
各学校印发《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公布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举报电话,要求家长签收。
七、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每位教师对照查纠重点,如实填写《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情况自查表》,凡存在有偿家教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掌握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有偿家教行为的,立即予以取缔。
八、组织一次教师签名承诺
各学校将《承诺书》放大印制,以校区、年级、部门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在《承诺书》上公开签名承诺后,在学校橱窗、公告栏张贴。
九、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
与《盐阜大众报》联系,在《教育周刊》上整版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安排。主要刊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有偿家教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摘要,公布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的举报电话,并请记者采编新闻稿。
十、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各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县(市、区)教育局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对被查实的有偿家教行为进行曝光,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对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为准则,以渝安监发〔〕34号文为行动指南,结合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际,以降低工贸行业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有效开展工贸行业 “两危”(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工贸企业辩识风险、防控事故的能力。
二、整治目标
(一)全街道工贸企业危险源得到普遍排查,管控措施有效,基础档案健全,各类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贸企业作业人员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加熟悉,对岗位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严管理”的预控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危险源监控。开展以“会辨识,需申报,重监控,建档案,要评估,有预案,要演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号)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等相关规定,企业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完善针对性强的工程技术与管理措施,定人员、定职责管理控制,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按国家相关规定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对于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生产、使用、运输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5号)的危险化学品和安全风险大的重大设备设施、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要登记建档,落实、完善监控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并自行安排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处于受控状态。
(二)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以“‘反三违’、‘禁三超’,工作票,先审批”的专项整治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企业必须实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确认,作业过程的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禁火区域内动火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一是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签协议,明职责,定方案,需交底,设专人,勤检查。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全面负责建设施工和检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建设施工或检修承担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涉及本企业和施工企业、检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事项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须经相关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对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各个单位的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未经重新确认不得更改。
二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结合企业的作业特点,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责任制。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三是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xx)、《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xx)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20xx)等相关安全规定。
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 567-20xx)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10日前完成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宣传和工作部署。
(二)企业自查阶段。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危险源的全面排查,情况汇总。
(三)专项治理阶段。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的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申报、建档,隐患整治工作。
(四)督查考核阶段。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安监科全力配合县安监局全面检查辖区内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今年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的“两危”管控情况。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主任杨桂林任组长,武装部长蒲庆华、统战委员黄道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开展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过程中,街道安监科要通过调研、会议、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工贸企业宣传开展“两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帮助工贸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整治要求,提高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真抓实治,注重效果
各工贸企业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排查危险源,真实填制上报相关表册上报街道安监科。
(四)加强指导,严格考核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要结合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帮助企业完成危险源和危险作业辨识、申报、建档,制定整改措施。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5
关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
信息管理部要对各头面及巷道的瓦斯探头、数据线路、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对每个瓦斯探头安装的数量、地点进行确认,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好有效性。
5、防治水安全专项整治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井下地质水文预测预报,优化排水方案,制定有效的防治水计划并严格实施;机电管理部要完善井下排水系统,根据各头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水管理。
6、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开展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各项工程逐个进行排查,必须做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同时要开展基建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监督成建制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7、洗选系统、煤山、煤仓、矸山安全专项整治
选煤厂要开展洗选系统、煤山、煤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查找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加强煤山、煤仓的治理,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调度指挥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矸山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整治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全矿各类重大危险源重新排查摸底,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安全监察部要定期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完整有效。
9、辅助运输、应急救援体系专项整治
调度指挥部要加强辅助运输和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对照《赵庄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赵庄矿辅助运输各种车辆操作规程》,对井上下辅运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监督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杜绝辅运事故的发生。
调度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制定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完毕要写出总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矿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要注重实效,通过演习真正提高矿井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演习完毕要将相关记录、总结整理归档。
调度指挥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矿井的带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每天必须保证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空班。
10、劳动用工专项整治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照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对全矿井上下各单位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队组(班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在4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监察部;二是要对自建队伍和成建制单位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的配备、资质等进行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11、地面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保卫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开展地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防火、防电等各类隐患,落实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宿舍楼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盛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6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领域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四、整治措施
1、严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拖拉机违法客运、接送学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整治“黑机非驾”行为。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检查的农机及驾驶员,采取整改告知督促其纠正,对知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应检尽检;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五、整治时间安排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7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__尔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一>安全行为整治措施: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二>班组安全生产整治措施: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三>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易发事故重要环节整治措施: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五>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专项整治方案 18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下简称“驾培)机构监管,规范驾培机构教学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保障正当经营者和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等法律法规,按照集中清查与巡查暗访并举、规范秩序与净化市场并重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通过开展驾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治理驾培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规范招生、收费以及培训行为,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努力构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县驾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核查经营资格。全面核查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违法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的“黑驾校”、非法驾培训练场点、挂靠经营、异地培训及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现有瑞达驾校、正通驾校的经营资格进行对标审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降级或取缔;对长期未开展驾培业务的予以清理注销。
(二)规范收费标准。对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机动车驾驶证、客货运从业资格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考试费用进行核查,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收费项目在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教练员“吃拿卡要”、非法收取学员场训费、茶水费、红包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核查人员资质。核查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所聘教学人员、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要求,教练员的学历、驾龄、聘用合同等档案资料是否建立一人一档,重点清理不在册在岗、在册不在岗、窜岗的教练员,教练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核查清理教练车。瑞达驾校、正通驾校在用教练车、考试车是否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条件,教练车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教练车辆的登记证书、行车证、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等资料和有关信息是否建立一车一档,教练车数量符合规定要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教练车从事培训的行为。
(五)核查教学培训质量。核查新的教学大纲是否公布上墙,教学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公示并认真实施。是否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发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检查瑞达驾校、正通驾校选用的计时培训系统与教练车载终端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两个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计时培训系统和教练车载终端,是否对教练场地设置了电子围栏。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核查经营资格,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交通局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摸排驾培市场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培训活动的“黑驾校、黑教练”、非法驾培训练场点、非法招生网络平台,以及挂靠经营、异地培训等不合规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稳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两个标准,对已许可驾校开展核验、检查工作,对审核合格的驾校,统一向社会公布。核查发现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法定经营条件的驾校,依法暂停其经营活动,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教练车经营、降低或取消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等强力措施,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或注销行政许可。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招生报名站(点)一律取缔。
(二)部门协作联动,全面规范收费标准。针对我县驾培行业驾驶员培训收费存在差异的问题,要迅速行动,全力排查,认真评估,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一是积极汇报县委、政府,会同公安交警、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对辖区驾培机构的收费项目进行摸排调查,督促驾校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学员投诉方式、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其培训业务,切实保障学员知情权。
二是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进行分析研判,对属于乱收费、捆绑收费、变相向学员转嫁成本的,要及时整改;对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要通过成本分析、市场调研等方式,鼓励引导驾校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下调收费标准,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三)加大督查力度,规范驾校经营行为。交通局要对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普遍存在的管理松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规范整顿工作,强化企业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促进驾培机构规范经营。
一是督促两驾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结业考核、诚信承诺、学员投诉、安全生产责任、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培训收费等制度。
二是对两驾校所聘教学人员、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补充,人员资格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清退,建立完善人员档案。督促驾校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教育和脱岗培训工作,突出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培训台账记录不完善的,限期整改。
三是对两驾校教练车、考试车进行全面核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技术条件达不到的予以清理,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建立完善车辆档案。
四是核查新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重点核查教学内容、课程安排、学时安排、教材发放、教学设施。检查《教学日志》、《培训记录》规范填写情况、《学员档案》建立存档情况、《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审核发放情况。
五是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和计时计程终端设备,凡是未安装或者未按要求启用计时培训系统的驾校将停业整顿。要运用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强化理论教学。运用监管平台的电子围栏功能,将符合要求的教练场纳入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围栏进行管理。未在电子围栏区域内的培训数据,视为无效学时不予认可。
(四)完善投诉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充分利用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在驾校报名点及训练场显著位置张贴投诉电话,建立驾校和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对发现驾校、教练员学时作弊、培训记录表造假、教练员对学员“吃拿卡要”,非法收取学员场训费、茶水费、红包等行为,要及时严厉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8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8日一1月11日)。要按照本方案内容,明确任务职责、抓好时间节点,健全领导机制,认真安排部署。充分结合实际,对标整治内容,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治工作清单,将具体问题、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将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二)整顿实施阶段(1月12日一1月25日)。运管局要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按照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要对照清理整治事项,逐项进行检查,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月25日一1月31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及时提炼成功模式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整治活动结束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驾培行业是关系广大群众的民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重大,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多汇报,认真研究办法,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强衔接协调,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整治质量。公安交警,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全力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清理一批“黑驾校”、“黑教练员”,清理整顿一批不合规驾培机构,鼓励引导建立合理收费标准,全面提升驾校管理水平和行业监管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公众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多媒体平台、LED屏等进行宣传,同时在训练场地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站、公示栏。通过强有力的宣�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9
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一、组织领导组:
组长:__
组员:__、 __、
二、总体要求:
按照局1号文件和旅游集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酒店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确保安全持续的一项根本措施和长期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攻关,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具体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签署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认真履行安全承诺书制定的各项制度。从规章制度入手,重新梳理,补充完善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重点是实行食品生产加工添加剂备案登记。
3、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格按照酒店着装要求,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并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加工食品。餐饮场所要保持清洁,各种用具定位摆放、清洁,餐饮具按照规定进行消毒,保证安全卫生。制订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4、按规定做好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分类存放,防止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受到污染。冷荤凉菜配置等特殊食品加工应有专门操作间、专用设施设备、专职操作人员;贮存中,食品及其原材料等采取防潮、防霉、防尘、防污染及控制温度等措施贮存;生产加工中,食品生产加工人员要保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loCaLhost定期和不定期对库存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销魂处理,并认真记录。
5、完善并认真履行食品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根据要求,严格质量控制,进货中使用定点屠宰企业猪肉,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包装不规范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材料、添加剂、调料等,进货时按规定索取相关证明。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验收;销售中,不超范围经营,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更不得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四、推进计划:按照文件精神,我酒店“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以下阶段:
⑴宣传部署阶段(3月1日-4月15日)。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
⑵全面排查阶段(4月16日-6月15日)。结合酒店实际工作,由餐饮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对负责区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建立问题库。
⑶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8月15日)。针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难点集中力量攻关,制定方案,落实好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保证消除一切食品安全隐患,真正取得实效。
⑷检查验收阶段(8月16日-10月15日)。落实酒店“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分析、强化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
为了贯彻落实xxx关于开展xxx年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今年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领导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区属规模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经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二、对象和范围
根据统一安排,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单位。同时,通过对区属各规模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我区重点工业和商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工作会议,沟通况,全面传达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明确本部门职责和本系统安全生产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整改报告《经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同时,起草文件对相关企业下发专门通知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要求工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它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本企业生产装备、人员素质、工艺特点、作业流程、原材料特性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立即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自我整改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及时上报区安监局和经贸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区经贸局要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监管。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行动情况;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采取措施情况及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防灾救灾应急准备情况。
(四)全年重点时段和重点控制阶段:在春季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夏秋雨涝汛期、奥运会和第四季度几个重点时期,要求各单位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四个重点时段内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不出事故。并随时做好准备,迎接各级政府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安全检查。
四、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负总责,认其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自行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突出抓好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重点行业;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突出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局将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
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我局将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
我局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
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
(六)标本兼治,建章立制。
我局要以今年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信息报送、数据管理制度等。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时掌握排查隐患数量,对整改和限期整改隐患数量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分行业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整改时限隐患登记、整改情况、销号等管理工作。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新的重大隐患产生,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专项整治方案模板5 21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xx《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附:河东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2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一、安全行为整治措施: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二、班组安全生产整治措施: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三、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易发事故重要环节整治措施: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五、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3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电梯安全、工贸企业较大风险作业、职业病危害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优化整治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案,确保整治活动稳步推进;三是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五是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治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