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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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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3篇)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1

1 本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1.1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1.1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1.1.1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1.1.1.2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1.1.1.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1.2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本院可调高抗菌药物的管理级别,但不得降低其管理级别。

2 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

2.1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2.2 执业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3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3.1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由医师以上(含医师)人员使用。

3.2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级药物,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要从严控制,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3.3.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认定。

3.3.2 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人员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3.3.3 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4 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3.5 换级使用抗菌药物后,医嘱中应有上级医师签名。

3.6 下列情况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以上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证实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有效时仍应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3.6.1 败血症、感染性休克;

3.6.2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3.6.3 经心肺复苏存活之病人;

3.6.4 脏器穿孔者;

3.6.5 感染性心内膜炎;

3.6.6 严重的蜂窝组织炎;

3.6.7 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3.6.8 免疫状态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

3.6.8.1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3.6.8.2 接受抗癌化学疗法;

3.6.8.3 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

3.6.8.4 艾滋病病人。

4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等级见表1。

5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修订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员会决定

6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8、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汽称、使用数量等)。

六医院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

2、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应等)

3、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2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称分级护理。

原则:临床医生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动态调整。护士发现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时,有权向医生提出合理建议。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者手术后及重症监护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面积烧伤的`患者。

(4)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等。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根据患者情况备好相应床单位和急救物品,及时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10-30分钟内连接监护设备,完成患者生命体征首次测量。

(3)30-60分钟内完成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和侵入性操作等状况评估,根据医嘱有效建立和开放各种通路,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健康教育。

(5)及时完成患者六洁。

(6)根据对患者的评估,6小时内完成首次护理记录。

★住院护理: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及专科评估。

(2)根据医嘱,按时、正确实施治疗和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记录出入量,并保持各管路通畅。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六洁到位(口腔、头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清洁)、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协助非禁食患者进食/水或注入鼻饲饮食。实施安全措施。

(5)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6)备齐急救药品及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7)严格执行危重患者床旁交接班,安全护理措施到位。

(8)协助卧床患者翻身叩背,促进有效咳嗽、床上移动等,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9)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尊重患者知情权。

(10)了解患者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指导及健康宣教。

(11)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做好转出交接。

(3)转出或死亡患者完成相应终末护理。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趋于稳定的重症患者,各种手术后需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

(2)病情相对稳定,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根据患者情况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5)病重(危)患者8小时内完成首次护理记录。

★住院护理:

(1)根据医嘱30分钟内完成所需仪器的连接,开放有效通路,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2)每小时巡视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对能下地活动的患者每周测量体重并记录。

(3)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应由护理人员完成,六洁到位,安全措施到位。

(4)保持管路通畅。

(5)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6)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7)患者卧位舒适,指导患者进行功能锻炼。

(8)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日记录1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9)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做好转出交接。

(3)转出或死亡患者完成相应终末护理。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相对稳定,需限制活动的患者。

(2)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患者。

(3)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住院护理: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病情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每周为能下地活动的患者测量体重并记录。

(2)遵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3)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4)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5)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6)患者床单位整洁,卧位舒适。

(7)针对疾病协助功能锻炼。

(8)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周记录2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9)指导患者采取措施预防跌倒/摔伤,安全护理措施到位。

(10)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遵医嘱更改相应护理级别。

(2)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完成出院指导。

(3)按出院常规处理床单位。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生活完全能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能自理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入院护理:

(1)备好床单位,通知医生接诊。

(2)安置患者,测量生命体征。

(3)填写入院相关资料,适时完成入院相应健康教育。

(4)及时完成患者六洁情况。

★住院护理:

(1)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搏、呼吸,每周测量体重并记录。

(2)遵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3)每3小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4)指导患者生活护理,保持床单位整洁。

(5)安全护理宣传到位。

(6)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宣教。

(7)针对疾病进行功能锻炼。

(8)遵医嘱指导患者饮食。

(9)护理记录符合要求,每周记录1次,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

(10)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整洁。

★转归/出院护理:

(1)书写护理相关文书,完成出院指导。

(2)按出院常规处理床单位。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篇3

国家卫健委再次明确,这类药物分三级管理!4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其中提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8项核心制度

归纳起来,《要点》有18项核心制度。

分别为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多省已发文明确

20xx年7月25日,国办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67号。

67号文中就提出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随后不少省份都跟进发文。20xx年1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20xx年1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181号。

20xx年1月22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xx〕4号。

豫政办〔20xx〕4号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大幅下降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近5年的全国范围监测数据显示,我国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率和平均费用呈下降趋势。

笔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出版的《中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细菌耐药现状》报告中了解到:

从20xx年到20xx年,全国住院患者平均抗菌药物使用率从67.3%下降到39.1%;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19.4%下降到9.4%;

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比例从19.7%下降到11.3%,人均抗菌药品费用呈现递减趋势。

多地基层抗菌药物限制使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xx年12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

北京家圆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相关规定,被警告、罚款10000元。

除北京外,20xx年3月,四川成都市就因“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处罚了6家诊所,最高罚款近两万,并且市卫计委将行政处罚在卫生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江苏则规定7类抗生素村卫生室不得采购。从20xx年4月开始,按照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村卫生室不允许采购以下抗生素:

阿洛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噻肟、头孢克肟、头孢唑肟、阿奇霉素注射液、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除基层外,据媒体报道,根据《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将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随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成为建设现代医院的要求之一,可见,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限制除基层和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外,还将进一步推开。